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1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石排镇委员会(以下简称“石排镇党委”)及福隆、埔心、下沙、庙边王、谷吓、燕窝、中坑、横山、田边、向西等十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石排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石排镇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契机,认真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做到完全拥护、诚恳接受,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后,镇党委迅速行动,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镇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镇党委制定了《中共石排镇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项研究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2月3日组织召开石排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查摆剖析自身问题,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石排镇建设工程报建备案管理制度》及各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针对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制定了《石排镇以案促改专题会实施办法》《石排镇重点领域廉政监督管理制度》。以实实在在的制度成效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导问效,确保真抓实改。紧盯集中整改期限倒排整改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做到巡察整改工作周通报、月督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定期收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在镇领导班子周例会上通报,每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督导会。镇委书记牵头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折不扣推动整改工作,切实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方面
1.针对“项目前期调研论证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15个停滞项目,分类处置,其中6个项目继续推进,9个项目终止合同。二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2023年4月1日完善《石排镇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推进机制》,通过镇规划委员会论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深入全面研究后再开展项目采购工作。
2.针对“市重大产业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科学的项目引进机制,加强对项目前期考察,精准进行招商考察及项目洽谈。二是建立项目客观评估机制,对拟引进项目参照“倍增计划”企业动态调整客观评分表、知识产权测评、第三方机构评估等三个维度进行测评,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招商项目。三是做好项目落地工作,对于已确立的招商项目,实行全流程服务,部门联动,做好项目审批帮办代办,确保项目摘牌即动工,完工即投产。
3.针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下跌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统筹力度。每月月底收集项目的预报数据,反馈给挂点班子和相关部门,便于部门进一步与项目对接,避免数据的遗漏。二是加强督导通报。以目标为导向,每月统计各单位项目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当月目标任务的单位,标注红名单并进行通报。
(二)镇属企业改革不彻底,政企不分问题依然突出方面
4.针对“镇企人员不分”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于2023年3月已理顺有关人员关系,财政供养人员已交流到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镇属企业供养人员已返回镇属企业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石排镇干部交流轮岗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交流调整干部,及时理顺干部供养关系,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开展排查,确保镇企不分问题清零见底,巩固整改成果。
5.针对“镇企事权不分”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燕岭集团董事会会议制度》,理顺镇属企业决策程序,企业经营事项由各企业董事会(执行董事)决策,监事监督,落实企业化运作。二是对镇属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党支部、有关人员进行调整。
6.针对“镇企资产不分”的问题。一是已完善托管土地物业台账,已签订托管协议并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及时签订新增托管土地物业托管协议,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建立托管土地物业核算台账,确保托管土地物业收入足额上缴镇财政。
(三)推动“两违”整治不力方面
7.针对“违法建设逐年增加”的问题。一是加大违建巡查发现力度,结合二维航拍对比等技术手段,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快处理”。二是联合小区物业,做好小区违建管控,及时采取停水停电、发函等措施联合执法。
8.针对“对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情况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村党委(党总支)书记对村分管干部作出谈话提醒,形成书面报告。二是要求相关村于整改期限内根据土地出租合同条款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全镇合同管理,要求各村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四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土地出租情况,加强土地用途监管。
9.针对“非法流转土地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委(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要求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并根据判决书处理好地块纠纷问题。二是加强镇村财务工作人员培训,严格落实《石排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做好土地流转手续,杜绝出现非法流转土地情况。
(四)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0.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监管有缺失”的问题。一是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网站,迅速联系网站负责人员进行整改,已全部落实整改。二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全年对我镇辖区内的网站进行动态监测。三是开展培训教育提高企业网络安全意识,联合联通公司对我镇的重点企业和公办学校开展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和网络安全现状评估。
11.针对“工作秘密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管理人和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相关设备的信息存储部件进行数据清除、拆除。三是强化机关单位保密宣传教育,筑牢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四是提高机关单位保密检查频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五是推进镇工作秘密事项清单的完善。
(五)科学决策意识有待提升方面
