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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茶山镇委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
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6-09 15:34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7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茶山镇茶山圩、茶溪、上元等14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茶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茶山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以整改落实和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统一思想,增强行动自觉。召开镇党委会议,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镇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分解。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针对被巡察村(社区)存在的共性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同时要求被巡察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有序推进,加强全程督导。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对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和被巡察村(社区)开展实地督导,推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制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度台账,采取动态管理、挂账销号的办法,传导责任压力、把控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逐条逐项认真落实整改

  (一)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短板

  1.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针对党员违纪违法现象突出的问题,2021年1月21日,召开我镇村(社区)新进“两委”干部集体谈话会议,对基层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3月2日,在“茶山镇新一届村(社区)、小组干部培训班”上,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为主题进行专题授课,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我镇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切实为全体村(社区)干部敲响警钟。
  (2)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不到位的问题,全面加强村(社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督促各村(社区)通过新时代“1+5+N”驻点联系群众机制和“党群心连心”机制,结合智安管理系统发布“请党员来这里”公告,线上线下全面排查理顺村(社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情况,对已落实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要求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原则,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所在地党组织。
  (3)针对存在违规出国(境)的问题,对未经申请出国(境)、未按申请时间出国(境)、逾期归还出国(境)证件的违规情况,已对其本人进行面谈和批评教育。规范证照领用手续,严令禁止违规出行,对违规出国(境)人员进行约谈并作出1年内不予审批政审的处理。加强业务经办人员对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信息系统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4)针对违规向党员发放参加组织生活补贴的问题,2019年9月,全面开展农村违规发放误工费等津补贴自查自纠,向各村(社区)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误工费等津补贴自纠工作的通知》,严令禁止违规发放误工费等各类形式的津补贴,并已形成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监督各村(社区)严格遵守津补贴有关的各项规定。
  2.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不规范。
  不断更新完善党建工作“清单”和“指引”,通过党建督导小组加强对各村(社区)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的检查督导,引导各村(社区)党组织自觉查找程序方面问题,并严格执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3月2日至5日,举办“茶山镇新一届村(社区)、小组干部培训班”,开展党建工作、农村集体资产等方面专题培训,详细讲解基层党建要求和标准,解读《茶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政策,明确重大事项审查范围和标准,提升村组干部决策规范化水平。
  3.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
  完善“清单”“指引”,要求各村(社区)对下属党支部会议记录、班子联席会议记录、驻点联系群众工作台账进行全面核查,明确干部发言表态、理论学习、驻点联系群众问题研究等填写记录要求,安排专人整理党务工作档案材料,及时清晰记录会议研究讨论情况,提高基础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1.“两违”整治力度不足。
  一是加大违法建筑监管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停水停电机制、快速拆除等措施,大力遏制新增违建增长;坚持提前介入,对已报建的建筑实时跟踪,一旦发现超范围建设,立即采取措施责令整改或拆除;对已处停工状态的建筑物,建立台账开展定期巡查,防止当事人偷建、抢建,并督促当事人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已拆除27宗违法建筑,停工12宗违法建筑。二是加强违法用地监管,对符合规划的14宗工业厂房用地,积极争取用地指标,补办用地手续;对不符合规划的10宗办公楼和厂房用地,进行空间规划调整后,补办完善用地手续。
  2.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
  2021年1月20日、3月8日,分别对伟兴路刘黄段绿化带和广东建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入口处乱堆放垃圾、伟建工业园内偷倒垃圾进行清理,联合属地村(社区)加强周边巡查监控,对打击固废违法倾倒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1月中旬至2月初,针对乱摆卖、店外经营、门前乱堆放等问题,对刘黄、南社、上元、卢边等村开展全面整治,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共19份,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行为,督促商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1月下旬,对不规范设置垃圾收容器已更换调整,做到样式一致、分片集中摆放,每天定时冲洗,保洁效果有效提升。
  3.环境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安排执法人员现场督导,5家“散乱污”企业已按要求补办环保手续和安装治理设施。截至2020年底,寒溪水、孙屋、卢边村辖区范围内的涉水企业已基本完成雨污分流改造,今后将坚持加强日常巡查,对新增的涉水企业和仅排放生活污水的企业强化指导,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已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巡河模式,实时监督河长履职情况,镇级河长每旬至少巡查1次,每个月对责任河涌至少全覆盖巡查一遍;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查1次,每两周对责任河涌至少全覆盖巡查一遍,巡河时长在30分钟及以上,并对河涌发现问题做好记录,落实清理等整改措施。
  (三)“三资”管理不规范

