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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关于十四届
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09-26 17:48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最诚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本次巡察工作,是对委机关党的建设和各方面工作的“全面审计”,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我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求委机关全体人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严肃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动员部署,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上下联动抓整改的责任体系。第一时间制定《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整改期限。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实施动态管理、台账跟踪、挂账销号制度,委机关办公室每半个月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对委机关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委机关常务副书记杨天泰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抓好巡察组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22个;正在整改的问题3个,要求各责任科室列明原因,明确整改期限。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政法队伍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政法干部交流轮岗任用等方面共新建、修订19项制度机制。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在政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送审报备,加大学习计划实施监督力度,做好日常学习签到、台账整理等工作,确保学习计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制定委机关年度学习计划,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我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纪律作风巡查工作制度。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宣传。在东莞政法网及我委政法新媒体账号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结合每个阶段学习专题定期更新上墙宣传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健全委机关委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9次。印发《2021年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学习计划》《2021年全市政法系统学习计划》,定期督查党员干部学习情况,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活动2次,并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开展“三会一课”160场次,其中党课10场、支部党员大会30次、支委会36次、党小组会84次。二是扎实开展四项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做实做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各个环节与内容,开展政治教育41次(其中党史教育32次),警示教育活动11场次,英模教育7场次,推动党员干部夯实对党忠诚根基。特别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以及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学细悟,全面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印发《东莞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组织全市政法单位抓好学习贯彻。委机关各党支部按照要求抓好组织学习,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学条例、用条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起草《我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制度(草拟稿)》《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规定(草拟稿)》,正在征求意见中。四是依托平台宣传理论。“东莞政法网”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发布专题文章8篇,转发文章21篇,积极宣传党的理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制作更新了3批上墙宣传展板,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在全委营造浓厚学习教育氛围。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委机关学习计划,强化理论武装头脑。二是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纳入委机关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委机关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制定《市委政法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委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及考评办法》,严格督促落实。四是在原有《东莞政法网门户网站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管理办法》及《东莞市委政法委机关政务新媒体工作指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市政法新媒体运营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制定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委机关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定期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研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委机关召开第11次委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每季度召开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例会,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步工作,目前意识形态工作正有序推进。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在委机关领导班子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报告总结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接受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在今年召开的2次民主生活会中,均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市委政法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市委政法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全面推进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印发《全市政法单位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全市政法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五是抓好阵地管理。建立网络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网站及新媒体日常监管,严格审校流程,加强内容审核,发现错敏词信息18处并立刻整改。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领导班子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业务,每年研究部署1次党建工作、听取1次机关党建报告。