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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红十字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4-02-02 10:30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7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巡察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红十字会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推动巡察整改扎实有效开展。10月23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市委巡察组提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认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时间表”、绘制“路线图”。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齐心协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推进巡察整改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注重发挥标本兼治作用,把“促整改”和“抓日常”结合起来,把“保落实”和“谋发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在市红十字会支部会议上组织学习应学未学内容,并规范做好记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避免漏学,漏记。   

2.针对“议事决策机制混乱”的问题。进一步厘清党支部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和执委会会议的权责和主要议事内容。

(二)关于主责主业履职不力方面

3.针对“现代治理结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格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关于换届工作的规定,抓紧换届时机,做到按时换届。二是严格落实“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现代治理结构。三是严格执行非定向款物使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捐赠款物使用规范、安全。

4.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覆盖面不广”的问题。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会员发展规划(2023—2025年)》。二是争取教育和卫健部门支持,在其系统内发展一批基层组织,加强与镇街沟通,积极争取成立镇街基层组织,到2024年底,建设基层组织总数不少于60个。

5.针对“ 会员队伍发展乏力 ”的问题。根据《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会员发展规划(2023—2025年)》,大力发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到2024年底,团体会员达50个,个人会员达4000人,并强化会员管理和服务,确保会员发展工作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6.针对“‘博爱家园’建设迟缓”的问题。一是在省红会的统筹指导下,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蛤地社区博爱家园建设的督导指导力度。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带动社区群众积极参与项目活动,让红十字精神深入社区人心,推动社区综合治理。

(三)关于统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差距方面

7.针对“灾害管理系统未全面启用”的问题。已将市红十字会现存备灾救灾物资、救援队伍信息、救援队伍设施设备等3个项目数据悉数上传系统,并能正常使用,后续做好跟进维护。

8.针对“救灾备灾中心(仓库)建设不达标”的问题。一是已明确对现存仓库进行整改,并已出台整改方案,争取2024年5月投入使用。二是长期加强仓库管理,并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采购应急家庭包备用。

9.针对“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短缺”的问题。将家庭包储备纳入仓库建设范畴,参照广东省红十字会标准配备家庭包500份,待仓库建设完成后采购。如有灾情,按照灾情使用,日常在有效期内逐年分配使用。

(四)关于宣传动员能力欠缺方面

10.针对“动员筹资能力偏弱”的问题。一是已出台《市红十字会筹资工作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为未来两年多的筹资工作设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方向,制定工作措施。二是积极参与“6·30”助力乡村振兴暨东莞慈善日活动,争取设立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广泛发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定向捐赠。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团体合作,动员其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以“快乐捐、自愿捐、轻量捐”的原则,参与网络筹款活动。四是为实施人道救助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保障服务,包括与有关社团签订关于开展人道救助服务的战略合作协议、与爱心企业合作开设人道救助的冠名基金等。五是积极开展对捐赠者的激励工作,对捐款一定数额以上的捐赠者给予荣誉证书。六是进一步打造已有的“重大疾病救助”“红十字生命安全宣教”“博爱送万家”等红十字特色鲜明的人道救助项目,讲好红十字故事,吸引更多社会资源。七是在2023年“99公益日”网络筹款活动中,吸引了3万多人次捐赠,共募集资金83.89万元,较去年27.74万元增长200%,募集资金总额排名全省第七,受省红会通报表扬。

11.针对“红十字会宣传氛围不浓厚”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官网官微的宣传作用,增加信息发布数量,今年共发布314条,同比增长67.9%。二是在志愿服务、赈济救助等活动中增加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力度。三是已对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升级改造,优化栏目设置,进一步打造“网上红十字会”。

(五)关于意识形态、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的问题。一是严格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二是制定了《东莞市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培训审核制度》,对会员、志愿者培训活动的授课内容、培训课件按照制度进行严格规范审核。

13.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的问题。严格按照《东莞市红十字会保密制度汇编》要求,做好保密各项工作,加强对机关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确保保密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六)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14.针对“统筹谋划意识不强”的问题。制定了《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各成员的具体分工,按照规定要求每半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分析研判、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5.针对“制度建设不健全”的问题。已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专项审查监督制度、法律顾问制度。 

