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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3-03-07 15:15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5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以下简称“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市委第一巡察组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市妇联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专题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把问题认领下来,把思想统一起来,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出去,凝聚合力打好巡察整改“攻坚战”和存量问题“歼灭战”。通过严肃认真、扎实有效的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

(二)压实责任,细化完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妇联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分管副主席对分管部室的整改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分管领域内的问题如期清零、整改到位见效,以上率下带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各部室、下属单位按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二是精准制定措施。对照巡察“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坚持把整改措施定科学、定精准,能操作、能见效,坚持把当下改、系统改、长久改相结合,各责任部门对照巡察“问题清单”及整改工作方案对标对表抓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清零见效。

(三)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新理念、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妇女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树立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组织力、重塑作风形象上。坚持“严”的主基调,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制度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目前整改工作如期完成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引领表率作用发挥不足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强化对“第一议题”制度的理解,指导党组秘书及时收集整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巡察反馈会后至今,市妇联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13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5项,内容包括传达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参观“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通过持续不断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为全体党组成员的自觉行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开展妇联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根据2022年以来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并结合实际,形成党组决定事项通知22份。同时,将巡察反馈会后形成的决定事项通知,建立贯彻落实台账,明确具体落实承办部室,纳入督办事项,持续跟踪落实进度,实现闭环管理。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谨的问题。一是严格对照2022年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组织党组成员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开展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和舆情处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加强理论学习和深入思考,加强工作调研和学以致用,确保理论学习聚焦有力有实效。二是进一步丰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结合市委宣传部文件通知要求,邀请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为党组成员及市妇联执委讲授《危机管理与媒体关系》,在现场授课基础上,党组成员重温课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资料汇编》,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三是规范记录,启用规范笔记本,指定党组秘书对2022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笔记进行重新誊写记录,不断提升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

3.针对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升党建业务能力,深刻认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是机关党的工作的规划者、组织者和实践者,也是机关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二是加强党组工作管理,提醒专职副书记履行列席党组会会议职责,如遇确实未能列席党组会议的情况,注明原因并完善请休假报批手续。巡察反馈会后,市妇联党组共召开13次会议,党委专职副书记均列席会议。

4.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费用支出进行复核,均为真实有效的费用支出,不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二是市妇联机关已完成对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修改。进一步明确市妇联机关和下属单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对接和执行,对“三重一大”事项报销支出要求提供会议纪要,形成制度执行闭环。三是市妇儿中心已规范大额资金支出程序,落实专项经费、公用经费1万元(含)以上的事项均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支付。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每月核定的工资绩效、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工会经费计提,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等业务开支以及已签订合同的事项,落实层级审批后可直接支付。四是机关二幼制定重大金额决策程序规范流程,同时完善园长办公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二)聚焦服务谋发展做得不实

1.针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东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东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贯彻落实,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的意见》,并先后两次征求意见,进行修改。二是发布东莞市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6月《东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东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正式发布。举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十年成果展,全面总结展示上周期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成绩,并为新规划实施宣传造势。三是推动新规划指标任务分解和统计监测相关工作。对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对新规划目标任务进行梳理、分解,加强妇女儿童工作领导,为新规划顺利实施打好基础。设立东莞市新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同时设立监测组、评估组,切实加强新规划实施统计监测工作。四是加大新规划解读。举办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邀请省社科院专家对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主要内容进行解读,指导各镇街实施两个规划,截至2022年11月,全市32个镇街的新规划均已颁布。五是举一反三,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建立贯彻落实台账,明确责任部室,及时跟进贯彻落实情况,每两周要求各部室提供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综合形成信息专报,供各部室学习,相互监督工作推进情况。巡察反馈后形成信息专报12期。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市妇联迅速行动,发动科技卫生教育政法系统女性以及女企业家、女性社会组织代表等热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广大妇女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聚焦中心工作,结合东莞城市特色和产业特色,深入调研我市女科技工作者发展现状,成立东莞市女科技工作者联盟等,进一步擦亮“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议,对标国家和省建设目标,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路径调研,提炼出“兼顾随迁儿童服务均等化+儿童友好示范镇街建设+儿童友好产业体系打造+儿童友好研学路线建设”四大发展特色,高位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助力千万人口与城市共生共荣。

2.针对“网上宣传服务工作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强化宣传思想引领。巡察整改以来,对“东莞女性”网站的10个栏目持续进行内容更新,共发布信息152条。二是对“东莞女性”微信公众号不可用链接进行删除。完成“莞邑巾帼”微信公众号注销。

