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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12-28 10:44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6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实行巡视巡察制度,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省、市各级都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工作是帮助单位发现存在的问题,督导落实整改,提高执政水平的有力举措。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照“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立见成效”的工作思路,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正式反馈意见后,我中心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及各科负责人担任组员。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坚持“一把手”主抓主责,亲自负责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和跟踪问效,各党组成员各司其责,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8月3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组织党组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就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要坚持排查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9月24日,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照反馈问题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理清思路、统一思想,确保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强势推进。

(二)坚持实事求是,较真碰硬抓实整改

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坚持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敢于动真碰硬,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改出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会议分析研究,明确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一是全员发动,传导压力。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任务部署会、工作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彰显中心党组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立行立改的决心,将压力传到至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二是建账列表,全面整改。及时将任务分解细化、拉单列表、对号入座,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每周梳理整改工作日志,确保一项不漏全面整改。三是责任上肩,重点推进。针对情况较复杂的、重要的整改问题,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协调、一线督导,带领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通过工作推进会、现场协调会等方式,研究确定整改方向,并定期督导整改工作进展,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能按计划得到有效落实。

(三)注重统筹兼顾,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我中心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考核,作为贯彻人民至上理念的现实要求,作为推进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力求通过巡察整改,带动中心各方面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将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借力党史学习教育的强劲思想动力,提升中心各部门的政治站位,激发做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将整改工作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开展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并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及时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三是将整改工作与抓好党的建设相结合。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用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 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党组主动作为不足的问题。我中心对国内主要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置、管委会决策事项督办等情况进行研究梳理,拟制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督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制度。9月22日,中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方向进行研究,完成《关于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及功能的报告》的拟稿,下步将报管委会审定。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为规范贷款第三方服务机构准入工作,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以往工作内容和流程用制度化确定下来,建立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贷款第三方服务机构操作规程》和《贷款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要件及不予合作负面清单》,先后进行征求意见2次,于2021年6月4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并于6月7日起实施。2021年6月23日准入7家评估机构,8月30日准入1家代理机构均按照此规程执行。同时明确归集业务受托银行考核相关制度须经中心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印发实施。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我中心于2021年9月完成了《中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订,已完成意见征集;已于2021年5、9月分别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将按照相关规定长期坚持。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扎实方面

1.针对考核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我中心于2021年6月制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并印发实施,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未上党组会讨论的问题。我中心于2021年5月、8月党组会议分别听取了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将长期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上会讨论研究。

3.针对党组破解行政执法严重超时问题乏力的问题。我中心于2021年8月对行政执法工作指引中不合理的环节时效进行梳理,有效提高执法效率;9月签署新的政务专递服务合同,市内及珠三角地区执法文书送达证明出具时长缩减至5个工作日,省内非珠三角地区地区缩减至7个工作日,提高了各执法环节的时效;巡察期间发现的从调查取证到责令改正超时的72宗案件中,已全部结案或已处理完成。

(三)党建工作和人事工作不够规范方面

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我中心于2021年5月严格按照程序新发展党员1名,发展材料经党务干部、支部书记及机关党委书记三层审核、严格把关。下来,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发展党员。

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我中心第一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分别与该名党组织生活参与率低的党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021年8月12日、8月27日,中心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公示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已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内容。8月30-31日,第一、二党支部向中心党组报告了党员上半年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参与率低的问题。2021年8月12日、8月27日,中心第一、第二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强调组织生活纪律。各党支部定期(每半年)公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定期(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内容。8月20日,第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探索退休党员参与党日活动形式,切实提升参与率。

4.针对干部教育培训不够扎实的问题。我中心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文件要求,2021年4月印发了2021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并严格落实。同时已将参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5.针对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我中心于2021年8月2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纪律的通知》。9月3日将《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问题反馈提醒的通知》发给相关人员,9月6日对存在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的全体人员进行了谈话,进一步明确出国(境)工作纪律要求。

6.针对档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我中心按照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完成16名干部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补齐了相关档案资料。

7.针对推动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足的问题。已在11月底组织23名干部职工进行轮岗。

(四)执行财经制度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针对公积金中心资金存放不规范的问题。我中心于2021年8月份起草了资金运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修订稿,细化了各类资金调拨管理,明晰量化规则,注重可操作性、便利性与合理性结合,制定各类资金调拨表格,规范数据、档案留存管理等,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9月,完成配套系统改造研究与规划,10月,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2.针对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费用由银行承担不合规的问题。我中心已停止执行银行承担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费用的相关制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预算法以及东莞市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在开展大量业务数据研究及参考借鉴其他城市做法的基础上,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含提取)业务委托协议书》,手续费综合费率进行了下调,下来将与归集银行签订实施。

3.针对办公用房闲置的问题。我中心已与中心本部租赁的业主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提前退租中心本部二楼除机房外的办公场所(包括办事大厅、办事窗口、后台办公室等)共807平方米,2021年9月30日前该区域已腾空移交业主,2021年10月起已不再支付该区域除租金外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2021年11月起将不再支付该区域的任何费用。

4.针对存在大额现金支出情况的问题。我中心于2021年9月,聘请专业会计师就“收支业务”的内容对中心财务人员及其他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0月,中心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新版制度中强化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今后在财务工作中以减少现金结算、推广公务卡覆盖率和使用率作为阶段性工作重点,形成长效机制,提高中心人员规范公务支出的意识。

5.针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底完善制度后,2019年后未再出现该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单位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尤其是经费报销手续的培训和宣传,提升经费使用的规范化意识,严格执行单位经费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业务的审核和把关,充分发挥内部稽核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单位不断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五)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

针对制度覆盖率低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是2021年5月对215家未开户的民办学校寄发普法宣传资料,对967家缴存人数不足的民办学校寄发缴存提醒函件,8月对6641家新成立企业及申请财政资金补贴的企业寄送普法宣传资料,10月对经普法宣传后仍未开户6197家企业寄送提醒函,对1006家办理缴存登记后缴存期为零的单位寄送提醒函。二是2021年9月印发《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方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督查规则》,并向归集银行开展政策及督查业务培训,现归集银行逐步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督查工作。三是2021年6月起实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等“跨省通办”事项,8月优化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申请流程,10月完善部分业务系统功能,含个人网厅新增异地购房提取功能、新增房产验证功能、缩短线上办理时间等。2021年截至11月底新增缴存职工41.57万人,已提前完成全年新增缴存职工32万人的任务;缴存覆盖率稳步提升,2021年11月为38.47%。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夯实整改工作责任。我中心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二)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中心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三)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为东莞在万亿GDP、千万人口城市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多作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3308002;电子邮箱:gjjzhk@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5楼综合科;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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