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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谢岗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3-03-07 15:13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4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谢岗镇委员会(以下简称“谢岗镇党委”)及大龙、曹乐、稔子园、泰园、窑山、大厚等六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8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谢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第一责任。谢岗镇党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意见,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统筹抓好镇、村(社区)两级整改。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谢岗镇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采取会议部署、政治谈话、下发清单等方式,带头抓整改落实,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共召开了14次党委会议,3次书记专题会议,1次联席会议,高位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一方面督促梳理共性突出问题,组织全镇以高效执行力提前整改;另一方面要求将重点问题移送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系统推进整改,一体抓好落实。通过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班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各班子成员主动领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六个村(社区)书记坚决有效执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谢岗镇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健立整改机制,抓实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由镇党委副书记叶浩昌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材料组、督导检查组、法律法规组等4个事务组,同时,另设党建党务组、干部人事组、意识形态组、农业农村组、主责主业组等5个专责组。巡察整改办设立后迅速开展工作,对照反馈意见整理专项工作整改台账,并于8月19日下发各整改单位、村(社区),要求各单位对照台账迅速落实相关整改,每2周梳理总结各单位整改进度,对落实整改遇到的相关问题或实际困难,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解决,截至目前,共召开了22次领导小组会议落实问题整改,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成果运用。谢岗镇党委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将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末端执行力提升、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在这次整改中,完善了《谢岗镇廉政风险防控(一岗一预防)工作机制》《谢岗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整改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务工作的通知》《关于严肃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及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和方案,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着力严肃工作纪律,提升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财政管理等工作水平。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关于加强理论武装不够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及计划;二是完善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党委会第一议题安排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形成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2.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每年年初根据《东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谢岗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本年度学习重点、学习方向、组织方式等事项;二是配备学习秘书,由镇宣教文体旅办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制定学习计划、收集整理编印学习材料、加强联系沟通和做好学习宣传等工作;三是建立联动机制,由宣教文体旅办牵头,党建办、党政综合办等部门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进一步确保学习落到实处;四是学习形式多样化,有集中研讨、观看视频、导读、谈体会等。

(二)关于议事决策不严谨不规范问题

1.针对科学决策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镇村两级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已完工结算;二是人民公园二三期项目取消建设,现已与相关服务单位协商一致,仅支付已开展的相关费用;三是银瓶湖湿地公园项目取消相关建筑的建设,现正在调整建设方案,后续待项目完成优化后将施工图等再次审定后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四是充分吸取教训,在推进项目过程中,将加强科学决策意识,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合理实施项目。

2.针对滥用一事一议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及计划;二是理清相关工程底细,加快推进相关项目的手续审批;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项目决策程序,规范使用“一事一议”;我镇已制定完善议事规则,工程项目先经小组会议审议后,再提交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四是提高认识,规范使用“一事一议”,严格按照《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审批。

3.针对党委会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及计划;二是完善党委会议议事程序,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流程,规范处理会务工作、会议纪要及会议纪要撰写等工作;三是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三)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未如期完成独栋出租屋场地码设置工作任务的问题,一是黎村派出所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对问题进行原因分析,要求工作落后的警务室作表态发言,并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明确出租屋防疫设置场地码纳入警务室日常考核,由二标专班进行统筹督导申领工作,每日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工作推进措施有力,全覆盖设置场地码;三是加派人员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设置场地码数量较多的警务室叠加开展工作;四是对分管出租屋场地码设置的责任领导、民警作通报批评。

2.针对“一码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镇工作专班已对“一码通”系统录入工作完成整改,村(社区)三人小组进行落地排查时,对需要进行管控的人员均已按要求及时录入“一码通”系统,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一码通”系统录入工作,确保数据录入不漏一人。

(四)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乡村振兴项目未落实的问题,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引进新集团并组织开展策划方案汇报会,目前正进一步深化合作方案;二是为解决节假日银瓶山森林公园停车难的问题,现将附近地块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并获取收益;四是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及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争取市相关部门对新文旅项目的支持。

