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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1-28 11:31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坚定整改信心决心

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担当、增强政治定力,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反馈意见的具体措施,明确"月报"机制,每月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力求在红脸出汗中触及思想、触及灵魂,不折不扣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今年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5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难点问题。

(二)高位统筹、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迅速制定了《中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逐项盘点销号。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相关科室(办)、下属单位配合跟进,细化落实,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启动"快报"工作形式,保持高压工作态势。目前已印发巡察整改工作快报8篇。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个性、共性、规律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研究出台制定相关条例制度,确保整改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基层党风和执行力建设持续好转。坚持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出台、修订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领导包案案件化解工作制度》《全市城管系统官方互联网站和新媒体政务号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等26项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全局制度体系建设,全市城管系统的规范化体系建设得到质的提升。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对第四轮常规巡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针对第四轮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植物园职工承包山地历史遗留问题、珍稀植物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处置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青苗补偿款的拨付工作,对不配合整改的人员通过司法途径尽快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绿色世界城市公园和植物园一期工程按已验收报告金额入固定资产。

二是市政府批复强拆未落实的问题处置方面,对剩余案件逐宗建档,建立台账,对每宗案件进行剖析分类,逐步落实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督查力度,对经提醒逾期未作出拆除方案的,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对整改期届满拒不作出拆除方案的分局进行执法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上报局党组,并由局党组讨论决定是否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深入核查每宗案件国土空间规划的差异和规划变动状况。已基本完成历史违法建设分类处理风险评估报告。

三是人事档案审核不严的问题处置方面,成立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专班,加紧对相关干部人事档案补充完善,目前已完成相关干部人事档案整改工作。

四是保障区域外出行补助有关问题处置方面,修订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交通出行(保障区域外)及伙食补助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保障区域外及伙食补助管理。

五是因私出国(境)管理混乱问题处置方面,全面排查梳理全市城管系统(含局机关全体在编人员及基层分局领导班子)近年出入境工作情况。印发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国(境)管理规定》,举办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国(境)管理专题培训班",全面加强市局及下属单位在编人员出国(境)规范化管理。

六是环保热电厂票据规范化管理问题处置方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促7家环保热电厂尽快补齐2015年至2018年支付垃圾处理费有效凭证。已研究制定方案,正征求意见。

(二)针对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

组织召开违法建筑联合拆除现场会,对未自行整改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当前该小区违法建筑已全部整改完毕,并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第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作为不够

(三)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压实市局各科室(办)的监管责任和各分局的具体责任。二是市局与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下属单位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承诺书》,承诺组织本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工作,发现涉黑涉恶问题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报告,第十轮巡察至今,全市城管系统共向市扫黑办报送有效线索39条。三是将扫黑除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

第三,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四)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制度》,印发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试行)》,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上会件审核程序的通知》,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明确细化。

(五)针对重大事项未经党组讨论决定问题

重新出台《中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制度》,印发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试行)》,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上会件审核程序的通知》,明确涉资金议题的预审程序,加强上会件的程序审核。

(六)针对重大事项未经审查提请党组讨论的问题

重新修订出台《中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制度》、《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上会件审核程序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科室、下属单位对上会件的规范化意识。

第四,机关党建工作虚化

(七)针对党组抓基层党建不扎实问题

一是已修订《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牵头制定、审议每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建立了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调研机制,"七一"期间由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党建工作调研。三是制定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党建工作指引》,对主题党日活动等基础性工作开展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当前局党组会研究审议了前三季度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四是制定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加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八)针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二是研究制定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党建工作指引》和《2020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监督和指导,将"三会一课"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当中,对记录漏记、错记予以适当扣分。三是组织开展机关党务实操培训活动,提升党务干部的综合能力。四是召开各支部提醒工作会议,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纪律,不定期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督导检查。

(九)针对党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已落实党费账本与局财务账本分开记账,独立专账管理。二是印发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党建工作指引》,对党费使用范围、流程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第五,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

(十)针对违建情况严重失察问题

一是已经对东莞市违法建设常态化交叉检查工作机制进行了修订完善,下来待印发实施。建立好检查台账,对镇街上报违建数据进行有效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印发了《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城管系统进行专题学习,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力度,落实问责机制,健全监管流程。三是印发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三维航拍季度局部更新比对工作方案》,定期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加大对新增违建的检查发现力度,确保巡查发现全覆盖,目前已经开展了3次三维航拍工作。四是举一反三,对全市2016年以来未上报的新增违建案件进行复查,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城管分局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的查处。五是印发了《关于查处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相关工作指引》,并举办了相关工作指引培训讲座,理顺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相关查处职责,指导各分局分类处理相关职能部门移送至城管系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

