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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
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9-26 17:41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及时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岚同志代表医保部门郑重表态,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要求各级领导和科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以下三点:一是照单认领不回避、不推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对号入座找原因、查不足,敢于动真碰硬,自觉整改;三是站在对党负责、对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深刻反思,以知错就改的态度和敢于当担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岚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1年5月11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落实时间,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细化整改方案。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4个方面25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着力推动整改。局党组分别于2021年7月13日、7月15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期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局党组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以最快的速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和医保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对医保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方面
  1.针对新的医保管理体制构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一是社保中心各项业务顺利对接。二是市民中心医保专窗顺利承接医保待遇核付和医保关系转移业务。三是5月10日,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东莞成功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四是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出台了《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东医保〔2021〕35号)。7月1日,实现了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备案如期上线“粤医保”小程序。
  2.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统筹决策力度偏弱的问题。截止2021年7月底,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20次,党组会议将重要工作安排、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巡视巡察、敏感性问题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对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
  3.针对领导班子团结共事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由局主要领导带头,在班子成员之间、班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26人次,加强了沟通,增进了互信,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团结共事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二)履行医保基金管理职责方面
  4.针对重要政策文件未能适时调整更新的问题。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度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文件均纳入调整计划,多份文件已完成或接近完成出台。
  5.针对面临医疗改革缺乏前瞻性研究的问题。组织人员赴深圳、中山开展了相关课题的调研,我市于5月10日正式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6.针对当前一些群众反映较多、较集中的问题未能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已出台《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1年8月1日实施。针对社区门诊转诊问题,我局多次与卫健部门沟通研究。结合医保及卫健部门相关政策以及群众需求,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局于6月10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工作的通知》,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可直接到本市定点机构发热门诊就医结算,既可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又能正面回应参保人反映转诊难的问题。
  7.针对出台政策精细化和规范化不够的问题。一是2021年6月,组织开展了医保经办能力建设专题调研,对窗口服务现状、医保服务需求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了解。二是在我市2021年门特政策制定过程中,我局与卫健部门、财政部门、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多次召开研讨会,调研分析我市参保人门特需求现状,按流程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系统分析新旧门特政策差异,以及带来的相关社会影响,于8月1日正式实施新门特政策。三是针对解决转诊难问题,我局联合卫健部门,组织多场调研会,实地到社卫机构进行调研,充分了解群众反映转诊难问题的实质,以及对于优化措施的可行性,于6月份出台文件,优化简化发热参保人门诊转诊流程规定过程。四是针对2019年医保住院费用异常增长的情况,我局组织多次调研,与定点医院探讨费用异常增长原因,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9年医保住院费用进行更加深入的数据分析,期间多次组织卫健、财政部门对分析报告进行讨论研究,形成了更深入、更具体的《2019年东莞市住院医疗总费用上涨分析报告》,于5月20日呈市领导参阅,为未来制定政策奠定了基础。
  8.针对对“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管理还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注重持续宣传。2021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二是开展现场活动。5月1日,在旗峰公园组织进行了贯彻落实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现场宣传活动。三是抓好“两定”机构全覆盖检查。推进“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的工作目标。
