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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樟木头镇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
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6-09 16:23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7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樟木头镇圩镇、樟洋、柏地、石新、裕丰、樟新等6个社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2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樟木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落实

  对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镇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和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党委高度重视,明确由分管党群的镇党委副书记牵头,镇纪委书记协助,全程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被巡察社区和巡察整改相关责任单位先后召开6次推进会、碰头会、协调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被巡察社区整改工作上形成合力。
  (二)明确整改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列出整改台账、问题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督促圩镇、樟洋、柏地、石新、裕丰、樟新等6个社区党工委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围绕自身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督导。镇纪检监察办全程督导,针对重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专题督导3次,对每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镇纪检监察办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深入问题整改一线和具体点位,及时督促和通报整改进度,着力解决好责任和压力层层递减等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抓实、抓出成效。
  (四)推动长效常治。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规章制度17项,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以巡察社区为牵引,以落实整改促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社区党工委执行力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社区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樟新社区已于2021年1月份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成员,樟新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不再由圩镇社区“两委”班子兼任。截至目前,一是已制定《樟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办公场地及工作人员已确定,于2021年3月23日在镇党委会议审定通过,预计今年8月底前完成樟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明确社区干部岗位职责,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以及各类组织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规范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制度。
  2.针对落实脱贫攻坚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各社区要对扶贫政策进行深研细读,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制定每户贫困户的具体帮扶措施,通过帮助就业、创业创收、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加强做好低保户脱贫工作。
  3.针对落实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召开了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通报目前我镇前期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樟木头镇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实施方案》,且在春节前、春节中、春节后都安排村庄清洁战役,行动共出动2368人次,整治问题987宗,处理垃圾约280吨;二是组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暗访组,制定巡查计划加强巡查,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还通过电视台对巡查发现的人居环境整治问题进行曝光;三是镇政府向每个社区拨付10万元用于环卫公司保洁范围之外的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全镇范围内的人居环境整洁。
  4.针对化解群众矛盾不积极的问题,着力加强基层信访队伍建设,制定培训制度对基层信访队伍定期进行业务、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信访积案化解质量,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做好越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完善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长效机制,倒查制度漏洞,扎实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5.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缺乏统筹谋划的问题,已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20年樟木头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同时指导各社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6.针对实施“乡村振兴”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开展了2020年“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收集,在征集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及各社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镇“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共有项目33项,投资总额为100多亿元,并已上报市委农办,其中5个项目被纳入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目前,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库中已完工项目3个,在建项目5个,前期阶段25个,下来,我镇将建立乡村振兴项目推进机制,保障项目进展。
  7.针对上级补助资金没有发挥效益的问题,樟木头镇政府于2018年8月印发《樟木头镇2018-2019年度美丽幸福村居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设立1800万元美丽幸福村居专项资金,按镇政府与社区5:5的比例补助社区建设市政和基础设施项目,但因该方案并无强制性,各社区受限于自身经济状况或无合适项目,导致申报积极性不高,该方案已于2019年结束。接下来镇政府将在施行相关助力社区改善环境的政策时充分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广泛听取社区和群众的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使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8.针对平安社区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市公安局于2020年大力推广慧眼视频2.0版本建设,用以替代此前社区建设的二类点视频,樟木头镇建设任务为1592路,目前全镇各社区已完成慧眼视频2.0版本建设任务。
  9.针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扎实的问题,制订落实樟木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常态化计划,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工作问责机制。针对个别社区存在的问题,镇扫黑办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和个别成员单位调研,分析问题存在的主、客观因素,在了解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对社区加强指导督促工作,大力整改。针对个别社区人员调整后对扫黑除恶工作业务不熟悉的问题,镇扫黑办进行了一对一的认真培训指导,并针对个别社区对上级文件工作精神理解不透的问题,镇扫黑办组织了重新学习和内容抄摘,指导个别社区对辖区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疏理、核查等。接下来将继续加强督导,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10.针对遏制“两违”属地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镇城管分局对“两违”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下一步将继续对社区反馈台账核查比对,进一步更新违法用地最新情况,经核查后再汇报至镇“两违”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要求各党组织要根据《樟木头镇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内的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要求各社区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组织召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二)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12.针对收取手续费依据不足的问题,目前已对全镇各社区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进行清查,同时要求并督促各社区深入学习领会最新的收费政策和文件精神,要求各社区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其他社区存在乱收费问题。
  13.针对未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的问题,一是对各社区的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导各社区在增收方面加强物业出租管理、增加物业出租收益,盘活利用闲置集体资金购买东莞信托理财产品、增加投资收益;二是要求各社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稳定公益性分配,防止公益福利费用的快速增长,并要求暂停股东分红的增长。
  14.针对代垫居民社保费未收回的问题,召开了3次专项整改工作会议,有关社区已于2019年8月1日起停止垫付居民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接下来,在社区土地被征收及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由个人支配的土地款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将优先用于抵扣社区代垫的居民社保费。
  15.针对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召开了基建工程负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加强学习《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并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樟木头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樟府办〔2018〕88号)第五十九条“对于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应当经理事会集体讨论,按市、镇规定进行自行公开招投标”的规定。
  16.针对承包方资质审核不严的问题,召开了基建工程负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加强招投标环节的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要求各社区按规定严格执行。