(十一)针对落实市政府有关强制拆违的批复不坚决问题

一是深入核查每宗案件的差异和规划变动状况。二是针对相关违建案件逐宗建档,建立台账,深入剖析分类,进一步加强指导督查力度。三是对经提醒逾期未作出拆除方案的,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对整改期届满拒不作出拆除方案的分局进行执法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上报局党组,并由局党组讨论决定是否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四是继续以"实施强制拆除"为首要目标,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对属地城管分局加强指导监督,大力推进市政府已批违建的处理工作。

(十二)针对交叉检查走过场问题

一是按照东莞市违法建设常态化交叉检查工作机制,开展全市违法建设常态化交叉检查,同时建立好检查台账,对镇街上报违建数据进行有效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杜绝交叉检查走过场。二是已修订完善东莞市违法建设常态化交叉检查工作机制,正待印发实施。

(十三)针对对分局违建查处不力失管问题

一是分局违建查处执法不严处置方面,加强对分局违建查处的督导力度,修订印发了《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城管系统进行专题学习。建立问责机制,根据违建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以此推动分局对违建查处严格执法。举一反三,指导督促基层城管分局对相关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查处,并对全市2016年以来新增违建未立案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台账,督导镇街依法立案查处。

二是分局违建查处选择性执法处置方面,对相关分局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进行核查,按照核查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三是分局涉违建违纪违法行为频发处置方面,加强对违建执法"不作为"信访件的核查深度和广度,开展明察暗访,对查证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问责。建立了东莞市城管系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信息报送机制,收集并完善了2016年全市城管系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台账。把分局涉违建等违纪违法行为受处分情况纳入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考评,对城市管理工作"A+B-N"年度考核方案的"N"(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具体扣分项目进行了优化。不定期开展"以案说纪"、发送廉政短信等警示教育活动,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目前已在党组会通报东莞市城管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了"以案说纪"活动。

四是分局违建查处慢执法处置方面,督促相关分局迅速整改"慢执法"问题。

第六,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十四)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重新规划党员活动室的功能和布局,已初步确定了设计方案。二是对市局自媒体平台有害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将擅自开通的微信公众号进行账户注销,并印发了《全市城管系统官方互联网站和新媒体政务号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加强信息审核管理。三是根据中央、省、市意识形态工作最新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配套考核制度,加强对全市城管系统的年度考核。

(十五)针对城市管理谋划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迅速开展市政设施及城市安全专责小组报告《东莞市夜景灯光照明设计工作指引》的编制,目前已完成了报告的中期成果,报市自然资源局。二是加快协助市交通运输局与中标单位对接编制公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广告规划内容,目前已明确设计单位,并形成初稿。三是尽快编制《东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0-2025)》,目前已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研究此项工作,报市领导审定后,市政府再次研究出台《规划》。五是将房屋征收专项规划的编制资金纳入我局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预算。

(十六)针对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足问题

根据事实依据,制定了东莞植物园相关违法案件查处方案,正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七,重点领域工作抓得不实

(十七)针对垃圾处置存在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生活垃圾运输监管不到位处置方面,加强全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前端监管,做好各站点监管和进出场车辆登记。印发了《东莞市生活垃圾转收运系统升级改造及管理技术指引》,指导各镇街(园区)开展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专项行动,目前全市完成升级改造生活垃圾转运站388座,超额完成年度升级改造任务。印发了《东莞市生活垃圾运输车"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全市垃圾运输车专项整治的通知》,督促各镇街(园区)加强辖区生活垃圾运输车监管工作。结合《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有关要求,落实各环卫项目垃圾运输车车载监控、GPS安装事宜,目前全市共有309辆生活垃圾运输车已落实监管设备安装。

二是建筑垃圾监管流于形式处置方面,推动成立东莞市余泥渣土处置协会,目前已挂牌成立。推动建立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平台,目前平台已上线运行。推进新型泥头车更新换代工作,全市按标准安装车载终端系统车辆共235台。督促属地分局加强巡查发现和案件办理,联合属地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对垃圾乱堆放、乱倾倒现象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指导茶山分局依法对相关曝光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查处工作,处置场已拆除清理完毕。

(十八)针对泥头车整治执法不严问题

一是对全市泥头车实行规范化长效管理,印发了《东莞市泥头车全密闭运输和智能化管理工作方案》,推进新型泥头车落地。搭建泥头车智能化管理平台,目前平台已上线运行,全市按标准安装车载终端系统的车辆有431台。成立余泥渣土处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二是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督促属地分局加强巡查发现和案件办理,指导各分局总结梳理排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开展全市范围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泥头车违规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和遏制。制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制作询问笔录要点》,规范全市各分局泥头车执法行为,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督促指导分局对广州市增城区城管局来函反映案件进行查处,目前已完成立案查处工作。

(十九)针对"厕所革命"对特殊群体考虑不周问题

一是对涉及未对标《东莞市公共厕所升级改造技术指引》做好指引标识、无障碍设施的公共厕所开展"带帽整治"工作,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治工作。二是健全"所长制"建设,加强公共厕所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相关镇街落实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上锁问题的整改,保持公厕设施对外开放。加强公共厕所日常监督考评。三是完成了"东莞公厕地图"小程序升级,提升我市公共厕所定位精度以及提升市民群众参与度。四是印发了《东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及管理指导手册(试行)》,全力推动"以商养厕"试点工作,提升公共厕所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八,干部人事工作有缺失

