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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3-07-20 17:53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4日至9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下简称“驻市工作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驻市工作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驻市工作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把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巡察整改与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内部管理等紧密结合起来,让整改成果扎扎实实地体现在全体驻揭帮扶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上。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整改工作。驻市工作组主要领导及时向莞揭两地分管领导汇报巡察反馈情况。2023年1月31日,东莞市召开2023年东西部协作和省内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座谈会,东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参加会议并对落实巡察整改作出部署要求。2022年10月20日、11月3日,2023年1月11日,揭阳市召开全市涉农资金支出工作调度会议,通报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安排及资金支出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揭阳市委副书记参加会议并讲话。2023年3月14日,揭阳市召开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调度分析会,揭阳市委副书记出席会议并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二是精心组织,有力推进整改工作。驻市工作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以上率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督办,多次实地考察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项目,督导各驻镇工作队推进整改工作。督促各驻镇工作队深入全面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各片区联络员主动认领辖区范围内的整改任务,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压实责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驻市工作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步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责任部门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措施,精心谋划,落实责任,坚决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驻市工作组加强跟踪督办,定期排查进度、梳理情况、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多方联动,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了巡察教育整改布置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并将涉及工作队的问题,细化分解压实整改责任;2月3日,驻市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全体组员集体讨论,商定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2月21日,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协助召开全市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协调驻地有关部门协助对涉及当地项目、资金等问题加强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多方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针对“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学习领悟不深不透,主动谋划帮扶工作不够”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制定印发了《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工作组临时党支部2023年度学习计划》和《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临时党支部2023年度固定主题党日活动预安排》,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政策学习,通过每月举行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以开展专题学习会的形式进行重点学习,领悟掌握其主要精神和内容要求,加强主动谋划帮扶工作的本领能力。二是驻市工作组下发通知,督促各驻镇帮扶工作队加强党内学习,执行定期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三是驻市工作组密切联系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和揭阳市乡村振兴局,结合《揭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实施方案》和《揭阳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编制了《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三年规划(2022-2024年)》和任务清单,并结合年度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2023年帮扶工作要点。

2.针对“未积极督促工作队发挥帮扶作用”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立即派员到工作队了解情况,要求工作队队长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对反馈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加强与乡镇党政部门联系沟通,提前获悉会议时间安排,做好参会工作准备。二是驻市工作组制定下发通知,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各驻镇工作队须会同驻镇党委政府,密切参与谋划乡村振兴项目。队长应与驻镇密切联系,全数参加乡村振兴议题党委会。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由队长向驻地党委提出书面申请。三是驻市工作组在3月份分别召开了各片区工作例会,各片区联系人与各工作队开展了谈心谈话,要求各工作队队长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同时结合每月片区召开工作例会,对各镇工作队队长参会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3.针对“对帮扶资产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制定下发通知,督促各驻镇工作队协同驻地有关部门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协同驻地有关部门完成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和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政府对扶贫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梳理完善扶贫资产总台账。要求各驻镇工作队对照市纪委专项督查和市委巡察反馈的扶贫资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截至5月底,经排查整改,20个对口帮扶镇的扶贫资产项目均已投入使用。二是驻市工作组抽查各镇扶贫资产状况,分片区实地走访扶贫资产项目39个,及时举一反三,对标对表实地整改。督促20个驻镇工作队会同当地加强扶贫资产监管,每月实地走访收益项目不少于1次。