2.针对帮扶资金效果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与原各次发达村沟通,了解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要求各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效能;三是通过线上催办和实地督导等方式,强化帮扶资金的监管,督导村加快扶贫资金的使用及支付进度,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四是切实对相关资金进行指导,完成款项支付。经农林水务局督促指导,黎村已将次发达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经镇公共服务办指导,五星村儿童公园建设工程、南面林氏宗祠停车场建设工程两项工程已完工并支付款项。大龙村儿童公园建设工程;大龙村村治安监控安装工程两项工程正在施工中,待验收结算后再支付款项。

3.针对奖补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未完成项目结算导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未如期拨付的项目,农林水务局已督促相关村委进行项目结算,已将款项拨付;二是针对不符合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农林水务局已将款项退款(拨付)至市农业农村局。

4.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谢岗镇旧村旧巷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部门、各村

(社区)合力持续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整治成效;二是将问题清单发送至相应的责任单位、村(社区),督导加快整改进度,问题及时销号;三是各村(社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自查,村庄靓化效果明显,下来将继续督导各村(社区)重点关注田间窝棚、三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危旧泥砖房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四是将结合“四大比武”考评、“三创”工作测评,加强对老围旧村检查督导,持续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五是城管分局组织各属地村对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六是加强巡查回头看,防止存在问题反弹。目前老围旧村等难点区域已完成清理整改,“脏乱差”问题已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五)关于“两违”治理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虚报违建治理工作成绩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避免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的发生。现已全面细致排查2021年违建治理数据台账,如实上报了2022年违建治理数据,无重复报送违建治理面积。

2.针对日常巡查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新增违建巡查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落实两停两清两拆一围蔽措施,严格管控新增违建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二是严格落实新增违建14天快速拆除机制,上报镇“两违”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确保新增违建得到及时处置;三是召开专项会议,压实各方责任;四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压实巡查责任;五是对负责违建整治的相关工作人员作通报批评。

3.针对公共设施建设产生违法用地图斑的问题,一是环城路涉及3宗图斑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验收合格;二是2宗图斑已立案查处并已结案;三是剩余1宗未整改完成图斑,计划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推进完成整改工作。

(六)关于社会治理重点工作抓得不严的问题

1.针对防灾减灾主动作为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谢岗镇农林用地露天焚烧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发现农林用地露天焚烧行为做到第一时间通知市相关部门;二是加强对农林用地露天焚烧行为的管控和约束,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和取证,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同时做好露天焚烧台账记录。除2022年7月12日发现一宗农林用地露天焚烧行为外,近期未发现农林用地露天焚烧行为;三是对属地村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相关巡查人员作通报批评。

2.针对水污染治理工作不理想的问题,一是采取截污、打击偷排偷倒、清淤、六类排水户整治,生态修复等一系列措施优化相关水域水质,切实完成整改。截至2022年11月底,根据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关于各镇街(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相关水质改善取得一定成效;二是针对个别河涌打击偷排偷放力度不足,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

3.针对基层末端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一是镇城管分局进行统筹,组织各属地村对村辖区内所有闲置地垃圾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并加强巡查回头看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村级整改;二是各村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购买保洁服务,加强巡查力度,定期开展卫生整治等措施对相应围蔽地块进行整改。目前各村内闲置地乱倾倒垃圾和堆放杂物的情况已完成清理整改,村内环境卫生井然有序,城市综合品质有效提升。

第二方面问题: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提醒函,提醒各班子领导在部署工作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二是确定班子成员的联络员,提醒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等个人报告材料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跟踪收集二季度各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部署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处置机制,每天对涉及我镇的舆情信息进行收集,形成“发现问题-收集分类-分流处置-反馈总结”闭环机制;二是对谢岗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形成整改台账,督促被督查单位、村(社区)落实整改,将督查结果向镇党委报告,并抄送市委宣传部。

3.针对阵地管理建设不严的问题,一是成立印刷企业巡查专项工作小组,加强新闻出版阵地建设管理,完善印刷出版发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制定《谢岗镇2022年文广旅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我镇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体系行业安全检查计划;二是每年开展一期新闻出版行业政策法规暨意识形态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意识形态站位,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开展印刷企业出版企业自查行动,迅速摸清辖区内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基数,建立一企一档,并逐一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落实意识形态安全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四是重新组建配强出版行业行政检查队伍,严格按照市要求,加强巡查力度,杜绝违规违法事件发生。

