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纪检监察网

中共东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1-12-28 10:52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6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公安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政治责任,全面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

市公安局党委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是对我局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工作检验”,是提高我市公安队伍素质、增强工作能量和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以最高政治站位、最严工作标准、最实纪律作风有序推动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整改工作。2021年7月28日,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市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东莞市公安局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措施115条,全面部署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议,及时听取总结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完善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有力压实整改责任。市局党委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毕洪波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督办专项整治工作。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带头抓好分管警种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市局党委在整改过程中,紧紧围绕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形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同时,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由市局党委办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定期报送机制,实行“对单销号”制度,全程跟踪督办,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汇总上报整改情况,对照整改销号台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无盲区无死角。

二、逐项抓好整改,全力推动整改事项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充分方面

针对个别单位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大岭山分局迅速确定整改措施步骤,制定《大岭山公安分局学习教育补课工作方案》《大岭山公安分局党建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统筹部署教育整顿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大岭山公安分局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试行)》等32项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对前期造成分局教育整顿工作滞后、开展工作不力的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追责。同时,通过建立党建阵地、开设线上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专栏等方式,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坚持以实践检验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如截至10月25日,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共提供“上门办”服务398人次,办理“零跑腿”业务5487宗,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4个,为辖区15家企业提供“上门服务”。4月16日,中央督导组到大岭山分局督导检查,对分局的补课改进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市拘留戒毒所先后召开12次机关党委会议和8次教育整顿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教育整顿工作,研究通过《东莞市拘留戒毒所队伍风险隐患排查预警管理办法》等12项长效机制并下发。截至10月26日,市拘留戒毒所先后组织全体民警开展5轮谈心谈话、4轮个人自查事项填报和1轮民警家访,共有11名民警主动上报问题,市拘留戒毒所机关党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市拘留戒毒所围绕监管总队明确的15个方面问题,坚持每月开展1次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共开展了4次,取得了良好成效。7月22日,省指导组到市拘留戒毒所检查指导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对市拘留戒毒所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表示肯定。

(二)个别重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压减亡人交通事故的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印发《东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预防和压减亡人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三大打击行动”和推动“三项配套措施”工作,以最有力措施压减亡人事故。

2.针对电子警察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一是交警支队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以法制、技术部门骨干为核心的工作专班,制定《东莞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东莞市公安交通管控设施建设指引》《交警支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维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电子警察建设、运维及执法规范。二是常态化落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应用情况综合通报制度,对长期停用、违法采集量增长较快、日均违法录入量超过100宗、单个设备多次录入同一机动车、连续3个月违法录入数量增加的设备每月向全市各交警大队通报,并督办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目前已通报2次。三是对电子警察建设、运维、执法已开展2轮次滚动式排查整改并持续进行,采取一点一策逐条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四是已排查出的56处存在问题的交通设备全部完成整改,其中3处等待验收。

3.针对推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脱钩改制工作缺乏创新思维的问题。一是治安巡警支队前往广州、深圳市公安局考察学习保安服务公司脱钩改制情况,并撰写了《关于我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脱钩改制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市局党委。二是我局召开东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改制重组工作专题会议,设立东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改制重组专班推动有关工作。三是改制重组专班前往国资委进行沟通,国资委原则上同意我局的改制思路,并明确了下一步的改制步骤。

(三)议事决策规范化及意识形态工作方面需进一步加强方面

1.针对党委议事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东莞市公安局党委会议制度,由市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今年,政治处参照省厅、市直工委下发的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全省厅局长会议精神,牵头制定了我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经市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印发全局,并将相关内容细化分解,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

2.针对对意识形态研判工作重视不够,检查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制度,明确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分析研判会会议具体细则。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及时修改完善考核指标内容,明确意识形态考核结果与全局重点工作考评等挂钩。

(四)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仍有不足方面

1.针对借鉴“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的合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刑警支队积极沟通启航学校,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罪错未成年人。截至10月25日,市局充分发挥我市启航学校的工作优势,将罪错未成年人送入启航学校进行法律知识宣教,并进行积极引导,目前,已有超过八成离校。二是交警支队在打击酒驾方面,印发了《东莞市公安局开展集中整治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不断加大酒驾打击力度和宣传劝导力度,全力遏制酒驾违法行为上升势头;在遏制泥头车事故宗数反弹方面,印发《东莞市公安局开展集中整治“泥头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多部门加大对重型货车的违法打击力度。三是2021年9月14日,根据东莞市机制工作需要,市机制办组织金融监管工作组召开专题会,研究推进有关巡察组反馈整改工作。治安巡警支队作为市机制办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由市机制组织金融监管专项工作组的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组织专项工作组的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东莞海关、东莞银保监分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等7个单位,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确定1名专职联络员,加强信息互通,对接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2.针对预防和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市局已成立反诈联勤作战中心,实行7×24小时运作,由刑警、治安、网警、技侦等警种派员进驻,全面支撑全市研判、打击、防范等各项工作。二是依托“夏季清源”专项行动开展“入门、入屋、入户”精准宣传,全面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截至10月27日,“国家反诈中心”APP共覆盖706.46万人,注册率67.50%。

