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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9-26 17:28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市第一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第一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
  我院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辉芳同志担任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进行反思,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各党组成员责任,带头落实整改。7月23日,我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示范带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我院严格按照巡察组提出的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工作局面,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所有措施落到实处。对反馈的6大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做到整改内容、措施、时限、责任人“四明确”,确保整改不漏项、不打折、不落空。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特别是对需要集中力量加以整改的重点问题,明确责任领导,统筹相关行政部门、业务庭室的力量抓实抓细;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在抓“常”和“长”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整改到位
  (一)关于党组决策不够规范,党建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落实“第一议题”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刻反省。党组书记、院长林辉芳积极落实“一把手”责任,亲抓整改,再次学习传达中共东莞市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并根据本院实际制定了《中共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明确包括“第一议题制度”在内的工作要求,并以党组名义发布。二是从2020年11月开始,我院党组全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发挥好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的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逐项深入学习,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通过及时公布党组会议纪要,形成每月政治学习要点并及时下发各党支部等方式,引导全院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贯彻落实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党组书记亲自抓落实,带头督导推动政治要件落实,建立台账,专人督办,定期检视“回头看”并整改落实,坚决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和业务工作全过程,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委报告传达学习贯彻情况。目前已向市委报送2020年度及2021年上半年政治要件传达学习贯彻情况。
  针对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混淆问题。一是组织院领导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有关党组会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明确党组会及院长办公会的区别及界限,2020年12月即对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院长办公会议作出初步规范,明确会议议题界限和会议记录要求。二是于2021年4月26日党组会讨论制定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内容,遵循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会后第一时间形成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通知。截至目前,我院2021年已召开11次院长办公会,充分发挥了院长办公会指导和协调的作用。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滞后问题。一是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重新修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及其他院领导的工作职责;同时结合全院的工作实际,年初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进一步量化具体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各主体责任。二是风险防范得到进一步加强。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等进行前瞻性分析,今年上半年已形成2份分析研判报告;健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与重大敏感案件风险防范衔接及闭环跟踪落实工作机制,全面排查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加强预判和指导,坚决做到一案一策、精准拆弹。三是阵地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重新修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制定《官方网站管理办法》,理顺了各宣传阵地的管理职责。针对宣传阵地尤其是官方网站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当前已对我院官网的“旗峰论坛”“典型案例”“党团建设”等栏目进行更新,对法官文苑、视频新闻、司法务实研究中心等类型重叠、更新无法保障的栏目进行撤并,保障了网站的良性运行。
  针对为“预备党员”后补转正手续问题。一是迅速查明预备党员补正手续的主客观原因,向专职党务干部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要求专职党务干部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二是组织专职党务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负责发展党员的专职党务干部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的操作流程,加强与党支部党务专干的对接,与党支部一起严格按照该工作规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三是举办党务培训会议。组织全院党务专干参加党务工作培训,制定并下发《党务工作培训手册》,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能力。四是研究制定《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展党员操作指引》。
  针对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第一时间在全院党支部重申党费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党支部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二是完善党费管理制度。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我院完善制定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支部下拨党费使用指引办法》,并及时下发党支部。三是要求各党支部派选政治素养高、责任心强的支委(党员)负责党费具体使用,保障党费使用程序、使用用途、票据管理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三是建立党费使用台账。各党支部每季度将台账及相关使用情况、票据信息等发至院机关党委汇总为全院党费使用总台账。四是强化检查监督。院机关党委定期、严格审核各支部台账,各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费使用时间、方式、金额等严格把关,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费使用规范化。四是第一时间对各党支部本年度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党费使用是否开具正规发票问题。对发现问题的党支部责令限期整改。
