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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9-26 17:16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8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作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自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决拥护、诚恳接受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切实督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截至目前,共完成整改问题39个,并由局党组书记及分管领导约谈了相关责任人,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反馈意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究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整改落实。分阶段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党支部认真贯彻反馈意见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认真按照巡察组的意见建议,狠抓问题整改,切实做到整改内容不遗漏、正风肃纪不放松、作风建设不言弃,在监督上内外结合,在问责上不留情面。同时,举一反三地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党支部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根据性质和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分解到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党支部,要求逐个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逐项盘点销号,不过关的“回炉重做”。严格整改监督,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整改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完善制度管理,在全面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个性、共性、规律性问题,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及时出台及完善党建、财务、人事等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以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意见建议,与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扎实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二、紧盯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认真落实
  (一)理论学习存在敷衍应付方面
  1.针对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调研报告套用委托第三方公司做的《东莞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执行情况调研报告》问题,一是按照市委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二是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年初制定局党组成员调研计划,确定调研方向,按时间节点开展调研,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每人每年至少提交一份调研报告)。
  目前,已制定《2021年度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截至7月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集体学习研讨15次。各领导班子成员按调研计划深入各园区、镇(街道)开展调研工作,计划于11月30日前提交调研报告。
  2.针对两名班子成员的党课讲稿敷衍应付问题,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加大党建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的相关资料。
  目前,已制定《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建工作督导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督导,督促各党支部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推动党支部党建全面进步。局党组书记已对党课讲稿敷衍应付的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讲党课等活动。
  (二)宣传工作落实不力方面
  3.针对开展涉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正面信息宣讲宣传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全面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重要信息。
  目前已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全面增强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宣传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挑选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写作能力,热爱宣传工作的人员担任新闻信息员,并积极发动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及时报送正面信息,营造积极向上宣传氛围。
  4.针对截至2020年12月8日,东莞喜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相关信息未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发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发布流程、发布内容、发布周期。
  目前,制定了《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新闻稿报送及发布流程;要求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为新闻信息员提供重点工作安排、重大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领导讲话、列席重要会议等,以确保新闻报道的及时跟进、报送和发布。
  (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5.针对2019年,局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截至2020年12月8日,局党组未传达学习2020年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相关精神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根据市有关安排,及时制定2021年纪律教育月活动方案,并提交局党组会审议;三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相关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目前,于2021年2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电话提示稿,听取了各党支部汇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21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2021年4月16日,局党组会专题学习十二届广东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机关党委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
  6.针对 2020年,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和市光荣院党支部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廉政专题党课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建督查力度,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及时开展廉政专题党课。目前,局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分别签订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责任制度落实,同时加强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党课,使党员时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缺失
  7.针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2019年至2020年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工作问题,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加强系统内宣传工作。
