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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塘厦镇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
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6-09 16:37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4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塘厦镇林村、大坪、四村、诸佛岭、莆心湖、振兴围、石潭埔、塘厦、桥陇、石鼓、田心、横塘、莲湖、沙湖、石马、清湖头、塘新等17个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1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塘厦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着力提高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塘厦镇党委随即召开班子会,镇委书记带头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党建工作的镇委副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制定了《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塘委〔2021〕3号),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整改工作,强调各责任单位、被巡察社区负责人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责任,紧抓不放,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通过整改强化党性教育和政治历练,促进塘厦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镇领导班子结合驻点社区工作,实行挂点督导,围绕基层党建、“两违”治理、扫黑除恶、民生工程建设、意识形态、“三资”管理等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重点领域开展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镇委统筹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促进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聚集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扎实进行整改

  (一)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遏制“两违”属地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建立健全政府特勤、城管、社区三级联动监管及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巡查上报和定期通报等机制,进一步压实了职能部门和社区责任。反馈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已控停或复绿,要求当事人限时补办相关手续。各社区自反馈后无新增加“两违”情况。
  2.针对社区基层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惩了一批顶风作案的不法分子,有效遏制涉黄赌违法犯罪势头,2020年涉黄赌违法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成效在市局考评中,以满分的成绩,排名全市第一。二是制定以奖代补工作方案,调动社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加大投入,提升社区环境品质,修复破损路面、改造升级垃圾转运站、开展“厕所革命”、打造街头小景和建设停车场,社区面貌焕然一新,全镇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市排名2020年第四季度对比第三季度进步幅度明显,排全市第10名,名次创新高。三是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包括进行查封,要求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后经营;对企业进行约谈,普及相关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停止生产,搬迁等。
  3.针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扎实问题。镇扫黑办严格落实联审联查制度,全镇案件线索办理质量逐步上升,办理效率显著提高,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数量、配合查处案件数量等各项指标在全市均靠前。
  4.针对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不够有力问题。清湖头社区目前仍保持与被征收群众积极沟通,但最终征收方案未商定。关于“三线”问题,2020年11月底完成预算审核、协议定稿。2020年12月,塘厦镇经济发展局与塘厦电信分局及各社区签订《塘厦镇“三线”整治补贴协议》。
  5.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推动不力问题。一是进行专项部署。2021年2月,召开全镇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会议要求各单位、各社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任务,按照党管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夯实工作责任。二是成立督导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三是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推动社区基层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二)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1.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对没有按照规定招投标的共9个社区18宗问题,已于2019年12月进行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出台《塘厦镇社区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塘厦镇集体经济组织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对社区分拆工程问题进行了逐项梳理,已于2019年12月11日进行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三是出台了《塘厦镇社区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塘厦镇集体经济组织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进行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四是对社区未按规定报批立项进行逐项梳理,于2019年12月11日印发《塘厦镇人民政府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责任追究的通报》,进行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2.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资产交易未上平台问题已督促社区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令改正并全镇通报批评。二是对追讨债务工作不及时问题,各社区已对应收款问题进行分类,制定针对性的还款计划。三是对收取土地转让见证费依据不足问题,社区加强了财务制度学习,停止了收取土地转让见证费。四是对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有关社区已计划将资产收入纳入社区集体资产统一管理,目前正在与承包方协商中。五是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社区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盘点,使账实相符。六是对资产利用效益不高问题,已督促石鼓将江夏书院进场改造成村史馆,计划将旧会堂出租给旧改公司作为展示厅。
  3.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关于超额使用现金问题,已责成社区停止使用现金收取租金。二是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社区已将涉及业务量少的银行账户注销。三是关于代垫居民社保费未收回问题,塘厦镇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规定,社区居民个人承担的社保缴费部分已全部由个人承担,并从分红款收回社区已代垫社保费。四是关于会计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关于规范塘厦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费等公务支出的工作指引》(塘农〔2020〕188号)《塘厦镇社区集资项目监管整改方案》等,通过财务检查和日常的财务监管加强社区开支的使用和审批。五是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各社区已与租户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施工方补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规范的项目合作意向书。
  4.针对重大事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各社区已对2020年8月前财务情况按照规定在公布栏进行公开。各社区已严格按照《塘厦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报送重大事项审核,做好重大事项民主决策。
  (三)推动从严治党力度不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关于补贴及慰问金发放不合规问题。各社区已全面停止发放智网人员、辅警人员等岗位补贴。
  2.针对关于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已由所属社区对有关“两委”干部进行了提醒,强调要严格遵守出国(境)管理制度。所有社区“两委”干部证照已按相关规定统一管理。
  (四)党组织建设基础不牢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1.针对关于党建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关于党员在村务管理中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通过2020年社区换届选举后,有关社区股东代表中党员人数均有所增加。二是关于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有关社区已在社区党组织和下属党支部补充学习了市委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1+5”系列文件、《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经联社职责清单》等相关重要文件。
  2.针对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各社区及下属党组织已按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安排专人做好每次会议材料记录。二是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各社区对近年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各社区实行由各党支部进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吸收党员、党员转正等,同时进一步规范原始会议记录。三是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问题,未交党费党员被给予谈话批评教育并已足额补缴党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四个月的努力,塘厦镇委对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塘厦镇委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带动全镇整体工作上水平,为全面拓展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82001155;电子邮箱:497768539@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9号镇政府大楼817纪检监察办公室;邮政编码:523710。

中共塘厦镇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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