16.针对“委托第三方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已责成第三方公司重新审核和出具审计报告。二是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重新选择第三方审计机构,加强对审计过程的督导,加强对审计报告严格把关,确保审计报告无误,真正发挥第三方审计的社会监督作用。

(七)关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不规范方面

17.针对“缺乏日常管理措施”的问题。与市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相互监督制衡,预防在基金联合审查、材料集中审核、费用支付等过程出现风险隐患,待《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细则》印发后抓好贯彻落实。  

18.针对“未执行审核回避机制”的问题。一是已经在2023年前后两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评审中实施了专家审核回避。二是已经与市卫生健康局沟通,计划将审核回避制度列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细则。

19.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积极协调市卫生健康局和市财政局按照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督导各镇街及时缴存应急救助基金,目前,各镇街已经全部上缴应负担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部分,市红十字会已全部拨付第二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二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引导爱心人士对应急救助基金捐助。

(八)关于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混乱方面

20.针对“2019年东莞市红十字会信息化系统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对负责项目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会机关人员关于电子政务项目申报立项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规定流程申报。

21.针对“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一是对负责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会机关人员关于预算管理工作的学习培训,精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二是制定《东莞市红十字会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监督检查实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三是修订《东莞市红十字会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增加了财务对预算执行的审核环节,杜绝违规使用预算资金情况发生。

22.针对“合同履约监管不严”的问题。对负责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会机关人员关于合同管理的学习培训,严格履行合同履约监管。

23.针对“多付维护经费”的问题。一是要求第三方公司延长对市红十字会2023年的系统维护期限,挽回多付维护经费损失。二是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加强合同履约监管。

(九)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24.针对“违规采购”的问题。一是对负责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修订和完善《东莞市红十字会采购管理制度》。三是组织学习有关工作纪律,并严格落实。

25.针对“违反预算管理制度”的问题。对负责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会机关人员关于预算管理的学习培训,严格预算管理。

26.针对“入账不合规”的问题。已于2023年初开始对捐赠物资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并举一反三,加强对相关科室人员教育培训;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机关内通报情况,告诫同志们要严守财经纪律,杜绝超标接待。

(十)关于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方面

27.针对“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已经安排一名中共党员身份的公务员专门从事党务工作。

28.针对“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督促流动党员积极在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党费,并动员和鼓励其作为流动党员参加市红十字会党支部活动。

29.针对“基层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严格和规范党支部记录和纪要,每季度由分管领导检查一次,避免漏记错记,顺利通过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党建工作考评。

30.针对“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已在办公场所显眼处设置党务公开栏,按照要求对2023年度收缴党费情况等进行了公示。

(十一)关于队伍建设管理有弱项方面

31.针对“选人用人程序有缺失”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有关程序,向市府办上报招聘、解聘聘员的有关情况。二是待东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恢复使用后,及时补录并完善劳务派遣人员信息。

32.针对“队伍人员流动大”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关心关怀,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二是举办员工活动,增加员工归属感,减少队伍的流动性。三是在招聘员工时,讲清工作的特点、薪酬待遇,避免试用期内离职的情况发生。

33.针对“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制定《东莞市红十字会聘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和实施了第三、四季度的聘员平时考核,并充分应用好考核结果,促进对聘员和劳务派遣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关于备灾救灾仓库重新选址建设未启动方面

34.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选址设置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一是已明确对现存仓库进行整改,并已出台整改方案,争取2024年5月投入使用。二是长期加强仓库管理,并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采购应急家庭包备用。

(十三)关于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方面

35.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市红十字会食堂等费用违反专款专用有关规定”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系统学习关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的工作要求,举一反三,杜绝未按预算使用情况再次出现。二是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的预算,确保公用经费的规范合理使用。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内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增强责任意识,推进改革创新,聚焦“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扩大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覆盖面,实施好“博爱家园”项目,开展人道救助,积极提升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好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狠抓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规范队伍管理,加强教育引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力打造专业过硬、作风优良的红十字队伍。加强党的建设,狠抓经常性、基础性党建工作,增强宣传工作的政治性和实效性,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防范化解风险,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坚持依法治会,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内控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落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谋求高质量发展,着力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强化制度建设,深化标本兼治,聚焦红十字会主责主业,以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工作成效,持续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奋力实现走在全省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3105928;电子邮箱:dgshszh@163.com;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育华路6-7号东莞市红十字会;邮政编码:523000。

东莞市红十字会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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