  1.未按规定进行收益分配。
  3月9日,开展农资管理专题培训,向新一届村组干部共241人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强调集体收益必须按照“效益决定分配,盈利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分配的重要性,明确股东分红的分配对象。加强引导各村通过加大经营性资产的投入、盘活闲置资产、改造低效益厂房、规划“工改工”项目等方式,不断提高集体收入。结合“一年一审”的审计结果,对涉及超额分配的村组干部作出通报批评和扣减薪酬的处理。
  2.规避集体资产管理平台交易。
  3月9日的农资管理专题培训中,详细解读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要求和程序,增强村组干部依法依规进行集体资产交易的意识。建立违规交易合同台账,督促相关村集体对违规交易合同通过完善程序、终止合同、禁止续约等方式进行整改。
  3.收取土地或房屋转让见证手续费无收费依据。
  加强政策宣传讲解,3月9日的农资管理专题培训中,向村组干部进行《茶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必须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的要求,提高依法依规收费意识,严防乱收费现象。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促使村组干部明确现金使用要求,做到大额支出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二是加强财务监督职能,组织村组出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制度解读和讲解,明确现金使用范围,提高出纳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增强工作能力,确保大额支出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针对坐收坐支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向村组干部进行《茶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促使村组干部明确库存现金收支管理的重要性,严防村集体出现坐收坐支的情况。二是组织村组出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制度解读和讲解,明确现金收取和支付的要求,加强库存现金管理,做到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分开管理。
  (3)针对收据入账、记账不规范的问题,明确自制凭证的使用要求,督促各村严格使用合规票据报销,在确实无法取得外来凭证时才能自制凭证;支出证明单、借(领)款单、发放款项的签收单等自制原始凭证应当由会计填制,注明款项的用途和未能取得外来凭证的原因,并由经办人或收款人、证明人、审核人和指定的审批人签章确认。
  (4)针对重要事项未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或未报镇审查的问题,一是向村组干部明确理事会、股东代表会议、股东大会的“三会”权限,根据不同经济事项结合“三会”权限履行民主表决程序,若决策事项达到镇重大事项审查范围和标准的,必须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查。二是约谈相关村干部对其作出提醒,重申“三会”权限,并对存在问题作出剖析,落实重大事项必须按权限进行民主表决并报镇审查的要求。
  5.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
  (1)针对债权追收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问题,一是督促各村对逾期一个季度以上的债权,每季度向债务人发送催收欠款通知书并取得债务人的书面确认;若债务人拒绝进行书面确认,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欠款。二是对债务人涉嫌恶意拖欠集体租金的,作为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报送,梳理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名单,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将其纳入风险警示名单。截至2021年2月,累计将11个债务人纳入风险警示名单,禁止其参与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三是要求各村梳理拖欠时间长且已形成坏账的债权,进行坏账处理,做好解释工作核销一批。
  (2)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督促各村对租赁期超过20年的合同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相关法律规定,与合同各方协商,视情况撤销原合同或对原合同作出修改完善。二是要求各村做好工作计划,对需要续约的交易合同在到期前3个月内向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提交续约申请。三是约谈相关村干部作出提醒,明确合同签订要求和做好合同到期前续约计划,严格执行出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
  (3)针对个别村完结工程未及时转结固定资产的问题,督促南社经联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要求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南社经联社已于2021年2月根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将相关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4)针对土地款未纳入专户管理的问题,督促上元经联社严格按照《茶山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茶府〔2018〕49号)的规定,将土地款纳入专户管理。
  6.个别村资产负债率较高。
  督促横江经联社组织村组财务清理多年来相互拖欠的款项,积极清理各项负债。横江经联社已于2020年12月清理与横江经济社之间的往来款,资产负债率已下降至38.55%. 7.违规返还集体土地流转收入。
  要求增埗经联社及下辖各集体经济组织认真学习土地出让的有关政策,杜绝再出现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款的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2019至2020年对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审计全覆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并督促整改落实。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纳入今后年度审计工作重点,2021年农村审计工作已纳入我镇本年度内审项目计划,并已将资产管理等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警示震慑,今年3月,我镇对股东分红检查结果和审计发现存在有关问题的经济组织农村干部作出扣减薪酬、通报批评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机制,督促各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夯实党务工作基础,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一鼓作气,改进方法、破解症结,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不松劲、不减压,持续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积极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发挥持久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643490;电子邮箱:csjjjc@126.com;邮政信箱:茶山镇站前路2号人民政府409室;邮政编码:523380。

中共茶山镇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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