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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9-26 17:34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院党组和党组书记均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是对我院党的建设和各方面工作的“全面审计”,是对我院全体干警的“政治体检”,也是对我院履职情况的“综合会审”,对于我院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执质效,提升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我院党组和党组书记均诚恳接受,严肃对待,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直视问题,追根溯源,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市委第四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院党组4月30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反馈意见,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院领导正视问题,认真对待,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5月25日,院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抓好巡查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进行明确。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对整改工作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责任领导进行具体明确,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明确责任分工。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分管工作的指导把关,部门领导是具体工作落实的责任人,负责工作的推动落实。各部门按职能分工紧密协作,对整改问题逐项逐条落实责任,对账销号,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院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分管工作和部门逐条逐人发表了看法,剖析原因,找准症结,突出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
  (一)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党的议事过程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中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对党组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上会条件进行区分,优化上会前审批流程。在党组会议中严格执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今年来我院党组会议均已落实。二是要求党组秘书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尽可能做到记录详实,准确反映讨论情况。党组书记定期对党组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
  2.针对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党组理论学习进行规范。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制定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纳入今年学习计划,促进“一班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修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方案》,明确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政治部主任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院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日常工作由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负责开展。6月1日,我院党组开展意识形态的专题研讨会。三是注重强化政治学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讲话,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加强对机关大院及各法庭政治环境进行宣传布设,着力强化干警学习氛围。组织开展“两优一先”学习表彰活动并进行公示、积极向政法先锋学习,激励引导广大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不断推进我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作出积极贡献。
  3.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存在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了班子的凝聚力。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政治轮训为推动,着力抓好党务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抓党建的能力。注重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制定队伍教育整顿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召开组织生活会流程,确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质量。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制定“七一”期间主题党日开展推进表以及学习习近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题学习方案,不断提升了支部落实主题党日的意识和质量。
  4.针对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指导基层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措施》,推进支部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二是对所属15个支部的组织结构进一步梳理,严格按组织程序、工作流程做好支部换届工作,对支部党员超过15名的虎门、厚街、刑庭等党支部划分党小组,进一步提升支部党组织力。三是及时对入职、离职干警的组织关系进行转接,针对6名在编干警党组织关系不在我院的问题,积极与镇街村委支部联系,均已完成组织关系转接,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管理。
  (二)关于落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执行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采取自查与市中院统一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1宗无罪判决未经审委会讨论和10宗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违反规定程序的情况进行处理。关于1宗无罪判决未经审委会讨论案件,责令该案件承办人进行书面检查;关于10宗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其中3宗案件因征求检察院意见的时间已过、2宗案件组织诊断时间已过,均无需纠正,对该5宗案件承办人均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口头检查处理;其余3宗案件已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检察院,对该3宗案件承办人均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口头检查处理;其余2宗案件系相关材料没有及时归档,已进行整改。二是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流程指引》及《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跟案指引》等业务文件,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和审核审批,切实使该类案件符合规定程序。三是加强对公检法相关联席会议纪要精神的理解把握,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对裁判尺度的统一作用,裁判文书对适用缓刑的情况进行合理阐释。今年以来,共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5次,讨论议题15个。四是进一步细化完善我院审判各类人员权责清单,出台或修订了《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庭领导办理案件规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业务人员权责清单》《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以正面清单廓清权利界限,着力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推动审判质效持续稳步提升,提高司法公信力。
  2.针对落实审判制度要求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不再选用无固定收入陪审员;清退无固定收入陪审员休假补助,至2021年4月,我院对18名无固定收入陪审员休假补助清理完毕,金额合计10.62万元;严格执行陪审补助标准,参加审判的陪审补助标准为180元/人/天;使用陪审宝系统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二是关于我院有2名审委会委员不是员额法官的问题,其中1名同志已调整为我院副院长并于今年1月14日入额;1名同志岗位为政治部主任,因该类情况系我市法院系统共性问题,已向上级法院进行了请示沟通,待上级法院明确指示后再作处理。
  (三)关于审判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优化方面
  1.针对审判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一是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规范化、常态化、持续化严格案件审限管理。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21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防控及清理方案》,落实定期督导、定期通报和审限管理机制,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作为审判执行纪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截至今年6月30日,我院长期未结案件数为89宗,同比去年6月长期未结数减少102宗,没有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二是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定期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完善《监督管理备案表》,实现全程留痕。三是修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辅助人员跟案工作指引》并制定相应的简化版跟案流程,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跟案指引》《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人员跟案流程及注意事项》,规范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时间节点,定期排查通报裁判文书超期送达情况,提升干警送达效率意识。经案件评查,涉及裁判文书超期送达的案件为2宗,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书面检查、谈话提醒等处分。
