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纪检监察网

中共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12-28 10:55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9日至5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工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市工信局立即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志斌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7月23日组织召开第18次党组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工作原则和整改目标,要求全局上下严守政治标准,提升政治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透。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项问题推进会议2次、碰头会5次,研究部署、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

通过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并研究相应解决措施,并定期向纪委监委对口监督检查室汇报工作进展。在对口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制定了《市工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编制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逐一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承办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落实落细。

市工信局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实现“两不误、双促进”。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急在治标,重在治本,一方面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另一方面针对症结,寻根溯源,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两手抓、两手硬”,初步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0项,新出台规章制度13项。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履行主责主业仍有欠缺方面

1.针对倍增计划初步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运用企业遴选和考核的客观评价体系。在2020年首次引入客观指标体系的基础上,2021年对指标体系进行了完善,并提高以客观指标体系确定企业进入“倍增计划”的比例至80%,进一步促进倍增计划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一致,2020年直接按客观得分进入的企业2020年同比增长20.9%,正增长企业占比高达90%,2021年1-7月直接按客观得分进入的企业1-7月同比增长40%,正增长企业占比高达81%;二是已建立定期总结通报机制。每月对倍增计划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各镇街的表现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镇街积极帮扶企业;定期走访重点关注企业,压实企业进入“倍增计划”在内涵增长和经营发展的责任;三是已建立并固化服务专员走访服务指引,围绕正向、负向企业做好企业经济监测和跟踪服务,力促企业向倍增目标努力。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差异化资源配置工作,依照客观指标评价体系,推动用工、用地、用电、环保指标等生产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倾斜;四是研究形成企业服务诉求解决闭环跟踪机制,推动企业诉求解决的全方位协同和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对企服务成效,计划下来将形成正式文件印发;五是已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截至目前,组织倍增服务专员集中培训超过12场次、面对镇街企业开展各类政策宣讲会约5场。已编写“企莞家”平台操作使用指引,引导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上平台服务企业;六是已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倍增政策体系,提高政策导向性。印发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174 号)等“1+6”政策体系,整合和完善了倍增资助政策,明确了倍增政策增量要求的申报条件,如“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达 15%(含)以上”才可申报“倍增计划”骨干人员资助,稳定企业发展和享受资助的预期。

2.针对“企莞家”平台覆盖面仍不够广的问题,一是截止8月底,已实现了与科技、市场监管、商务局等部门的账号对接,企莞家用户不再受原平台注册用户局限;已取得省统一身份认证的企业,可随时随地登录企莞家,无需重复注册;二是开发并上线企莞家2.0版,优化企业服务和使用便捷度,并开展培训5期。

3.针对“企莞家”功能尚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加快系统建设,已基本建成企业高质量评价数据库;在“企莞家”平台建立全市不予资助查询系统,供各部门通过线上更新和查询企业不予资助数据,目前进入测试阶段;二是开发并上线企莞家2.0版,优化政策一站享、问题诉求、工业项目管理等功能模块,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政策服务平台;三是优化企业走访系统,统一管理企业走访信息;实现市场监督局、科技局、商务局等部门平台的统一用户登录;四是开展企莞家下阶段的开发工作,重点完善服务超市等模块,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4.针对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及时调整的问题,市工信局在充分吸纳部门、镇街、基地意见基础上,已于2021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做好已到期办法的政策衔接,完善产业基地的监管工作闭环,明确了相关部门责任,并细化了相关工作流程,确保指引清晰、责任到位、监督有效。并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及办证小组,完善有关机制。在“企莞家”平台开设产业转型升级基地企业进驻申请模块,通过“线上申请、线下盖章”的方式,做好数据存储。

5.针对产业基地在培育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效果尚不明显的问题,市工信局通过实施市镇共同把关严格确保入驻企业质量,自2019年9月以来,市工信局累计审核进驻企业340家,进驻企业质量有明显提升,经审批同意入驻企业当中制造业占比超九成;服务业企业主要集中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9个基地目前进驻企业超1000家,目前基地内规上工业企业38家,预计2021年将新增28家;现有规上服务业企业7家,预计2021年新增3家;企业质量逐步提升。

6.针对产业基地实际运行情况与政策设立初衷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市工信局在发现基地进驻企业质量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后,于2019年9月,以市产管办名义下发《关于对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入驻企业审批实行市镇两级共同把关的通知》,企业进驻质量逐步提升。二是引导产业基地申报我市低成本空间政策,为企业提供优质产业空间,目前寮步松湖智谷已获批;谢岗碧桂园智造创新中心将于2022年提出申请。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基地招商定位作出正向引导,明确要求对可承载生产制造环节的厂房,要确保用于引进制造业企业的生产制造环节;对于研发用房,要重点引导基地引入轻型生产、研发设计、制造业企业总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业等企业。

