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水务局党组(以下简称“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3年1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水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本着“举一反三、深查彻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精心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计划,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全程督导整改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市水务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高质量开展巡察整改是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水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整改落实。全局上下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正视专项巡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落实的重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要求,抓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精准谋划部署,压实责任体系。市水务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市水务局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郑重表态,认真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坚决彻底落实整改;带头推进整改,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整改工作会议,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推动整改重点难点任务落实;带头抓好成果运用,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具体问题中反思思路方法、制度机制、工作作风等深层次问题,推动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采取调研座谈、专题研究、谈话提醒等方式,推动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细化工作举措,严密抓好整改。市水务局党组坚持刀刃向内,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列出问题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用数据和时限将整改任务定量化,将整改目标具体化,经反复修改论证,最终形成《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水务局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水务局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集中整改以来,局党组组织谈心谈话51人次,举办了仓库管理培训、收发文业务培训,开展了水务信息化系统深调研、挂影洲围常态化水政联合巡查、小微水体清漂清污整治等工作,制定或修订出台了关于党组审议事项报送规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河湖长制月度考核、市级防汛物资管理、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巡查监管等工作的多项制度,对照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整改质效。市水务局党组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作为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的重要标尺。一是建立定期通报督促机制。1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局党组作了反馈,反馈会结束后,党组书记随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研究整改工作。1月10日,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责任分工。集中整改期间,每月召开党组会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共商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局党组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沟通交流,综合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及时修改工作方案,落实相关情况专题报送。三是召开2022年度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反省,深度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找准下步整改方向。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党对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任务的领导有差距
1.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两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第一议题学习安排,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第一时间纳入政治要件台账。三是每月协调各科室及时提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讲话精神相关材料,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督促局各直属单位、各科室加强对《关于印发〈中共东莞市水务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的通知》有关内容的学习并严格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审议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直属单位、各科室务必对照《中共东莞市水务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严格把关党组会议题。二是加强财务资料审核工作,对照“三重一大”具体内容和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尤其是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的事项,要求各直属单位、各科室务必按程序规定及时提请局党组审议。三是建立局务会和党组会议题衔接机制,加强对局务会与党组会议题的把关。规范完善党组会议题的报送流程和要求,完善局务会议题呈批表,要求在局务会议题上会前,各直属单位、各科室需明确议题是否需要上党组会审议,并将相关议题和材料提前送局人事科按程序提请党组会审议,进一步杜绝应经党组会审定的事项未经审定就实施的情况。
3.针对“落实上级扶持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修订制度,加强对水库移民项目的制度性约束。修订完善《东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指引》,并下发至各有关镇街水库移民主管部门实施。二是狠抓项目开工率和支出进度,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水库移民项目建设进度。督促有关镇街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招投标,在拨付审批流程上简化程序、加急办理。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召开现场督导会,要求镇街水库移民主管部门和财政分局共同参加,研究解决问题。三是加强督导。对相关镇街下发《责任提醒函》,并对前期工作开展较慢的和后期扶持资金额较多的镇街召开现场督导会。截止3月底,巡察反馈的7个项目,已有6个项目开工,1个项目取消实施。
(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力度不足
4.针对“开展‘清漂’专项行动协调督导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大协调力度,召开协调会议。2月23日印发通知,收集需要协调解决的河湖保洁问题。3月14日与相关部门、镇街召开保洁协调会议,明确水浮物清理上岸后由属地镇街(园区)及时运转到垃圾厂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强化属地保洁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创新活动形式,持续办好“河湖保洁日”活动。每月组织镇街(园区)开展“河湖保洁日”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保洁日”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压实镇街(园区)工作任务。结合中国水周宣传工作开展“河湖保洁日”活动,督促镇街(园区)全覆盖清理辖区内的河涌。1-6月,共动员了沿河社区居民6.3万余人参与到其中,清理河岸水面垃圾及水浮莲约1044吨。三是做好市主要跨镇河涌保洁工作。在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沿线22个镇街安装监控点21个,督促市运河治理中心通过常态化巡查以及数字化监控加强监督。四是强化考核。调整河湖长制月度考核内容,将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河湖保洁工作情况纳入市对镇街(园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进一步强化对镇街(园区)河湖保洁工作监督考核。
5.针对“推进小微水体清漂清污整治工作滞后”的问题,一是印发全市小微水体名录。核查更新小微水体名录,经局务会审定,向各镇街(园区)印发《东莞市小微水体名录》。二是开展小微水体清漂清污整治攻坚成果核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小微水体整治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街(园区)开展一轮辖区小微水体整治情况自查工作,共发现31个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印发《关于开展小微水体清漂清污整治攻坚成果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组成7个工作组到各镇街(园区)开展小微水体抽查工作。1-6月,结合市巡河队日常巡查暗访,对917个小微水体进行了暗访巡查,发现问题均已落实镇街整改。三是指导属地做好小微水体管护工作。按照《东莞市小微水体管护工作指引》,督促各镇街(园区)做好小微水体管护工作,抓实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义务河长不定期巡查工作,有效推动小微水体环境改善提升。四是强化考核。调整河湖长制月度考核内容,将小微水体管护工作纳入市对镇街(园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压实属地和河长管护责任,进一步强化对镇街(园区)小微水体管护工作监督考核。
(三)对乡村振兴相关资金项目管理不严格
