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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
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1-28 16:48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7月3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东莞金控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东莞金控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东莞金控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切实以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实际行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集团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市委有关巡察整改的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成立了以集团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每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承担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全力落实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党委书记亲自督导督查,坚持靠前指挥,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带头解决重点问题,与分管部门逐项研究,抓好整改落实。集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紧盯责任分工,加强督查检查力度,逐项检查,逐条过关,对号销账,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聚焦问题,精准发力逐项整改。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台账等文件。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从破解经营难题、加强业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选人用人制度等方面制定了整改措施。在台账中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落实有措施、有制度、有行动、有效果。实行对账销号机制,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强化对巡察整改的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真改实改、取得实效。专门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通报重点整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协调推进,组织巡察整改情况专项调研,到各直管子公司实地走访检查,确保各直管子公司担起整改责任、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部室、各直管子公司迅速行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巡视整改"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办法不多。
  (一)关于"推动市属金融企业资源整合及协调发展不足"的问题。
  一是为更好地推动市属金融企业资源整合及协调发展,集团成立专题调研小组分别对参股的市属金融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各参控股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风险管理情况以及下一年经营规划、战略部署,寻求资源整合协调发展的契机。调研结束后,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呈公司领导参阅;二是定期收集各参控股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形成分析报告供领导参阅。
  (二)关于"完善地方金融产业链进展较慢"的问题。
  一是研究并呈报《关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相关情况的报告》,就集团申请金控牌照的解决思路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二是待取得金控牌照后,集团通过申请类金融牌照或支持具备发起设立条件的参控股子公司申请相关牌照,持续完善金融产业链;三是结合参股企业IPO进程,持续推进股权归集的工作。
  (三)关于"产业母基金落地滞后"的问题。
  一是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向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母基金遴选期的建议申请;二是加强对已落地子基金的管理,及时约谈了解各子基金投资进展、管理问题等,加强督促管理工作;三是制定《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子基金投资评价暂行办法》,根据制度对子基金投资效益进行评价和管理。
  (四)关于"基金募集不力"的问题。
  一是调整莞金产业基金架构,大力推进投资进度,2020年实现投出项目5个;二是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政策研究工作,参加市属企业土地整备工作规范的研究会议,积极走访储备项目达6个;三是对上市莞企二号基金新增20%实缴资金,并全面走访我市重点行业企业、上市公司,对其需求进行摸底;四是2020年实现凤岗起航基金及道滘城市更新基金投资项目的落地。
  (五)关于"基金投资收益不高"的问题。
  一是加快对本地企业的摸底调研,累计走访市内重点企业近60家,同时与粤科金融集团、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联合加强新材料行业项目来源的研究;二是积极参与市投促局推荐项目的讨论工作,以扩充项目的来源;三是通过与市产业母基金子基金项目联动,提升投资效率。
  (六)关于"基金发展重点不明确"的问题。
  一是根据集团子公司业务定位,积极推进6支基金的管理人变更工作,明确子公司基金发展的重点;二是成立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并通过制定有关制度,对基金投资重点进行规范;三是根据子公司基金发展的重点,组织专题培训,确保业务人员遵循发展的重点进行开展业务。
  (七)关于"市场化基金业务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邀请律师就私募监管新规定《意见稿》进行解读及研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城市更新政策培训;二是审批通过"东城桑园第三工业区M0+R0"项目等城市更新项目;三是专题研讨形成基金业务发展方案。
  第二方面问题,在重大投资决策机制不健全,基金运行不规范方面。
  (八)关于"上市莞企基金撬动社会资本乏力"的问题。
  一是走访多家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了解最新政策导向,并探讨纾困扶优的一些做法;二是拜访学习其他同业在投资以及撬动社会资本等方面经验;三是受资管新规影响,集团将通过发行纾困债等灵活变通的方式拓宽纾困资金来源。
  (九)关于"上市莞企融资质押物价值不足"的问题。
  一是通过制定基金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引加强对上市莞企基金的管理;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实地走访,了解企业最新经营情况。
  (十)关于"上市莞企基金项目拨款时间早于股权质押时间"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已投企业各项情况的监控;二是积极与服务企业进行密切沟通,落实部分还款事项,降低融资风险敞口。
  (十一)关于"上市莞企基金投后资金用途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取得有关服务企业对其融资用途出具的承诺书;二是制定有关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基金的管理;三是组织多次业务、法律合规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业务团队的专业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十二)关于"上市莞企基金投后对融资人控股股东变化关注不足"的问题。
  一是通过走访服务企业大股东,进一步了解下阶段的还款筹备情况;二是落实部分融资本金的偿还工作,切实降低风险敞口;三是继续密切做好已投企业各项情况的监控。
  (十三)关于"上市莞企基金投后对融资人新增贷款行为未予以重视"的问题。
  落实新增担保物、印章共管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投后管理。今后将引入战略投资者对企业进行联合投资。
  (十四)关于"上市莞企基金退出机制缺失"的问题。
  一是在管理期间,积极与融资人协调,并完成部分本金的退出工作;二是加大日常走访频率,并与专业顾问机构沟通研究解决方案。
  第三方面问题,在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严格方面(十五)关于"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集团印发《关于做好市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包括需报送事项范围、工作节点时限、责任追究等,并组织人员对上级制度进行学习。
  (十六)关于"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
  针对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集团党委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要求,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为抓手,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梳理出需要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合共62项(含直管子公司),实现集团及直管子公司在落实部署、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资本运作、产权管理、经营管理等全覆盖清单管理,形成党委会、董事会、班子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十七)关于"董事会决策过程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根据律师出具的《关于董事会决议效力相关问题的回复》意见函,确认了相关会议决议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细则等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十八)关于"未制定高管出差住宿费标准"的问题。
  印发《关于明确高管出差住宿标准及业务接待费报销手续的通知》,明确高管出差住宿费上限。
  (十九)关于"业务接待费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
  印发《关于明确高管出差住宿标准及业务接待费报销手续的通知》,完善业务接待费报销手续。
  (二十)关于"交通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印发《关于明确交通经费报账要求的通知》,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并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二十一)关于"购买特需金团体医疗保险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已停止为全体员工购买个人特需金保险,并做好员工的解释工作。
  (二十二)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按照《东莞市莞邑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十三)关于"子公司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团审批"的问题。
  完善修订《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中,明确对直管子公司大额资金支出达到一定金额需提交党委会前置讨论、集体决策。