7.针对对产业基地开发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管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从政策上完善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的管理闭环,重点针对税收考核办证工作,明确了办证对象条件、税收核算方式、设置了“整体达标、整体办证”,“个别达标、个别办证”,“分批释放、分批办证”,“部分达标、同比办证”等四种办证情形,并细化具体操作流程,确保办证指引清晰、责任到位、监督有效。二是市不动产管理部门已完善办证系统信息,证件将增加“属产业转型升级基地项目”备注,同时已组织人员对政策进行学习。

8.针对政府引导基金的综合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推动市财政出资方科创金、莞民投、中金资本召开合伙人会议,共同签署合伙人决议,将母基金规模从15亿元缩减到3.75亿元,解除各合伙人后续出资义务;8月20日,3.75亿元资金退回市财政帐户;下来将继续履行好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发送督导函、定期召集母子基金管理人开会、推送东莞优质企业项目等方式,督导母子基金管理人按照协议约定有效履行返投东莞的目标。

(二)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9.针对领导班子内部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内部发文、提交上会讨论事项的审核把关,提倡科室点对点沟通,减少无谓发文,完善发文审核、上会流程;二是经无线电管理科综合其他科室意见,《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第二次报送局务会议审议时,已将东莞相关产业和制造型企业的需求列入规划。该《规划》已于2021年2月24日经局第三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上报市政府;三是信息化专责组每周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工作计划和情况,各科室间能及时沟通、提出建议意见。

10.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办公室加强统筹发文工作的同时,建议局各专责组完善组内发文协同机制,及时统筹、梳理、协调本组相关科室(单位)的发文工作,加强发文工作的计划性,尽量合并和精简发文;建议各科室(单位)加强沟通,对发文时间接近、主送单位一致、工作类型同一性质的发文能归并的尽量归并,避免重复发文。已修订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工作制度(2021版)》。压减发文成效明显,如:不予资助类的相关文件从7月起,相关科室主办件数减低了约93%。

11.针对未能有效统筹走访企业信息的问题,有重复走访现象的问题,已出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走访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强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用好企莞家平台现有“政企互动”模块,推进平台相应模块的开发建设工作。工作成效明显,截止目前,同一时间段或较近一段时间暂未出现企业重复走访问题。

12.针对政务信息公开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网站、办公场所内添加投诉举报相关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起草阶段征求意见期限已严格按照规定完成整改,往后每份规范性文件均必须满足期限要求方能发布,工作成效明显,截止目前没有此前情况发生。

13.针对执行保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存在部分涉密人员未及时签订保密承诺书的问题,一是已修订并印发《局保密工作制度》;二是已全面落实涉密人员划定并签订《保密责任书》;三是已全面开展保密工作自查,并指导各科室(单位)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自查自纠;四是加强公务邮箱管理,要求各科室(单位)使用统一的公务员邮箱对外收发公务邮件,严禁使用境外邮箱及通讯软件。

1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今年以来每2个月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已形成5份研判报告,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做到及时掌握、隐患问题做到提前防范。将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纳入党组会议,集中整改以来,在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以及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3次,充分发挥了局党组的组织领导作用,意识形态工作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各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已将“企莞家”网站及“企莞家”微信公众号负面信息清除完毕,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可控。

1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2020年部分批次的市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东莞市无线通信基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重大事项决策进行梳理,其中,2020年部分批次的市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已经于2021年7月5日第15次党组会议补充上会并通过;《东莞市无线通信基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已废除;二是组织各科室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并明确未上党组会议的“三重一大”事项不予拨付资金。

16.针对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有所缺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企业服务中心人员分工安排,进一步明确企业服务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二是6月9日,印发市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提升工作效能的工作方案》及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建立健全中心作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17.针对莞商学院职能发挥较差的问题,一是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莞商学院培训工作制度》,对培训的内容、组织实施流程等进行了规定,进一步强化莞商学院职能;二是制定2021年莞商学院培训计划,于5月24日通过局务会议审议,提前谋划全年培训安排。三是加快落实培训工作。今年以来,莞商学院开展各类型培训13场,培训人数超过1000人,已远超去年的350人。

(三)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实方面

18.针对党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于2021年8月12日以机关党委文件印发《市工信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

19.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以机关党委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的通知》,开展为期1个月的党支部自查自纠工作,明确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化、支部档案规范化,挂点委员督导检查。建立发展党员工作专人负责制,对党员档案进行梳理核查,查漏补缺。

20.针对落实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机关党委文件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度支部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及支部党建考核做出明确要求,规范评议流程。