4.针对“对已验收但未投入使用的‘问题’帮扶项目协调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督促属地镇政府和村按商户实际需求,将原来64个档位重新整拼分配成50个。3月1日起启用该市场,已将鱼、肉类及熟食类摊位搬入市场,果蔬类及日用品类在市场外划定区域经营。为激励搬移商位,市场内档位半年内不收取档位租金。二是驻市工作组督促各驻镇工作队协同驻地有关部门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对照市纪委专项督查和市委巡察反馈的扶贫资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5.针对“未能结合当地农业种养资源优势,督促指导谋划产业帮扶,帮助当地持续提升造血功能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督促各驻镇工作队加强谋划产业项目,根据产业发展规划、资源禀赋,会同驻地村居、部门,共同研究、谋划、储备一批酝酿充足、条件成熟、收益稳定的产业项目不少于2个,报镇、县审定纳入2023年度项目库。二是驻市工作组2023年3月6日向揭阳市乡村振兴局发函《关于规范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中部分实际问题的建议》,提请加大20个对口帮扶镇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审批,推动发展镇村产业项目。三是驻市工作组通过片区会议、通知等形式已指导各驻镇工作队加大20个对口帮扶镇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审批,推动发展镇村产业项目。四是已摸查20个对口帮扶镇产业帮扶情况,并将产业帮扶不足情况书面报揭阳市乡村振兴局,建议乡村振兴局制定政策要求各县(市区)提高产业帮扶比例。五是驻市工作组制定了《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工作组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发现问题反馈报告制度》,每季度摸查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对产业发展慢、项目少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提醒。驻市工作组将根据每季度报表对项目加强督查,推进项目加快进度,并向东莞市经协办及揭阳相关部门及时汇报。

(二)发挥核心作用力度不够,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强

6.针对“未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扛起主体责任。驻市工作组协同揭阳市财政局、揭阳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县级政府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帮扶资金专账管理;二是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摸查,与当地加强沟通协调,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三是督促加快资金拨付。

7.针对“帮扶资金使用率低,项目进度慢”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已书面及口头向揭阳市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协商落实主体责任,经工作组协调,揭阳市乡村振兴局、揭阳市财政局相继出台《2023年度揭阳市驻镇帮镇扶村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工作指引》等文件加强管理。二是驻市工作组已制定《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工作组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发现问题反馈报告制度》,规定每季度摸查项目资金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经协办及揭阳相关部门汇报。并根据每季度报表对项目加强督查,推进项目加快进度。三是驻市工作组通过片区会议、通知等形式已指导各驻镇工作队,配合驻地镇落实帮扶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加强项目前期谋划,集体科学论证项目,储备一批条件成熟、酝酿充分的预备项目,经审批资金到位后加快实施。已指导驻镇工作队统筹协调驻地有关部门落实承担起项目监管指导责任,通过组织协调、跟踪监测、绩效管理、信息公示公开、考评验收等工作,全面加快项目推进实施。

8.针对“不掌握扶贫项目已存在资不抵债的风险”的问题,一是协助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定期研判扶贫资金投向企业的风险,对于到期后的扶贫资金,再投资时不能投向资不抵债的企业,另投经营状况良好、轻负债企业。二是驻市工作组督促各驻镇工作队协同驻地有关部门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对照市纪委专项督查和市委巡察反馈的扶贫资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三是驻市工作组抽查各镇扶贫资产状况,分片区实地走访扶贫资产项目,对标对表实地整改。督促20个驻镇工作队会同当地加强扶贫资产监管,利用驻镇驻村队伍资源和其他行业部门(如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劳动保障、水电等)的监管信息,及时全面掌握资产项目运营状况,监督项目资金安全、收益稳定,及时防范消除潜在风险。

9.针对“对个别已移交产业项目的后续跟进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多次组织有关扶贫资产监管的业务学习,每周到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更新涉东莞帮扶镇扶贫资产情况,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力求监管到位。二是驻市工作组督促各驻镇工作队协同驻地有关部门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对照市纪委专项督查和市委巡察反馈的扶贫资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三是2022年10月21日,揭阳市召开全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推进会议,邀请第三方省社评院参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倒排工期,做好扶贫项目资产评估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

