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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
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9-26 17:01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高位推动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潘新潮同志对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主持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机关党组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扛起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切实扛起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机关党组书记朱斌华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重点工作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督办,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巡察整改期间多次组织集体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巡察整改清零见底。
  (三)精心制定实施整改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根据上级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部门、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紧扣巡察反馈的19项问题,形成49条整改措施,每项问题均确定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等,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班子成员根据整改工作分工,主动承担整改责任,牵头组织各有关责任部门对照台账逐项推动整改,狠抓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日志和对账销号制度,及时跟踪整改任务落实情况,逐条验收销号。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整改方案中的全部任务均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整改期间已经或正在制定完善《机关党组议事规则》《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机关信访工作制度》《机关纪委工作细则》等4项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努力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二、盯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立法规划不够精准的问题
  一是认真实施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通过,运用法治力量为群众营造安全、整洁、美观的市容环境;《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的立法调研工作正深入开展,确保坚持以民为本、为民立法。
  二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下来谋划编制《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过程中,坚持开门立项,通过多种手段向社会各界征集立法项目;坚持科学立项,提升立法前瞻性;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互动机制,强化沟通。注重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东莞改革发展实践需要,通过深刻把握“小切口”立法理念,精准选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奋力推动东莞在万亿元GDP、千万人口城市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关于履行监督职能存在欠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优化监督工作安排,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围绕反走私反偷渡工作、配建人才安居房、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深入基层听取民意,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多途径多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全面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把调研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监督成效,不断提升监督整体效能。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律法规逐条逐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东省专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宪法法律更好地在东莞实施。借鉴上级人大做法,在开展执法检查时提前制定法律法规对照检查表,确保工作做细做实。
  三是持续加强监督工作的跟踪问效,通过规范化、常态化的“回头看”跟踪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及时了解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有效推进相关工作,直至问题解决。
  四是探索建立专题询问常态化机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做好前期各项筹备工作,今年将对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
  (三)关于落实《代表法》尚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培训和引导代表提高“代表意识”,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责任意识,创造有利条件,引导代表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走访联系选民。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代表联络站建设,夯实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基础,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多元化功能,组织开展代表接访选民、召开选民代表座谈会等活动。探索开展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实现代表与选民线上线下的全方位联系。
  三是不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和内容,各代表小组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月、代表专题调研、代表集中视察等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联系。
  四是进一步推行代表述职,保证每位代表每届至少1次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回答人民群众关于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的询问,接受群众的评议与监督。
  (四)关于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工作未完全向社会公布的问题。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参照上级人大做法,推动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报告、“一府一委两院”专项报告的审议结果等法律要求公开的工作内容,按有关程序报批后,通过东莞人大网站等渠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2.针对立法工作公开有遗漏的问题。一是在《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的3件法规项目”中,补充了起草单位和审议时间,并重新公布。二是《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今年下半年审议,相关工委将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东莞人大网站公开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情况,且以后的每一部法规草案均照此执行。三是从2022年开始,在立法计划公告中注明起草单位及拟提请审议时间。通过东莞人大网站在规定时间对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予以公布。
  3.针对代表建议办理未公开的问题。一方面,进一步公开人大督办代表建议办理的过程。积极引入各类媒体平台,通过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调查研究、视察、专题审议等活动,以及及时向代表通报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等形式,增强代表和选民对人大督办工作的了解。另一方面,商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和方式。在符合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公开范围。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五)关于服务代表的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两个高质量”中的源头“内容高质量”,引导代表着眼民生,提出主题明确、反映群众关切、与法律政策规定不相违、措施可行的高质量建议,以点带面,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提高当年建议解决办结率。
  二是强化后期跟踪落实,指导各工委加强建议办理后续督办力度,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和办理单位,开展建议“回头看”,推动B类建议向A类建议转换。
  三是进一步优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市政府办公室及承办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协作,督促承办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协调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代表面对面的沟通,听取意见,共同研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
  (六)关于党组工作规则不完善的问题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与市委沟通协调,理顺工作职责,加快出台机关党组工作规则。
  目前已草拟议事规则初稿,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待与市委沟通协调后定稿,按程序出台。
  (七)关于信访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认真起草《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访受理方式、办理流程、信访责任和信访秩序,待审定后,列入人大机关制度汇编之中,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二是主动与省人大、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协商研究项目建设问题。待全省人大网络信访系统正式推广后,抓紧完善落实。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台账,利用办公软件建立台账表格,根据信访实际情况做好“接件时间、领导批示、联系电话”等信息登记,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及时整理信访案件情况,建立季度信访档案,做到信访事项全程跟进。