3.针对推进老年人防骗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市局已下发《东莞市公安机关打击防范老年人被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涉老年人被诈骗犯罪展开专项打击。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提升方面

1.针对立案及分流警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寮步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已调整到位,各执法办案部门领导已配强,并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干部任职宣布会议。二是在法制支队指导下,寮步分局于2021年7月2日、7月9日组织2次执法办案培训,强化寮步分局基层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寮步分局先后通过《寮步公安分局关于预防“有案不立”工作意见》等9项制度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执法行为和避免出现立案及分流警情不规范问题。

2.针对案件侦查不力及程序违规的问题。一是寮步分局方面,寮步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已调整到位,各执法办案部门领导已配强,并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干部任职宣布会议;在法制支队指导下,寮步分局于2021年7月2日、7月9日组织2次执法办案培训,强化寮步分局基层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寮步分局先后通过《寮步公安分局关于预防“有案不立”工作意见》等9项制度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执法行为和避免出现立案及分流警情不规范问题。二是塘厦分局方面,经驻局纪检监察组调查后,对5名责任民警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已印发《塘厦分局关于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办案试行方案》,进一步规范执法,明确禁止由辅警单独开展执法活动,已制定下发《塘厦分局关于案件业务办理暂行方案》,进一步明确法制部门审核职责,杜绝审核流于形式的问题;确立了塘厦分局法制大队每日派驻值班人员驻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前介入案件侦办的监督机制。

(六)个别业务管理仍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对保安服务行业缺乏监督和管理的问题。一是治安巡警支队于2021年5月4日下发《东莞市保安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分局进一步摸清我市保安服务行业各类信息要素,实时掌控保安服务从业单位、保安员底数,全力开展问题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全面开展保安员队伍筛查,对保安从业单位开展逐一上门核查,摸清保安从业单位招用保安员情况,逐一登记保安员个人信息,利用公安机关“广东省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息系统”“智控系统”“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等系统,对保安员的背景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同时,通过多渠道多方面了解保安员的身心状况,及时排查出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人员,对不适宜在保安员岗位工作的,及时调整岗位。三是全面强化公安机关日常监管执法,要求各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每月对辖区保安服务公司至少检查1次,每季度对辖区物业公司至少检查1次;各派出所、社区民警要结合日常工作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开展定期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无证上岗行为。同时,严格执行各项查处办案纪律规定,依法、公正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力争查处打击一宗、震慑教育一批、纯洁净化一片。

2.针对车辆管理便民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管理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措施,通过“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试点措施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和9月1日空车质量检验项目实施内容。二是调整查验工作,暂停万江查验场和东城查验场查验业务,整合民警、聘员到车管所和长安、厚街、塘厦和麻涌登记服务中心受理业务,重新配置各查验场预约量。三是推进服务站工作,选取6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试点增加进口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分流进口车登记业务。四是加强监管工作,设立专职监管中心,构建多层级监督架构,实行多层监督管理;针对3家检验机构存在不按规定进行检验、把关不严等问题,作出暂停接收数据十个工作日的处理;将我市龙兴检测站违规情况上报省厅交管部门,并移交市场监督部门处理;对2家安检机构、16家服务站开展了实地检查,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提交整改报告。

(七)基层党建工作仍需规范方面

1.针对个别领导党建工作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交警支队机关党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交警支队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提升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机关党委班子、各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得到实质性提高,例如支队机关党委班子在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学习内容,机关党委书记带头谈心得,并结合交警工作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二是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专职人员、普通党员,由党组织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熟练掌握党建基础知识,例如部分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动组织重点、应知应会党建知识测试,有效推动党建学习习惯养成。三是利用交警支队党建长廊,以现场解说教学的方式丰富党建知识学习形式,多元化激发党员学习兴趣,掀起了学党史、悟思想的热潮。四是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关注“共产党员”“广东党建订阅号”等党建工作公众号,丰富学习途径、拓宽党员干部党建视野。