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党委每年制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所属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党委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加强对支部的指导,督促支部按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制定年度机关党费使用方案计划,经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执行。三是补齐配强支部班子,督促支部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严把请假审批和签到关,合理制定主题党日计划,避免班子领导因公务冲突无法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全面梳理排查新发展的6名党员材料,补充完善缺漏的内容。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压实考察培养责任,培养人和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及时向支部汇报;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扛起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在2021年第1次委务会上听取2020年度党建工作报告并审定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在第7次委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指导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机关党委落实直接责任。机关党委按照要求制定年度党费使用计划,合理使用党费。于2019年6月补齐配强各支部班子成员,并于2021年7月组织各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调取新发展6名党员的党籍材料,进一步严格审核、补齐完善。三是各党支部抓好日常党建。各党支部坚持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合理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主题党日的平均出席率64.9%,同比提升了5.5个百分点。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对考察期间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并取消发展资格1人。
  (二)在聚焦主责主业力度不平衡,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4.关于“协管政法队伍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制度,提高协管制度的可操作性。二是建立政法干部跨部门交流机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研究探讨破除政法干部跨部门交流壁垒的可行性意见,推动干部交流任职,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人才。三是加大政法系统学习教育统筹力度。按照《广东省政法队伍政治轮训暂行规定(试行)》,结合我市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政法系统年度学习计划,加强政法队伍教育培训的指导。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政法干部协管制度。6月11日,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市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任免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拟稿)》,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适时出台。二是建立健全政法干部交流机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协调市委组织部牵头研究制定政法系统干部跨部门交流机制,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适时出台。今年我市共交流轮岗政法干部437人,其中市管以上干部(部管)61人。三是全面落实政法干部协管制度。今年1-7月,我委已收到2批次共5名政法单位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请示,其中需征求市委政法委委员意见的共1批次4名干部,已严格按照协管流程规定书面征求了市委政法委各委员意见,并向用人单位作出批复意见。四是统筹全市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委机关委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全市政法系统学习计划》并印发实施,明确了指导思想、学习对象、学习重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按计划抓好落实。
  5.关于“统筹相关领域维稳工作不够系统”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抓实政治安全八个专项行动和社会矛盾问题八个专项治理,压实各牵头单位行业维稳责任,细化各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二是强化涉稳信息的分析研判,对各领域突出矛盾进行专项调研,研究对策措施。对突出涉稳风险发出《维稳提示》,实行重点个案交办督办制度,压实属事属地维稳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主要涉稳问题排查体系,实行清单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项整治、风险研判、重大敏感节点安保、线索交办核查、案件协调处置等机制,全面提高我市维护稳定工作整体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印发《市委平安东莞建设领导小组政治安全组工作规则》《东莞市2021年维护政治安全八个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市委平安东莞建设领导小组政治安全组2021年度工作要点》,全力维护我市政治安全。二是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印发《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社会稳定组工作制度》《2021年社会矛盾问题八个专项治理总体方案》,牵头制定全市维稳工作手册,强化对各部门、镇街的业务指导。三是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先后印发《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总体方案》和《攻坚工作方案》,狠抓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两个领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任务。四是及时分析研判维稳工作形势。每月开展维稳形势分析研判,部署实施重点课题调研。针对新形势下新类型社会矛盾,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东莞市新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涉稳问题研究》专题报告。五是全面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完成涉稳重点矛盾排查体系清单梳理工作,并印发各镇街实施。动态跟进交办重点案件化解情况,及时督办交办“南城未来世界格子铺纠纷”“樟木头首信客家风情街”等重大个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6.关于“一些重要工作的推动仍有差距”的问题(1)具体问题:对全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的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重大决策信息收集工作,动态收集信息。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估工作业务培训。三是强化与重点部门的工作对接,健全与司法、发改等重点部门的工作联系,掌握全市重大决策出台情况。四是强化维稳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的运用,确保评估结果运用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收集应评尽评项目。已完成两轮重大决策信息收集工作,共收集应评项目77个,比去年全年增长了48%.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全市各镇街、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业务培训。三是精准排查确保应评尽评。加强与市司法局、发改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沟通渠道,在程序上健全监督环节,对列入《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分级表》的三类事项强化审核,共发出工作提醒函2份,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评估责任。四是动态跟踪监督落实评估。完成维稳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升级,对全市重大决策事项从拟立项环节开始,全程动态监督风险评估实施情况。
  (2)具体问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配套文件出台较慢。