  四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将在人大网站公布信访联系信息的要求列入《信访工作制度》之中,以便于群众随时查询信访工作机构通讯地址、预约和咨询电话、来访接待时间等相关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八)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每年两次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机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研判,作出工作安排,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坚持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各支部通报上一年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提高机关全体党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九)关于机关党委、支委补选不及时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时补选机关党委及部分支部空缺委员,选优配强机关党组织班子。
  (十)关于部分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突出一月一主题,丰富组织生活内容。
  (十一)关于党员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组工干部对干部档案开展专项审核,对机关全体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努力查漏补缺。
  二是加强对党员档案的日常管理,确保党员档案内容规范、完整。
  (十二)关于干部提拔任用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做好干部提拔任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
  二是办公室人事科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加强对每次干部提拔任用流程的把关,严格落实政治表现、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
  (十三)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加强统筹协调,专门召开协调会,完善规范配套人事档案室设置。
  二是对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全面检查,按规定将未及时归档的材料进行归档,加强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审查入档材料,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十四)关于党员干部队伍遵纪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是抓学习,强制度,提升日常教育质量。把推进廉政纪律教育学习纳入机关各党支部、各科室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制度,自觉接受思想洗礼、改造和提升,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
  二是抓行动,强成效,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加大纪律提醒力度,确保依法办事、依法履职。认真谋划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集中加强纪律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升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肃风正气。
  三是在节假日前后发送纪律提醒信息,督促党员干部注重生活细节,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十五)关于谈话提醒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一是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主动拜访上级部门,积极落实纪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认真组织与先进单位开展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方式,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建立每半年一次全体人员会议的议事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谈话提醒要求,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检查。
  三是不断完善提醒谈话程序。认真检视现有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科学梳理现有谈话提醒程序,督促有关部门立行立改,确保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走样。
  四是认真开展纪检工作检查。定期开展落实谈话提醒制度检查,落实跟踪监督环节,大力推动相关部门用好谈话提醒制度,发挥谈话提醒作用,努力把廉政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六)关于出入境证照管理和请休假审批不够严谨的问题
  一是对出入境证照和请休假审批等档案材料作全面检查,加强对出入境和请休假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出入境证照管理制度,完善借出归还登记手续,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出国境回国后7日内归还证照。
  二是如遇国际航班延误导致入境延误等问题,由当事人自行提交情况说明并附航班延误情况,交人事科备存。
  三是严格落实请休假制度,对机关干部职工请休假手续进行规范管理,机关干部休假手续统一交人事科审核备案。
  (十七)关于支持纪检组“三转”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纪检组沟通对接,与纪检组协商建立每季度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并将此制度纳入《纪委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增进业务交流,主动担责、主动作为。
  二是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全体人员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市直工委纪委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提升纪检工作水平。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推进自主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体现纪检工作新面貌。
  三是配合机关党委持续加强纪检工作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十八)关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监控。进一步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培训,财务室及各工委、各科室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科学编制预算。成立预算编制审核小组,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和监督。
  二是完善预算通报制度。建立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机制,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以往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机关各科室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把好审核关口。预算编制审核小组加强对今后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把关各工委、各科室上报的预算计划,准确测算和研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确保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发挥预算资金的最大效益。
  (十九)关于以旅行社综合服务费及税金列支考察及培训费用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凡出差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对差旅费实行“总额控制”与“明细核算”相结合,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减少非必要的出差活动。高铁费、机票等支出严格按政府采购制度和定点单位采购,城市间交通租车费由当地租车公司出具发票,食宿费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凭证审核予以严格把关,杜绝旅行社综合服务费及税金问题的发生。
  二是强化内审,划清、划实财务开支高压线。充分认识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和地位,明确内审部门的独立性,特别是与财务、纪检分设,不能有隶属关系。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内部审计制度,建立科学的机制保障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工作。对各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差旅费报销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对内部控制的评审。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管理控制的健全性、严密性和有效性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担当担责、履职尽责,确保巡察整改一抓到底,决不虎头蛇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始终担好主体责任,一丝不苟地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继续紧盯巡察组反馈问题,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做好跟踪评估,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反复。继续着眼在制度方面解决深层次问题,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从源头上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
  (三)进一步强化履职质效,持续提升工作水平。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激励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把整改实效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持久动力。一是做精立法工作。立足东莞实际,注重解决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制定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充分发挥立法基地及专家学者的作用,在赋予行政机关管理手段、确保行政效率时,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二是做深监督工作。在谋划今后监督议题时,更广泛地开展意见征求,把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先作为监督内容,继续做好跟踪监督、回头看、专题询问等工作。三是做活代表工作。用好用足全市37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更加畅通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强化为民履职意识,发挥好人大制度优势。四是做实调研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议题,拟定调研课题,发挥各代表专业小组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为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建言献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9- 22836833;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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