  针对党务工作不够细致问题。一是按照市直工委要求,制定并印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按照“五好六有”标准,细化评价表,每个季度对各支部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方面24个项目进行“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别评价,并在年底作出年度综合评价。二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院机关党委提高主动作为的意识,按照挂点联系分管机制,利用列席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等契机,加大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力度,实施一季度一检查一通报,力戒形式主义,抛弃以往“完成任务式”的检查,将检查重心放在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是否合规、记录是否规范、整改是否及时等方面,确保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三是强化了党务公开,陆续通报了学习强国、粤政易、党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建立了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整改台账,逐一列明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之处,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四是常态化开展党建业务培训,至少一年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学习实效,着力构建资源共享、督学促学的党员教育新模式。分类梳理党建基础工作,制定《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务工作培训手册》,涵盖支部换届、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支部基本工作,以及“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规定,助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关于落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落实市公检法联席会议精神有偏差问题。一是我院刑庭已制定学习计划,不定期组织学习相关规定,要求法官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而适用缓刑的危险驾驶案件要加强说理,要详细论述适用缓刑的理由,提升裁判水平。二是于2021年7月8日召开刑庭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了市公检法《关于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联席会议纪要》以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特定案件裁判结果备案的规定》,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危险驾驶案件判处缓刑的要报庭长或分管副院长备案,要按照既定的裁判标准进行裁判,对裁判文书加强说理。
  针对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数量超限问题。我院审管办已于2021年6月17日向全院发布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陪审情况的通告》,公布了自2021年5月起年度参审案件数超过30宗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并明确超出30宗部分不予发放陪审津贴,暂停其本年度的陪审工作。
  (三)关于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方面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执行法定期限不到位问题。一是立足网上立案和现场窗口服务两大平台,在官方网站公布简明立案指引,简化申请材料,设立执行立案专线、工作微信号;现场设立导诉员,让群众“最多跑一次”;设立专人专岗分类分流程审查立案,缩短立案审查用时。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诉讼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调平台流程节点管理的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立案流程节点管理的指引》《关于审判案件审限变更的工作指引》《关于执行案件审限变更的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调解、立案流程节点、案件审理、执行期限,加强对超期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的监督管理。三是上线运行《京东司法网拍服务系统》,对执行标的全流程处置进行节点监控和督办,规范拍卖标的物交付流程和时间节点。四是开发小程序,从6月16日正式启用扫码流程管理小程序,进行“一案一码”管理,实现对诉讼案件“一案一码”从立案到归档全流程节点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案件流程及状态。五是于6月开展2021年度案件常规评查,并对是否严格落实送达操作规范、有无存在超期送达等内容进行评查。六是加大审判流程公开力度,向当事人公开节点信息,接受当事人监督。
  针对法律文书不严谨问题。一是我院于2021年6月制定《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开展了2021年案件常规评查,其中对法律文书是否规范进行了认真的评查,并形成《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年案件评查情况报告》;二是于2021年7月7日发布《关于加强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的通知》,对制作裁判文书提出明确要求,如要求每份裁判文书拟稿人和校对人必须非同一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针对执行款交接程序不规范、发放程序不规范、未及时划拨问题。一是今年4、5月我院执行局组织了两场执行业务学习培训,强化执行人员对《执行款管理规定》的理解掌握,明确执行款发放交接程序,严格执行书面与电子同步流转的审核审批程序,摸清各个案件案款底数,强调各岗位职能责任,规范统一交接材料,做到全程留痕。二是成立案款结算中心,持续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活动,实现系统和财务账册款项信息一致;推行“一案一账户”全面适用,从源头上杜绝不明款;统一执行款发放期限,严格规范延期退款的审批制度;定期监测退款进度,每月督促承办人及时清理案款。三是不断完善执行款管理规定,建立提存机制,明确规定提存的情形、期限、流程、审批权限以及提存后回拨发放流程等,规范不明款项、长期未认领执行款的管理。四是创设“码”上领款、“待激活账户”领款、“云庭审”领款、“就地确认”领款、“律师协助办理”领款等5种领款便民路径的领款机制,加快执行款清理。针对巡察期间尚未发放的执行款开展调卷清查、财务和系统账册比对、建立台账等方式,进一步区分开符合条件发放及尚不能发放款项,并已开展对符合发放条件案款加大力度发放和对符合提存条件案款的提存工作。
  针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我院已上线运行《京东司法网拍服务系统》,对执行标的全流程处置进行节点监控和督办,从源头上化解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二是于2021年6月16日向全院公布《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预防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实施细则》,明确了台账排查制度、案件预警制度、专项通报制度、专项问责机制、分级督办机制等。三是建立长期未结案件预警制度,通过每月任务推算表等方式,提前介入“有可能进入长期未结的案件”,对案件审限超过九个月未到一年的开始跟踪管理,梳理该类案件的流程节点,督促案件及时办结,减少边清边积现象。四是于2021年6月17日向全院公布《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案件审限变更的工作指引》、《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审限变更的工作指引》,严控审限变更的流程、审批。
  针对庭审直播和审判流程公开率有待提升问题。一是我院于2021年6月8日向全院公布《关于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工作的工作指引》以及《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庭审直播以及文书上网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细则,进一步推进网络直播常态化开展。二是最大限度增加直播端口,目前我院直播端口从22个增加至52个。三是我院向省高院申请修改案件信息,将原告或原告代理人信息修改为立案必填条件,将被告或被告代理人(辩护人)信息修改为结案必填条件,通过当事人提供的有效手机号码向其推送案件节点信息,从而达到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截止2021年7月,我院的文书上网率为50.49%,高出了省院要求文书上网率达50%的标准;庭审直播率为26.44%,与省院2020年要求的25%直播率相比,高出了1.44%,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9.41%;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为93.27%,与省院要求的85%有效公开率相比,高出了8.2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
