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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2-05-20 16:35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30日至10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市司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市委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领悟“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反躬自省、激发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从严从实抓整改落实。市司法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及时研究制定《东莞市司法局巡察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有人领、整改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巡察整改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深入开展调研督导,有力推进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觉担起整改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统筹跟进督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保障整改实效,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在整改落实中,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司法行政主业主责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体制机制上查找漏洞和不足,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面上问题整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工作短板。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切实推动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化。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1)已进一步修订完善《东莞市司法局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中共东莞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东莞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党组议事规则制度。(2)根据机构改革和业务调整,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清单。(3)今后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动态修订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清单。

2.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存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1)已按要求将局党组成员在每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学习心得、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收集归档。(2)注重学习的时效性,及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3)每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上级要求动态完善学习内容。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1)明确领导干部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报告内容。(2)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

4.针对“保密工作不够严实”的整改落实情况:(1)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电子邮箱使用管理制度。(2)加强离开涉密岗位人员的管理。(3)落实定期修改电子邮箱登录密码和清理邮箱等安全防护措施。(4)每年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定期开展计算机安全大检查活动。

5.针对“政务信息公开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1)已在局门户网站对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补充公开,并依照司法部相关规定在达到公开时限后下线相关文书。(2)已在局门户网站对有关检查情况通报进行公开。(3)已按要求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目录。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仍存不足

1.针对“法规规章组织拟定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履行好政府立法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能,提前介入2022年的立法项目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对纳入2022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的法规规章,已督促、指导起草单位提前完成立法起草工作。(2)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立法计划的执行,探索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推动立法工作在计划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2.针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1)已在各镇街完成部署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与上线应用培训,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2)建立镇街综合执法统筹制度,把执法责任、责任追究制度纳入法治东莞考评。(3)指导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镇街均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

3.针对“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应诉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1)督促各单位做好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工作。(2)已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相关指标纳入执法案卷评查范围。(3)已就少数行政机关存在未按规定出庭应诉、提交答辩材料等情况向市政府报告。(4)与市中院共同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全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问题。(5)已对部分镇街进行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专题培训,并持续开展。

4.针对“律师行业管理职能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落实情况:(1)重新核对往年的公示信息,对未公示的检查结果补充公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2)落实监督职责,督促律所按时、规范请示报告相关案件。(3)指导市律师协会开展年度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2022年3月已开展第一期培训。(4)市律师协会按规定对涉事律师作出行业处分。

5.针对“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工作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1)结合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要求各机构补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2)要求各机构落实干预司法鉴定活动记录制度。(3)对执业证书使用期限已届满的司法鉴定人均已办理了注销登记,加强和完善司法鉴定延续登记工作。(4)加强应用广东司法鉴定业务管理系统(试用),安排专人开展日常监管。(5)要求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有关案件进行核查,落实跟踪督办。(6)依法处理群众投诉,省司法厅转办的投诉案件,作出处理后均及时向省厅报备。

(三)全面从严治党有待加强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会专题听取《市司法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解。(2)结合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3)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根据风险点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坚持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4)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学习,强调工作纪律,开展填报培训。

2.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严实”的整改落实情况:(1)驻局纪检监察组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安排。(2)驻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办理信访投诉事项。(3)调整机关纪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东莞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工作制度》。

3.针对“落实谈话制度不全面”的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机制,及时做好谈话记录工作,已整理归档相关谈心谈话记录表。(2)驻局纪检监察组按照要求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召开集体约谈提醒。

(四)党建和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完善细化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对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2)督促各党支部书记按照要求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在机关党委会议上进行年度述职评议。(3)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台账每月一整理。下发通知督促各支部做好标准化建设,规范日常记录。已按期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4)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范》,对党费结余、收入、支出等方面进行了公示。(5)健全完善《东莞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制度》。

2.针对“律师行业党建抓而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1)市律师行业党委印发通知督促律师行业党支部完善组织架构。(2)转发工作指引,动员律所党员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提高党组织“一肩挑”比例。(3)对市律师行业党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示。

3.针对“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最新组织人事工作要求,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更新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清单。(2)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中不规范的材料重新梳理并归档。

4.针对“执行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不够严谨”的整改落实情况:(1)进一步集中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要求干部及时主动报告需要回避的情形,加强选人用人过程中回避情形的排查。(2)对局机关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兼职情况进行核查,已按照相关政策完成整改。(3)东莞公证处已重新调整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新的方案完成岗位聘用工作。

(五)财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1.针对“内控管理不够完善”的整改落实情况:(1)健全完善内审小组,修订完善《东莞市司法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每年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审,已完成2021年度内审工作。已完成局机关固定资产盘点工作。(2)完善公务用车登记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公车油耗登记。

2.针对“招标采购和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1)修订完善《东莞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和自主采购实施办法》,组织各科室人员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2)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完善有关未明确事项。(3)修订《东莞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和自主采购实施办法》,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查。?

3.针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的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预算执行日常管理,每季度在局党组会上通报财政预算支出情况。(2)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全年预算执行进度计划表,逐月推进各预算项目执行进度。(3)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对执行率低于50%或调整幅度超过30%的项目经费进行了压减。

(六)关于直属单位管理监督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法律援助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1)印制增加“结案时间”一栏的新版卷宗封面。(2)向全市法律援助办事处、律师事务所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归档要求。(3)安排专人在收档日协助档案管理。(4)向我市办案机关发函,明确办案机关发出通知辩护公函前应核实家属聘请律师情况。

2.针对“公证撤销和赔偿时有发生”的整改落实情况:(1)梳理出现公证撤销、赔偿情况的原因,出台《公证执业违规行为惩戒规则》。(2)已开展2021年度公证文书质量评查工作。(3)各公证处均已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关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为民服务意识。(4)加强公证行业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

3.针对“物业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1)印发《关于对公证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严格执行。(2)东莞公证处与东部公证处制定物业公开招租方案。目前已按流程将相关材料提交备案进行公开招租。

4.针对“食堂规范管理有待完善”的整改落实情况:(1)东部、南华公证处分别制定完善饭堂管理规定,规范饭堂管理,规范食材配送及费用结算。(2)东莞公证处落实饭堂管理规定,做到按需供餐,减少备餐浪费的情况。

(七)关于上轮巡察和审计、“清风行”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1)已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2)为有执法证迁移需求的部门、镇街提供培训和考试,逐步解决执法证迁移问题。

2.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1)已对项目指标进行调剂收回统筹专用。(2)在申报2022年财政预算时,减少该专项申报的额度。(3)按照科学管理预算的整改措施推进预算执行。

3.针对“‘清风行’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公证处制定相关措施,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报市司法局党组会议审议的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市司法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问题清零。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毫不松懈地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工作推进、作风改进和发展竞进的实效,转化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反思问题发生的根源,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反弹漏洞。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把巡察整改与司法行政主责主业、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坚持成果转化,助推全面提升。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逐步规范各项工作,把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确保巡察整改既见到实效又固本强基。把强化成果运用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推动制度建设、廉政教育、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提速提质,进一步优化党内的政治生态建设,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以及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490238;电子邮箱:sfjzzc@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市司法局政治处;邮政编码:523129。

中共东莞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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