  目前,已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印发了《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五)拥军慰问工作开展不力
  8.针对拥军慰问工作开展不力问题,制定《关于2021年度“八一”慰问和支持驻莞部队建设经费使用方案》。
  目前,已于2021年1月29日以市双拥办名义下发《关于征求我市支持驻莞部队建设资金使用方式意见的函》,向驻莞各部队征集支持部队建设经费的资金投向、支持方式、经费分配等建议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东莞军分区及驻莞各部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八一”慰问和支持驻莞部队建设经费使用建议方案》。已于7月初完成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的采购工作。2021年7月16日,黎军副市长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确定了2021年1300万元支持部队建设经费采购方案。8月25日,“2021年支持部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示,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采购任务。
  (六)服务主动性有所欠缺
  9.针对2019年至2020年,局未按要求在局官网公开申领优抚补助、享受困难帮扶、获取公益岗位等信息问题,一是积极整改,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主动发布政策信息;二是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及时将政策信息在局官网进行公开、更新;三是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同步落实局官网公开政策信息。目前已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将国家性政策文件进行上传发布。
  10.针对未能及时回复处理12345政府热线和阳光热线的工单共10件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并严格遵守工单的办理时限,及时在系统上操作(答复);顺畅内部运转,及时派具体科(室)办理,即将到期的及时沟通,催促其务必在时限内办理,并在时限内在系统上操作(答复)。
  目前所有逾期答复均完成办理。
  11.针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未按要求建立宣传当地红色革命历史传统的荣誉室和开展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宣讲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未做到平均每人每年走访不少于10户退役军人家庭的要求,90%走访任务量未完成问题,一是依据《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指导标准(试行)》要求,统筹服务中心整体改造工作;二是组织各园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聆听战时一等功臣、首届东莞好人汤超荣宣讲优秀事迹,组织《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政策学习培训会;三是针对走访任务量不达标的问题,立即召开专题研究会议,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走访工作计划。
  目前,一是已联系相关设计单位制定设计方案,并按计划推进。二是已组织各园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聆听战时一等功臣、首届东莞好人汤超荣宣讲优秀事迹及当年在战场上先辈们的革命精神,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聆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一等功臣黄锦成宣讲优秀事迹,并组织了《退役军人保障法》政策学习培训会。三是立即召开专题研究会议,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走访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走访慰问79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
  (七)褒扬优抚工作不够扎实
  12.针对局没有建立全市光荣牌悬挂台账,对悬挂底数掌握不清,存在军属自行领取并悬挂光荣牌的情况问题,一是明确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检查;二是对新兵入伍的举行集中悬挂光荣牌仪式;三是提高各园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树立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主动预约联系上门悬挂光荣牌工作,耐心、细心解释悬挂光荣牌工作政策。
  目前我局落实督促检查责任,迅速组成局检查组实地检查各园区、镇(街道)悬挂光荣牌工作台账、信息采集系统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漏挂少挂导致悬挂落实不到位、通知悬挂对象领取光荣牌等现象,提出了各项整改要求。2021年1月12日至21日、5月26日至6月17日期间已分别检查了22个镇(街道),拟计划第三季度继续对有关镇(街道)悬挂光荣牌工作适时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悬挂光荣牌常态化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做到底数清、台账实。
  13.针对 2020年遗漏认定个别60岁以上烈士子女身份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问题,一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宣传不留死角、全覆盖;二是指导各园区、镇(街道)认真做好辖区内烈属具体情况排查和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审核等有关工作。三是完善做好烈属和已认定的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一人一档”。
  目前已要求各园区、镇(街道)认真做好辖区内烈属具体情况排查,已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并计划于2021年9月30日前,督促检查各园区、镇(街道)烈属“一人一档”台账以及档案管理情况。指导各园区、镇(街道)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审核有关工作。指导各园区、镇(街道)创新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八)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
  14.针对截至2020年12月,局机关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以及个别重要文件未经党组审议决定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制度,修订局党组议事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上会有关内容;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从2020年12月起,严格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上党组会研究工作制度;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局党组和相关人员对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进行学习,确保应上会尽上会。
  目前,一是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对局党组议事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三是从2020年12月起,严格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审议的工作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应上会尽上会不遗漏。四是2021年4月21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认真学习。
  15.针对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局机关支出党费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费管理制度,明确党费开支审批权限;二是严格规范党费使用管理工作,按规定范围使用党费,定期在党务公开栏公开党费使用情况;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和党费管理人员对党费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学习。
  目前,一是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于2021年7月20日组织党费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直〔2019〕10号),强化党费规范化使用管理意识。三是已制定《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提供制度保证。四是已对2020年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16.针对2019年8月,市双拥办组织相关人员慰问部队官兵的差旅费,未经集体讨论决定,采用分管领导会签的方式审批报销问题,一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对大额支出项目严格按规定报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