12.针对“违规决策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建设”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要求在文物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行为,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执行。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各类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四是明确涉及文物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各项工程程序标准和要求规定,一律先按规定进行申报审批。五是建立文物每月日常巡查机制。
13.针对“舆情风险研判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与租户沟通,细心劝导和耐心解释,协助租户解决问题,做好服务和后续各项工作。二是已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和入住标准,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安全风险隐患处置不够到位方面
14.针对“对锂电池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有漏洞”的问题。一是通过专题部署、全面摸排、聘请专家、演练拉练、事故警示等方式,对全镇涉锂电池企业再排查再整治。二是督促企业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紧盯电解液储存仓库、锂电池储存仓库和物理分隔等重点环节,动态跟踪管理《石排镇锂电池生产企业整改进度表》,要求限期内完成主要风险隐患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清理和严格执法。
(七)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力度不足方面
15.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通过落实常态化巡查、协同整治、长效机制(落实“门前三包”、红黑榜、退出机制)等方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效果。2022年我镇在全市六项重点工作中有三项获得优秀,全域建成美丽示范圩镇,精细化管理效果明显提升。
16.针对“水环境治理建设项目质量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组织管理人员召开批评教育会,要求涉及的项目跟办人员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制定《石排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要求下一阶段每个项目都需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定期开展检查以及汇报工作,制定时间进度表,专人填报、领导督办,如遇客观原因延误工期,需因地制宜,制定管理措施全力抢回工期,加强工程安全以及工期管理。三是每周召开工程建设汇报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问题累积,对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落实相关监管责任。
17.针对“雨污分流工程推进缓慢”的问题。已落实各村加快完成各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目前全镇18个村均已完成竣工验收。
(八)民生问题处置和推进有欠缺方面
18.针对“根治工人欠薪问题不力”的问题。一是完善村一级常态化巡查制度,加强劳动关系预警研判,督促企业落实工资表备案制度,加强工资监控。二是强化对辖区内企业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企业用工。三是加强镇村两级劳资信访调解衔接,形成劳资纠纷处置闭环管理,强化对12345热线、全国根治欠薪线索等平台工单快速响应,加大处置力度,快速处置欠薪案件。
19.针对“对学生溺水事故预防排查不力”的问题。一是完善基础设施,严格按照省“四个一”建设要求及市“五个有”标准,进一步完善我镇水域周边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组建巡查队伍,深入联动开展督导检查,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均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并通过政务短信形式在暑期等重要节点,向家长每日发送防溺水等安全工作提醒短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镇校形成合力多渠道宣传,同时加强家校合作,提高家长、学生的防溺水意识。
20.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标准化不达标”的问题。目前我镇正积极推进社卫中心改建项目测绘、安全鉴定、设计等工作,测绘、安全鉴定单位已于2023年6月中旬入场开展相关工作,设计单位目前已完成设计初稿。下一阶段将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加强部门联动。
21.针对“学校师生安保有隐患”的问题。已对不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进行辞退、转岗或调岗,目前校内保安人员年龄均达要求并持证上岗。下一阶段将加强统筹校园保安队伍管理,按照市文件要求配足配好保安,并注重提升保安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九)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22.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敷衍应付”的问题。19个村(社区)驻点团队每季度选派党员干部指导各村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筛选党课讲稿供各党组织参考,要求各党组织讲党课当月月底将党课讲稿报镇党建工作办备案,镇党建工作办组织人员对讲稿进行审查。
23.针对“后备队伍培养效果不佳,下派兼职情况突出”的问题。一是制定《石排镇镇村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方案》,在村(社区)物色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后备干部,建立全链条培养机制,开展镇村双向挂职工作。二是解决兼任机关事业单位正副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兼任职务问题。
24.针对“‘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从严规范落实“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两联席”会议研究事项。二是组织19个村(社区)党建组织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交叉检查。
(十)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方面
25.针对“党支部班子建设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到期尚未换届的2个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网格党支部党员队伍建设,2个网格党支部党员不少于7人。三是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换届,明确由在册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26.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下发发展党员注意事项,结合“组工小讲堂”暨组工干部“四讲四学”活动,组织党务工作者系统学习发展党员流程,并对党支部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交叉检查。
2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督促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收入申报,核准每个党员党费标准,并报送镇党委备案。二是推动开户银行设党费专门窗口,提高党费缴存效率。三是安排专人每月跟踪各党组织党费上缴情况。
(十一)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28.针对“干部任前审查不严谨,存在‘带病提拔’风险”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石排镇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在提拔晋升干部的考察过程中增加对干部政治表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查,征求纪检、卫健、公安等部门、用人单位及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强化干部任前审查。