3.针对督导“妇女之家”发挥宣传功能存在缺位的问题。于2022年9月向各镇街(园区)妇联印发《关于强化“妇女之家”宣传教育功能的通知》,要求全市“妇女之家”于11月15日前在宣传栏固定位置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且今后每半年更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各镇街(园区)妇联于11月20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妇女之家”宣传栏图片报送组联发展部,组联发展部对“妇女之家”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

(三)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

1.针对“落实主席基层接访制度不到位”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完善《东莞市妇联系统主席接访制度》。第四条修改如遇节假日或其他公务活动顺延安排,确保每月不少于2次接访。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15日,市妇联主席、副主席轮流接访共11次,落实了主席接访每月不少于2次的要求。主席每次接访案件均交派专人跟进处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切实回应妇女群众诉求,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

2.针对“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未整改的问题。经市直工委批复,已召开机关党委大会,补选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委员。确保分管人事、财务的副主席不分管纪检。

3.针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整改不力的问题。党建工作信息统一在“东莞女性网”市妇联工作动态和“东莞女性”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巡察反馈至今在东莞女性网站党建工作专栏3个版块,发布信息39条。

4.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市妇女儿童福利会与代理公司续签了2022年代理记账合同,双方明确严格按规定以对公转账形式支付记账费用,不再向记账会计个人发放现金。二是修改完善福利会财务制度,分别提交福利会理事会和市妇联党组审议。

(四)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

1.针对“工作计划未能与实际形势相结合”的问题。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市妇联党组于2022年9月,听取市妇联1-9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围绕喜迎二十大主题,分析研判下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思想引领,深入推进莞邑巾帼思想扬帆工程,结合市妇联“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全面总结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同时,把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2023年工作计划,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提交市妇联党组研究。

2.针对“制度方案未按规定派生定密”的问题。一是重新制定《东莞市妇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已经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征求意见,提请市妇联党组研究审定。对新方案严格按照定密流程对文件进行定密。二是对原《东莞市妇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东莞市妇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申请废止。

3.针对“讲坛审批管理流于形式”问题。提高意识形态阵地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备案要求,做好讲座备案手续。2022年8月至今,市妇联机关及下属单位举办培训班2次,共9场讲座,均履行报备手续9期。

(五)落实保密工作力度不足

1.针对“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的问题。制定《市妇联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的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分管业务工作领导责任的具体举措,明确每年于11月中上旬,结合市委机要保密局具体要求组织一次对分管业务的保密工作自查,单独听取业务科室保密工作专项报告,进一步部署分管业务中的保密工作。

2.针对“涉密人员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涉密人员管理指南》及工作指引,完成对2名涉密人员进行复审工作。

3.针对“保密室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已按规范要求安装甲级防盗门、自动门装置和防入侵报警系统等。

4.针对未完全做到国产机“真替真用”问题。已全面激活所有国产电脑系统,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真替真用国产电脑,同时结合单位网络安全检查,对国产电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有欠缺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市妇联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二是面向党组书记、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机关部室责任人、事业单位责任人等分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和内容,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纳入年底对各党支部的考核,结合年度个人述职评议工作,年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测评。

2.针对“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深刻认识机关纪委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一是巡察反馈后,市妇联机关纪委先后召开2次会议,分别研究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察整改措施,研究修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方案,切实提升机关纪委履职尽责能力。二是列明机关纪委工作清单,明确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的具体工作事项,督促机关纪委书记向市直机关纪工委进行述责述廉。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严

1.针对“党支部建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工作制度(试行)》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机关党委对下属支部的监督,定期检查梳理支部党建工作,提醒支部按要求开展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党建工作的规范性。二是组织下属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认真学习《东莞机关党务工作规程》(2022年修订版)以及《党内法规文件汇编》,提升党务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下属单位党支部班子建设,妇儿中心和机关二幼党支部工作局面焕然一新。2022年8月以来,两个党支部共开展了14次“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守初心担使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为民承诺。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核查整改。针对党员培养考察时间不足问题,经核查,该党员在外市提交入党申请书、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考察。考察期间由外市调入我单位未使用我市考察资料,已补充完善。二是于2022年9月向各党支部印发《市妇联机关党委组织生活通知单(2022年第四季度)的通知》,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东莞机关党务工作规程》,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水平,提升对发展党员全流程的熟练掌握程度。三是梳理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进度,并对照工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按规定完成党员发展任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查阅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发展工作资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肃准确。

