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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9-26 17:38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市第三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第三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此次巡察,是市委对市第三法院工作的全面“政治体检”,为市第三法院各方面工作精准“把脉”,查找“病症”,及时“对症下药”。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坚决,行动上雷厉风行,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重要举措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抓好整改,以此推动各项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市第三法院党组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邝子球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字逐条梳理问题,深刻反思,深挖原因,议定整改措施,制定形成《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和《关于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向纵深推进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点上的问题面上改,别人的问题对照改、自己的问题精准改。
  一是压实责任。由院党组负总责,明确各级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主导整改工作,亲自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按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全院具体工作深刻反思,深入研究分析问题症结和存在根源,有针对性地谋划部署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人员等,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工作局面,迅速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逐项整改。建立整改任务台账,逐项推进、逐项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加强闭环管理,做到盯着改、限期改,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结果,坚决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
  三是跟踪督查。全面掌握整改情况,持续开展督查,动态跟踪进度,决不允许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应付整改,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拖沓、打折变通,对于整改态度不坚决、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效果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三)注重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督查问责力度,通过抓作风,务求抓出全体干警的“精气神”;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信仰信念,不断提高把握大局大势、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水平,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中心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的动力和热情;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体要求,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服务发展大局结合起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和效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要求,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提供坚实政法保障。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有所弱化的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严谨问题一是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贯彻落实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二是重新修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对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参会人员、召开形式等予以明确。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调整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工。二是明确官方网站管理主体,对栏目设置、版面规划等提出建设方案并完成调整,持续对栏目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和管理维护。三是制定和修订《中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新媒体平台管理规定》,完善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四是组织有关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和法官宣誓,使干警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义。
  3.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有所弱化的问题一是结合《广东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通报》精神,制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通过支部开展评星定级活动,每季度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指导与纠正,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二是定期对党组成员参加支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二)落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够到位,审判执行质效有待进一步优化
  1.针对未及时理顺审委会委员身份的问题经请示上级法院,已按要求落实有关人员管理规定,3名非员额法官的审委会委员不再参与审委会会议。
  2.针对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数量超限问题一是每月统计制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月度统计台账,用于监控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已满30宗上限的人民陪审员暂停参审。二是对负责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给予批评谈话处理。三是试运行线上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科学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
  3.针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提出“以力争到2021年7月底实现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总数下降60%,无法定理由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作为总体目标任务”的要求,组织各业务庭室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专项清理。二是以2021年3月底的长期未结案件清单作为个人自查与评查范围,开展承办人个人自查、庭室核查、交叉评查工作,对发现存在瑕疵的案件进行整改。三是对《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理和预防长期未结案件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将对定期汇报制、定期通报制、审限预警机制、案件催办制、领导督办制、协调另案办理机制等进行明确。
  4.针对个别案件裁判文书出现错漏的问题一是召开民商事案件发改分析报告会,就2020年度市第三法院民商事质量监督案件的类型原因进行梳理、总结、分析,探究发改案件和审判质量之间的关联程度以及如何降低发改率,着力提高市第三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二是在全院范围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各业务部门及案件承办人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剖析原因并深入整改。
  (三)人事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院管干警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晋升条件的法官以及其他序列的干部开展等级和职级晋升工作。二是对符合轮岗要求的有关人员进行统筹调配。三是对2020年以前干部人事材料重新进行梳理,明确了需补充和完善的材料内容和清单,逐步补充和完善人事材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纪实材料的形成和管理。
  2.针对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重新核查出国(境)和逾期上交证件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和严格出国(境)管理制度,将出国(境)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二是重新制作出入境记录本,进一步完善了出国(境)记录情况,加强日常的审批、登记、归还等流程节点管理。
  (四)规矩意识不强,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严肃一是加强对《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学习,提升办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投诉件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档案材料完善工作。三是增强规矩意识,强调纪律要求。四是严把问责程序关。
  (五)财务和物资装备管理存在漏洞
  1.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款管理工作规定》和《整治执行案款清理清退工作方案》,全面应用“一案一账号”平台,实现案款自动匹配,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及时清理执行案款余额。二是对全院应追未追诉讼费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形成全院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台账,有序开展追缴工作。
  2.针对采购合同管理薄弱的问题一是对全院采购合同进行排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确保每份合同签订合法合规。二是研究开发“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依托信息化确保采购流程时间节点留痕备查。三是严格执行审判专家的合同审核和登记制度,指定专人对采购合同的规范性进行校验,确保采购合同依法、依规、确实有效和可行。四是严把财务付款审核关,保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款项支付。五是补正、整改有瑕疵的工程验收材料,严格规范验收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
  3.针对枪支弹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枪支(弹药)出库流程》《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枪支(弹药)入库流程》《枪支弹药出库审批表》,严格规范枪支弹药出入库流程审批和登记手续。
  4.针对积存赃物处理、案件归档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对全院积存的赃物进行全面清点,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将该送财政部门处理的涉案财务及时移交,对应自行处理的物品进行统筹清理。二是启动新审判综合大楼的库房,全力接收各部门归档卷宗,提高入库率。
  5.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督促各法庭将2016年至今镇政府出资购置的固定资产粘贴固定资产标签,重新登记造册,同时每月末将采购的设备明细、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报大院备案,大院固定资产管理员协助管理。二是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保障院固定资产数据的及时更新和台账准确。三是经院党组讨论决定,更换采购管理小组组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市第三法院将坚定不移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建设,抓落实强监督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二是以院党组为落实责任主体,督导全院干警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思想,真正从提升工作效能的高度出发,变“要我改”为“我要改”,扎实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在完善健全制度、狠抓制度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机关纪委、督察室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尤其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个问题整改到位,见到实效。
  (三)党组以上率下,规范全院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院党组将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党组议事、管人用人等制度,充分发挥好领导班子引领和核心作用。党组坚持以上率下,以制管人,将各项工作开展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努力实现全院工作新突破,更好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要求,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提供坚实政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808823;电子邮箱:dgsfwzjizz@163.com;邮政信箱: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邮政编码:523710。

中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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