29.针对“未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问题。已调整有关人员的职务并开展干部任职回避专项检查,认真排查梳理镇属干部近亲属任职情况,避免出现违反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情况,对发现违反干部任职回避情况的立即整改落实。
30.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石排镇干部交流轮岗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交流调整干部。二是开展干部任职年限排查,对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及时进行交流轮岗。三是对长期在同一职位任职的中层正副职进行交流轮岗。
31.针对“个别干部申报职称时不如实填报个人经历”的问题。针对该干部申报职称造假事件,我镇相关部门对该干部的情况进行重新核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全镇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教育,严格做好教师职称评审把关工作。
(十二)落实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格方面
32.针对“公务员主持事业单位工作”的问题。一是完善《石排镇干部选拔任用规程》,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二是调整有关工作人员工作安排,解决公务员主持事业单位工作的问题。
33.针对“挂牌机构独立配备人员及职务(位)”的问题。一是撤销有关单位,并按照三定文件规定,将有关职责划分和人员交流到相关单位。二是结合每年的机构编制统计,定期核对各部门单位三定文件,严格按照市委编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镇属单位设置。
34.针对“自设机构和岗位”的问题。根据市委编办有关文件精神,已撤销自设机构及自设岗位设置,进一步规范镇属单位及其内设股室设置,进一步规范人员岗位设置。
(十三)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方面
3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未动态调整”的问题。一是于2023年3月27日全镇性印发《石排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石排镇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表》两份文件。由镇纪委落实专人负责,每年根据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及时更新,并切实督促和提醒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清单要求抓好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镇委书记于2023年3月30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6.针对“提醒谈话模板化、形式化”的问题。完善提醒谈话制度,要求记录人如实做好谈话记录,认真填制《谈话提醒记录表》,并在谈话提醒后,由被谈话人签名,纪检工作人员整理审核《谈话提醒记录表》等资料,建立工作台账,收集时加强审核把关,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保管。
37.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有遗漏”的问题。我镇已制定《石排镇以案促改专题会实施办法》,当单位、村(社区)或其他党支部出现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需在收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要求其他党员干部汲取案件教训,深入对照检查,检视自身不足,切实强化警示教育。
(十四)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38.针对“对村党组织书记监督不严”的问题。一是制定《石排镇重点领域廉政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村(社区)“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二是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驻村班子到村(社区)开展警示教育、纪委委员分片联系制度等方式,督促各村(社区)“一把手”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村(社区)“一把手”监督,开展经济责任审查。三是要求村(社区)定期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的精神。镇纪委已于2023年3月中旬对19个村(社区)“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
39.针对“日常警示教育不足,党员干部酒驾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组织镇纪委委员到分片联系的村(社区)及单位开展严防酒驾醉驾廉政宣传教育,廉政宣传教育进基层。二是召开全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培训班,对违纪案例进行剖析,加强预防教育,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查处酒驾问题。
40.针对“对党员违建问题查处不力”的问题。对相关党员参与的违法建设情况、现状及程度进行分类,对参与违建的党员作出分类处理,同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及对违建行为作出处理。镇纪委根据市纪委监委意见,已着手开展对上述党员的处理。
(十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41.针对“公务用车整治成果不牢”的问题。一是按照《关于抓紧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改的通知》、市级及以下单位公务用车监管工作专项精神,责令相关单位立即中止租赁合同并将车辆退回出租单位。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责令相关学校立行立改,严格执行“一车一卡”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42.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仍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下发接待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流程,对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必须做好来电、来访登记,按程序经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接待费用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十六)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方面
43.针对“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问题。一是要求采购单位需加强政府采购意识,提高采购经办人的业务水平,认真解读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强监督监察,不定时对采购单位进行抽查,对于目录内的项目没有按照规定在智慧云平台采购的,将发起整改通知书,并且对于相关费用不予报销和入账,采购单位需要作出情况说明和整改。已于2023年4月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监督,确保有关问题不再发生。
44.针对“未及时签订采购合同”的问题。一是对涉事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二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应巡察要求对同类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对整改不到位和因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情况,将严肃处理。
45.针对“合同开始日期早于签订日期”的问题。一是对涉事单位进行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二是对业务不熟人员严肃批评,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定期梳理合同到期情况,对下一季度到期合同进行预警提醒,严格审核合同时间要素,加强对合同的监督力度。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提前谋划,严肃处罚先开展后补手续行为,规范合同签订手续,杜绝合同签订时间不规范现象发生。
(十七)工程管理不规范方面