  整改措施:与尚未出台文件的牵头单位沟通,明确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确保政策文件按时高质出台,并抓好落实执行。
  整改情况:3月30日,召开东莞市2020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暨第二批创新实践项目经验交流会,对完善配套文件作出部署。计划2022年底出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配套文件共37份,目前已出台35份,尚有2份未出台:一是已形成《东莞市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中;二是已形成《东莞市关于加强心理服务管理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完成两轮征求意见,市卫健局正在修改完善。37份配套文件将提前到今年底前全部出台。
  (3)具体问题:“智网不智”问题尚待解决。
  整改措施:组织开发新一代“智网工程”信息系统,通过对接市政务数据大脑,实现对34亿条社会治理领域相关数据的按需调阅,并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新一代“智网工程”信息系统开发工作,自2021年2月1日起进入试运行阶段。新系统已打通与市政务数据大脑的数据接口,具备灵活定制数据分析模型的能力,可按需全量调阅政数大脑中的34亿条社会治理领域相关数据,并结合社会治理业务需求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显著提升了“智网工程”的智能化建设水平。
  (三)在队伍建设不够夯实,规矩意识不够牢固方面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的问题(1)具体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有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坚持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二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委机关实际,组织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根据风险点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三是成立内控内审小组,组织开展内审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研判机制,坚持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全面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大力支持配合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的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1年第9次委务会议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并对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二是机关纪委落实直接责任。从2020年开始,机关纪委坚持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判,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三是全面排查机关廉政风险。已完成委机关全部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四是健全廉政建设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政法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并建立《市委政法委机关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成立内控内审小组,定期在委机关开展内审监督工作。
  (2)具体问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三重一大”问题研究后,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动态修订、细化委机关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制度。所有应上会的大额资金使用、调拨事项,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印发《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决策内容、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委机关委务会议审议“三重一大”事项55项。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确保执行过程不出问题。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1)具体问题:机关干部统筹协调的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选树先进典型,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争先创优。二是委机关领导班子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分管科室的干部管理;充分发挥谈心谈话教育机制的作用,及时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和谈话提醒工作,督促干部履职尽责。三是进一步做好干部管理建章立制工作,形成“能上能下”机制,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委机关组织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7场次,组织开展英模评先创优活动,评选2名政法先锋,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掌握分管板块市管干部及各科室负责同志的思想动态,并听取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同时,组织干部开展了三轮自查自纠工作,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干部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及时整改纠错。三是健全干部管理机制。修订《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制度(征求意见稿)》,增加日常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占比、增加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加(扣)分项,激励干部自觉干事创业。待征求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意见后,提请委机关委务会议审议。
  (2)具体问题: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逐条对照《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巡察组的清单,重新梳理归整2019年以来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纪实材料,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二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缺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清单,逐一联系函请档案材料出具责任单位查找未及时归档的档案材料,或对无法找回的缺失材料作出说明。三是严格落实我市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并定期宣传出国(境)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加大谈心谈话和提醒教育力度,确保自觉遵守出国(境)相关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归档干部晋升晋级纪实材料。经自查,2019年以来,我委共组织开展了4批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每批推荐考察活动均有纪实材料。对巡察期间发现缺失的51份职务晋升纪实材料(含重复)和117份职级晋升纪实材料(含重复)已悉数归档。二是及时补充入库干部个人档案缺失散件。对委机关全体在库管理的干部职工档案开展专项档案审查,梳理出在编干部缺失的各类人事档案材料清单117份,目前,已有35份档案散件补充入库。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经自查,我委目前共48名在职及退休干部的87本有效出国(境)证照在库管理,共有8名在职及退休干部的8本出国(境)证照失效。研究制定《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制度(修订稿)》,完善和细化委机关干部职工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流程,待征求委机关领导班子意见后报请委机关委务会议审定印发。