(二)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部署推进保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及计划;二是下发《关于加强谢岗镇保密工作的提醒》要求各单位每年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一次保密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保密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党政综合办公室。

2.针对涉密人员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及计划;二是镇党建办对接党政综合办公室,理顺并接手谢岗镇涉密人员管理工作,镇党政综合办配合协助党建办开展工作;三是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做好涉密工作人员保密审批责任。

3.针对涉密文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及计划;二是重新定密相关文件,完善定密审批手续。各单位部门已购买涉密文件签收登记本,做好登记,涉密文件放置在保密柜中;三是下发《关于加强谢岗镇保密工作的提醒》,要求各单位妥善保管涉密文件,精准做好派生定密工作;四是单位自查梳理是否存在其它定密管理不够严谨的情况;五是健全定密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涉密人员保密业务水平。

4.针对涉密设备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及计划;二是建立涉密计算机打印、刻录登记本,做到输出文件有跟踪;三是建立保密室,购置涉密电脑;四是下发《关于加强谢岗镇保密工作的提醒》要求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涉密设备管理,输出信息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禁止在互联网计算机处理涉密资料;五是加强工作人员保密培训学习,通过保密观APP、周一党建活动学习,加强保密学习,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保密行为;六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切实起到教育整改的作用。

第三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对防疫加班工作补贴、津贴等发放要求,落实落细整改事项,避免以后出现同样情况;二是高度重视反馈问题,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各类文件,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有关违规发放补贴已于退回至镇财政分局账户,并对款项做出了退款说明。

2.针对违规长期借用镇属企业车辆的问题,立行立改,一是于2022年4月停止借用相关车辆;二是于2023年拨回期间产生的车辆费用给相关镇属企业;三是向市申请购置调研接待公务车,满足用车需求。

(二)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1.针对对基层党组织指导督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一支部一册”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台账,建立各党组织换届提醒机制,避免出现应换届未换届问题;二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党务工作者参加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对换届程序和要求进行梳理,高标准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梳理各党组织成立或上一次换届选举时间,并推算出下一次到期换届时间,届时将提前提醒;四是开展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及《党支部规范化指导标准》学习。

2.针对“三会一课”开展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务工作的通知》,加强培训引导;二是要求支部深化落实工作要求,强化管理责任意识,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委员做好党支部工作部署,党务工作者严格按照《基层党务工作规范指引》开展工作;三是设定专人专岗专责,稳定党务工作队伍,党支部指定一名党员从事本支部党务工作并将名单报送至镇党建工作办备案,确需另行安排其他党员接手本支部党务工作的,需提前向镇党建工作办报备;四是开展常规检查,要求各党组织严格按照通知开展三会一课。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有错漏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发展流程的指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流程指导工作,切实做到发展党员执行标准不错漏、发展流程不错乱;二是建立提醒督促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明确具体环节、具体时间节点,做到一环节一提醒,形成发展党员工作“责任闭环”,同时开展基层党建业务培训。

4.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全镇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作统计,建立工作台账,随时调整完善;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务工作的通知》,细化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强调评选优秀等次党员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三是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明确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四是对相关违规党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教育,确保引起各方惊醒,不再发生同样问题。

(三)关于党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深刻认识党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每月15日提醒督促各党支部收缴当月党费,并形成党费缴纳台账,实时掌握党支部缴纳党费情况;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党支部党务工作抽查的通知》,不定期开展党务工作抽查,已重点查阅2022年2月至今党支部党务工作资料,包括党支部党费缴纳情况、台账记录情况等。

2.针对党费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流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做好党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做到及时拨付党费,公开党费等管理情况;三是经党委会讨论的党费支出全部拨付,已公开党费管理情况;四是对相关党费后补相关程序,确保程序合规,管理到位。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未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已制发《2022年谢岗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暨谈话提醒工作方案》,制定《警诫谈话清单》,2022年9月,镇党委书记已对相关领导班子成员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警诫谈话,进一步督促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同时做好思想政治教育。2022年9月以来,无新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今后将加强工作落实,及时开展警诫谈话。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足的问题,2022年8月12日,召开谢岗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结合市委部署纪律教育月活动,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全面部署了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3年起,每年组织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未及时完善的问题,已制发《谢岗镇廉政风险防控(一岗一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有机构改革和部门调整的单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本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单位已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并报镇纪检监察办备案。