(二十)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市直工委的规范程序要求重新任免专职副书记,并出台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任免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二是建立干部试用期转正提醒机制,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按照试用期限开展正式任职考核。三是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上会件审核程序的通知》,重新梳理规范人员岗位调整流程。四是严格制定机关人员借调机制,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员借调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逐步理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关系。五是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专班,目前已按要求补充完善57名同志的年度考核、学历认证报告资料。

(二十一)针对购买服务人员入口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对自查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逐步清退,目前清退工作已完成。二是出台了《东莞市城管系统第三方购买服务(劳务派遣)项目参与人员监管工作指引》,落实专人负责跟进相关工作。

(二十二)针对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国(境)管理规定》,明确出国(境)政审的流程,全面加强出国(境)规范化管理。二是开展市局及下属单位出国(境)培训,举办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国(境)管理专题培训班"。

第九,全面从严治党偏松软

(二十三)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好问题

一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缺失处置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多次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印发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召开了全市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专项行动,编印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汇编。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解读报告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出国(境)管理专题培训班。组织观看了3部警示教育保密宣传教育片。已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并报市委、市纪委。

二是抓"关键少数"力度不够处置方面,以城管系统真实案例为蓝本,组织开展"以案说纪"活动。做好新提拔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把关,共出具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政意见33份。召开城管系统新任职科级干部集体任前廉政谈话3场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通报城管系统典型案例,举办公职人员专题解读讲座1场次,观看警示教育和保密宣传片3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2条。

三是"抓早抓小"落实不到位处置方面,出台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班子成员开展约谈提醒工作实施方案》,由党组成员开展约谈提醒,目前已全部完成。

(二十四)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识不强处置方面,已制定《纪检监察组五年工作计划(2021至2025年)》,把下属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列入五年工作计划。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谈话提醒。目前已谈话提醒1人次。已初步建立基层分局科级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库和重点单位政治生态数据库,完善东莞市城管系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相关信息台账。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场次。

二是"三转"不彻底处置方面,理顺12345系统效能投诉中心职能分工,把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的12345政府热线效能投诉中心账号移交市城管局信访科。目前已完成移交工作。

三是监督执纪缺位处置方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派员到市纪委第五监督室进行跟班学习,不断提高办案业务水平。落实好市委巡察和市纪委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抓好城管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增强案源线索挖掘力度。对2020年信访件进行深入核查。对相关分局有关干部立案1宗。

(二十五)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修订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交通出行(保障区域外)及伙食补助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出行补助报销。完善了会计制度,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二十六)针对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

一是加强对南城分局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压实南城分局的管辖职责,妥善解决蛤地地铁站长期围蔽施工的问题。二是撤下与《东莞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检查制度(试行)》有关的所有内容,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加强规范化管理。

第十,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二十七)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我局所有资产重新进行核查后,按相关规定对应登记未登记资产已进行入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将绿色世界城市公园和植物园一期工程按已验收报告金额入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二是收集完善整理迁坟的所有相关资料(含坟墓相片及测量数据)存档,根据现有资料对迁坟数据及补偿金额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吸取经验教训,加强管理,针对现金的使用修订会计制度,按规定规范支付手续,避免产生廉政风险。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将未经过政采采购申报的复印纸、硒鼓和碳粉等办公耗材均通过市财政局申报采购计划再执行采购。

(二十八)针对预算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般专项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每月通报各科室(办)预算执行情况,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建立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对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负责科室(办)负责人进行约谈的机制,把科室(办)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城市管理工作"A+B-N"考核方案。目前对局一般专项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5次通报,对科室进行了2次约谈。三是制定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目前预算执行力较低的20个项目已完成支付,17个项目已不再安排预算或作资金收回。四是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般专项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需达到合同规定可支付条件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明材料方可支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大会讲话精神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好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党支部整体达到"五好六有"标准,把基层党支部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廉政建设教育,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苗头性倾向做到常提醒、常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抓好落实。

(二)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继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一批批制度研究出台,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成熟的制度体系。紧盯易发多发、易反弹问题,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坚持主抓主要矛盾,实行多措并举、分类治理、源头监管,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及成效;对需长期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作步骤,一项项去完成,一个个去克服,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完成。

(三)坚持成果运用,助推全面提升。严格根据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在官网和社会公开,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公开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充分运用巡察整改这一助力,将党内监督与巡察督查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既"见实效"又"固强基"。把强化成果运用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推动制度建设、廉政教育、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提速提质,进一步优化党内的政治生态建设,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以及干事创业的激情,为城管系统"十四五"规划建设增添助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103039;电子邮箱:jgdwb@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邮政编码:523112。

中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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