2.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管理缺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纪律教育,今年以来,交警支队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结合教育整顿、党史学习、纪律教育月等活动要求,先后组织观看了《警钟》《莞警之鉴》《锈蚀》等纪律教育片13次,召开专项会议、专题党课、讲座、培训会等16次,并通过组织参观东莞市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以及旁听职务犯罪案件视频庭审等活动,引导全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加强队伍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强化建章立制,不断健全正风肃纪相关机制,促进源头治理。先后制定出台了《交警支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实施方案》《交警支队202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从4月初开始至6月中旬,组织各单位以整治教育整顿顽瘴痼疾问题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修复净化”四方面工作,同时,以“学党史悟思想,守纪律铸忠诚”为主题,通过突出“四项教育”,落实十项举措,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切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三是常态化做好队伍“庸懒散”问题排查整治及日常谈话、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四是持续正风肃纪,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坚决查处,通过严查、严处,大力整肃队伍纪律作风,全面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3.针对党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2月24日,市公安局党委制定印发《东莞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后,已按照文件有关要求,所有党费支出经机关党委审定后,记录在机关党委记录本,形成会议纪要归档。4月16日市公安局党委会讨论通过《2021年市局直属机关党费使用预算方案》。

(八)履行全面从严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基层民警违纪违法仍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2021年6月7日和7月17日,桥头分局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对个别民警涉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出的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对照该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6月9日,分局党委组织全体民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针对此案进行深刻剖析和警示教育。二是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截至10月26日,共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了3轮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三是制定印发了《桥头公安分局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暂行规定》等8项管理制度,针对重点关注民警,以领导结对帮扶方法,共开展了2轮家访活动,组成结对子小组2个。四是深入推进常态化警示教育,严肃抓好《桥头分局违规违纪责任倒查追责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五是由桥头分局党委对2名责任领导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2.针对执行禁令和规定不够严实的问题。一是长安分局党委已对队伍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制定由分局政委为责任领导,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整改方案,常态化推进队伍管理工作。二是由分局各部门“一把手”分批次组织全体民警、辅警通过领导集中宣读,分别签订告知书等学习形式,确保省厅“六项纪律规定”学习全覆盖。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中排查出的庸懒散等重点关注人员,由本单位“一把手”和负责政工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面对面宣讲教育,发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强大作用,让重点关注人员的思想真正受触动,确保入心入脑。四是进一步发挥警属沟通的纽带作用,完善警属联手抓队伍工作机制,通过发送短信息3426条,把省厅“六项纪律规定”推送给每一位警属,共同织密“八小时内外”防护网。五是严格落实每日饮酒汇报制度,实行日检、抽检等措施加强督察及管理力度,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3.针对存在民警子女违规经商行为的问题。一是2021年5月13日,市局党委对该名民警作诫勉谈话处理。涉事民警已将股份转让,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二是6月15日,治安巡警支队组织支队全体民警通报案例,要求全体民警引以为鉴,深刻反思,强化思想认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已组织治安巡警支队各单位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经摸排,除教育整顿期间摸排出的另外2名涉违规经商人员外,支队暂无其他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四是已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治安巡警支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治安巡警支队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筑牢制度防线。

(九)强化监督管理、刀刃向内力度不足方面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未尽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责任,对公安队伍“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存在盲区和漏洞的问题。一是7月6日,我局正式成立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和市局直属机关纪委办公室,并实体化运作;8月8日,我局正式成立市局党委办公室,并实体化运作。二是机关纪委办成立后,积极到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学习,选送人员跟班学习,逐步承接纪检工作职能,完善机关纪委办工作职责,实现制度上墙,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廉政提醒信息和廉政知识每周一学,目前承办案件(线索)7宗。三是结合教育整顿常态化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编印一套学习资料、采购一批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书籍、组织参观一轮警示教育基地、举办一次网上考试、开展一轮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的“五个一”活动,面向全体民警抓好纪律教育。四是制定印发了《东莞市公安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五是目前,我局正在加快推进市公安党校建设,预计年内将建成使用。下来,将依托公安党校为载体,分层分类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党员干部培训班,推动政治轮训全覆盖。六是进一步健全政治学习制度,已为全市公安机关每名党员民警配备一本《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辅导(2021年版)》和政治学习笔记本,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定期召开政治学习交流,有力推动政治学习入心入脑见行动。