4.针对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已制发《关于我镇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推进“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加强自我约束;二是要求各支部在日常学习、党务会议、周一党建之夜活动中加入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

5.针对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问题,已制定问题清单并下发各单位,相关单位已提交整改报告;二是镇纪检监察办压实监督职能,对2021年12月至今相关支出进行检查,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要求规范相关工作;三是督促镇财政分局制发《关于严肃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及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全面规范相关工作;四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镇纪检监察办查找在监督检查方面存在的短板,形成了工作总结,并将总结进行内部通报。

6.针对贯彻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根据《关于规范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兼职和分工的通知》,制发《谢岗镇纪委关于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的通知》,镇纪委书记及其他纪检监察干部退出相关不符合“三转”要求的议事协调机构,并回复不参加相关不符合“三转”要求的议事协调机构;二是将继续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对新增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严格把关,防止职能泛化。

(五)关于队伍管理力度不足问题

1.针对干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对标最新的干部选拔政策规定,将《谢岗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对相关错误和遗漏进行了改正和完善。

2.针对教师队伍建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借出编制教师问题,仔细核查相关人员情况,对符合文件要求的交流人员、调任人员出具情况说明,其余的理顺编制关系;二是学校中层干部备案问题,严格规范学校中层干部提拔任免程序,由教育管理中心组织考察、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党委会讨论同意后,及时向市教育局备案;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切实规范教师队伍建设。

3.针对“两委”换届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22年5月再次按“两委”候选人资格联审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审核相关工作。

(六)关于履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1.针对会议推荐参考人选未按规定差额提出的问题,一是将会议推荐参考人选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补充完善到《谢岗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第十八条,明确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的会议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求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将重要规定和条例熟记于心;三是自2022年8月以来,我镇提拔干部均能够做到会议推荐参考人选能够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差额提出。

2.针对“凡提四必”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凡提四必”要求补充完善到《谢岗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中,切实做到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防止“带病提拔”;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求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将重要规定和条例熟记于心;三是对未落实“凡提四必”不到位的有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四是自2022年8月以来,我镇提拔干部,均能够做到严格落实《规程》凡提四必要求。

3.针对未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度的问题,一是将干部任免事项的任前公示制度补充完善到《谢岗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第四十条,明确任前公示的内容和时间;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求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将重要规定和条例熟记于心;三是认真制定动议方案,明确选拔任用的条件、范围、方式。严格“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落实任前公示制度;四是自2022年8月以来,我镇提拔干部,均能够做到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度。

(七)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未落实任前事项报告和回避制度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干部的提拔程序予以确认;二是将相关干部的提任情况形成有关说明存入其个人档案;三是将干部任前事项报告制度补充完善到《谢岗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中,明确领导干部任免的报告事项;四是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对2022年4月以来的任职回避情形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无此类问题。

2.针对存在违反任职回避的问题,镇党建工作办对相关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出具情况说明,相关人员并不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仍未完成的问题,一是制定计划按时完成事业编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按计划对谢岗镇事业编制人员档案开始进行认真审查,现已完成人事档案的整理;三是根据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并通知干部本人前来签字确认信息认定情况。

第四方面问题:重点领域监督机制不完善,内控管理存漏洞

(一)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已制定《谢岗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经过党委会议同意,现已印发各单位;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教育,提醒相关人员打起精神,避免有类似情况发生。

2.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召开农资管理工作例会,要求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落实整改。自2022年5月以来,各村(社区)均落实按月度进行财务结账;二是根据《谢岗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七十二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出纳每月初应结清上月账目;三是各村(社区)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通过开展自查、召开会议、学习相关制度等措施落实整改,现各村(社区)已落实整改,按规定日清月结;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教育,提醒相关人员打起精神,避免有类似情况发生。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相关部门培训管理,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公务采购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在公务采购活动工作向有资质的商户或平台进行采购,避免出现代购或中间商代理采购情况;二是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要求财务人员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谢岗镇财政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切实做到票据明细与事实支出相符;四是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单位财务制度和各项采购制度,建立事前审批制度,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厉行节约,按需采购,合理支出;五是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教育,及时召开内部会议,会上相关人员作自我批评检讨。