  第四方面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内监督有缺失方面(二十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不力"的问题。
  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
  (二十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制定《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职履责;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委书记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十六)关于"党风廉政检查考核不够规范"的问题。
  在《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中增加"年度部门落实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内容,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责任。
  (二十七)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
  一是在独立设立纪检监察部,设置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制定《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谈话工作指引》《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指引》等制度,全面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三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充分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组织力量;四是为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的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派出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到市纪委监委跟岗学习,并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各种培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培训。
  (二十八)关于"谈话提醒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通过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谈心谈话工作全覆盖;二是制定《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谈话操作指引》,规范和扎实开展好谈话提醒工作。
  (二十九)关于"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集团党委切实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在整改期间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按上级有关要求推进整改。
  第五方面问题,在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三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修订《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三十一)关于"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修订《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管理指引》《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并贯彻执行。
  (三十二)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成制定人事档案材料归集台账,指定专人跟进;二是完成建立调档工作台账,进一步加强督办档案管理工作;三是直管子公司人事档案由集团统一进行管理。
  (三十三)关于"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严格证照的保管、申请使用工作,直管子公司员工的出国(境)证照由集团统一管理;三是组织开展自查,未发现出国(境)违规情况;四是完善集团出国(境)管理制度,修订《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出国(境)管理规定》。
  (三十四)关于"职工民主权益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依照程序设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二是召开工会工作会议暨工会工作专题培训,详细讲解了工会工作条例,明确了工会内设各委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工会工作合法合规开展;三是制定印发公司厂务公开实施细则,明确公开内容、形式及工作职责;四是在公司一楼公告区域设置厂务公开固定公示栏,完善厂务公开载体。
  六、在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三十五)关于"贯彻落实党建重要文件精神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2020年下半年党委将贯彻落实党建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党建工作安排中;二是督导各党支部学习传达落实,并形成《东莞金控集团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
  (三十六)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结合《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制定了《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二是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调研活动,围绕集团重点工作,通过实地走访、交流座谈、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查找问题和不足,形成6份高质量调研报告,切实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十七)关于"研究部署和督导考核党建工作不足"的问题。
  一是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工作计划》;二是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提高各支部对党建工作的重视,推动支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开展,引导各基层党支部有计划、有组织、有监督地贯彻执行2020年党建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的水平。
  (三十八)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对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发展程序开展专项排查,对有关材料逐一整理、完善、补充;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党内有关规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人员参加东莞国资强基课堂,专题学习"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党建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党支部考核内容和指标。
  (三十九)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巡察反馈问题后,各党支部迅速按要求制定2020年第四季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遵照执行。今后每年年初将落实党员学习教育计划的制定工作。
  (四十)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修订《中共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党费核算范围、党费支出审批流程等管理规定,加强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及党员宣传教育,落实党费公开机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费收支情况。
  (四十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季度谈心谈话、召开季度支部学习工作会议加大对职工队伍思想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和社情民意中倾向性苗头问题及时进行思想引导,筑牢职工思想基础;二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强化了各级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狠抓舆论引导;三是充分利用公司OA、微信公众号、南方+频道、宣传海报等宣传阵地,通过小视频、图文、图解等形式在各类平台开展宣传29余次,制作宣传海报30多份,订阅购置各类党报、党刊、书籍65份(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职场环境;四是积极推广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切实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过前期的努力,集团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些成果是初步的,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接下来,集团党委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化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扎实有力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集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团党委将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充分发挥集团党委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举措。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激励干部职工在集团实施"金融+产业"战略中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三)压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集团党委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议程,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部门及直管子公司充分履职,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四)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集团党委将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注重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效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高标准完成主业主责,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果推动集团"金融+产业"战略的高质量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629693;电子邮箱:dgjkjw@dgfhg.cn;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3栋;邮政编码:523808.
  中国共产党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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