  2.针对财产保全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财产保全裁定的金额进行冻结,不得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冻结查封。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操作指引》,对财产保全及执行过程中超标的查封、续封等问题进行明确提醒,防止该类事件发生。对厚街法庭续封不及时案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该案承办法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辞退跟案书记员。二是结合保全申请人实际合理把握申请条件,避免超出申请人的能力范围提出要求。在严格依照财产保全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明确财产线索的前提下,对于房产证号、土地证号等具体信息不做硬性要求,便于申请人提起财产保全。
  (四)关于队伍建设有待优化,监督管理力度不足方面
  1.针对院管干警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针对我院3名院管中层干部任现职10年以上的问题,于今年2月10日对31名干警进行轮岗,其中包括2名任职10年以上的中层干部。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干部轮岗暂行规定》,建立干部任职年限台账,继续稳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二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纪实的相关规定,已将缺少的纪实材料整理好归档。在日后的干部选拔中,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纪实的相关规定,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和纪实工作规范。
  2.针对监督执纪不够有力和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督察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工作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线索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规定,参加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统一组织的问题线索核查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查办规程。二是严格执纪监督,注重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制定出台了《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暂行办法》,针对违反“三个规定”、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共计对77名干警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三是加强案例通报,为加强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作用,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组织刑事审判庭、厚街法庭负责人进行现场说法,通报“自查从宽”和“被查从严”2个典型案例,同时梳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查实案例,形成10个典型案例,作为院省思馆典型案例,供干警参观学习,强化警示作用。
  3.针对纪检信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加强纪检监察与信访合力,落实信访部门每月向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提交上月信访案件台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至6月底,向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通报信访案件台账60件。二是加强对信访问题的分析研判,核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加强和规范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上报制度。今年2月至今,共移送问题线索3件涉4人。三是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明确信访案件归档的期限和流程,定期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归档情况,避免档案管理风险。2020年12月前了结的信访件均已归档。
  (五)关于财物和物资装备管理存在漏洞方面
  1.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执行款清理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我院执行款“旧账”,能发放的立即发放,能提存的立即提存,确有客观原因需暂缓发放的逐笔写明原因,做到执行款“笔笔过关”、执行干警“人人过关”。截至今年7月16日,我院共清理执行款4058.47万元。严格规范使用一案一账号,定期对未使用一案一账号的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开展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缴和退付管理规定(试行)》,规范诉讼费收退管理。对2019年以来已结并生效案件中存在诉讼费应退未退和应收未收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我院472宗案件诉讼费进行追缴,其中2宗案件无需追缴,金额合计6929元;1宗案件催收成功,到位金额4400元;30宗案件执行完毕,到位金额合计72893.98元;435宗案件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程序,到位金额62391.01元;有4宗案件还在执行中。经自查,我院30宗案件存在应退未退的情况,已整改完毕,以上30个案件均已完成退费审批手续并已汇出款项。
  2.针对枪支弹药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于4月9日召开枪支使用管理自查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枪支使用管理安全评估,落实好各项检查工作。5月15日组织法警大队全体人员开展枪支管理使用警示教育会,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二是于4月16日向市中院法警支队报送申领持枪证材料,相关材料中院已经提交到东莞市公安局,正审批办理中。三是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规范, 6月9日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务用枪管理规定》。6月21日将报废枪支移交中院,由中院统一移交给东莞市公安局进行报废。
  3.针对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5月12日组织采购相关人员专题学习政府采购知识,并于当月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该应采未采的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
  4.针对财物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规范会计账目使用,按照各级财政预算批复及广东省总工会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做好账务监督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入账和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明晰差旅费审批权责,优化差旅费报销流程,包括取消现金报销差旅费、利用“钉钉”手机APP以及我院行政办公系统出差管理功能优化公务用车和误餐费申请审批手续等等,并从今年4月起每月汇总差旅费台账进行监督管理。
  (六)关于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针对9套宿舍产权仍未能理顺的问题对于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怡丰都市广场怡嘉阁的6套宿舍,目前登记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名下,因我院对上述宿舍不具有产权,我院已与第一法院商定维持现状,继续提供我院使用,目前只作为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暂住使用;对于位于东莞市虎门镇竹洲社区的3套房产,因当年购置房产的档案资料存放于第一法院库房,目前我院正与第一法院及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处理事宜,达成意见后再提交市财政局征求处理意见。
  2.针对部分涉案款项未及时进行标识和清理的问题一是杜绝新增不明款项,通过落实一案一账号和定期通报等形式,今年4月至今,我院无新增不明款项。二是针对旧存中不同类别的不明款项多措并举进行清理,减少了部分不明款存量。至今,我院执行代管款中未找到相关案件的不明款项剩余金额为336015元,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3.针对积存赃物处理不及时的问题一是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赃款赃物管理暂行办法》;针对现有赃款赃物系统功能进行了排查,向省高院及相关软件开发公司上报提出了完善功能的具体需求。二是梳理现有赃款赃物并建立台账,至今年7月15日,已处理赃款9399669.8元,确认赃物处理方式5198件,已处理判决生效案件赃物共257件。三是对因当事人无法联系或拒绝领取的,依法进行公告,并于一年公告期满之后依法上缴国库。四是针对判决方式为上缴国库的赃物,将于下半年进行拍卖后上缴国库。
  4.针对安检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落实司法警察大队每季度对物业保安进行一次系统的安检及安全保卫技能培训,今年已开展3次安检及安全培训,对大院、各法庭进行明查暗访4次。制作安检须知宣传栏,摆放在大门岗并上墙。制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在大门岗并上墙,让安保人员能快捷妥善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院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意见建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效果促进我院科学发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标对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完毕需要长期坚持的,列入审务政务督察的常态化督导内容,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对尚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继续整改,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切实将问题真正解决。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责任落到实处。健全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不断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形成风清气正良好院风。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和警示教育,紧盯审判执行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廉政风险点,落实“抓早抓小”,不断强化干警的自律意识,提高自我净化能力。
  (三)努力巩固整改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注重解决立行立改问题,也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解决共性问题,通过巡察整改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把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四)扎实践行司法为民。引导干警经常性带着问题意识检视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以过硬的司法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弘扬英模精神,结合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台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以实实在在成效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9-89889333;电子邮箱:dg2fyzgk@sina.com;邮政信箱: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督察室;邮政编码:523855。

中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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