10.针对“个别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督导问题整改,指导驻镇工作队,督促镇相关部门审验桥梁设计图。督促驻镇工作队会同镇委镇政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二是2023年3月7日,该镇政府召集全镇工程项目所有相关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召开项目整改推进会,强调各类项目工程必须严格按流程、按规范完成建设。三是驻市工作组转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驻镇工作队认真学习,遵照执行。驻市工作组组织对口帮扶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排查,重点排查项目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按程序招投标、施工等问题。四是驻市工作组与揭阳市住建局沟通,由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各镇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监管。

11.针对“存在偷工减料仍通过验收的情况”的问题,一是核查项目变更情况。二是该镇政府责令施工方按实际施工量绘制竣工图。三是2023年3月7日,该镇政府召集全镇工程项目所有相关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召开项目整改推进会,强调各类项目工程必须严格按流程、按规范完成建设。

12.针对“部分项目由农民工匠承接”的问题,一是明确“农民工匠法”政策适用范围。二是驻市工作组收集省、揭阳市汇编“农民工匠法”政策,发至各驻镇工作队组织学习。三是驻镇工作队与农办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议,明确了帮扶项目必须按足招投标程序。驻市工作组与该县、该镇政府、驻镇工作队召开座谈整改会议,提醒督促其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入库,依法依规招投标,把好工作质量关,项目实施过程镇纪检办要主动介入监督。四是驻市工作组组织对口帮扶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排查,重点排查项目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按程序招投标、施工等问题。

13.针对“部分项目造成帮扶资金浪费”的问题,一是督促所有驻镇工作队加强项目入库前谋划,新建项目要深入调查,确保性价比最高。二是该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价超出预算0.78万元(占2.6%),由村自行解决。三是为提高帮扶资金使用实效,驻市工作组与该镇政府、驻镇工作队召开座谈整改会议,提醒督促其谋划项目要充分调研,依法依规招投标,节约建设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发挥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规矩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制度建设不健全

14.针对“提供资料相互矛盾”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休)假制度,及时登记工作人员考勤、休假情况。二是严格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考勤及往返报备制度。

15.针对“申领情况”的问题,一是通过文件的学习,规范申领程序。二是建立考勤及往返报备制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4月起,组内成员每月填写《派驻干部驻地考勤及城市间往返情况表》,并签名做实,经驻市工作组组长核实签名及盖章,于月末向原派出单位报备。

16.针对“习惯当‘甩手掌柜’”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与东莞、揭阳两市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定期工作沟通机制。二是驻市工作组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工作队形成便捷快速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数据管理,保障数据真实、全面、严谨、科学。三是驻市工作组制定了《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督查通报工作机制》等,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运用和分析,强化对扶贫资产、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及时化解存在风险。四是驻市工作组进一步落实工作报告制度。

17.针对“相关政策文件掌握不及时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制定印发了《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工作组临时党支部2023年度学习计划》和《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临时党支部2023年度固定主题党日活动预安排》,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政策学习,通过每月举行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以开展专题学习会的形式进行重点学习,加强主动谋划帮扶工作的本领能力。二是驻市工作组要求各驻镇帮扶工作队加强党内学习,执行定期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注重党业融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学习补充工作中发现的能力短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8.针对“工作总结存在‘复制’‘粘贴’的情况”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清晰认识现在所从事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对照存在问题及其产生根源进行深入剖析和自我反省,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驻市工作组进一步压实分片联系工作机制,对揭阳市五个县(市、区)实行工作组组员分片联系,建立AB角关系。要求各组员在处理好组内日常工作之余,要把工作时间向基层驻镇工作队倾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实地解决驻镇工作队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驻市工作组注重工作亮点的打造、挖掘,抓好典型经验和创新经验提炼、总结和推广,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帮扶工作。