46.针对“工程程序倒置”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和质量责任风险意识。二是责任到人、统筹安排,每项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签发、合同签订及工程现场管理等工作由专人统筹跟进,避免因各项工作由不同人员跟进而出现工作时序不合理、不规范问题。三是对标对表、加强督导,将每项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签发、合同签订、质安监手续办理、启动施工等时间节点安排列入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并定期进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
47.针对“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国家、省、市及我镇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对依法招标的认知度、认同度、规范度。二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标采购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程招标采购及我镇工程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镇属工程发包方式,工程发包前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坚决避免再次出现拆分工程现象。三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对镇属建设工程的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坚决遏制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问题苗头。
48.针对“工程验收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牢固树立质量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持续落实好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工作。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在镇属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监督力度,坚决遏制不规范委托行为。
(十八)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
49.针对“监管缺失,造成资产流失”的问题。一是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要求对报损资产备查登记,实行“账销案存”方式管理,继续追偿报损资产,对“账销案存”资产清理并将追索追回的资产及时入账。二是责令相关单位对资产盘亏问题提交书面处置情况汇报,落实防范资产流失风险的措施,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书面检查,认真落实整改。三是加强监管,完善资产盘点制度。要求相关权属单位落实盘点报告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盘点;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镇属企业相关业务人员的资产管理水平。
50.针对“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已对24件报废和调拨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建立报废资产台账和调拨资产台账,跟踪报废资产和调拨资产后续账务处理情况。三是对未及时做好报废资产和调拨资产账务处理的权属单位,要求其尽快做好账目处理工作。
51.针对“已完工投入使用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的问题。一是已对镇机关事业单位已投入使用但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的工程进行梳理,整理相关情况,并于2023年3月30日经镇党委会议讨论同意,相关权属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将已完工投入使用工程转为固定资产,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建立在建工程台账,要求业主单位定期报送工程进度,当进度达到结转条件时,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结转手续。
(十九)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未完成审计整改问题较多方面
52.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加快推进红石山土地转让问题及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要求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部门、村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定期召开巡察整改督导会,对未完成整改的部门、村加强督导。
53.针对“未完成审计整改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管理不规范、应收账款挂账等方面,现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要求责任单位定期对以往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和排查,报送审计整改进度,对具备条件但未整改到位的,加大整改力度;对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尽快明确整改时间和措施。
(二十)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54.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纳入每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写进工作计划。2023年3月10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围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下一阶段根据学习要求,持续加强学习。
55.针对“未按要求制定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台账”的问题。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镇委、镇政府年度硬任务工作事项,将任务分解到镇对应的责任部门和村(社区),制定《石排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形成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台账,每季度对各部门和村(社区)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56.针对“乡村振兴用地统筹力度不足”的问题。我镇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就屠宰场扩建项目的用地占比、村土地出让收益等核心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同时咨询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指导性意见。目前村和企业已重新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下一阶段将全力推动办理供地手续。
57.针对“人居环境问题短板仍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针对污水直排、黑臭水体问题,建成截污次支管网约300公里、农村雨污水管道约53公里,全域推进明渠改暗渠工作,累计改造长度约7.44万米,已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问题。二是针对乱堆放和公厕失管问题,组成督导组每周开展人居环境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每月对各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实行相应奖惩,全面营造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三是结合城管片长制加大对公厕管养巡查力度,发现并整改保洁不及时、洗手液缺失、灯具损坏等问题。
58.针对“田间窝棚整治问题反弹”的问题。一是加强巡查力度,继续组织落实田间窝棚专项整治行动,防止田间窝棚反弹回潮。二是按照《石排镇田间窝棚和农田工具房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村落实主体责任,防止田间窝棚反弹。
59.针对“违规超标工具房整治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属地巡查力度,并要求其对照违规超标工具房整治工作台账,做好整改落实,逐一销账。二是要求各村、相关单位与工具房使用人签订责任书,明晰各方责任,并明确工具房只能用于化肥农药和工具存放等农业用途,不得用于居住。同时,加强对工具房的巡查力度,确保工具房不违规住人。