  17.针对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召开了基建工程负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加强学习《樟木头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细则》,要求各社区成立工程验收小组对集体已完工工程进行验收,按有关规定对工程验收项目进行结转。目前,镇工程建设中心正联合相关部门编制《樟木头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8.针对合同签订程序不严谨的问题,召开了全体社区财务管理人员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加强学习《樟木头镇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前的审查程序,认真审核租赁方的主体资格、信誉及履约能力等,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19.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一是制定全镇各社区债权追收工作统筹方案,要求各社区全面梳理债权,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力量,实施分类分期处理;二是已将债权追收率与干部薪酬实施挂钩,拟于2021年6月份核定各社区2020年债权追收率,并以此扣减绩效奖金;三是要求各社区于2019年8月1日起停止垫付居民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防止应收代垫款继续增量;四是督促社区对个别拖欠时间长、坏账风险大的债权采取起诉等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20.针对集体土地转让不合规的问题,召开了全体社区财务管理人员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加强学习《樟木头镇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并要求各社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1.针对资产交易未上平台的问题,召开了全体社区财务管理人员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加强学习《樟木头镇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并要求社区严格按照集体资产交易的程序执行。
  2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召开了财务人员财务纪律专项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学习《樟木头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细则》,严格按照市集体资产管理和巡察整改的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对我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盘点、实地测量。现已起草《樟木头镇社区集体资产(固定资产、土地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3.针对会计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召开了1次社区相关财务人员专项整改工作会议,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财务纪律约束及财务队伍综合素质培养,严格落实相关财经制度规定,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分析,要求各社区对下属部门相关违规的问题进行整改。
  24.针对大额现金支出管理不严的问题,召开了1次各社区相关财务人员专项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并要求严格落实执行。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
  25.针对集体福利分配数超过净收益的问题,召开了1次各社区相关财务人员专项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樟木头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并要求严格落实执行。
  26.针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完善《樟木头镇备案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大对因私出国(境)的备案人员审查,明确规范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进一步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监管力度及执行力;二是组织开展了2期出国(境)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加深备案人员对出国(境)审批、办理流程及出访注意事项等文件的理解,强化备案人员出国(境)纪律。
  27.针对党员监督工作松懈的问题,一是多向基层党支部了解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督促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并形成有关工作制度,做到不走形式,层层落实。
  (四)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28.针对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一是开展樟木头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截至目前,樟木头镇10个社区73名职数全部选举到位,其中党组织委员72名,居委会委员37名,“两委”干部“交叉任职”35名,交叉任职率为100%.10个社区均为“一肩挑”,“一肩挑”比例为100%;二是开展樟木头镇社区下属党支部换届工作,全镇10个社区下属49个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完善组织结构,明确职数配备,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
  29.针对议事决策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社区是否按程序召开班子联席会议和党群联席会议、是否按要求讨论表决重大事项等工作进行督查;二是建立“两联席”会议档案,做好详细会议记录,并将决定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分类归档备查;三是将落实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情况纳入各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30.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监督指导不力的问题,已成立专项督导工作小组,对全镇160个党支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实地查看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推动全镇党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已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
  31.针对党员在村务管理中发挥作用不明显的问题,统筹抓好居民代表人员推选工作,把好人选质量。截至目前,全镇10个社区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共635名,其中党员262名,占41.26%,着力优化居民代表结构比例,提高党员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组织基础。
  32.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坚持“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细化程序步骤,强化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预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审查把关,做好全程纪实,确保规定的环节一个不少,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对入党程序有瑕疵、材料填写不规范等一般性问题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填写不规范党员档案37份。
  33.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实行“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制度,组织各党组织每季度进行1次自查,对“三会一课”进行备案管理,并强化对“三会一课”和其他活动的督促检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二是要求各党支部自查自纠,完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党支部书记目标及责任书》、《党支部班子履职清单》、党支部《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清单等材料;三是定期对全镇160个党支部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实地查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4.针对“三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内容,明确管理形式,要求各社区安排专人落实,抓实村务公开工作,并做好工作留痕。
  35.针对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党费管理员、党建组织员参加省远程教育平台开展的党建基础业务线上集中培训、“党费日”等学习活动,累计培训126人;二是各支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重新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和比例,对党员交纳的党费进行登记造册,上交党员党费登记表至镇党委留存,教育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及时在党支部内部进行公示。
  36.针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村(社区)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东组函〔2020〕1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社区全面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对已落实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建好党组织的党员,要求其限期内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和居住地都不在属地社区的党员不纳入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政治建设全面深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全面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全镇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深度融合,团结引领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完善镇社区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发现和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整改后的新气象、新变化、新面貌。
  (三)巩固成果升华成效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深入的政治体检,把整改成果与推进改革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工作规律的认识,努力提高把握全局和谋划推动工作的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扎扎实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着力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着力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上见实效,着力在加强基层治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上见实效,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上见实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抓发展干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799233;电子邮箱:zmtjcs@163.com;邮政邮箱: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一号行政办事中心3楼纪检监察办;邮政编码:523620。

中共樟木头镇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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