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纪检监察网

中共寮步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3-07-20 11:30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寮步镇委员会(以下简称“寮步镇党委”)及泉塘、凫山、石龙坑、牛杨、小坑、下岭贝等六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寮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思想上行动上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寮步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推动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整改力度,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寮步镇党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镇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有关单位部门、村(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协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专项巡察寮步镇党委及六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督促六个被巡察村(社区)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

(二)强化统筹协调,监督整改到位。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统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及六个村(社区)的整改协调工作,相关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相关单位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跟进整改事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碰头会,针对整改难点堵点对症下药、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告制度,定期将整改落实情况在镇党委会议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上通报,紧盯整改任务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严格按进度要求落实到位。

(三)持续深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问题症结,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举一反三,将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相结合,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扎实推动寮步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对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 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一号文有关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部署,强化基层末端执行力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专项巡察以来,镇领导班子结合寮步工作实际,召开3次党委会会议、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2次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同时,督促各村(社区)利用“两委”干部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最新精神,将乡村振兴工作作为核心任务来抓,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

2. 针对“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还存在短板,乡村建设发展活力不足”问题。一是鼓励和指导村组集体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村组集体资金投资需求,风险可控、收益稳健的金融理财产品,拓宽村组集体资金投资渠道。二是召开农村集体产业升级奖补政策解读会,对《东莞市农村集体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系统宣讲解读,更好推进政策落地,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下来将持续加强各项助农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将政策措施及时传递到最基层。

3. 针对“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一是建立“1+6+4”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强化镇委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二是落实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常态化例会制度,总结和部署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三是全面梳理2018年至2020年全镇“三年三个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情况,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审核监管,协调解决项目落地问题。

4. 针对“乡村振兴办人员配置不足,乡村振兴工作机构运行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增加乡村振兴办人员配备,新增2名工作人员,选配具有“三农”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力量。二是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健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5. 针对“项目入库把关审核不严,项目退出机制不健全,部分项目超概严重”问题。一是完善项目退出机制,经镇党委会议讨论,全面梳理2018年至2020年立项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奖补项目,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51个项目进行取消,完成闭环管理。二是加强政策完善,进一步细化明确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标准,做好项目可行性考察,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流程。三是把好项目概算审核关,严格按照批复预算对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审核把关,全面从严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6. 针对“农村环境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执行率低”问题。落实部门整改责任,提高专项资金执行效率。一是加强对各村(社区)申报奖补资金工作的指导力度,完善工程项目奖补申报材料,加快财政奖补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对已完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目前已完成对所有已验收的“三年三个亿”项目绩效评价。三是在实施“五年五个亿”农村环境提升工程中,进一步做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计划,落实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7. 针对“农村环境提升工程批复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把关不严,导致建设项目涉及违规违法用地事实”问题。镇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明确部门责任,对乡村振兴项目逐一核查,对不符合用地要求的取消立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对于具备完善手续条件的项目违法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后申请完善相关用地手续。二是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常态化、信息化监管,对没有取得用地手续的项目一律不批准建设。

8. 针对“涉农财政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镇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两次专项巡察推进会议研究整改,明确牵头分管领导,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全力推动落实整改,对有关责任人、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专人自查项目申报流程漏洞。明确审批工作责任制,由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统筹,严格规范初审资料查验、实地审核及后续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职责。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培训,强化业务审批能力,提升监管水平。三是核查整改,退回相关补助资金,完善审批监督机制。

9. 针对“镇村两级初审申报资料不严,且奖励资金发放形式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制定资金申报政策分解表,规范初审流程。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审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明确管理责任和责任人,落实初审工作责任制,严格规范资料查验、实地审核及后续资金拨付、监管机制。四是全面核查整改,对相关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加强对各项制度的执行监管。

10. 针对“部分基本农田存在非粮化情况”问题。镇党委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村(社区)与土地承包责任主体签订了整改责任书,明确整改责任。一是对现状进行摸底,形成问题整改台账。二是镇主要领导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和属地村(社区)召开整改专项会议,明确具体整改事项和整改期限,目前已按整改方案分步有序进行,完成部分地块改种水稻、玉米、大豆和番薯等粮食作物。

