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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12-28 10:58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6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部署整改。市发展改革局党组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市领导在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原则方向、措施计划和时间节点等,确保巡察整改到位。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和不足,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问题,又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找原因,见人见事见思想,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认识,落实落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原本本抓好整改落实。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局党组完全拥护、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责任清单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聚焦问题痛点难点,把巡察整改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整改压力。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当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分管范围的巡察整改事项。各责任科室、中心负责同志针对所在科室、中心负责的整改事项,明确任务要求、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局党组每月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整改工作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推进。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及时通报整改进度。

(四)立足长效建章立制,以整改助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局党组将建章立制作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工作重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截至目前共制定、完善各类制度性文件17份。同时,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外部环境,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统筹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围绕“过万亿、增后劲”目标,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大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促进投资增长,切实做好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积极保障电力能源供应,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加快培育新动能,推动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1%,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7%,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N”政策体系,土地整备、基金组建、招商引资等工作加快推进,参与大湾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碳达峰、能源结构调整等工作加快落实。

二、问题导向、坚决整改,从根源解决巡察发现问题

(一)牵引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统筹能力不够,职能作用有待强化方面

1.针对大湾区建设部分项目协调跟进不到位问题。一是推动建立南部各镇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提请市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南部九镇项目推进专题会议,审议一批重点事项,加强南部各镇项目的用地用林和资金等要素保障。针对市政府议定的事项,建立了督查机制,加强跟踪督导,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将东江大桥改扩建、新槎大桥等跨市合作项目纳入大湾区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跟进督导,按季度跟踪督导事项完成情况,目前两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可研编制,并与广州市研究签订项目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三是加强湾区建设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加强要素保障,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大族科技项目于6月底动工建设,截至9月底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8.3%。

2.针对“煤改气”工作未形成部门强大合力,整体进度与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有较大差距问题。一是加大部门联动,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实行“每周督导通报”制度,及时提请市领导协调推进。三是多次组织燃气供应企业专题研究气源保供问题,督促自备电厂加快天然气合同签订工作。四是加快推动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按照新的对接要求将能耗在线数据接入市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和省平台。五是已启动全市智慧能源平台初步设计,按程序审核报批。

3.针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统筹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推动出台《关于高质量推动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意见》,由市主要领导召开会议部署,明确“管行业必须管项目,管项目必须管谋划”的工作职责和属地责任,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特别是针对薄弱环节和领域,精准发力,建立项目库,目前已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建设规划。二是印发《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把审批关口前移,对项目用地条件、规划符合性、环境保护要求、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落地条件提前进行把关。列入三年滚动规划项目不再单独审批项目建议书,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力度,积极做好2021年专项债储备申报工作,全年获得专项债额度比去年增加43%。加强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已储备一批2022年专项债申报项目。四是发挥投资调度组作用,对拟发债项目以及项目包内列入年度发债计划的子项目,按“优化前期工作25条”等规定,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前期工作,每月跟踪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年内开工建设。五是下发《关于成立东莞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专班的通知》,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债项目储备、申报、发行等工作机制。

4.针对对全市发展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谋划不足问题。一是增强规划和课题研究的前瞻性、战略性,印发了“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提高对全市发展改革问题研究研判和谋划能力。从2021年9月起每月向市政府通报“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督促各部门加快进度,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二是统筹加快编制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产业细分领域规划,其中5个基地已完成专家论证评审,2个基地已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三是开展《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5年)》修编,建立健全人口和公共服务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5.针对规划编制同步推进和衔接存在错位问题。一是加强专项规划编制统筹管理,建立了“一对一”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各专项规划编制有序推进,总体进展顺利。二是加强“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督促“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管理单位核实项目用地规划情况,督促各镇街(园区)将项目需求落实在国土空间规划中。

6.针对“谁牵头编制谁组织实施”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分工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要求按进度推进各项任务。二是明确建立“十四五”中期评估机制,在规划实施中期由我局牵头组织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各市级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各自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三是完善人口和公共服务发展联席会议相关工作机制,压实落实人口和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政策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可落地见实效。四是印发《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方案》,由相关部门开展统计监测工作。

