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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2-05-20 16:19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思想自觉。2021年11月18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新区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当天下午,新区党工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梳理、分析和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增强新区班子及成员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2022年1月25日,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问题,又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找原因,见人见事见思想,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反思存在不足短板,进一步落实落细巡察整改责任。

(二)强化政治责任,抓好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导,带头深入研究整改工作,组织制定《滨海湾新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2021年11月以来,党工委书记分别召开6次党工委(扩大)会议、3次班子例会、6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坚决把市委领导、市委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的要求落实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形成全面落实责任、合力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政治担当,有序推进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根据《滨海湾新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7方面32项问题,细化制定70条整改措施,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对各责任部门所报整改措施进行全面审核,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全程跟踪、动态分析、逐项对账销号。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土地整备、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关停搬迁等重点难点问题,纳入重大项目“双百”行动、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并向市政府上报请示报告6份,提级提档、有力有效解决存在困难。

(四)强化政治引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投融资机制创新等问题,由班子成员牵头开展《高举党建旗帜 强化党建引领 以实干创新推动滨海湾新区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以好作风促执行力提升》《如何做好新区投融资工作》等课题“深调研”,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努力把根源找深找透,使整改措施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效。突出建章立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相关制度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新出台《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东莞滨海湾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19项,着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新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已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并上报市委宣传部备案。二是补充完善2019、2020、2021年度学习总结和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计划,规范建立学习档案,确保全程留痕管理。三是已于2021年11月编制形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工作流程指引。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出台《东莞滨海湾新区党工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规则》(滨海湾工委〔2020〕26号)、《东莞滨海湾新区党工委会议工作规则》(滨海湾工委〔2020〕49号)、《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滨海湾〔2020〕78号)、《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委议事目录清单》(滨办发〔2022〕3号),并优化上会审批流程。二是出台《东莞滨海湾新区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滨海湾办〔2020〕23号),加强对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三是控股公司修订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滨海湾新区控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整理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份未通过会议研究而采用内部联签审批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清单,形成专项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并报新区管委会备案。

3.关于“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0年出台“N个10条”系列政策,其中针对各领域人才,设置了专门的扶持条款。二是已形成人才发展规划、港澳人才政策送审稿,并经党工委专题会议审议。三是形成《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打造“智汇滨海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方案》阶段成果。四是制定出台《东莞滨海湾新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滨海湾〔2021〕70号)。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于2021年11月编制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流程。二是出台并严格执行《滨海湾新区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滨海湾新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滨海湾工委〔2021〕49号)等制度规定。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均将抓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述职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四是及时对4台存在隐患的服务器进行整改,梳理新区信息化资产台账并更新资产设备名录,编制了新区信息系统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运维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服务器、安全设备的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排查整改。五是于2021年10月认真组织网络安全宣传月活动和数据安全专题培训会,提升新区干部职工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意识。

5.关于“保密管理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修订出台《东莞滨海湾新区保密工作制度》。二是于2021年7月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工作,党政办负责抽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部门立行立改。三是2021年8月开展了滨海湾新区保密专题培训,共有153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四是制定涉密人员出国(境)管理、出国(境)团组管理工作指引,自2021年9月至今,新区共有1次因公出国(境)组团,2021年12月9日至12日组团赴澳门参加第二十六届澳门国际贸易展览会,已按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二)推进新区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关于“土地整备及签约任务未完成”的问题。一是大湾区大学范围内黄河集团地块问题,2022年1月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同意相关方案。目前,新区、虎门镇、市金融工作局已成立处置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二是重点建设项目范围内鸿鑫花园地块问题,已成立谈判小组,加快与市、虎门镇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全面了解历史情况,目前已提请总指挥部明确评估容积率依据,以便加快推进土地整备工作。截至2022年2月15日,大湾区大学范围约714亩土地中,完成约356亩其他类土地的整备签约工作;重点建设项目范围约443亩土地中,完成约393亩土地的整备签约。

2.关于“存量及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未达标”的问题。新区2021年存量土地盘活任务现剩余盘活任务量为64亩,通过振海路80亩划拨供地完成,目前已完成振海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2年1月12日供地电子材料已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黄河集团闲置地重组方案于2022年1月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按照黄河集团重组思路推进黄河地块的收储工作;华夏旅游闲置地块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复杂,2022年1月底新区已发函至市自然资源局暂缓办理,并研究指导闲置地处置工作。