19.针对“发挥‘前方指挥部’作用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和党支部专题学习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学习领悟开展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明确目标、方法和措施,增强对口帮扶揭阳市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驻市工作组认真研究本阶段帮扶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东莞、揭阳两市的工作要求和揭阳市“十四五”规划,制定了《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三年规划(2022-2024)》和任务清单,细化了2023年工作要点,找准定位,聚焦主业,推动发展。三是驻市工作组制定了《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制度》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前方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驻镇工作队人员管理,明确考勤、请(休)假、离莞离揭等流程和报备手续,建立健全每月例会、谈心谈话等工作机制。四是驻市工作组结合每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要点的实施,细化“五大提升”工作要求,利用下乡调研、参与揭阳市当地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度管理核查和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实地评估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20.针对“未建立与受援地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与揭阳市乡村振兴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二是驻市工作组进一步落实工作报告制度。三是驻市工作组轮派人员到揭阳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先后参与了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揭阳市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度管理第四季度核查工作暨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实地评估等业务工作,共同推动了工作落实。

(四)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不够深入

21.针对“理论学习成效不足,心得体会涉嫌抄袭”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制定学习计划和固定主题党日活动预安排,通过开展“三会一课”,着重抓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两环节组织组员开展理论学习,并在集中学习中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相关领域的重要论述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二是驻市工作组要求各驻镇帮扶工作队注重党业融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学习补充工作中发现的能力短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强调各驻镇工作队要严肃学习纪律,结合工作日志制度,根据自身岗位职责记录帮扶心得体会。

22.针对“理论学习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制定学习计划和固定主题党日活动预安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讲话、中央及省市有关“三农”政策,中央一号文等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每月通过举行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以专题学习会的形式进行学习。二是驻市工作组督促各驻镇帮扶工作队注重党业融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学习补充工作中发现的能力短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驻市工作组根据东莞市委帮扶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2023年帮扶工作要点,因地制宜落实帮扶工作到全链条、各环节。

23.针对“党风廉政教育缺失”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制定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分别安排在3月份和10月份进行。驻市工作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工作组组长肩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监督职责,及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二是驻市工作组督促各驻镇工作队党支部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开展廉政教育。三是驻市工作组制定印发了《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等,加强对各镇帮扶工作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针对“对工作队建立健全党组织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督促相关工作队迅速按规定程序向所驻镇党委提出申请成立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党支部。上述驻镇工作队党支部均已成立完毕。二是按规定完成对该工作队支委设置的调整,设立书记(支委)1名。三是驻市工作组组织各驻镇工作队对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党组织建设。从自查自纠的情况来看,各驻镇工作队党支部和支委设置符合规定。

25.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在党支部集中学习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理论为先导,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相关领域的重要论述放在首位,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驻市工作组要求各驻镇帮扶工作队加强党内学习,执行定期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并注重党业融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学习补充工作中发现的能力短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6.针对“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驻市工作组制定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严格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书记讲党课”活动。3月15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上,驻市工作组临时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一堂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争优创优振兴农村”为题的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二是驻市工作组督促各驻镇帮扶工作队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党内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制度,并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驻镇工作队的指导。相关工作队党支部积极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制定每季度讲授党课计划,并分别在今年2月和3月完成第一季度书记讲党课活动。三是规范各项党务工作,推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对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27.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同类问题在本轮帮扶工作中仍然发生”的问题,一是积极排查掌握新增光伏建设项目情况,督促规范资产收益分配使用。二是驻市工作组督促相关工作队,跟进光伏项目进度,确保已投产的光伏项目均已完成并网。三是驻市工作组指导相关工作队,委托司法所协助审核光伏项目合同内容,签订补充协议,及时消除风险。四是驻市工作组结合揭阳市当地产业状况,因地制宜推动项目建设,将帮扶资金投资效益最大化,择优投入高收益、保稳健的产业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驻市工作组和20个驻镇工作队经过集中整改,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对口帮扶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强化措施,夯实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推进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回潮、不反弹。

(三)强化成果运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重要契机,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的推动力。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表省委、省政府锚定的帮扶目标任务,以“五个提升”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揭阳市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8225378;电子邮箱:jieyanggzz@163.com;邮政信箱: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39号揭阳市政府2号楼525室;邮政编码:522031。

东莞市驻揭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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