6.针对“部分电子政务项目闲置存在浪费问题”的问题,一是印发《市水务局水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务信息化项目前期、建设、验收、监督与考核,有效统筹全局一体化、集约化建设,保障水务信息化高效、协调、有序发展。二是将“东莞智慧河长”平台留置作为备用系统应急使用,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运行正常。三是结合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加强项目调查论证,加强各类信息化项目统筹。启动水务局信息化系统深调研工作,完成汛前信息化系统安全大检查,全面摸查直属单位的信息化系统。
7.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做好河长公示牌资产录入工作,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台账。二是严格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东莞市水务局资产管理制度》,到峡口、沙田、塘厦仓库开展物资盘点工作,详细盘点每种物资设备,及时更新物资台账,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和相关记录,保证帐实相符。三是实现仓库物资信息化管理。对每个市级仓库配备1台平板电脑,使用仓库管理软件,用于登记物资出入库、查看物资库存情况,组织各仓库管理人员开展使用平板电脑和仓库管理软件培训。四是加强防汛物资仓库监督管理。印发《东莞市市级防汛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各仓库管理人员开展仓库管理培训,组织2次对峡口仓库、塘厦仓库和沙田仓库的检查,要求仓库管理人员每次物资出入库,须认真填写物资出入库表、物资移交表等,完成物资出入库后,在物资台账登记并更新物资标识牌。
8.针对“合同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全面理清项目情况,会同法律专业人士梳理项目中有关违约金的法律问题,对违约情况进行责任分析判定,理清责任方和违约事实,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条文对违约金问题作出执行意见。二是建立项目实施管理台账,及时跟进项目履约情况。编制《财政支出项目台账汇总表》,明确今后开展的项目将列入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项目全程跟踪及竣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以及按照支付条款支付合同款,若有特殊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合同执行时,及时报请局务会审定。
(四)对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9.针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加大基层巡河监督力度,将基层河长巡河打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每月对基层河长巡河情况进行复核,督促镇村级河长巡河履职。同时结合市巡河队日常巡查,强化对黑臭水体的监督,1-6月,市巡河队对黑臭水体进行了122次暗访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镇街落实整改。二是加大黑臭水体巡查力度。定期通知各巡河责任领导按规定的频次切实履行巡河责任。根据水质检测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优化领导巡河工作方案,印发《关于调整2023年黑臭水体挂点督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加大巩固建成区新发现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三是保障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下发《关于报送建成区新发现12条黑臭水体及央督重点河涌横竹河2023年持续实现“长制久清”工作计划的函》,要求各镇街开展辖区任务河涌流域摸查工作并对河涌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汇总形成2023年整治工作清单。根据前6月份水质检测平均数据显示,12条黑臭水体无黑臭现象。下来,将进一步督导各镇街对河涌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效,力争2023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建成区新发现12条黑臭水体及横竹河劣V类。
10.针对“个别企业超范围占用河道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对违法现象责令整改。2022年9月对相关公司发出限期整改告知函,要求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10月7日整改完毕。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市运河治理中心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现场巡查,对突出问题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巡查,并通过视频设备遥感监控挂影洲堤防情况,做好截图登记。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联合巡查工作机制。截止6月底,共对突出问题开展了119次巡查,6次联合巡查,均未发现相关公司有违规行为。三是规范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印发《东莞市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巡查监管制度》,指导责任单位加强巡查管护、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和水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置,进一步规范全市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四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应用卫星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加强河湖动态监测,对“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印发《关于加快河湖“四乱”问题卫星遥感图斑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东莞市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属地对2022年以来遥感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整改销号工作。2023年继续委托服务单位对我市主要河道岸线开展卫星遥感监测。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1.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数据报送审核机制。针对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建立经办人员填写、科长审核、分管领导同意的数据报送审核机制。二是严把图文内容质量,收回存在问题的画册,并针对宣传画册资料编印工作,建立经办人员初审、副科长二审、科长审核、分管领导批准的四级审核机制。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发文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公文格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组织办公室收发文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求日常发文审校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科室私自发文、私自取文号、私自编撰文号的情况发生,对不符合规定的发文,一律作退件处理。
12.针对“监督检查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梳理乡村振兴战略水务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2022年市水务局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小微水体整治、碧道建设等3方面,均按时按质顺利完成。二是制定《东莞市水务局2023年乡村振兴水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2023年东莞市水务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梳理全年全局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具体科室和工作完成要求与时限,每季度报送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根据量化目标进行督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市水务局党组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以巡察整改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全面彻底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全市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完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制度,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问题整改,完善长治常管长效机制。持续推进长效整改和预防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整改到位。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一方面综合施策强监管,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深化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公文管理、信息化项目统筹、财务审计、河湖长制考核和物资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推进长效落实,为水务现代化建设扫除发展障碍。另一方面借势发力解难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中心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强力推进全市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洪涝灾害防御等水务民生工程建设,努力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是持续强化成果转化,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把正风肃纪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把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发挥巡察震慑效应,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日常监管经常化,夯实水务高质量发展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2860735;电子邮箱:dgswj@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楼;邮政编码:523001。
中共东莞市水务局党组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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