60.针对“农村公路管养差”的问题。一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排查,并将存在破损的情况反馈至养护管理单位,要求立即开展修复工作。二是对全镇农村公路加强巡查,及时修复损坏的路面。
61.针对“雨污分流效果不够彻底”的问题。埔心排渠、文庙支渠、文庙排渠暗渠也属于河涌一部分,经过近年来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源头污水得到有效截流,河涌水质得到改善。下一阶段将加强河涌水质运维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62.针对“委托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的问题。一是已落实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对涉及的厂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能达到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的功能性要求,符合雨污分流验收条件。二是已召集全镇各村委会开展培训指导会议,宣传我镇雨污分流改造要求,普及施工单位资质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63.针对“工程项目谋划不足”的问题。针对各项目的设计问题,我镇将结合项目实际,加强项目前期考察和深调研,进一步加强可行性研究,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64.针对“工程实施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对标对表加强督导,将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结算等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列入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并定期进行督办,确保工程及时完成结算工作。二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对镇属建设工程的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及时纠正非正常现象的工程结算缓慢等不规范现象。
65.针对“工程项目变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等财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村和部门对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二是召集村、相关部门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会议,剖析问题原因,并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重点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制定工作措施,规范相关流程,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方可进行施工,加强对工程全流程的有效监管,确保实际施工和竣工图相符。
66.针对“工程验收及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补齐手续,相关村已召开“三会”,表决通过相关决定,进一步完善关于特色精品示范村项目整改手续。二是及时整改,相关村已督促施工单位按竣工图的要求,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对总导览牌、景点指示牌、展示标志牌的整改。三是规范变更手续,明确下来工程验收及监管程序,堵塞漏洞。
67.针对“工程项目管养维护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相关村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二是要求相关村党委(党总支)书记对负责工程管养维护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严格做好管养维护工作。三是要求各村(社区)建立巡查制度,规范管理,对已完成的美丽幸福村居工程、见缝插绿工程和松山湖接壤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做好管养维护工作,堵塞漏洞。
68.针对“落实镇内帮扶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已完善《石排镇农村集体资产规模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并核定镇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帮扶工作。
69.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妥善分类处理,对于拟保留房屋,已初步按上级要求在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图斑的建设用地规模;对于拟拆除房屋,已加强督导整改工作,尽力做到“应拆尽拆”和“能拆快拆”。二是坚决遏制新增,我镇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要求,多措并举,把新增乱占耕地违法用地扼杀在萌芽状态。
70.针对“碧道工程规划设计不科学”的问题。一是已协调属地村委会对相关路段的农作物及棚架进行清理。二是按要求在汽车、拖拉机与行人、自行车道设置隔离措施,确保安全。三是在碧道的工程规划设计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村委会意见,充分论证,确保科学合理。四是持续加强对碧道的运维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碧道周边无堆放垃圾、无搭建农作物、窝棚,保障碧道周边环境卫生。
71.针对“碧道设施分布欠缺人性化”的问题。一是已落实运维单位按规范调整救生设备间距,确保相关设施设置合理。二是电灯柱、监控摄像支柱“占道”问题,设置时依据现场实际考虑,靠左为河道行洪范围,靠右为道路中间位置,均不太合适,因此先保持现状,待后续周边发展再统筹整改。三是结合防溺水工作,定期对碧道进行巡查,检查是否存在丢失救生设备、警示牌等问题。
72.针对“碧道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落实属地村委会对堆放的建筑垃圾、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和转移。二是持续加强对碧道的运维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碧道周边无堆放垃圾、无搭建农作物、窝棚,保障碧道周边环境卫生。
73.针对“公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已完成公交站点站牌、站亭设施建设方案和预算编制工作,计划共建设62个公交站点、站亭设施,具体方案:结合我镇“两区”和潮玩中心布局,优先在石崇办事中心、红石山旅游景区以及人流相对集中或公交使用频率较高的村新增设置40个公交站台设施,涉及道路有石排大道、石崇横路、工业大道、石崇大道、庙边王路、金沙大道、里仁路、石洲大道等,其中需建大型公交站台20个,中型公交站台10个,小型公交站台10个;余下的22个站台在后期道路升级和公交线路优化调整中完善。
74.针对“‘厕所革命’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各村、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召开工程项目流程讲解会议,明晰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各项流程及时序,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调研,摸清项目现状、施工条件及其他项目情况,避免再次发生先招标后补招标代理合同、先施工后补签施工合同等问题。
75.针对“公共厕所长效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公厕管养单位召开石排镇公共厕所管理养护专项会议,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落实承包公司继续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及时补充纸巾和洗手液,对损坏的设施及时更换修复,对修复不及时的管养单位进行台账登记,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扣分扣款。
(二十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76.针对“重大事项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村迅速整改,目前已在期限内完成补做重大事项审查资料。二是加强镇重大事项审查工作的统筹,根据农村事项的关联性统筹安排工作分工,防止出现因合同审查与重大经济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审查相分离而造成漏审的情况。三是加强镇村财务工作人员培训,要求其严格落实《石排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防止出现重大经济事项漏报等情况。