  目前,一是已对《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明确大额支出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议审议。二是已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经办人、直属各单位财务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项资金支出使用符合规定,严防资金风险。
  (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7.针对机关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立行立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已于2020年12月10日搬离正副主任办公室,在公共区域与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办公;三是定期组织对下属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实地检查,严查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目前,一是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已于2020年12月10日搬离正副主任办公室,在公共区域与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办公。三是2021年7月20日组织各科(室)经办人、下属单位财务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工作要求。四是局办公室要求4个下属单位报送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并计划于8月底前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逐一实地检查,严查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18.针对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军供站1辆公车使用登记不详实,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修订《东莞军供站公车管理制度》,完善出车登记表格信息,严格公车出车登记;调整公车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分工,为单位所有公车办理加油卡,实现一车一卡,杜绝加油管理漏洞。
  目前,东莞军供站先后2次召开支委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清单,调整了公车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分工,审议修订了《东莞军供站公车管理制度》,完善了公车管理登记表格信息,明确了公车管理工作流程,并于2021年2月23日,为货车(粤S2CF20)办理了加油卡,杜绝了加油管理漏洞。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以来(1月26日至7月6日),所有车辆严格执行出车审批制度,公车使用信息登记清楚,货车(粤S2CF20)实际油耗11.8 L/100KM.(十)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19.针对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共有17人次出国(境),6人次没有填写出国(境)台账,12人次没有填写证件实际归还时间。局下属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无出国(境)登记台账问题,一是健全局机关出国(境)登记台账;二是统一全系统出国(境)登记台账;三是定期对直属各单位的出国(境)登记台账、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目前,局机关出国(境)登记台账增加“申请出行时间”“实际出行时间”两项,使台账的登记内容更为完善;要求直属各单位从即日起统一使用出国(境)登记台账,做到出国(境)证照逢领用必登记。我局计划于2021年下半年不定期抽查直属各单位的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以便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20.针对2020年1月,市光荣院1名职工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出国时间,提前1天出境问题,一是不断完善我局出国(境)管理制度。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出国(境)有关政策、条例,把出国(境)有关制度教育落实到全系统每个单位、每名工作人员,堵塞因私出国(境)的一切漏洞。
  目前,我局第一时间已对该名职工进行教育,并要求市光荣院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在职在编人员的出国(境)管理工作。同时,正在着力完善我局出国(境)管理制度,并计划把出国(境)相关政策学习列入今年的培训内容之一。
  (十一)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21.针对2019年至2020年,局党组未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机关党委仅召开党建工作会5次且均无会议纪要。局机关党委对下设7个党支部缺乏日常检查和指导问题,一是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年初审议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听取各党支部关于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年底审议全年党建工作总结;二是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强化党建工作督导,定期对各党支部开展检查指导;四是根据局机关人员工作调整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各党支部按时举行换届选举,加强基层党组织力量,进一步激发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目前,一是于2021年2月9日,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制定《2021年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并于2021年3月30日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二是局党组定期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截至目前,局机关党委已召开9次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党建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已制定《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建工作督导实施方案(试行)》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加强对党支部日常的监督管理。四是已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按时举行了换届选举。
  22.针对两名党支部书记党课讲稿原文抄袭网络文章问题,强化学习,深化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党建督导力度,定期检查党支部党建工作,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相关资料。
  目前,一是机关党委对抄袭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在党员大会上,党组书记再次强调讲党课的重要性,要求各支部书记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二是制定《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建督导实施方案(试行)》,深入各支部开展检查,加强督导督查工作,推动党支部全面进步。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支部书记以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认真备课,亲自撰写党课,为支部党员上党课。
  (十二)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3.针对2019年至2020年,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长期负责业务工作,未从事党建相关工作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推选政治过硬、政治理论水平高、政治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我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门负责党建工作。
  目前,一是已重新选任推选新的专职副书记专门负责党建工作。2021年3月30日,市直工委正式下发任职通知,陈雯雯同志担任我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是明确了专职副书记的分工和职责定位,推动党委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4.针对两名党支部书记存在“先任命后选举”的情况,局下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未设置独立的党支部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接下来的党支部设置调整、换届、届中补选等工作中,切实按照规定开展有关工作。