3.针对“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于2022年9月向各党支部印发《市妇联机关党委组织生活通知单(2022年第四季度)的通知》,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内容、第一议题学习、完成时限、学习资料参考等,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业务的指导,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已明确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的要求,落实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进一步加强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已重新梳理明确支委会议的议事内容,确保支委会议的严肃性和严谨性,有效杜绝行政会议和支委会议混开的现象。三是每月5日至10日,常态化开展对支部会议及记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支委会议记录、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等。经对2022年8月以来的支部会议记录本、支部党员大会等检查,各党支部未发生行政和支委会议“混开”等情况。

4.针对“党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未经党组或机关党委讨论的党费使用情况进行摸排。经核查,党费支出主要用于订阅或购买党员学习教育报刊、资料、书籍、笔记本、制作青年党员微课视频、音频,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及党员志愿服务、慰问老党员等。每笔支出均真实有效,未发现违反廉政纪律的情况。二是通过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已明确党费的收缴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核算党费。三是增强党员主动交纳党费意识,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督促党员按时交党费,及时上缴党费。根据《市妇联机关党委组织生活通知单(2022年第四季度)的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月收缴。

(八)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仍需加强

1.针对“个别干部公认度相对偏低”的问题。一是坚持每季度至少与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市妇联党组书记、分管班子成员,分别与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一对一谈话8次、开展集体谈话1次,督促下属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和日常工作,详细了解班子运行情况。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增强组织战斗力。面对东莞多点散发的疫情,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同心协力带头作表率,主动及时组织教职工到道滘蔡白村、小河村和莞城人民公园核酸检测点开展下基层志愿服务,不断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潜心研究教学业务,带头开展教学改革。扎实抓好教研组的建设,热忱帮助新教师,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成立名师工作室,辐射带动工作室成员及广大教职员工参加多项比赛,获得国家级、市级等奖项,专业上得到同事们的认可;四是以人为本,想教职工之所想,急教职工之所急,主动关怀有困难的同事,帮助其解决工作及生活中的困难,做到人本管理。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公认度不断提升。

2.针对“对下属单位班子建设谋划不足”的问题。一是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均已配齐配强,班子团结,干事创业精气神充足,各项工作运行顺畅高效。二是市妇联党组重视下属单位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加强对年轻后备干部的锻炼和培养。

3.针对“任前档案审核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对4名同志学历存疑情况进行重新审核。二是重新核实2名同志党员身份。经2名同志当时批准转正的党组织分别出具情况说明,认定该2名同志具备党员身份。三是对2名同志工作经历存疑的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向原工作单位发函,出具工作证明材料、补充劳动合同、查找社保缴费明细等方式,对2名同志的工作经历进行重新认定。

4.针对“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市妇联提拔干部均有按照规定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一是补充有关廉政意见“双签字”的情况说明,完善相关干部提拔的纪实档案。二是经向纪检部门了解情况,目前暂未发现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市妇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强调干部提拔中履行“凡提四必”,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在考察环节按规定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四是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对2名人事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压实工作职责,加强学习交流和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干部人事政策。

5.针对“任前公示时间不足”的问题。修改完善《市妇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明确了干部提拔公示应在党组讨论决定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干部选任纪实材料不完善

1.针对“考察谈话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干部考察谈话记录有关要求使用规范的考察谈话记录本详细规范记录考察谈话内容并归档。

2.针对“考察材料内容不全面”的问题。已完善选拔任用干部考察材料,补充有关考察情况说明。下来,市妇联将严格履行考察程序,确保考察工作全面客观,考察材料完整真实。

3.针对“纪实材料错漏较多”的问题。一是制定《市妇联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对干部提拔纪实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已根据实际情况更正相关错误的纪实材料。

4.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已对4名干部学历进行重新认定。二是重新认定2名同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教育。三是经补充相关情况说明,重新认定2名同志党员身份。更正4名干部《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大专、大学毕业时间,更正10名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作经历。四是补充2名同志的高中学籍材料,补充1名同志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1名同志补充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的情况说明。五是核查重要情况。1名同志因入党所在的单位已解散,其所在公司党支部和集团公司党委均已撤销,公司党支部两名入党介绍人、支部书记和时任公司党委书记已去世,且找不到其他有关知情人,无法提供入党申请和转正申请相关证明信息。鉴于该同志档案内《入党志愿书》完整,调到市妇联下属单位工作以来,正常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省市党务系统均有其个人信息,确认其党员身份。