2.针对违规大额现金支出、无发票入账的问题,一是全面推进公务卡支付管理,继续加强涉预算单位培训监督,强化单位财经纪律要求,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工作,实现“零现金”支出管理要求,加强饭堂农副产品规范购置工作,整治无发票入账现象;二是各部门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加强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相关单位饭堂已通过外包或选定供应商进行配送的方式进行整改,相关单位已无现金支出和无发票入账问题;四是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教育,及时召开内部会议,会上相关人员作自我批评检讨。

3.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将严格加强培训监督管理,加强差旅支出报销监督工作。预算单位切实加强单位自身内部监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经纪律及差旅费内控管理工作制度;二是通过召开财务会议、开展培训等形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各单位梳理问题根源,对照上级文件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以后支出合理、合法、合规,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教育,及时召开内部会议,会上相关人员作自我批评检讨。

第五方面问题: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上轮巡察“违规设置机构和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突破人员身份任职”的问题,一是制定《谢岗镇混编混岗问题整改方案》,严格控制现有规模,坚决杜绝新的混编混岗现象发生,坚决做到只减不增,方案分五个阶段完成该项问题整改,在减轻人员调整的影响同时不新增“混编混岗”人员,逐步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蹄疾步稳地完成问题整改;二是通过业务培训、视频学习等方式,让相关领导、负责人学习选拔任用干部和有关干部监督的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机构职数管理的重要性;三是对工人身份的在编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谢岗镇委已发文予以免职处理;四是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的情况,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免职处理,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并未发现类似情况,下来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配备领导干部。

2.针对上轮巡察“干部出国(境)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将镇属的企业法人代表纳入出国(境)管理系统备案,并督促丢失护照的相关人员登报公安护照丢失,并到公安部门备案挂失,相关整改已经落实;二是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具体落实责任,强化对干部出国(境)监督管理的责任意识;三是强化整改成效。以后每年不定期对全镇各级各部门公职干部持有出国(境)证件和出国(境)情况进行抽查,对核查出的违纪违规干部,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四是对相关个人进行约谈教育。

3.针对上轮巡察“干部企业兼职清退缓慢”的问题,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加快理清企业权责关系,由谢岗镇政府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协调研究股权处置或委托管理的实施路径;二是依法依规理顺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国企作用,具体方案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定。

4.针对上轮巡察“粤海产业园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为推动涉铁项目的建设,我镇多次到铁路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争取相关涉铁项目年内开工建设;二是因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及跨市协调等问题导致项目立项推进缓慢,现已申请调整了相关项目建议书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然后同步进行初步设计和办理用地手续报批工作,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相关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报省交通厅。

5.针对上轮巡察“‘清风行’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与相关企业及属地村委多次协商,目前一宗土地问题各方已达成一致共识,将按程序完成相关手续即可完成该地块整改;二是针对剩余一宗整改工作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地块,拟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针对上轮巡察“违规长期租赁公务用车”的问题,已于2022年4月底通知汽车租赁公司,不再签订租车合同,停止租用原有两辆新能源公务用车,自2022年9月1日起,已无继续租用公务用车情况。

7.针对上轮巡察“空壳企业多”的问题,一是联合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镇属企业公司的实体化运营方案;二是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切实组织做好企业有关管理层人员的替换和调整,落实实质化、实体化运作,有效发挥镇属企业实际效能;三是经镇党委会讨论,会议同意《谢岗镇镇属企业改革方案》《谢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岗位配置及职员薪酬方案》,所有镇属企业由镇控股公司统一管理,将现有的15家镇属企业分三步改革,集团职员岗位计划总配置29个,镇属企业全部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实行政企分开;四是经党委会议讨论,会议同意谢岗控股公司制定的《经济事项审批管理规定(试行)》和《管理制度汇编(试行)》,谢岗控股公司及6家子公司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8.针对上轮巡察“企业权责不明晰”的问题,一是对镇政府办公楼、谢岗医院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签订租赁协议,收取租金,待日后镇财政资金充足时,再回购相关物业,现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对环城路、中心区道路改造、谢岗医院迁扩建第一期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由镇财政回购资产。镇财政分局已归还镇资产公司部分资金,镇财政部门、镇控股公司将加强沟通协商,结合政府债券置换情况,计划五年理顺历史遗留的财务关系。