7.针对规划目录清单制度和备案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问题。一是起草《关于加强市级专项规划统筹管理的通知》,建立市级专项规划管理台账,明确增补纳入清单和备案规划的流程,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流程报我局进行清单管理和备案,共有15项规划增列入市级“十四五”规划目录清单。二是建立局内相关业务科室“一对一”跟踪服务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专项规划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等做好充分衔接。三是《东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纳入规划目录清单管理。

8.针对立项认定评审工作缺乏严谨性约束性问题。一是形成《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将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申报、认定程序,增强市重大项目认定工作的严谨性,同时完善重大项目退出机制,要求已配置用地指标或已完成土地出让手续的项目,在退出市重大项目前明确土地处置方案,减少资源要素流失。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市重大产业项目快速落地常态化机制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在申报市重大项目前深入梳理项目意向用地空间规划、三通一平以及周边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关键节点计划,尽量避免因征地拆迁、规划不符、地下管线等问题影响项目推进。

9.针对前置工作(勘察、设计、环评等)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跟踪市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对前期工作推进缓慢的新开工项目以及投资进度缓慢的在建项目开展督导活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推动项目扭转滞后局面。二是通过发提醒函等方式,加强对前三季度进度滞后项目涉及管理单位的督促提醒,督促项目管理单位推动项目抓紧动工建设。

10.针对督导服务市镇联动不到位,前期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力度偏弱问题。一是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百日攻坚行动,由市分管领导牵头成立攻坚组,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分领域、分区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调度征地拆迁、余土渣土处置、垃圾填埋场处理、用地手续等制约项目建设的普遍性问题,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推进机制,实现重大项目快速落地常态化。三是加强对进度滞后项目管理单位提醒督导,督促相关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1.针对专项考核未能落到实处问题。一是形成《东莞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将进一步优化市重大项目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指标,并将重大项目投资入统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二是每月通报市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着重通报未按期动工建设、未按期建成投产、投资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并按投资进度给各镇街(园区)排名。三是掌握市重大项目投资入统情况,对偏差大的项目投资数据予以核减。

(二)部分重要工作领域管理运作不够规范,存在隐性风险方面

12.针对重大政策规划性课题立项缺乏统筹管理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课题选题立项、确定承担单位、签订合同、过程管理、结题评审、成果转化等全流程管理,对课题管理实行全覆盖。二是修订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课题立项集体审议要求,规范限额以上课题选题立项纳入党组会议审议范围。

13.针对选取课题合作机构视野不宽、层次不高问题。制定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课题合作机构资质要求。主办科室择优选取课题承担单位,报局务会议或党组会议审议确定。

14.针对课题合作黑名单管理流于形式问题。一是编制《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课题研究合同模板》,将应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八种情形及相关惩戒措施作为合同条款进行约定。二是加强课题合同管理,具体课题合同由主办科室根据合同模板起草,提交法规科统一审核把关,并严格按合同约定落实。

15.针对课题合作双方存在信用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范课题立项、评审专家选取和对课题资金的审核管理等要求。二是建立课题台账,严格按照课题合同支付要求及财务规定,对支付资料进行审核,提醒科室按合同约定进度及时提交请款申请。

16.针对粮食轮换底价定价因循惯例,未建章立制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明确储备粮轮换职责分工、计划实施、委托竞价交易、定价机制、出入库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的制度措施,完善市级储备粮静态轮换管理机制,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17.针对粮食轮换交易平台单一面窄,缺乏竞争性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市级储备粮静态轮换委托粮食交易平台开展竞价交易等制度措施,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是选择省内影响力较强的粮食交易中心作为委托交易平台,进一步提升竞价交易活动竞争性,促进公平竞争。三是制定对委托交易平台服务定期评估机制,不断优化竞价交易流程,保障市级储备粮轮换交易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18.针对参加轮换拍卖企业集中度高,存在受操控风险问题。一是研究制定进一步明确市级储备粮静态轮换竞价交易等制度措施,制定市级储备粮出入库管理、质量检测、定期评估、监督检查和限制失信单位参与竞价交易相关措施等内容,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是综合衡量粮食交易平台综合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三)在机关规范管理意识薄弱,党内监督压力传导不足方面