3.关于“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每个重大项目由 1 名分管领导直接包办,并健全“代办制——小围合工作制——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会议”三级保障服务机制。加强督导协调,开展现场督导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各种问题,针对滞后项目采用约谈提醒,倒逼企业整改。成立重大项目“双百”行动指挥部,并设立重大项目建设专班和专项债工作专班,开展重大项目“百日行动”、重点任务“百日攻坚”。2021年,新区超额完成重大产业项目投资,2021年6个产业项目合计完成投资37.30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8%。

4.关于“企业关停搬迁进度缓慢”的问题。一是对所有在产企业进行了走访摸查,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动态和搬迁意愿。二是制定了《虎门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企业分类搬迁工作方案》。三是制定《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市镇联合综合执法整治工作方案》,组建7个专项执法组,市、镇、区有关部门联合参与对在产重点污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四是发出《关于进一步协助做好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重点污染企业剧毒品购买使用管理的函》。五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正在开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工作。六是已制定基地B区关停搬迁维稳应急处置预案。七是严格落实物业到期解约清租。截至2022年2月15日,基地B区37家重点污染企业中,已搬迁关停企业8家,剩余29家企业均正式签署了《关停搬迁承诺书》。

5.关于“整体投融资方案未形成”的问题。一是与德勤华永、中国国际经济咨询、上海济邦投资咨询、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等专业咨询机构进行洽谈合作,开展投融资模式分析。二是组织新区各部门与专业第三方机构,全面梳理新区三大板块各类资源和开发需求,全面盘整新区开发建设资金缺口,对三大板块收支情况进行平衡测算,量身定制出新区资金综合平衡方案。三是结合新区发展进程,梳理全国各地投融资模式及案例,论证政策弹性空间,分析新区投融资重点难点,提出防范风险操作建议,形成适合新区的操作模式。四是党工委召开专题会研究新区投融资改革工作。五是专题向市财政局报告新区近5年来开展的投融资工作,获得了市财政局的肯定和支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的问题。一是已结合新区实际,以党工委名义印发执行《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滨海湾工委〔2021〕83号 ),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检查考核机制。二是2022年1月29日,召开新区党工委扩大会议,迅速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精神;党工委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漏洞”的问题。已将控股公司、土地整备现场指挥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并于2021年10月组织新区各部门再次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3.关于“党内谈话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已结合新区实际,修订谈话制度,于2021年12月15日以党工委名义印发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滨海湾工委〔2021〕76号)。二是深入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结合内部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共已约谈相关责任人143人次。三是由部门主要责任人对群众有不良反映的5名在职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

4.关于“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2021年9月9日组织开展新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并通报酒驾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二是2021年12月,各支部认真组织通报有关典型案例,深刻吸取教训。

5.关于“纪检监察部门‘三转’不彻底”的问题。新区已重新印发调整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文件,纪工委已退出新区6个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同时不再派员参与评标定标现场监督工作。

(四)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力不足”问题。一是制定《东莞滨海湾新区财政预算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二是在编制2022年预算中,已对所有项目(260个)进行了绩效目标审核,并选取12个金额较大、内容复杂的项目,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结合评价意见核减预算159.92万元。三是加大对预算项目执行情况动态监控力度,采用月度、季度约谈方法,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部门。

2.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正式印发《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滨海湾〔2020〕36号)。二是2019年至2020年对新区各单位开展了2次资产盘点工作,于2021年7月最终形成资产盘点报告。三是根据资产盘点报告情况,由各单位认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和使用期限,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资产梳理清单送财政分局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管委会审核后进行报废处理。四是形成资产处置方案,对盘亏资产进行处置。

3.关于“财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控股公司于2021年9月,对应核减的湾区1号项目在建工程成本42万元从湾区1号项目建设成本中调减,纳入湾区1号项目前期经营费用。二是控股公司于2021年9月,对不属于湾区1号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项目指挥部建设支出495万元,加上后续的建设费用支出金额,单独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处理。三是针对未取得发票提前支付的问题,2022年1月,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财务管理部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财务管理部于2022年1月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

4.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各单位已根据《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草拟了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二是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6个部门的采购员已安排在编人员担任,并报财政分局备案。三是2022年1月1日起,各单位的采购员已安排在编人员担任,对于城管分局等3个部门的采购员已及时完成轮换。四是财政分局印发政府采购工作指引。

(五)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关于“设计监理招标不合规”问题。一是完善了《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招采工作指引》。二是除巡察发现的两个未按核准要求招标的项目外,工程建设中心其余及后续项目均已严格按照发改局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要求进行招采工作。