  (3)具体问题:机关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委机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开展内部控制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市委政法委内部控制系列制度。三是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委机关及政法信息中心国有资产进行规范化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已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市委政法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6份相关工作制度,并印发各科室执行。成立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内控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公务卡使用等工作流程;定期对预算实行、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对委机关及政法信息中心国有资产及公车盘点工作,重核用车编制,按照一车一编的规定报废与拍卖公务车各一台。已完善使用公务车登记申请审批台账和公务车加油、维修清单台账,并做好公务车用车登记工作。按照账、物、卡相符的规定要求,定期组织进资产清查或盘点,并已对新采购的80台国产电脑及配套设备等设备完成了贴标管理。
  (四)在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风险防范有漏洞方面9.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督导不规范”的问题(1)具体问题: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办法》,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业务流程图,并印发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和预算批复内容执行预算。二是建立健全委机关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将预算申请及预算执行纳入委机关内部控制范围,并成立委机关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开展预算申请及预算执行工作。三是定期对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印发《市委政法委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科室不得擅自改变项目预算执行内容,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提前函商市财政局,获得市财政局书面审批意见后再按审批意见调剂预算用途。二是建立内控工作机制。成立委机关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印发《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办法》,统筹抓好制度落实。三是加强预算日常管理。委机关定期对预算实行、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使用。
  (2)具体问题:对部分补助资金检查督导不力。
  整改措施: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资金发放的监管。对前期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全面检查2016年下半年至2019年补助资金发放落实情况,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对所有镇街前一年的补助资金发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明确要求镇街一级在市一级专项资金全部到位后三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三是要求各镇街有关审批监护补助资金材料在每年8月份之前报至市委政法委。四是尽快提请市委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变更为由市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2020年度补助资金审核。做好各镇街有关监护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目前各镇街均提交申报资料。二是及时发放2020年度监护补助资金。向各镇街印发2021年发放2020年度监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部署专项资金发放工作,目前已完成资金发放。三是全面检查资金发放情况。2021年4月30日前,对2016年下半年至2019年补助资金发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发放时间跨度较大、未汇入账号等情况,要求横沥、道滘、沙田、中堂、虎门等镇街提交情况说明。
  10.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编制《年度部门一般项目支出进度监测表》,要求各业务科室按月填列具体预算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并定期通报执行情况。二是严格按照监测表反馈时间督办各项目经费支出情况,由分管领导对无合理原因超期不办理的进行约谈。三是单独对年度追加项目、省级资金项目执行进度进行督办,并及时向省委政法委反馈执行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预算支出计划。制定《2021年度部门一般项目支出进度监测表》并印发业务科室执行,收集汇总各科室预算执行情况及月度执行计划,形成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提交委务会议审议。二是及时督办预算执行。由委机关办公室每月向各业务科室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定期将支出进度情况报至各分管领导,对于执行相对滞后的科室,由分管副书记及时进行督促,年度内已开展2次督办。
  11.关于“合同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1)具体问题:合同未归口管理。
  整改措施:由委机关办公室牵头建立合同备案制度,形成合同管理流程图,及时对业务科室提交的合同进行编号及备案归档。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办法》,并印发各科室执行。二是制定“市委政法委合同管理流程图”,建立合同电子台账及登记表,实行合同登记备案,统一归档规范管理合同35份。
  (2)具体问题:未按合同付款条款执行。
  整改措施:要求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合同管理规定,于5月30日前补齐验收材料,办结相关业务。
  整改情况:各责任科室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补充了相关验收资料,合同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3)具体问题:部分合同签订、验收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问题合同,补齐协议予以校正。二是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由分管副书记或委机关主要领导签订,明确和规范合同及款项支付管理,并增加合同法务审核签字环节。三是每年第四季度对年度备案合同开展复核,对发现的问题,由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出具处理意见并提交委机关领导班子集体决议后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整改问题合同。针对90份问题合同,已补齐全部合同的补充协议,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向委机关各科室印发《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办法》,制定合同管理及验收支付流程图,规范合同管理。三是加强合同法务审核,制定《市委政法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方案》,待签发后执行。
  (五)坚持边巡边改,提升巡察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成效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指导,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部分问题已经在巡察期间展开整改,目前正有力有序开展整改。