  目前,一是组织全局上下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认识,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二是严格要求党支部按照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开展党支部委员调整、换届、届中补选等工作。2021年7月,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召开党员大会,成立了独立的党支部。
  (十三)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25.针对未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局机关支部的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公布更新不及时问题,一是及时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并提交局党组会审议;二是及时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党建工作信息。
  目前,一是已制定了《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并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根据工作实际将党务公开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方面的内容,根据制定的公开目录,做到细化、量化、不留死角,全面打造阳光党务。二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务公开相关制度,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要求及时的报送党建工作信息。
  26.针对局下属7个党支部学习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应当公开的内容没有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公开栏发布问题,进一步提升各党支部对党务宣传工作的认识,及时向局机关党委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并及时公布更新,及时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公开栏更新发布党建工作信息。
  目前,一是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属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二是要求各党支部运用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即时公开,发布党建工作信息。
  (十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格
  27.针对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有12名干部人事档案未及时按标准造册问题,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按标准进行登记造册。
  今年2月底,我局已将未整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按标准进行登记造册。
  28.针对2017年至2019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未及时整理归档48份,缺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相关验证报告22份问题,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按标准进行档案散件整理。
  今年2月底,我局已将未整理的人事档案散件进行归档,并已请档案里缺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相关验证报告的有关同志补充提供。下来,我局将根据工作中产生的人事档案散件数量,及时整理归档。
  29.针对5名聘用人员未建立人事档案问题,及时与该5名同志档案存放的单位联系沟通,建立人事档案副档。
  目前已收集该5名同志的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进行档案造册。
  (十五)内控关键岗位设置不合规
  30.针对局机关存在会计管出纳,会计同时兼任费用支出审核、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内部控制管理等工作,出纳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问题,一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制度,将财务审核、会计、出纳、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不相容岗位分开,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保障局机关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二是建立财务综合组,整合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人力资源,分设财务审核、会计、出纳、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不相容岗位,合理划分职权。
  目前,一是已成立财务综合组,分别承担局机关财务审核、会计、出纳等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职权进行明确。三是已对《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明确财经岗位职责。
  31.针对工会会计和经费审查委员为同一人等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工会费用审批程序;二是分设工会会计和经费审查委员,明确不相容岗位由不同人员担任。
  目前,一是已成立财务综合组,分别承担不相容职务。二是印发《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审批权限进行明确。
  (十六)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
  32.针对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局机关未按要求设置工会账户,未计提27.7万元工会经费,也未收取0.92万元工会会费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工会费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工会会费使用范围进行开支;二是立行立改,完成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三是组织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目前,一是已开设局机关工会账户,已完成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工会会费收缴工作。二是印发《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审批权限进行明确。三是已组织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33.针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工会福利费用,且未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工会费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工会会费使用范围进行开支;二是开设局机关工会账户,自此之后所有工会福利活动开支均从工会账户中开支;三是分设工会会计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所有活动开支均要求经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共同审核。
  目前,一是已开设局机关工会账户,并及时计提转入工会经费和收取工会会员会费。自此之后所有工会福利活动开支均从工会账户中开支。二是印发《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分设工会会计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审核岗位,所有活动开支均要求经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共同审核。三是组织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十七)经费结算不规范
  34.针对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局机关未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规定,通过向个人账户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报销54笔共4.36万元的费用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全面推行公务卡报销制度,严控现金使用范围;二是联系银行开通财政国库网公务卡报销通道,为所有干部职工办理并激活公务卡;三是加强业务人员业务培训,要求凡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要求的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或是转账方式结算(附pos机小票)。
  目前,一是督促未办理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尽快办理公务卡。二是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严格推行公务卡报销制度。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卡报销制度,严防违规转账和现金报销问题再次发生。