2.关于“工程监督管理不力”问题。一是通过对外招聘专业工程师,工程建设中心工作人员由2021年初的12人扩增至20人,并加强工程管理队伍建设。二是修订完善内部《工程管理体系》中的“监理管理办法”“施工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明确对于屡次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的向业主单位上报,监理单位未上报经查明的,严格按办法规定对监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罚。三是严格遵照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合同规定,通过向施工和监理单位发出警告函以及处罚函的形式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3.关于“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81项工程变更手续审批。二是修订出台《东莞滨海湾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滨海湾发〔2022〕1号)。三是严格执行变更工作制度,确保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4.关于“工程资料管理不够严谨”问题。一是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后,及时督促中标单位加紧合同编制报送以及履约保函提交工作。二是委托控股公司建设的14项零星工程,已完成财审审定预算、签订合同、完工验收、项目结算等程序手续。三是东湾大道(交椅湾段)工程《开工报告》《市政基础实施钻孔桩钻进记录》等资料已补充完善。四是完善内部的《工程管理体系》中的“项目工作小组管理细则”相关条款,明确规定施工过程资料需留痕签字,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五是于2021年9月6日通过召开工程建设中心内部例会,督促人员组织内部学习,加强内部业务培训,杜绝资料填写不规范的情况。

(六)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将“专项研究党建工作方案”纳入《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委议事目录清单》,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三重一大”清单、议事规则、发文程序。二是印发《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委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滨海湾工委〔2021〕85号)和《滨海湾新区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三是于2022年1月20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

2.关于“基层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印发《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委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滨海湾工委〔2021〕85号)和《滨海湾新区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二是于2022年1月20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三是督导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开展组织生活,2021年8个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04次,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共3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超96次,均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并形成对照检查材料与会后整改清单。四是按规定办理陈某和刘某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完善”问题。一是已制定《滨海湾新区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二是2022年1月20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三是完善3名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缺少的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备案报告,已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情况说明。

4.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党费补缴工作,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少缴党费已于2021年11月10日上缴党工委账号。二是出台《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滨海湾工委〔2021〕86号)。三是将党费收缴工作流程纳入《滨海湾新区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并于2022年1月20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

(七)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合规”问题。一是已制定《滨海湾新区人事业务工作手册》,并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二是已追回2名同志因提前职务晋升涉及多发的工资。三是2021年12月,对经办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滨海湾新区人事业务工作手册》,并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二是补充相关干部的拟任职位分管领导意见表1份,并归入该名干部个人提拔纪实档案材料。三是2021年12月,对经办人员同志开展谈话提醒。四是补充缺少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征求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材料93份。

3.关于“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力”问题。一是已制定《滨海湾新区人事业务工作手册》,并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二是已补充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情况说明)、年度考核表6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0份、工资调整档次材料1份(情况说明)、剩于未补充材料主要是因为:干部任免审批表需要做“三龄两历”认定;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部分人员时间较久远或为部队大学,学信网无法查验;工资及考察材料需要原单位配合寻找或出示情况说明,部分原单位已整合或变更,补充难度较大,正积极协调解决,预计2022年6月底前补充完整。

4.关于“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进一步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纪律会议。二是于2022年2月已对涉及的12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其对违规情况进行说明。三是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党工委(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文件。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纪律的通知》。五是进一步完善出国境登记管理制度和出国(境)系统管理信息,规范了出国(境)证照登记册。

5.关于“聘员招聘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聘员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滨海湾新区人事业务工作手册》,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三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制度,建立健全经常性理论学习教育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守住管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健全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二)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建设。细化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健全基层党建考评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逐步推进组织建设全覆盖工作,培育支部规范化建设标杆和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新区基本党建整体跃升。抓好“头雁”、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选拔一批“热爱、热心、热情”的党员同志担任党建专员,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大力实施“智造滨海湾”工程,重构优化人才政策体系,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三)聚焦监督执纪,深化标本兼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检与审计贯通协同,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监察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结合巡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领域,全面系统查漏补缺,因地制宜、因时而变地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四)强化成果运用,抓牢主责主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把巡察整改与新区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在空间拓展、品质提升、招商引资、平台争创、改革谋划等方面争取更大突破,高水平建设对外开放新门户、科技创新新高地、先进制造新标杆、未来城市新中心,打造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889227;电子邮箱:DGswderxcz@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党政办;邮政编码:523889。

中共东莞滨海湾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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