(十)干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实际,制定了《加强公安系统干部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完成局直单位、基层分局和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层面共34名干部的轮岗交流,余下干部暂未轮岗交流(主要为内设机构股级干部)。下一步,将结合全市公安工作整体部署,持续选优配强干部队伍,重点推进内设机构股级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并逐步配齐配强空缺的领导岗位,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轮岗交流工作任务。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已结合教育整顿“回头看”、随警作战专项驻点工作,对基层分局股级干部任免纪实材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有关分局已按规定完善纪实材料归档。下一步,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党建督察工作,对各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着力解决干部任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3.针对个别分局执行借调手续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外借手续不完备的民警已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民警借调制度规定,明确除上级公安机关、市委市政府等单位确因工作急需,或者我局开展重大专项工作以及分局警务改革需要的,不予借调。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政治处每半个月向市局党委报告民警借调情况;对违反规定借调警力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纳入政工考核负面清单。

4.针对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干部队伍逐步实现年轻化,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优结构、激活力、提效能”为目标,畅通干部能上能下,为年轻优秀干部腾挪位置,持续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从45.2岁下降到43.3岁。其中,局直单位及基层分局领导班子队伍的平均年龄从47.9岁下降到46.8岁,年龄结构逐步优化。二是个别单位班子年龄偏大问题正稳步解决,经过调整,刑警支队、监管支队班子平均年龄已下降到50岁以下,完成了整改;市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收容教育所等单位已制定干部调整预案,其中涉及部管干部人选待市委组织部研究讨论,下来将结合整体工作部署分期分批进行调整,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下一步,将通过挖掘一批优秀干部、建立一个后备人才库、制定一个培养计划、提拔一批年轻干部、开展一次轮岗交流等“五个一”工作举措,持续优化领导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助推各项公安主业提质增效。

5.针对出国(境)管理不够严实,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已组织全局各单位政工部门的出国(境)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民警开展一次出国(境)管理工作法规学习,在单位内部系统学习出国(境)相关规定文件。二是已督促各单位重新报送出国(境)分管领导和责任民警名单,压实各单位出国(境)管理责任。三是持续完善年请休假规章制度,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执行,将民警请休假及时录入人事系统,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单位班子队伍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数据或实地走访的方式,持续加强对各单位请休假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一)辅警队伍管理体系不健全方面

1.针对统筹辅警力度不够,人员流失率高的问题。一是在上级有关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商请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制订我市《辅警薪酬管理办法》《辅警层级化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正在修改完善阶段,并撰写相关文件的起草说明。二是在今年辅警“巡处一体化”培训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要求,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完善辅警培训机制,督促指导各分局实施辅警“战训合一”,谋划2021年度辅警管理“大学习、大整改、大培训”活动。三是积极开展辅警典型选树工作,2021年,全局辅警获一级嘉奖2人、二级嘉奖27人、三级嘉奖494人;正在评选二级嘉奖48人、三级嘉奖329人。四是10月18日,由市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下一步辅警管理工作,要求党建引领与辅警队伍管理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提高队伍稳定性、积极性。

2.针对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转发省厅辅警招聘、培训、考核、违纪违规处理四个办法至全局各单位实施,同时加快制订我市辅警管理制度,正在咨询市有关部门进行修改。二是将辅警借调工作规范写入相关管理制度,目前借调到外单位工作辅警已全部归建,下来,将继续督促分局进一步规范辅警借调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对辅警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上级要求开展辅警案例警示教育,对苗头人员及时谈心谈话。2021年1至9月,辅警违纪违法被查处29人,其中利用职务违法犯罪20人,同比2020年的61人、27人分别下降52%、26%。

(十二)存在个别违规领取津补贴及公车使用不规范方面

1.针对村(社区)民警违规领取津补贴的问题。一是明确整改对象,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明确整改标准,2021年8月2日,召开政工专项工作会议传达清理规范工资津补贴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改专项行动,有关项目自2021年6月起一律停止发放,并将各单位开展津补贴发放自查情况上报市清理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专班。三是明确责任落实,对自查清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针对治安巡警支队违规使用车辆的问题。一是4月19日,治安巡警支队组织各部门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专题会议,重温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用车纪律。二是已对保安总公司的车辆进行封存整改,严禁支队全体人员使用。三是制定《关于传发<治安巡警支队队伍教育整顿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支队公务车辆管理的领导责任和民警责任,每季度进行全面的公务车辆维护申报,做好公务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登记、停放、出入和监督等工作。四是安排专人每天提醒及检查支队各单位用车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全支队通报。