  35.针对在局机关党费支出中,向个人账户转账报销3806元的学习资料和会议费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全面推行公务卡报销制度,严控现金使用范围;二是联系银行开通财政国库网公务卡报销通道,为所有干部职工办理并激活公务卡;三是加强业务人员业务培训,要求凡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要求的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或是转账方式结算(附pos机小票)。
  目前,一是督促未办理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尽快办理公务卡。二是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严格推行公务卡报销制度。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卡报销制度,严防违规转账和现金报销问题再次发生。
  (十八)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失范
  36.针对截至2020年12月,局未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未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财务审计工作问题,一是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二是制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方案,每年开展一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三是督促下属单位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制度等,做好制度备案工作。
  目前,一是已制定《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审计制度》,对内审制度和职权进行明晰。二是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三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经制度,督促下属单位相应修订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制度等,并做好制度上报备案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
  37.针对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局机关未及时发现并清理市光荣院预付医疗费问题,一是督促光荣院即时清理预付给医院的医疗费;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经费支出指导和监督,严禁以拨代支和预付款等行为。
  目前,一是于2021年7月16日赴光荣院检查预付费清理情况和费用支出情况,查阅相关凭证资料,核实光荣院已完成预付费清算工作。二是已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禁止预付行为再次发生。
  38.针对2019年市军休所在没有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和培训方案的情况下,分别支付1.7万元和0.6万元培训费用问题,一是召开所务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自查,二是认真健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立行整改。
  目前,市军休所于2020年12月14日、12月21日召开所务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上深刻研讨了市委第三巡查组巡查暴露出的问题,并要求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行整改。2020年12月17日市军休所补齐相关票据并上报相关情况说明至市巡察组。自2021年1月起,市军休所严格按照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方法,加强对培训费用管理,要求财务报销时必须提供培训方案、参训人员考勤表、培训合同等原始凭证。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9.针对2019年至2020年,军供站大额经费支出未经支委会集体讨论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军供站支委会议制度,严格按会议制度要求,临时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超过1万元的大额项目经费使用,需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和采购管理工作小组研究修订《东莞军供站财务管理制度》《军供站政府采购工作实施制度》,对“1万元以上大额支出需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决定”进行界定,明确对于已签订日常固定支出和项目支出合同(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伙食费、接待过往部队伙食费等),均无需再次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而是依照合同定期履行。
  目前,东莞军供站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支委会审议了《东莞军供站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广东省东莞军用供应站政府采购工作实施制度(修订)》,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需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的1万元以上大额支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严格按支委会议制度,对需上会研究的1万元以上大额项目经费使用全部提交支委会研究决定。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0.针对2019年,军供站17个项目采购审批手续不全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和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加强对《东莞军供站财务管理制度》《东莞军供站政府采购工作实施制度》的研究,结合军供站实际细化执行标准,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制度日趋完善;二是财务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和采购流程,加强对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检查力度,严格把关,保证采购资料的完整性,确保采购活动全流程留痕、可追溯备查;三是制定《财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和采购管理小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财务管理知识,同时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各项财务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目前,东莞军供站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支委会审议了《东莞军供站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广东省东莞军用供应站政府采购工作实施制度(修订)》,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工作流程;2021年4月1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了采购合同委托签署事项,明确由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业务分管副站长签署采购合同;制定了《财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和采购管理小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2021年上半年先后通过参加上级培训、自主学习、业务研讨等方式开展十余次财务业务学习,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今年来各项工程项目采购流程规范、资料完备,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思想武装,确保整改落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尚未完全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达标,坚决不销号。
  二是优化制度管理,确保整改长效。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刻总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的每个环节、每条举措和每项成效,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真正把落实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提升的动力,防止问题变异反弹。
  三是转化整改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后续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与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执行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111313,22223280;电子邮箱:dg_tyjr@163.com;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万寿路76号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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