5.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整理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已对现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归档装订。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妇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归档装订进行更加详细规定。

(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严格

一是进行谈话提醒,对存在领用证照后未按期归还的2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确保按期归还出国境证件。二是修订《市妇联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明确出国(境)证照上交期限,并做好与调出单位的工作衔接。加强人员外出管理,提升规矩意识,加强证照领用登记管理。对不按制度执行的,及时予以谈话提醒,对于拒不整改的,按规定予以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规范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出国(境)证照的使用、领用、上交程序,明确证照管理员工作职责。

(十一)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

1.针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规范支付方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二是两个下属单位已规范合同管理,明确落实工程项目合同均需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三是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设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规范工程支付方式和工程合同内容的审核。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落实加强相关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规范执行资产管理,对于凡是达到固定资产入账金额标准的资产务必入账,做到规范核算及登记,严格落实对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巡察整改后,市妇联机关及下属单位已于2022年6月—8月将4个投票箱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入账。二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市妇联、市妇儿中心已于2022年9月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详细核查原始报销凭证和资产实物,确保账、卡、物三相符。下来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

(十二)采购业务监管薄弱

1.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采购、资产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学习。规范采购管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2022年8月至今,市妇联共发生政府采购项目7宗,均实行先审批再签合同。

2.针对“三方比价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对市妇联、市妇儿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强化采购部室和办公室对比价三方资质的审核责任。二是严格核查供应商的真实性、关联性,在提交市妇联党组会、中心主任会议讨论前由相关部室及办公室对比价三方的资质分别提供审核说明,业务部室同时出具《关于已核实三方比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并由负责人签名,压实业务部室责任,提高业务部室财经纪律意识。

3.针对“饭堂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分别开展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中心财务制度,杜绝坐支现金行为。二是与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沟通,明确后续收取的教职员工伙食费通过中心代收代管账户结算。三是自2022年6月起,妇儿中心教职员工伙食费由出纳人员存入中心代收代管户并经中心账户转付食材供应商,有效杜绝坐收坐支问题。

(十三)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1.针对“无发票入账”的问题。一是对涉及自制凭证列支劳务费用的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和复核。经审核,费用主要为专家、志愿者和物资搬运劳务费,报销时均附有签收单,注明签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部分单笔费用未超过劳务费个税起征点未开发票,大部分支付项目在个税系统进行了申报。二是对2名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对市妇联、市妇儿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要求所有劳务费用均需按规定开具发票后方可支出。四是强化报销审核责任,加强对单据财务报销的审核,未开具正规发票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未经审批报销”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知识,在单位内部明确社保费、公积金等财政核定支出,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等扣费支出,均要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落实审批流程。2022年8月以来,该类报销项目支出均已落实报销审批手续。

3.针对“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明确报销审批程序,要求机关及下属单位履行报销手续时,除在票据累计汇总单上签名审批外,单张报销凭证也应分别需要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二是对存在签名缺失的单据补充签名。对所有缺失签名的报销审批单据,对应票据累计汇总单的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逐一补签,完善手续。三是2022年8月后,未发生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4.针对“超标准列支讲课费用”的问题。一是进行谈话提醒。对以上超标准列支讲课费的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强调要严格按照财政有关培训讲师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讲师费标准。二是按照财政相关培训费政策加强对培训劳务费的预算和报销审核,重点审核有无对应职称证书。三是2022年8月以来,市妇联举办培训3次,涉及授课老师8人,均按对应职称支付课酬,不存在超标准列支。

5.针对“经费支出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协商相关公司已于6月30日退回0.45万元超过结算单支付的费用至市财政指定账户。二是分别对费用报销经手人、证明人进行谈话提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十四)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一是对近年来单位的工会经费计提情况进行梳理,严格落实《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计提方式,做好工会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已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工会会费收费标准和计提标准,追缴应收未收会费,市妇联和市妇儿中心均已经及时补充工会经费,补缴会员费,并存入工会银行账户。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全面学习掌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履行职能,进一步保障职工利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妇联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市妇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巡察整改长期坚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日常工作,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特别是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步步深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真正把对党忠诚、务实进取、德行兼备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三)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履职担当。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坚持刀刃向内,以敢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市妇联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对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强管理促提升,补短板强弱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新时代妇女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2221300;电子邮箱:fulian@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莞城万寿路76号1号楼二楼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东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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