19.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未能严格落实问题。一是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谈,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督导党支部,每月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分析纪检监察工作形势。三是开展调研,纪检组对下属4个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四是印发《中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五是重新梳理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加强了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人员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担当作为。六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每月集中纪检委员进行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分析,对纪检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制定《2021年市发展改革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和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0.针对少数人员管理松弛,教育警示不到位问题。一是对退企整改不到位、违反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同志进行了约谈和批评;采取积极措施,与市公证处、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了解退企流程。针对尚未完成退企问题同志,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由于法人去世,其亲属不配合办理注销,当事人已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二是针对违反出国管理的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理,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出国(境)管理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出国(境)管理工作纪律要求。将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在编聘员出国(境)证照全覆盖纳入统一管理,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21.针对采购方式随意,合同金额不明问题。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东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标准、流程、采购方式和注意事项等。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限额,按规定流程做好采购各个步骤工作,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对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提前向科室告知,尽快做好分散采购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合同台账管理。已于8月底前完善合同管理台账,对2021年合同台账信息增加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等明细内容,并每周更新。四是严格按照合同支付要求及财务规定进行审核支付。

22.针对账务处理错漏较多问题。一是修订《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办法》,并做好政策解读和报销业务培训。二是加强报销审核把关,对每笔报销做好支付前、中、后都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问题,补充相关资料,确保每一笔支付无误。三是完成错漏账务凭证更正和查缺补漏工作。

23.针对库存现金较大问题。一是加强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务规定的学习,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规定。二是立即清理库存现金,及时做好现金收支登记,并且定期进行库存现金检查。三是严格把关经费报销,督促强化公务卡使用,加快落实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四是加强财务力量,补充专业财务人员,并加强财务人员岗位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24.针对粮储和加油站常规性检查未严格实施问题。一是印发《市发展改革局重要节日节点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在重要节日节点期间采取“局领导带队、牵头科室谋划、责任科室落实、全体科室参与、全面覆盖各镇街(园区)”方式,深入镇街(园区)和企业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今年“七一”和国庆期间,由局领导带队分为13个督导组,共抽查了79检查点,覆盖全市33个镇街(园区),涉及油气长输管道场站(阀室)和高后果区、加油站、电厂、充电站、粮所等安全生产情况,现场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由属地镇街(园区)监管部门在一周内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加油站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镇街(园区)加油站安全检查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园区)对辖区内的加油站实现全覆盖检查,并已上报相关检查台账资料,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油碧辟、民营企业等各类型的加油站实现全覆盖检查,完成全市33个镇街(园区)全覆盖检查任务,已完成324家加油站的检查工作,专人专责对加油站实行全覆盖检查。三是印发《2021年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全仓储常规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将超过50年以上仓库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做好周常规性检查工作,开展储备粮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储备粮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召开专题会部署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任务,对全市充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及技术标准。五是印发《关于切实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属地监管职责的通知》,通报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情况,进一步落实镇街属地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正抓紧对全市充电桩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

(四)在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基础不够扎实,专业人才短板尤为突出方面

25.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不严谨问题。一是在支部换届中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支部班子,开展集中培训,特别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等培训内容,严格按规范流程发展党员,确保规范有序、严肃认真。二是制定《市发展改革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党组成员、党委委员联系指导支部建设机制,深入各党支部面对面检查督导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列席指导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入各支部讲党课,从而推动党建责任制进一步加强。

26.针对工会会费列支党员活动餐费不符合有关规定问题。一是修订《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从工会活动误餐伙食补助标准、规范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和工会经费审批报销权限等方面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从源头杜绝不符合规定报销现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工会会费支出规定,确保按标准、按范围使用工会经费。

27.针对组织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抓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支部规范化要求,督促各党支部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二是发挥机关党委点评指导机制,支部开展以上组织生活,机关党委指派党委委员列席点评指导,帮助支部提高组织生活的水平和质量。三是加强党务公开工作,在局域网增设党务公开栏,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确保党务公开规范有序。