(十三)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方面

1.针对个别单位使用办案经费存在隐患的问题。一是公交分局修订完善了《公交分局办案和业务开支管理规定》,从“五个不予报销”“两个严格”全面加强对办案误餐费报销的审核把关工作。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财务支出报销流程的通知》,对分局财务支出的审批、报账流程等进行了细致规范,明确了报账员对各类支出分门别类进行登记跟踪,对报销凭证进行初审,保证报账工作准确、高效。二是警务保障处已进一步修订完善《东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并印发,于9月17日召开市局机关警务保障工作会议,对局直各单位领导同志进行专项培训,要求严格遵守报销审批规定,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1年7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分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6名同志和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同志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2.针对存在现金结算的情况的问题。一是市看守所已将库存现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并将合作厂家生产押金全部退还给厂家,剩余的库存现金因残旧未能办理兑换人民币业务,目前正与银行研究处理办法;市第二看守所已将库存现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并将生产押金退还给合作厂家,对暂时未能退还的生产押金,已全部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市拘留戒毒所已向财政局上缴2019年、2020年劳动生产加工费。二是市看守所通过修改完善《东莞市看守所财务现金管理制度》,组建工作专班,从严从细抓好现金结算整改工作,避免现金管理风险;市第二看守所修改完善了《东莞市第二看守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从2019年7月开始,市第二看守所劳动加工收入及代购货款的大额资金往来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同时,对日常零星开支的库存现金进行限额,有效避免了现金管理风险;市拘留戒毒所通过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学习,出台制定《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财务管理办法》和修订完善《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工付业管理办法》,避免现金管理风险,同时,为加强对劳动生产管理,成立工付业工作小组,建立生产劳动监督机制。三是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市看守所已于2020年1月暂停劳动生产,市第二看守所已于2020年2月暂停生产劳动,市拘留戒毒所已于2020年12月暂停劳动生产。

3.针对部分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实施采购的问题。一是食堂配送、饮用水、修缮工程等项目已按规定实施采购。二是修订出台《东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东莞市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东莞市公安局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于9月17日召开市局机关警务保障工作会议,对局直各单位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采购及基建管理工作。

4.针对工会慰问品和慰问金等发放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市局工会已于8月3日召开工会工作会议,传达经费收支管理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并明确发放签收工作要求,要求基层工会慰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实名签收材料送市局工会办公室报备;市局工会已于8月13日对部分基层工会签收台账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被抽查的基层工会签收表齐全,均能做到归类存放,严格落实实名签收工作。

(十四)基层分局涉案财物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针对涉案财物及涉案人员随身财物没有严格落实管办分离,个别案件涉案资金未按规定存入分局专户的问题。一是我局已制定《东莞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公安罚没款、扣押款、涉案车辆等涉案财物工作的执法指引》《东莞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流程图及涉案财物案件处理模版》等文件并下发执行。二是已下发《东莞市公安局2021年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方案》《东莞市公安局2021年涉案财物管理场所及信息化推广实施方案》《东莞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场所改造升级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快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场所改造及信息化建设工作。三是2021年,我局目标升级改造涉案财物管理场所156个。截至10月26日,全市150个场所完成土建装修,2个场所完成土建及信息化设备部署,4个场所未动工。此外,超过85%积压涉案财物已清理。

2.针对涉案车辆管理和报废环节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南城分局方面,9月17日前已完成对2017至2021年已报废扣押车辆的报废公示。已完善各类登记台账,安排人员负责放行车辆登记、暂扣违法车辆凭证核查、统计;建立定期盘点制度,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完善公示公告制度,依法对暂扣、扣押的车辆采取邮寄告知书、登报等形式告知当事人前来处理,若逾期未接受处理将依法处理该车辆;严格执行市局关于涉案车辆处理的规定,严格办理暂扣违法车辆的报废手续;加强对扣押车辆的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二是石碣分局方面,9月28日石碣分局邀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庭、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二部主要负责同志到石碣分局召开执法质量座谈会,研讨涉案车辆处理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涉案车辆移交的及时性以及处理方式。目前,石碣分局已完成对法院已判决的6宗案件的涉案车辆的处理。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我市公安工作提质增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筑牢忠诚警魂。市局党委将继续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将党建工作渗透到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真正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充分彰显出来,汇聚起平安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强化责任落实,营造清正警风。继续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深化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健全机关纪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处置配合、联合监督执纪等制度,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认真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打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坚持常抓不懈,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断加大巡察整改工作力度,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持续跟踪,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对正在积极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大力度,一鼓作气,以钉钉子精神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3055590;电子邮箱:dggajgjwb@163.com;邮政信箱: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3号东莞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办;邮政编码:523008。

中共东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