77.针对“民主决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村于限期内完善购买团体意外险事项股东代表会议表决。二是加强镇村财务工作人员培训,要求其严格落实《石排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规范相关民主决策管理。
78.针对“合同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要求村党委(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谈话提醒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要求镇住建局对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完善工程报建备案制度,严把资料审核关,细化每项备案资料的审查要点,并将相关制度下发至各村(社区),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79.针对“拆分工程合同规避在市公共平台招标”的问题。一是对负责工程招标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制定监管措施,以制度堵塞漏洞,完善工程管理。三是做好各村主要负责人及工程分管干部的培训教育、警醒提示工作,提高其认识、夯实其责任,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80.针对“施工资质审核不严,存在质量隐患”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村党委(党总支)书记对村分管干部作出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形成书面检查报送镇纪委。二是协助各村(社区)对工程建设项目建立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完善工程管理。三是每半年对各村(社区)自行发包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检,形成报告进行通报。
81.针对“工程招标文件标准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村党委(党总支)书记对村分管干部作出谈话提醒,形成书面报告。二是每年对各村采购项目进行抽查抽检,要求其做好采购工作。三是工程在设定资质要求时,加强沟通,认真审查项目招投标文件,确保合法合规。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规范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以及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流程,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
82.针对“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相关项目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建设单位将检测费用纳入了施工合同,我镇相关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已要求其立行立改,工程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二是已发函至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的规定,通过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3.针对“在建工程完工后未及时验收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村于整改期内将“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进行验收并结转固定资产。二是建立健全每年开展清产核资制度,要求并指导各村对在建工程进行清查核实,及时对相关在建工程进行结转处理。
84.针对“应收款追收不及时”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村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分红抵扣以及采取法律手段等方式加强债权追收,暂时未能收回的款项要与债务人签订还款计划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进行坏账核销处理。二是加大全镇应收未收工作力度,要求各村及时收缴应收未收租金,把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村年度考评工作,并与农村干部薪酬待遇挂钩。
85.针对“资产交易未按规定上平台交易”的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委(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要求加强农村资产交易管理,并在限期内做好整改工作。二是根据巡察发现问题,我镇已于2022年12月13日修订完善《石排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进一步加强管理。下一阶段,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资产交易工作。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确保集体资产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推动集体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
86.针对“年度固定资产实地盘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村于整改期内处理好相关盘亏资产。二是建立健全每年开展清产核资制度,要求各村落实固定资产实地盘点工作,逐一清点实物是否与账上资产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87.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一是向各村发出《关于2023年3月底前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通知》,各村自2023年起不能再发生辅警违规发放补贴情况。二是根据市辅警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镇辅警人员的薪酬制度,规范辅警人员补贴的发放,并规范农村补贴发放范围,加强农村非生产性支出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石排镇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石排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党建引领,加强统筹。坚持以党建引领巡察工作开展,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持续深化“四风”纠治,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确保工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强化监督,抓实长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定期召开巡察整改督导会,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做好跟踪督促,坚决一抓到底。
(三)举一反三,深化运用。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整改过程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在整改中完善制度,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强化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坚持整改和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将做好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落实市“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统筹抓好全镇“六大片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倍增、项目落地攻坚等工作,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创新,实现巡察整改成效最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555038;电子邮箱spdzb@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439号;邮政编码:523330。
中共石排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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