11. 针对“高标准农田非农化和撂荒”问题。一是针对“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问题,坚持“一案一策”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压实违法用地整改责任。按照《寮步镇存量违法用地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遏制增量、整治存量”要求,强化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加大对滥用耕地、基本农田和非法占用其他土地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健全“两违”及时发现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二是针对“高标准农田撂荒”问题,部分撂荒地块已落实种植农作物或完成杂草清理,同时举一反三,向各村(社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寮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督促加强对高标准农田管护。

12. 针对“村(社区)集体土地长期闲置”问题。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督促部门及各村加快整改。一是建立集体闲置土地整改台账,按照市自然资源局闲置土地处置计划要求,每年处置闲置土地不低于闲置土地总量的20%,五年内处置完毕。二是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为契机,对地块进行分步整治、分类处置闲置土地和盘活批而未供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三是对无法完善手续的地块督促用地单位尽快注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13. 针对“镇有关职能部门对部分村(社区)工程招标存在违规行为失察失管”问题。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各村(社区)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程制度的督导执行和工程招标领域的风险防范,将有关风险点纳入台账。针对工程招标的违规行为,召集各村(社区)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严格执行《寮步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确保工程招标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召集各村(社区)会计主管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14. 针对“部分村存在工程设计转包的情况”问题。针对工程设计转包问题,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明确驻村会计主管提醒责任,严格执行《寮步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对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等在岗情况检查,杜绝同类事件发生。同时,加强对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坚决不使用资质不符的设计单位,明确设计单位不得随意转包要求。

15. 针对“以村(社区)为投资主体的工程项目存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投资控制不严格、合同管理不严谨等问题”问题。一是由住建局会同属地村委会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整改。二是会同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综合办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等领导小组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落地和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四是聘请专职人员长期驻点联系,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五是严格监管执法,增加检查频次,强化处罚措施,对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罚。六是督促村(社区)会计主管和负责工程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对工程前期服务单位进行资质及法人审查。七是加强核查整改,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

16. 针对“个别村(社区)建设工程招标存在违法违规情况”问题。一是落实部门整改责任,由驻村领导班子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压实主体责任。二是组织村组干部加强对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通报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推进招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协调沟通,落实招标文件审查,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加大对工程招标中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17. 针对“个别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不合理、缺乏休闲场地,施工进度严重滞后”问题。一是督促相关属地村(社区)提出整改方案。二是结合《寮步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奖励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指导相关属地村(社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规划设计。三是加强对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把关,对于设计方案脱离实际的项目不予立项,确保美丽乡村工程注重民生、科学合理。

18. 针对“个别村(社区)工程招标民主表决程序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召开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加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教育,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工程服务招标程序,形成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发生。二是对相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各项制度。

19. 针对“寮步镇三联筷子堤排渠再现黑臭水体,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对运维单位缺乏有效监管”问题。明确部门整改责任,督促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一是由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约谈原管理不到位的运营单位,协商解除其服务合同,扣除运维期费用及违约金,目前原运营单位正对终止合同协议签章确认。二是按程序重新开展“寮步镇西南河等河涌补水项目”招标,中标服务单位目前已开始运营,通过加强补水、设备运营等措施,提升河涌水质。根据市1月份水质抽检数据,三联筷子堤排渠水质已达到V类水标准。同时,由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全镇水污染问题加强日常巡查监督。三是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已对排渠两侧边坡进行2次杂草修剪,并定期巡查管养,杜绝杂草丛生现象。

20. 针对“部分村属排站财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个别支出不合理,镇相关部门失管失察”问题。一是由镇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村属排站强化管理工作会议,梳理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由村(社区)财务统一承接排站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建立支出明细台账,杜绝与排站管理运维不相关支出。二是解聘三联排涝站超龄人员,于3月20日完成了6名工作人员替换。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21. 针对“土地补偿款超额分配”问题。镇主要领导牵头召开专项协调会议,严格按照《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土地基金专用账户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追责。一是由驻村领导对存在土地补偿款超额分配问题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村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加强村组干部的财务意识。严格按照《寮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土地补偿款分配等农村集体经济事项。二是强化对监管银行的沟通提醒,向与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基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支行发出《关于加强土地基金专用账户管理的函》,要求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加强对土地基金专用账户的监控,并持续进行跟踪。