9.针对上轮巡察“往来账务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是镇资产公司与财政分局各自进行账目调整挂账,由拆迁办牵头追加该笔补偿款预算,并完成支付,归还镇资产公司;二是充分吸取教训,今后镇资产公司与财政分局之间往来账保持账目清晰、账实相符、账账一致。

10.针对上轮巡察问题“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为配合谢岗环城路二期道路建设的需要,镇政府已无偿收回供联电气公司的地块,完成该部分地块问题的整改;二是拟采用土地置换补偿方式,将相关组织的土地按照重叠地块同等面积无偿划归镇资产公司;三是保留起诉相关组织的法律手段,切实追讨相关土地权益。

11.针对上轮巡察“资金利用率低”的问题,一是镇工业公司计划利用部分资金做银行理财,提高资金收益率;二是对于闲置的资金制定长期理财计划,发挥最大效益。

12.针对上轮巡察“会议记录存在缺失和记录不完整”的问题,一是规范会议记录本管理,专本专用;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书写格式,确保信息记录全面;三是规范记录本扫描归档方式,不拆散扫描;四是安排字迹工整的记录人员专门负责记录,保持页面整洁,当前会议记录工作信息全面、页面整洁规范。

(二)关于“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镇政府未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的问题,一是通过少进多出等方式进一步压缩了我镇编外人员数量,对确因事业发展需增加人员的单位,优先考虑优化人员配置进行内部调整;二是完成现阶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的摸底统计。根据实际人员情况,出台《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整改方案》,下来将按方案要求完成人员数量压减工作。

2.针对控制和整治违法用地不严格的问题,镇城管分局已全面排查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多次与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沟通相关法规及处置意见,相关屋主已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显示建筑符合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相关建筑属于历史遗留建筑,在符合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其临时保留使用。

3.针对违规决策同意私人厂房改为商业用途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组织各村(社区)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和有关规定,先后印发《谢岗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谢岗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大监督力度,印发相关议事规则,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队伍对镇内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检查工作;三是经镇和属地村委会多次约谈二手房东和商场经营方,就商场腾退等事宜初步达成一致,制定了有关方案,要求二手房东和商场经营方做到按时汇报腾退进展。同时,镇相关部门和属地村委会将全力配合,为腾退事宜给予必要协助,确保按期顺利完成腾退。

4.针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工作会议,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分管副职和经办人员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确保日后的项目选址在现状为耕地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二是要求镇农林水务局结合耕地恢复、鱼塘种稻等工作,提升已建高标农田区域的耕地质量。

5.针对镇资产公司筹集村组资金出现大量闲置问题,一是针对即将到期的统筹资金,部分数额大的采取续期,数额小的退回;二是在主营业务物业租赁上,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将以前部分较低于市场价的租金标准逐步提升,增加收入;三是初步协商部分村组同意退回统筹资金,并计划在五年内退回所有资金。

6.针对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图斑的问题,2022年9月,自然资源部已对我市三区三线划定的数据进行备案,我镇永久基本农田已按市要求重新划定,已不用再进行补划等措施恢复我镇永农面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继续跟进巡察整改未完成事项,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善始善终地抓好巡察整改收尾阶段工作。同时,各整改单位、负责人要树立长期抓整改的思想,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照整改措施和最新制度,久久为功,确保整改后续落实工作有始有终并长期坚持。

(二)长效深化,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讲话精神,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作风教育常态化、建章立制常态化,以作风建设促进谢岗高质量发展。

(三)真抓实干,推动谢岗各项工作。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精神转化为加快谢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正能量,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以钉钉子精神,将巡察整改工作一抓到底,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87761570;电子邮箱:xgzzbzk002@163.com;邮政信箱:东莞市谢岗镇广场中路1号谢岗镇人民政府8楼党建工作办(镇巡察整改办);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谢岗镇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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