  (四)关于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院管干警交流不够充分问题。一是我院已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2012年制定的《干警轮岗及主管领导轮换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订。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干警已初步形成岗位调整方案,并进行分批有计划轮岗,第一批已于7月中旬完成了岗位调整。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对中层及以下干部的任职时间、工作表现、职位职责、岗位适岗性等进行分析,有计划、分步骤,合理合岗进行干部轮岗。
  针对执行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对于巡察反馈的未按申请时间出国(境)的情况,我院已对涉事干警作出相应的通报、批评教育、绩效扣分等处理。 二是2021年6月我院已制定《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出国(境)工作管理,明确出国(境)管理工作纪律等,并完善出国(境)登记制度,加强台账管理。三是定期对在编干警的备案、证件管理、出国(境)审批备案及实际出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经排查,目前我院在职在编的319名干警的有效出国(境)证照,已全部交回本院政治部统一保管,不存在私自保管情况。
  (五)关于干警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针对干警涉嫌违规问题没有按规定移交处理,违反工作纪律的法官只作出通报批评,未按相应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问题。一是将本院一名法警涉嫌2018年1月酒后驾驶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二是开展监督执纪业务大练兵,定期召开专题线索排查处置会议,我院督察室以“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党纪法规集中学习,组织全体督察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增强执纪审查的理论基础。三是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交流沟通,及时请示和报告,严格按照上级问题线索归口管理要求,收到线索后及时移送东莞中院纪检监察组,由东莞中院纪检监察组统一处理。四是对信访举报件中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深入核实,一查到底,制定问题线索工作手册,明确办理流程及呈批材料,提高了线索处置效率和质量;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核查培训部署工作会议,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我院今年已经召开3次问题线索培训部署会议。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和跟踪督办,查实一个、查办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线索查核和案件办理有着落、效能有提升。五是制定实施《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绩效管理考核规定(2021年修订)》,明确将执纪问责结果与部门、个人的评功、评先、评优、年终绩效、提拔任用直接挂钩,提高监督执纪质效。六是进一步完善查处工作机制,加强“一把手”包案工作的落实,及时部署、研究、协调案件查处工作,截止7月,本院“一把手”包案并完成重点案件2宗。七是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违法违纪问题,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处罚明确、问责适当,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关于财务和物资装备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针对采购合同签订不严谨,个别项目验收报告缺失或验收时间不合常理问题。一是召开会议,对采购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验收情况进行整改。二是7月修订完善《东莞市第一法院采购管理规定》,及出台“财务报销指引”,对之前不规范不统一的情况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化,对采购流程、合同签订、审核、验收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引,并及时在全院进行传达通知,确保制度得以严格落实,采购工作流程得以规范化。三是强化事后监督。在财务支付审核岗位上落实对签订后的合同、验收报告的规范性作进一步审查,确保采购合同签订、验收材料的完整规范。
  针对工程规避招投标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落实“一事一议”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落实采购流程,并科学进行项目预算;二是进行流程梳理和规章等方面的讨论和学习,特别是对工程类、装修修缮类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学习,避免再出现以上漏洞,确保采购流程合法合规。三是2021年7月修订完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采购管理规定》针对工程类项目的采购进一步的明确了要求和做法。四是完善大宗采购台账管理,规范大宗采购的流程。
  针对记账科目登记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政策文件的学习,完善财务系统科目设置,并按照最新政府会计文件汇编指引,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二是本院综合办公室将组织全院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业务培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重点强调与说明,加强日常业务指导,提高财务专业化水平。
  针对诉讼费追缴不及时问题。一是我院于2021年6月11日制定实施《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及追缴工作指引》,建立诉讼费退还、移送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全流程机制;在审核诉讼费退费的同时,同步核查诉讼费的追缴措施情况,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的退费及追缴工作,在保障当事人退费权益的同时确保诉讼费及时追缴。二是由审判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执行部门合力统筹,形成诉讼费追缴工作台账,并以部门为单位,落实承办人责任,通过安排专人督促落实追缴措施,更新台账信息。三是加大力度,提高质效。通过前端集约快速查控,组合查控、限高、财产处置等执行措施,加快诉讼费执行案件流转速度,强化执行力度,提升追缴到位效果。
  针对赃物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实施《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涉案赃款、赃物管理指引》,规范赃物的“收”、“出”管理流程,对赃物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定期盘点,保证赃物的妥善管理。二是对两宗登记显示“出借”的赃款进行核查,在核实情况后我院已经在登记表上注明情况。目前赃物台账登记信息均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差距和不足。市委巡察组代表市委提出的意见,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我们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实际效果、突出群众满意开展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将全面压实政治责任,及时跟踪问效,决不在整改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决不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决不在整改上推诿扯皮、拖拖拉拉,以法院队伍的崭新面貌为政法工作注入新能量,以群众满意的新业绩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677860;电子邮箱:ts_dgsdgfy@ vip.163.com;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66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督察室;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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