  9.针对案件处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完善执法工作制度。研究出台《执法工作规程》《执法案件查办规程》和《执法工作制度》,从操作规程上保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准确实施。二是组织执法专题培训。2021年上半年,组织全市近90名医保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1期执法专题培训。三是加强市镇工作交流。建立分局执法工作情况报送机制和执法联络员工作机制。四是强化医保执法队伍建设。计划通过各类专项执法培训及临场执法指导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定期召开执法业务工作座谈会,及时收集并解决问题。五是注重实践经验总结和指导。计划在总结医保执法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医保执法工作手册》,按季度出台《医保执法工作简讯》,通过研究探讨医保执法领域热点问题,交流推广医保执法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医保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10.针对行政执法权下放后监管弱化的问题。一是建立了东莞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并于2021年7月15日组织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二是针对骗取生育津贴问题,印发《关于做好生育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函〔2021〕103号),明确对如增员、个人缴费工资变更和生育待遇核算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和疑点核查,并明确要落实问责追责,指导镇街医保分局切实加强生育保险经办风险防范和控制。三是通过“铺网强管”,提升智能监管成效。依托全省医保信息系统智能监管子系统功能逐步扩展,改造全市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指导医保分局利用监管子系统开展好对“两定”机构的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医保信息化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预计于2021年8月15日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各种不规范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
  (三)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方面
  11.针对干部队伍“医学专业背景”严重不足的问题。4名干部被交流到其他单位任职,8名有医学或计算机专业背景的人员来局工作。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成立后,面向全社会招聘4名计算机、财务、统计等专业人才,目前已完成笔试和面试。另外,省统一招聘的1名专业人才,已完成报名登记。
  12.针对干部职级结构存在“倒挂”现象的问题。2021年上半年,已完成4批次共4人职务职级晋升,其中提拔中层领导职务1人,职级晋升3人。干部岗位调整交流9人,其中调出干部5人。已落实1名市管干部和1名正科级干部交流至我局任职,计划调入年轻干部1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确保优秀干部有序畅通和流动晋升,促进人才升级换代,调动干事创业活力。
  13.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有待改善的问题。4名干部被交流到其他单位任职,8名有医学或计算机专业背景的人员来局工作。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成立后,面向全社会招聘4名计算机、财务、统计等专业人才,目前已完成笔试和面试。另外,省统一招聘的1名专业人才,已完成报名登记。
  14.针对干部管理未能严格把握正向激励标准的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个人自学和支部培训的基础上,2021年7月28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岚为全体干部职工做了党史学习专题辅导报告,号召大家积极投身于医保事业忠诚为民的伟大实践中。
  15.针对干部动议沟通不顺畅,工作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2021年1月4日,印发了《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工作规程》,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使用、选拔、任用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16.针对未能结合医保工作特点,出台专门的医保系统干部考评机制,在干部评价和年度考核上,缺乏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的问题。已召开2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医保系统干部考评机制相关事宜,目前正处于材料准备阶段。
  17.针对驻场人员分派机关科室办公缺乏依据的问题。经2021年第15次局党组会议研究,结合省人社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1496号)精神,增强工作的连贯性与专业性,决定保留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项目分派至机关科室办公的驻场人员。清退2名第三方大数据智能服务项目人员和1名新闻采编服务人员。
  (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8.针对在机关作风建设上教育警示不足的问题。先后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党日活动、党员志愿活动;班子成员之间、局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纪检组与重要岗们人员开展谈心谈话26人次;党组和纪检组定期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第一季度谈话15人次,第二季度谈话38人次。
  19.针对超标准采购活动奖品,购买购物卡作为奖品的问题。以科室为单位组织进行政府采购规定学习,同时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20.针对工作人员在自办公众宣传活动中获奖,有损公信力的问题。于2021年4月30日前,共退回违规奖金1100元,收回实物奖品5份。
  21.针对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接下来将督促各科室加强公车使用制度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专门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一切按制度办事”的制度意识。督促各司乘人员严格使用广东省公务员用车管理平台,详细登记公车出行、维修等信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织对公车管理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2.针对违规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的问题。自2021年1月开始,各支部都采取缴纳现金的方式收缴党费,工会会费也需采取现金缴纳的方式进行收取。
  23.针对未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机票的问题。自2020年4月起,严格执行《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东财〔2015〕272号),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销售代理机构购买公务机票,规范公务机票采购流程。
  24.针对部分采购项目未组织验收及财务单据未填写日期等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全部补齐采购项目验收报告或补充验收报告缺漏项,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验收审核,确保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25.针对个别项目采购超期限执行;财务报销程序不严谨,个别宣传项目未完成先验收先付款;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到位,报销发票出具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部分报销发票背后未有证明人或经办人签名,后补支出审批手续,机关委员会或工会委员会发票以局名义报销等问题。坚持把制度学习作为提搞依法办事能力的前提条件,督促各科室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必要时择机组织专门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一切按制度办事”的制度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织对财务管理、公车管理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重要工作的抽检和督促力度,推动重要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第五巡察组的要求,以敢于正视问题的勇气,溯根寻源、举一反三的能力,切实解决问题的决心,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动力。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当前亟需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现行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9)22830097;电子邮箱:dgybjjjcz@163.com;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市民办事中心5-16;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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