21.针对基层党组织会议原始记录不完整,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会议记录、签到表等材料存在缺失、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制定《市工信局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明确会议记录、签到表、记录的规范要求;二是9月3日以机关党委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建设的通知》,开展为期1个月的党支部自查自纠工作,明确组织生活记录规范化,挂点委员督导检查;三是将党支部的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列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支部会议记录、签到表等作为必查材料,督导支部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22.针对干部考察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关于干部考察工作的业务培训,重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干部考察工作合规合理;二是对全单位的《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排查,现已补齐2019年之后的表格。

23.针对未严格落实“凡提必核”要求的问题,强化任前把关,加强审核措施,做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特别在因私出国(境)情况核查中,专人对照出国(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逐项核对,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4.针对未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均缺少分管班子成员签字的问题,对未签字的进行补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要求,立行立改,认真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

25.针对执行回避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全体人员自查,如实填写《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情况登记表》;二是在党组会上,组织全体局领导重新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以此加强对我局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我局人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

26.针对干部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全局自查,全局干部自行上报兼职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职工对出国(境)政策的学习,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还通过完善领还证照、告知承诺等管理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

27.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已完成全局档案的再次排查整理,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核查;

二是重新梳理档案管理职责,明确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为档案管理的责任领导,人事科科长为具体责任人;三是建立问题档案清单,分类处理存在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8. 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更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小组名单,并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已于8月31日以党组文件印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二是在办公场所设置廉政文化宣传内容,包括在电子屏滚动播出廉政文化宣传,在局里多处地方张贴廉政文化宣传画,营造廉政氛围。

29.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以机关党委文件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收集各科室廉政风险点,并多次征求纪检组意见,呈机关党委会议审议后,报局党组会议审定,以党组文件印发了《市工信局2021年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加强了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

30.针对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东工信党委〔2021〕20号),明确谈话提醒的类型和工作要求,对日常谈话台账记录、谈话报送登记审核制度进行明确规范,用好用足四种形态,做细做实提醒谈话; 二是和纪检组联动,对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人员及时开展谈话,做好警示教育,对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31.针对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采取措施加强政府补助项目资金监督。已完成对项目资金材料的整理和系统分析总结工作,形成动态监督台账。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抽查复审监督工作,通过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提升了监督的公信力和专业度。同时,对机关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也起到了极大的警醒作用。二是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指导。纪检组发文《关于谈话提醒工作报送的相关指引》,指导机关纪委谈话提醒工作,已对症下药开展谈话,效果明显。对机关纪委采取每季度面对面指导一次以上。

32.针对机关纪委工作虚化的问题,一是召开机关纪委专题会议,审议《市工信局2021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市工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二是2021年8月16日以机关党委文件印发《市工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章立制。三是2021年8月18日以机关党委文件印发《市工信局2021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部署学习月具体工作。建立机关纪委工作群,落实相关工作。

33.针对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费用使用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通过修订财务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机票报销要求。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审批流程,对报销凭证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报销资料不完整的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34.针对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之前无公函的接待进行核实,补充情况说明,并将其补充进报销凭证。二是局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接待费管理细则》统筹安排全局的接待任务,严格要求有任务的职能科室(单位)必须提供公务接待公函,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待任务报告表》。

35.针对违规用车的问题,完善审批流程,对局内干部职工进行教育指引,明确公车使用规则,整改教育效果明显,截止目前没有再发生此前问题。

36.针对厉行节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负责培训的相关责任人员作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相应处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培训费、会议费支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控开支标准,防止财政资金浪费,对不符合经费开支范围、标准的一律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五)专项项目管理和执行不到位方面

37.针对对专项资金申报主体资格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参照省此前的做法,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资助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追回财政资金。二是完成对所有企业主体的核实工作,对计划资助的企业进行了全部实地核查和实地走访,一一审核申报主体资格。

38.针对因项目审批流程倒置的问题,向生态环境局发函,确认该企业不予资助的情况属实,启动追缴并已全额追缴。

39.针对违规向不予资助企业发放补贴的问题,已全额追回工作失误造成的违规补贴,通过信息化手段,高效准确核查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情形,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建立不予资助情形数据平台,在平台内已加入了不予资助判断环节、高质量评价环节,防止此类情形再次发生。

40.针对未能发现申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关联关系的问题,一是参照省此前的做法,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资助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追回财政资金。二是对科室人员加强宣导,要求科室人员加强对专家审核结果的监督,尽量减少专家评审,对于确需进行专家评审的,要尽可能采购第三方专业审计服务。

