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10月2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3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跟进学习市委常委会和十五届市纪委三次会议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三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2023年2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体开展征求意见、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坚决做到真认账、真整改、真负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带头落实整改措施,组织专题研究,督促整改落实。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立即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迅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销号制落实,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既强化当下整改措施,又制定长久有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全面加强内部管理风险防控。用好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干部醒悟知止,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
1.针对“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在巡察发现漏学问题后,迅速组织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相关重要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其他漏学情况。三是动态更新政治要件学习台账,截至6月底,2023年已进行政治要件学习21次。
2.针对“学习出现滞后”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漏补缺,未发现其他漏学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督促落实,抓紧抓细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逐件明确办理科室、学习时间,落实专人跟办督办。
(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工作力度不足
3.针对“关于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战略工作任务的举措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对部分乡村振兴重点战略工作任务未如期完成的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处理,其中协调市住建局组织督查组对“推进农村削坡建房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定期全市通报进展情况,并对未如期完成项目的镇街进行约谈。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三年(2020年至2022年)行动工作涉及22个镇街共115处,已全部如期完成。二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委 省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东莞市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至各镇街和成员单位执行。三是加强督导通报,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开展月度自评,每个季度进行情况督导、通报,半年如出现进展情况不理想的项目,拟请市领导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将各镇街、单位相关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镇街、部门工作责任。
4.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化的推进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征集全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通知》至各镇街,组织各镇街按照新修订的范围和条件要求,上报2023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组织各镇街对照新的范围和条件要求,对原项目库的存量项目进一步清理,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进行退出处理,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项目的筛选、调整、退出机制。二是督促各镇街、有关单位对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加大推进的力度,派出专项组到相关镇街对“特色精品村”创建等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和达标验收工作,目前各镇街已按要求全面完成“特色精品村”创建达标工作。三是定期收集、统计和通报全市各镇街的乡村振兴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目建设进展动态,为采取措施加大项目的推进力度提供参考。
5.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不力,4项制度未及时修订或废止”的问题,一是7月中上旬,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废止〈东莞市渔船更新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二是起草《东莞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按要求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以及完成公平竞争审查,计划三季度印发实施。三是起草《东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文征求镇街及部门意见,目前正按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与市财政局沟通,计划三季度印发实施。四是已完成《东莞市农业产业园规划建设与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稿,其中农业园认定标准、奖励对象、奖励条件以及奖励金额等事项有较大变更,计划三季度印发实施。
6.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不力,《乡村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出台”的问题,一是会同市财政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的方案(征求意见稿)》,5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方案,加快修改完善《关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的方案》,计划四季度印发实施。二是向各镇街宣传专项债政策,鼓励各镇街用好用足专项债,并在方案中体现专项债政策精神。三是乡村建设行动其他工作目前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计划,据此,拟不再出台《乡村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对乡村振兴的项目监管指导不力
7.针对“督导田间窝棚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完善督导制度,于3月初印发《田间窝棚和违规超标农田工具房巡查工作机制》(东农农函〔2023〕27号),要求各巡查组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巡查,并填写报送《田间窝棚月度检查情况统计表》。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组织镇街建立完善田间窝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全市33个镇街(园区)已经全部制定完善长效机制并印发实施。三是推进美丽田园建设,4月市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统筹农地,统一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从源头上遏制田间窝棚反弹。
8.针对“对部分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21年10月,桥头镇政府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调整禾坑村2020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申请,经研究,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将禾坑村2020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调整为与“特色精品村示范村”项目不重叠的村民住宅区道路修缮及排水渠修建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完工结算。
9.针对“对乡村振兴产业服务项目后续监管缺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有进有出”的工作机制。2022年9月21日,已完成区域益农信息社运营中心运营主体的调整。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和后续监管。根据省的要求,及时跟进益农信息社运营中心运行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积极争取省、市的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
(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不到位
10.针对“专项资金审核和监管不够严格,贷款贴息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经商请市科技局核实确认,已发文通知相关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退回重复贴息资金。目前,涉及的企业均已全部退回款项。二是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已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发函征求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意见,按照申报企业的贷款合同清单协助开展核查。三是已联系相关企业补充申报材料,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制定申报材料清单、企业提交承诺书、局网站公示等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和规范流程。
11.针对“专项资金审核和监管不够严格,贴息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2022年下半年以来,进一步建立健全贴息资金下达跟踪工作机制,下达贷款贴息资金后及时在业务工作群发布信息,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申请领取贴息资金,确保贴息资金高效快速拨付到相关企业,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不到位
1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问题,一是及早组织项目申报及核查,将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提前至每年6-10月份,并在当年底或下年初完成项目核查,将项目开展时间提前到每年的3-5月份。二是加强项目跟踪落实,实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动加强与项目属地镇村沟通协调,结合“革命老区建设申报项目评分标准”扣减评审得分等方式,推动缓慢项目加快推进。截至目前,2018-2021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13.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次发达村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组织对70个次发达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求有关镇街建立次发达村专项资金的项目台账,并定期报送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目前所有次发达村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二是结合全市乡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培训会,指导各镇街加强对涉农专户资金的管理。
14.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的问题,该预算资金由市经济监测指挥部临时安排,当年12月市指挥部已对资金进行了调整,将该资金调剂至市工信局执行。下来,在上级部门安排资金使用任务时,市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主动加强沟通汇报,避免不符合实际的预算安排,杜绝相关情况再次发生。
(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15.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迅速开展整改巡察发现问题的通知》,组织开展特色精品(示范)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整改。目前,各镇街已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自查整改情况。二是赴有关镇街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要求各镇街以问题为导向,以点带面,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监管。三是结合全市乡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培训会,对全市120个特色精品(示范)村(社区)书记,开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培训,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书记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能力素质。
16.针对“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多次赴相关园区开展实地督导,敦促望牛墩镇尽快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完成时间和落实责任人,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望牛墩镇政府于2月23日正式提交整改方案,对工程结算、道路开裂下沉破损、未招商使用和周边积水严重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计划。目前,工程结算正由镇财审中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核;大棚内混凝土道路部分开裂下沉破损问题已完成修复;周边积水问题已协调镇水务中心和望联村加强水闸管理和调度,目前生态园内没有积水严重现象;镇政府已与一间农业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现就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商讨。
17.针对“内部审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市农业农村局于3月中旬印发《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的通知》(东农农〔2023〕24号)、《关于调整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组建内部审计队伍的通知》(东农农函〔2023〕32号),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配强人员力量。二是经有关程序,委托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于4-5月期间对市农业农村局开展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渔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农业农村局系统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开展专项审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巡察办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以扎实的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加快推进东莞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入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以此为基础,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解决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持续用力,坚决完成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突出规范高效,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开展内部风险隐患专项审计,针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进行全面“体检”。坚持以项目统筹带动资金统筹,落实“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持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绩效、激励、监管“三项举措”,提高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用得实、用得好、管得住,有效发挥支农惠农强农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三)坚持全面从严,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持续加强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全面加强岗位管理监督。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283080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电子邮箱:dnnbgs@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01。
中共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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