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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3-07-20 18:09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3年1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学习贯彻巡视精神。集中整改期内,市住建局党组组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明确了总要求,为广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把脉”。局党组要求各科室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以及上级部署在我市住建领域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巡察整改要求,重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

二是领导班子视。收到市委第七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马上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谢卫东为组长的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高度重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整改工作。迅速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台账,提出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局主要领导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涉及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相关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层层传递责任、层层传递压力。

三是专题重点研究部署。集中整改期内,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迎接省委巡视准备工作有关要求,局党组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自查有关工作,梳理2018年以来我局涉及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建议,会议要求责任科室部门对照回顾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不出现问题反弹。会议专门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再研究,从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工作督导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了再部署,要求相关领导和责任人重点研究、强力攻关,确保整改整体进度。

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26日召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围绕主题,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谈透了问题、谈通了思想、谈明了方向;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按照“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要求,认真撰写检查材料。会上,班子成员围绕主题和存在主要问题进行对照发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清了问题、剖析了根源、放下了包袱、明确了方向,并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乡村振兴战略理论学习议题,对2020年以来未按要求传达学习的25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2019年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查漏补缺,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践行。二是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由机关党办通过多种权威渠道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形成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台账,按照职能分工分派至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上会传达及贯彻落实,机关党办做好政治要件闭环落实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效应,通过制发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乡村振兴战略理论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根据学习重点形成中心组学习资料。四是督促各党支部做好第一议题学习贯彻工作,通过制定季度组织生活通知单,配合组织生活反馈单,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明确阶段性学习内容。

2.针对“落实中央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滞后”的问题,一是2023年2月发出《关于对我市农房抗震试点改造工作情况通报》,对未完成抗震试点拨付的镇街,要求镇街住建部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时限责任人;对已完成抗震试点经费拨付的镇街,要求镇街住建部门做好资料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二是通过抗震试点督导工作群,每月要求镇街按时更新抗震试点项目进度情况表,做好抗震试点项目全程的跟踪和指导。目前,全市41个抗震试点任务,其中19个已完成拨付,13个已完成验收,9个正抓紧推进。三是要求镇街做好抗震试点全套卷宗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将电子版报送至我局进行备案,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四是举一反三,加强农房建设日常管理,将农房管理纳入到镇街住建部门年度工作量化评价工作中。

3.针对“整治农村削破建房风险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通报进展情况,印发《关于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对未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镇街予以通报,要求镇街领导亲自抓,专人跟踪落实。二是发送提醒函,向仍未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发出《提醒函》,要求镇街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治理。三是日常督查及一对一重点督导。2023年3月8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赴凤岗、莞城开展日常督查,并对其治理工程实行一对一重点督导,要求镇街落实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四是将举一反三,建立整治农村削破建房风险点长效机制。

4.针对“推进危旧房屋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工作指引,2022年11月18日,印发《东莞市危房和断壁残垣整治工作指引(试行)》,指导镇街(园区)在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的基础上,动态摸排辖区内危房和断壁残垣,采取停止适用、围蔽警示、修缮加固、危房拆除等措施整治危房;采取拆除、美化、封闭围挡等措施整治断壁残垣,落实专人跟进、动态更新和销号管理。二是及时部署推进,2023年2月24日、4月7日,分别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市危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园区)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危房及断壁残垣治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实施网格化监管,建立以市、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既有房屋安全使用纳入三级网格化监管范围,明确各级网格人员责任清单,实施“定人定栋”机制,加强市级网格化对镇街的督导指导。2023年1月以来,市级督导组共出动67人次,抽查114栋房屋,发现3栋房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责令属地镇街(园区)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全面推动危房及断壁残垣治理深入开展。四是实施通报约谈,2023年2月17日、4月11日分别印发《关于全市危房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关于全市危房(断壁残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2023年1月16日、4月12日分别召开危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醒会、工作约谈会,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的部分镇街领导进行提醒,对未完成危房治理的镇街进行通报,要求全力推进危房整治,并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对未完成危房治理的镇街进行一对一重点督导,加强督促推进工作。五是实施年度考核,将镇街(园区)危房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度住建系统量化评价考核内容。

5.针对“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问题,一是责任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多次带队到现场,深入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及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二是通过下发督导函,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要求东坑镇全面梳理分析项目进度缓慢的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三是每月跟踪了解项目最新进展情况,督促东坑加快完成项目建设。2022年10月27日,东坑特色连片示范建设通过市级综合验收,至此全市六个特色连片示范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四是做好工程项目的指导工作,对可能存在影响项目的难点痛点问题要做到提前预判、提前介入、提前跟踪和处理。

6.针对“执行项目变更审批程序不严格”的问题,认真梳理并提出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万江街道住建局补充办理了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罗汉松主题公园项目取消手续。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鉴于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工作已全部完成,后续也不再安排新的单村或连片建设,不再针对性制定项目变更管理制度,拟在后续实施的乡村振兴、城中村改造等建设工作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投资项目变更管理,规范项目变更审批程序。

7.针对“项目结算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迅速动员部署项目结算整改,根据《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2月24日,召集部分片区分管住建工作领导及住建、财政部门负责人,召开加快结算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和作出整改任务部署,包括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分管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明确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项目结算时限,项目结算财审工作由镇街财政分局负责,要求相关镇街每月上报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结算情况进度表,切实做到对片区项目结算情况有了解、有跟踪、有督导。三是举一反三确保第二批两个片区加快结算,要求制定工程结算工作方案,落实分管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每月上报进度,按时完成结算工作。

8.针对“乡村振兴资金审计监督工作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迅速成立了局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和内审工作组,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于2022年12月14日制定印发了《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部审计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了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2月24日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将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等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纳入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采用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实现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督。二是迅速开展内部审计,2023年4月17日,制定了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实施方案,从5月8日起,正式开展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建设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内审工作。持续按照《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我局的预决算执行情况、财政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等开展内部审计,实现持续有效的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力推进完成整改工作。局党组将抓牢思想政治建设,从讲政治高度强力推进常态化整改,对于集中整改期内仍未完成的整改难度较大、整改需时较长、进展未达预期的事项,进行专题研究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强化整改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强力推进整改。

二是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整改与长效两手抓,在推动巡察指出问题逐一整改的同时,要针对性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通过改革创新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三是成果转化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此次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健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真正把整改结果转化为实践动力,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有力抓手。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使其与住建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聚焦“安居宜居+现代建造”住建特色,立足东莞“双万”新起点和深度城市化新阶段,立足新时代东莞住建领域新使命、新职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守正创新、团结奋斗,奋力开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218446;电子邮箱:dgszjj-bgs@dg.gov.cn;邮政信箱: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283路;邮政编码:523112。

中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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