41.针对未能发现申报材料的明显瑕疵和漏洞的问题,一是完善机制,全面梳理政策的资助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内容,并利用“企莞家”平台实现政策申报信息化和流程标准化,简化企业申报材料和降低企业申报成本;二是一跟到底,建立资助项目回头看和抽查机制,对经抽查认定属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助的项目,取消项目资助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予以追缴,并将企业列入黑名单;三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审查流程设置,明确项目风险点,在今后各类项目形式审查中增加对项目佐证材料的内容审查,在专家审核环节中对同一企业的项目有关照片、票据等关键材料重点审查,避免和杜绝出现佐证材料雷同项目获得资助。

42.针对未能发现申报材料关键要素存在漏洞的问题,责成审核经办人提高认识,对申报资料中必要的要素加强核对,确保申报材料质量。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关键要素,提高归档入库要求。

43.针对未建立统一的专项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制度的问题,通过调研省工信厅、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开展了统一组建评审专家库的工作,并配套制订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现阶段开展专家征集遴选和专家库管理系统开发工作。专家库管理系统包括专家库、抽取、评审三个模块,系统开发预计在今年底至明年初完成,在系统开发的过渡期,将采用省专家库系统或委托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进一步规范专项项目评审。

44.针对专家的评审工作监督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参照省此前的做法,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资助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追回财政资金。二是对科室人员加强宣导,要求科室人员加强对专家审核结果的监督,尽量减少专家评审,对于确需进行专家评审的,要尽可能采购第三方专业审计服务。

45.针对部分评审专家相关资质已过期的问题,已与涉及专家了解有关情况,督促专家重新提供有效资质。下来组建专家库将建立入库专家资质审核机制,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专家资质处在有效期内。

46.针对专项项目制度调整不够及时的问题,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资金政策和申报流程。各专题项目资金已按新的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并开展项目组织申报和评审。

47.针对审计结果重视和运用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参照省此前的做法,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追回财政资金。二是将追回财政资金和结余资金退回省。三是根据全省的整改工作安排,上报我市的整改报告。

(六)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方面

48.针对预算管理不科学的问题,一是在原专项资金预算执行通报基础上,增加各科室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表,将资金进一步分解到各科室进行督办。二是制定专项资金预算调整工作指引,明确预算调整原则、次数及额度。

49.针对账务管理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将饭堂专户纳入单位会计账统一核算。二是规范实有账户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50.针对报销列支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补充完善相关费用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确保财务开支合规;二是在日常开支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报销凭证,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确保财务开支合法合规。

51.针对部分房屋、土地资产存在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的问题,一是对我局名下的房屋、土地等进行实地走访,全面了解相关资产目前的空置/使用情况,做好台账登记。已于8月中旬函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实集团,商请对我局权属清晰的闲置住宅、办公楼等资产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二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函复将持续跟进经贸中心房屋资产划转至市交投集团,并协助我局和交投集团做好资产移交相关工作,下来我局将做好相关对接工作。三是9月17日已通过第20次局务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我局的30套闲置住宅,无偿借用给东实集团下属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由其投资改造用作安居住房。办公室、财审科已于9月27日与东实集团安居公司座谈共同商定方案,下来将做好相关对接工作。

52.针对个别无形资产未记入资产台账的问题,一是4月30日将倍增卡小程序录入资产系统的无形资产中,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性。二是加强与信息中心沟通,及时将信息化建设中符合无形资产登记的项目录入资产帐,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3.针对公务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与市投资服务中心联系沟通,明确车辆按照编制关系使用。二是严格按照公车定编数量使用工作,做好年度预算,加强与投促局的对接,做好编制清理。

54.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与财政局保持沟通联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制定的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进行政府采购,对相关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内部优化,进一步加强采购规范,完善《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55.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涉及采购的各类合同加强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征求法务意见,及时做好检查、归档等工作。对办公场地租赁、停车场租赁、物业服务、消防服务等涉及采购的合同进行检查,对要素不规范的合同进行补充或修订。

56.针对工会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补缴2020年欠缴工会经费。

57.针对工会经费收不抵支的问题,加强工会和财审科的工作联动,建立半年收支核查制度,实行双审核,确保收支平衡。

58.针对工会经费与公用经费混淆支出的问题,强化工会经审委员会职责,加强和财审科的工作联动,严格落实省总工会的《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建立半年收支核查制度,实行双审核,确保工会支出规范。

59.针对工会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人员教育,提高工作认识、提升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收支管理,建立工会资金使用追踪问效制度。强化工会经审委员会职责,加强和财审科的工作联动,严格落实省总工会的《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建立半年收支核查制度,实行双审核,确保工会支出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同志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不断巩固提升。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三)坚持抓牢主责主业。将巡察整改成果应用于工作全局,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制造业立市”战略安排,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全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大力扶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努力开创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1689026;电子邮箱:gx.jrsk@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2楼市工业和信息局,邮政编码:523888。

中共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1年12月28日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