  一是关于“惩腐打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部署,提请市领导小组部署“惩腐打伞”工作。二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强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线索双向移送的力度。三是强力推进深挖彻查,加大涉罪案件查处力度。四是挂牌整治后进镇街,督促相关镇街补短板、强弱项。五是着力推动标本兼治,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整改情况:2021年2月我市顺利通过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验收,摘掉了“惩腐打伞”后进地市的帽子。在扫黑除恶工作考评中,荣获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部署。市扫黑办提请市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惩腐打伞”工作,协调市纪委监委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二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协调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沟通联动,2020年以来,共双向移送问题线索417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2020年共收到信访举报132件,同比增长355%.三是强力推进深挖彻查。加大涉罪案件查处力度,2020年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6人,同比增长700%.四是挂牌整治后进镇街。报请市领导小组确定常平、石碣、大朗3个镇街为2020年度“惩腐打伞”后进镇街,目前被挂牌镇街均已顺利通过“摘帽”验收。五是着力推动标本兼治。推动落实《行业治理双向反馈办法》,向有关镇街、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804份,整改落实率100%,推动“行业清源”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关于社会矛盾源头防范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健全全市涉稳信息收集报送机制。二是以落实行业主管单位责任为抓手,健全行业维稳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涉稳风险研判体系,实现分析研判常态化、精准化。四是扎实开展各类社会问题治理,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五是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涉稳信息收集报送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全市维稳信息平台,并狠抓使用管理,2020年,全市共录入平台涉稳案事件606起,化解573起,化解率为95%.二是建立健全行业维稳责任体系。印发《关于建立防范化解社会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工作协调机制的方案》,联合17个重点单位进一步健全定期分析研判通报等系列工作机制。印发《中共东莞市委平安东莞建设领导小组维护社会稳定组工作制度》《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维稳责任。三是不断健全涉稳风险研判体系。每月定期研判,形成每月分析报告送市相关部门、发各镇街。研判各个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形成《关于我市村(社区)实施围蔽停车收费管理涉稳情况的报告》等多份专题分析研判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做好日常防范提醒,2020年共发出《维稳提示》4份。四是扎实开展各类社会问题治理。狠抓社会矛盾问题八个专项治理,落实重点个案交办制度和突出隐患领导包案制度,全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五是扎实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印发《东莞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市镇两级台账,严格落实两周一报告机制,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强化线索核查处置,今年以来共核查处置各类涉稳苗头线索40多条。六是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市维稳信息平台“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模块功能,对评估事项、类别、评估方式、评估结果、所属社会领域等进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对评估结果包含“中、高”风险子项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把牢事前防范环节。
  三是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规范采购流程,制发《市委政法委采购管理制度》,建立采购小组,实施专人专办。三是规范现金报账。进一步完善差旅及交通补助、公务用车相关申请审批表,逐步建立电子化管理机制,按季度定期比对筛选。四是加强工会预算管理。制发《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会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工会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二是向各科室印发《市委政法委采购管理制度》,并成立采购小组专人负责采购工作。三是规范现金报账,加强公务车管理,完善差旅及交通补助管理。四是收回多发、重发交通补助和差旅补贴1.44万元,并根据财务规定全额退还财政。五是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会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预算执行管理。
  四是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2016-2019年,市委政法委与4个公司签订8份合同,存在未做先付的问题,其中7个合同涉信息化和网格管理指导科、1个合同涉基层社会治理科。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4个未做先付已经完成的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办结相关业务。二是对于4个未做先付尚未办结的合同,按照要求办结相关业务。
  整改情况:该问题涉及8份合同,7份已经执行完毕,另外1份合同(智网工程改革课题研究合同)基本执行完毕,由信息化和网格管理指导科与承办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要求其在2021年10月份前完成出版工作。
  五是关于部分政府采购程序不合理的问题。2016-2020年共有110个项目涉及金额517.64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如2017年智网工程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家具165.48万元,2019年《法学研究》编印19.2万元,均未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整改措施: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采购管理制度》,建立采购小组,实施专人专办,明确职责分工,并规范采购、验收、保管、签领等工作流程,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和责任。
  整改情况:印发《市委政法委采购管理制度》,成立委机关采购小组,对委机关采购工作实施专人专办,并规范了办公调备、用品采购、领用和保管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今年以来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共采购21批次。
  六是关于公务卡结算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市委政法委实施公务卡结算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并严格落实现金支付管理制度,控制提现金额及次数。
  整改情况:向各科室印发《市委政法委实施公务卡结算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财务业务,严格落实现金支付管理制度,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不予现金结算。今年1-7月,现金结算金额同比下降77.8%。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前期整改,我委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理论武装持续加强、政治能力持续提升、业务素质持续增强,把巡察整改的成效持续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特别是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全市政法队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二)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真改实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把巡察整改不断推向纵深。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逐项落实,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已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三)进一步强化统筹结合,巩固整改成效。把常态化落实整改与更好履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全面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莞、法治东莞,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新业绩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9-22839066;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西楼;邮政编码:523888;传真:0769-22839100。

市委政法委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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