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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岭山镇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
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6-09 15:48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4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第4、5小组对大岭山镇大岭山社区等19个村(社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大岭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结合我镇实际,迅速研究制定了《大岭山镇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并由党政综合办督查组专门跟进。全镇上下凝心聚力,各村(社区)、各单位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2021年1月18日,我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布置会议,会议上镇党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纪委书记对全镇各村(社区)书记进行集体谈话,督促19个村(社区)迅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1月19日,我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项会议,深入研究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等。
  2021年1月25日,我镇召开第7次党政人大领导班子联席会议,通报了市委巡察组对大岭山镇大岭山社区等19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认真对照巡察组问题反馈清单,进一步压实各责任部门、村(社区)职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围绕“镇村同责、以改促建”的要求,镇党委和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共同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张拔海同志担负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担负各领域责任人,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整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2021年2月4日至8日,我镇党政综合办督查组对大岭山社区等19个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并将整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对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进行了通报。
  2021年2月19日,我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村(社区)自身难以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建工作方面

  1.针对学习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整改情况:(1)汇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例子,供各基层党组织参考。并派发了党章党规、相关理论指导读本。(2)定期整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理论精神读本分发给各党组织学习。(3)继续完善和落实党组织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与考核办法。(4)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5)加强对党组织学习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杜绝照抄照搬的情况。
  2.针对开展党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各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文件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3.针对未按要求理顺党员的组织关系的问题,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一步摸底核实排查,对确定需要理顺的即时办理。(2)要求党组织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动态,登记造册,对需理顺组织关系的党员及时办理组织关系。
  4.针对党组织凝聚力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1)要求各党组织强化主题党日设计,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建议,结合当前党建工作重点、精心设计活动主题,提高党员参与率。(2)要求各党组织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党组织共建、党内帮扶等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影响力,提高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3)对缺席较多的党员进行谈话和教育,落实专人做好此类党员的跟踪工作,确保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5.针对党员管理弱化的问题,整改情况:(1)要求各党组织根据党员参加党内活动、党费交纳情况、支部大会出勤率,及时了解党员是否保持与党组织联系,避免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2)对长期“游离”的党员,主动联系党员、经常性开展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动向和思想状况;对党性意识淡薄、屡教不改的则提交纪检部门按相关程序处理。
  6.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1)定期组织党建组织员和各村组织委员开展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内容。(2)党建工作办编印了详细的《入党工作流程指引》派发各党组织。(3)安排专人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跟踪,落实程序规范。(4)定期组织镇支部组织委员、党建组织员开展“大岭山镇村(社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发展、转正流程培训会”,进一步落实党员发展和转正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发展流程。
  7.针对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要求确定为积极分子满一年后,方可成为党员发展对象。
  8.针对落实党员推优培优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镇党建工作办已向各村(社区)下发《关于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组织提高群众的入党意愿,发动村内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二)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9.针对违法建筑整治力度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1)分类消化处理。根据2018年4月市主要领导关于“两违”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府下发的《东莞市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2016年、2017年作为历史存量遗留问题,待上级出台历史存量分类处理办法后处理;2018年以来的违建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9〕320号)要求,按照“三个一批”的方式逐步消化处理。(2)健全管理体系。通过曝光案例、召开现场整治会等扩大宣传影响;利用无人机中队,消除监管盲点;利用水电审查机制,提高治违整治力;强化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停工、停水、停电、禁止投入使用、快速拆除等有效措施和手段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新增违建“查得严、控得住”。(3)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镇领导检查督导机制。结合“行走东莞”“行走大岭山”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对违建查控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二是结合《东莞市农民违建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要求,利用三维航拍地图数据更新比对工作机制,倒逼职能部门和村一级常态化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10.针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责令违法用地未整改到位的村要对照巡察组要求,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并立即进行整改。
  11.针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1)由镇安委办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落实属事属地责任,对在建工程加强巡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施工、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于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施工单位须责令其落实整改。(2)督促镇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建筑巡查员业务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依规严厉问责。
  12.针对“两委”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1)针对部分干部存在违规出国(境)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作用,我镇对未按申请时间出国(境)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进行自我检讨。(2)要求领导干部本人领用证件使用的时候签署“行程确认书”,以确认每个干部清楚申请的时间和行程,杜绝违规出国(境)问题再次发生。(3)严格执行出国(境)报备和审批程序,向所有干部发送了温馨提示,再次明确出国(境)工作纪律要求;明确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监管责任;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执行“一事一批”,确保出国(境)记录及证照信息无遗漏;做好证件领用及归还各项工作,要求各证件必须于返回后5日内归还。(4)制定完善“两委”干部出国(境)相关工作要求。
  13.针对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1)研究制定村(社区)落实村民社保个人缴费工作方案,要求村(社区)按方案执行。(2)加强宣传,利用海报、横幅、讲座等形式对社保政策进行宣传宣讲,提高村民对社会保障意义的理解。
  (三)民主议事决策方面

  14.针对违规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整改情况:(1)责令有关村(社区)收回违规为“两委”干部购买商业保险金额。(2)要求村委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制度,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5.针对违规向非股东发放分红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村组股东分红管理,严格审查,强化监督,杜绝向非股东分红行为。
  16.针对未按规定落实民主决策程序的问题,整改情况:(1)责令有关村(社区)迅速整改,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2)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培训,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17.针对重大事项未按要求上报审批的问题,整改情况:(1)责令有关村(社区)迅速整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审查制度。(2)加强委派会计培训,对村会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18.针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整改情况:(1)责令有关村(社区)迅速整改,严格执行市、镇农村集体工程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行为。(2)加强委派会计培训,对村会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3)制定镇的农村集体工程管理细则,健全管理制度。
  19.针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完善工程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我镇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四)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

  20.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1)继续严格落实集体资产上平台交易制度,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2)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指导村组进行经济合同登记造册,建立合同台账,动态掌握合同兑现情况,规范合同签订期限。(3)责令有关村(社区)迅速整改。(4)对村会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21.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1)加强委派会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对村会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2)由镇农林水务局农村资产管理组加强对财务工作检查,制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检查方案,按时按质开展检查,逐个向村(社区)反馈情况,详细上报检查结果,开展针对性整改,并落实责任追究。
  22.针对存在违规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整改情况:(1)责令有关村(社区)迅速整改,杜绝大额现金支付。(2)加强委派会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对村会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23.针对结算票据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1)加强委派会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对村会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2)加强财务检查,开展“白条”专项治理工作。
  24.针对应收款长时间未收回且金额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1)进一步加大应收款追收力度,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收回一批、清理三角债核减一批、区分欠款与投资关系转化一批、做好村民解释工作核销一批”的思路,继续加强应收款追收工作。通过联合开展集中排查、集中追收、集中诉讼、集中执行等活动,提高追收工作成效。(2)进一步加强债权管理,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全面摸清各项债权债务的形成和现状,理顺关联单位与村组之间的三角债,对确认的呆账坏账,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3)落实应收款追收情况与干部薪酬挂钩机制。
  2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计划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村组开展彻底的清产核资,对村组账内外所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提高农村“三资”监管水平,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违规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600111;电子邮箱:dlszrmzf@dg.gov.cn;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德政街1号;邮政编码:523820(信封请注明“对大岭山镇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大岭山镇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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