22. 针对“民主表决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寮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民主表决程序和完善相关手续,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追责问责。二是召开全镇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明确执行民主表决程序事项的要求,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三是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指导村(社区)完善民主表决程序的执行制度,提高村(社区)管理责任意识。

23. 针对“违规出借集体资金”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制度,强化农村会计主管责任意识,发现违规出借资金苗头及时上报。对存在违规情况的,严格按照《寮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进行通报和扣减薪酬。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明确村(社区)主体责任和会计主管的监管职责,完善对出借集体资金的备案手续。三是督促相关属地村(社区)加大债权清理及催收力度。

24. 针对“未按合同收取租金逾期滞纳金”问题。一是督促相关村(社区)梳理租金逾期滞纳金问题,对符合条件的按《寮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减免手续。二是对滞纳金减免等情况做好民主决策和重大事项审查,对存在违规情况的进行追责。三是明确会计主管责任,压实村(社区)主体责任,建立滞纳金催收长效机制。

25. 针对“地摊收入款存在集体资金公款私存嫌疑”问题。一是督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加大对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的开设和撤销审查力度。二是指导相关村(社区)做好整改工作,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26. 针对“违规集体资产交易”问题。一是督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加强纪律意识教育,加大对全镇不规范交易情况的摸排监管力度。二是对相关经联社理事长进行约谈,召集农村会计主管以及集体资产交易工作人员召开整改工作会议,严肃整顿集体资产交易纪律,强化规章意识,共同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每年制定财务检查、专项审计等计划,对不规范交易情况全面摸排,坚决落实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27.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落实部门整改责任,加强对村(社区)业务指导和监管,明确村(社区)主体责任和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一是强化各村(社区)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在开展财务检查时加大对固定资产台账的检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督促指导相关属地村(社区)未入账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入账,目前,相关资产已全部完成入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依托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对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开展详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8. 针对“固定资产没有定期盘点,容易导致资产流失”问题。一是督促各村(社区)每年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强化固定资产保管意识,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2023年2月初,全镇村组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省平台的2022年清产核资。二是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跟进各村组对清产核资进行股东代表表决,完善补充定期盘点时间,明确定期和不定期盘点责任,做好相关盘点记录保存,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9. 针对“土地资源管理不规范,对涉嫌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积极落实“遏制增量、整治存量”的要求,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综合监管,尤其是农村租用地的后续监督,防止重复出现非法占用土地及农用地被改变用途等情况,加大对乱占滥用耕地、基本农田和非法占用土地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利用动态巡查和遥感监测等手段,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土地政策宣传,指导各村(社区)依法使用土地,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法治意识,明晰法律法规红线,形成依法发展的思想共识;三是严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的审查关,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的管理意识;四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的规范性进行自查,对发现涉嫌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五是对农村集体土地出租事项,要求村(社区)负责人及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会主任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对存在风险的项目及时发出风险提醒函。

30. 针对“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寮步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压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组织举办招标业务培训,解读有关政策和程序,强化警示教育,杜绝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情况发生。二是由驻村领导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31. 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压实职能部门和有关村(社区)整改责任,严格执行落实《寮步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寮步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三、其他问题

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指出了我镇个别项目存在工程竣工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镇党委督促相关属地村(社区)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已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发挥了以巡促改的积极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来,镇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推动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为推动寮步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提高思想站位,抓紧抓好巡察整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深化理解政治巡视巡察的重要内涵,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安排,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深落细落实。

(二)聚焦重点难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聚焦资金使用、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各整改牵头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人员逐项跟进,把握整改工作时间节点,提出工作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举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建章立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反馈问题与整改面上同类问题相结合,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制度机制,将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监督整改与规范治理有机融合,深化专项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321662;电子邮箱:jgxnts.lb@163.com;邮政信箱:寮步镇勤政路1号政府大院102室;邮政编码:523400。

中共寮步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