28.针对干部队伍老化情况严重问题。一是积极参加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已公开招录年轻公务员4名,调任年轻公务员1名,进一步优化我局公务员队伍和领导干部的年龄结构。二是调整优化我局中层干部队伍,盘活优化职务职级资源,加快新老更替。三是积极做好与上级发改部门沟通联络,选派年轻干部跟岗学习锻炼。

29.针对干部基础学历和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问题。一是公开招录、选调一批与发改业务相匹配的紧缺专业人才,新招录公务员均为研究生,毕业自国家“双一流”高校。二是结合岗位需求,启动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型人才。

30.针对大量抽调借用业务往来单位人员缺乏规范管理问题。一是对有关企业、协会人员进行分类处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一律清退。二是加强风险防控,落实保密管理相关要求,做好重要信息隔离。三是规范借用、跟班人员管理,从严审批、严格管控。

31.针对干部涉企问题清理不力,退企和注销手续办理不及时不彻底问题。一是多次约谈未完成退企手续人员,积极到公证、市场监督部门了解退企流程政策,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完成公司注销手续。二是对有关人员声称被冒用身份注册办企问题,已发函请市场监管局协助核查。三是由局分管领导对所有涉企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加强法律法规意识教育,相关涉企人员已签订承诺书。

32.针对过往对公务员调任、转任资格条件和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培训,加强公务员法律法规业务学习研论,进一步熟悉公务员日常管理业务内容、办理流程。二是调任公务员严格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办理调任手续。三是修订《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操作细则,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查漏补缺。

(五)在信用监管工作明显滞后,未能着眼整改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开展方面

33.针对营商环境治理工作问题导向不够明确问题。一是起草《2021年度法治东莞建设考评指标》,针对性增加政务诚信建设考核内容。二是加强信用数据归集,专题商请相关部门提供政务失信记录信息,对失信行为依法纳入失信联合奖惩对象名单。三是筹备召开政务诚信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政务失信数据归集,落实政务诚信监测要求,提升政务诚信多方合力。四是制定《东莞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对短板指标以清单形式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压实部门责任。目前执行合同、招标投标、市场监管等多项指标短板问题已完成整改,开办企业、跨境贸易等指标问题持续推进中。

34.针对信用评价工作机制未能有效建立问题。一是加快开发信用数据分析展示平台,目前正在提升数据分析拓展能力,拓宽信用数据的分析应用。二是根据省信用+大数据监管实施情况,在信用报告增加信用评价内容,正积极归集各部门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三是按照《广东省信用信息归集规范》要求,已经将信用数据归集拓展到50个成员单位,34个镇街(园区),1092个目录。

35.针对信用联合奖惩部门共享数据远未实现“共享”问题。一是针对零数据的单位,安排专人跟进落实,针对无故不提供数据或数据质量差等问题通过业务培训、提醒函等逐一落实。二是完成空缺目录清理,对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导致的空目录及时停用或注销。三是按照《东莞市信用数据归集应用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告信用建设情况,特别是信用数据归集应用情况,全市各镇街(园区)已全部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东莞),2021年9月,我市“双公示”及时率98.94%,全省排名第6。

36.针对主动守信功能作用发挥不足问题。一是多途径提升信用承诺覆盖面,正在开发微信小程序功能,简化操作,支持企业通过小程序进行企业亮信用和信用承诺。二是加强我市各类信用承诺信息及其履约践诺信息归集,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37.针对推动信用问题整改行动迟缓、力度偏弱问题。一是制定《2021年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指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二是指导我市各大金融机构做好全国“信易贷”平台推广工作,全国“信易贷”平台的注册企业数大幅提升。三是制定我市信用服务机构基础清单台账和严重违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台账,涉及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均已治理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在提高政治站位上用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要求,逐项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自上而下全面推进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在落细落实整改措施上用力。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方案,严格按时限完成,把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敢于触碰矛盾,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和阻碍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三)进一步在标本兼治上用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两手抓,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不把巡察整改局限于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入查摆机关管理、业务工作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即知即改的基础上,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力度,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实现长抓长改。同时,注重在整改中总结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而固化为制度,推动我局形成更加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2830678;电子邮箱:dgsfgj@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3888。

中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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