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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企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4-02-02 10:30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企石镇委员会(以下简称“企石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企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到位

召开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讨论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全镇20个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镇党委的工作部署,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企石镇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及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到位

成立企石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镇级整改指导组、村级整改指导组2个工作小组,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台账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督导会,听取相关责任部门、村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协调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全方位抓好工作督导,推动整改成效进一步得到巩固。制定《企石镇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镇党委主要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和“抓总”作用,在党委会议等重要会议上认真部署工作任务,指导和督促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的开展;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和所联系的村(社区)逐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三)坚持立行立改,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

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每个整改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针对我镇梳理的整改问题,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长期推进工作持续深化的标准分类建立台账,专人负责督办,每周梳理对账,滚动跟踪盘点,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落实体系。

(四)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按照市委工作部署,我镇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了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围绕反馈的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进行了深刻查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了下来的努力方向。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学习引领,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传达部署。二是定期对党委会议议题安排进行自查自纠,将“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到位。三是坚持“第一议题”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分别开展,并完善党委会议议题表、党委会议纪要等台账材料。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自查党委会会议纪要,对应上未上党委会的事项进行倒查比对,进一步明晰事项范围、事项类型和决策程序依据,做好记录以供后续对比明确。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上会机制,对议事原则、议事范围等,尤其是“三重一大”的范围和事项标准进行明确,科学议决“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三是组织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认真学习有关议事规则和上会机制,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审议、安排上会事项,并落实事项会议记录。四是规范做好班子会会议记录工作,确保每宗“三重一大”事项均过会审议并查有溯源。

3.针对“一些事项违规决策”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分三留七”原则,在镇党政联席会议上明确“严格按照市关于征地补偿款‘分三留七’分配原则做好我镇工业商业地块收益分配工作”。二是新修订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清晰明确的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审查机制。三是召开全镇农村干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做通做好土地流转、招商引资、收益补偿政策等宣传解读。四是召开招标采购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压紧压实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有力落实。二是强化论坛活动和印刷行业监管,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确保阵地安全。三是深化“一岗双责”,深入查摆问题。四是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

(二)关于推动经济高位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5.针对“经济底子薄弱、经济下行压力大”的问题,一是推进重大项目、增资扩产项目建设,力促欣冠、鼎立等多个重大项目摘牌即动工,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投资支撑;紧盯项目未按期开工或未建成投产问题,重点加快欧思科增资扩产、美信变压器、高性能导热散热等项目建设。二是护航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市政府“一事一议”为东莞明鑫电子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历史土地权属变更,推进明鑫公司在我镇增资扩产项目进度。三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成立工作专班,由镇领导亲自带队,多次前往项目方总部考察调研,并引进欣冠和中日制造产业链基地等项目,明显优化了我镇产业结构。

6.针对“重大产业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一是强化服务保障效能,各相关部门落实专人跟进项目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实时更新进展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二是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小围合”,研究解决新出现问题。三是落实项目履约监督机制,严格对照效益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通过发提醒函、主要领导约谈等方式助力项目履约水平提质增效。

(三)关于统筹乡村振兴缺乏有效措施方面

7.针对“集体土地被侵占情况突出”的问题,一是规范资产交易的表决流程和审批流程,对资产交易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有关交易办法进行资产交易。二是对存量及新增违法用地进行逐宗核查,形成违法用地整改台账,目前计划对符合用地条件有补办基础的开展补办手续,不符合补办条件的进行拆除。三是属于集体资产管理问题的,要求村委会与用地者解除合同,收回私下转让的土地。要求责任部门对涉及违法用地的进行跟进处理,对各村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四是对已经造成侵占事实的,督促村与占用方先协商参照同类土地资源出租应获得的租金收益,予以追缴收归村集体所有;如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追收。

8.针对“空地免费使用成为惯例”的问题,一是加强有关交易制度落实,规范约定对农村集体的土地、厂房以及各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等全部纳入交易范围,避免资产流失。二是排查梳理涉及空地面积较大的出租情况,合同到期前3个月内对相关空地出租作明确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设定。三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办法及相关规定培训,助力交易人员政策法规水平和相关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9.针对“闲置资源未盘活”的问题,一是及时指导属地村制定闲置土地相应出租交易方案,确定可行的出租方案对外进行招租。二是督促闲置资源属地村担起主体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研判认定,必要时采取有效法律措施予以解决。三是梳理农村集体闲置资产情况,严格按交易规定办理资产交易。同时建立更新农村集体厂房物业信息库,加强招商信息联动共享,精准对接匹配优质企业。

10.针对“经济发展缺乏长效统筹”的问题,一是鼓励支持村集体盘活利用闲散、富余资金参与认购银信理财金融产品,以及在辖区内外投资回购厂房物业,持续壮大集体资产。二是大力支持村集体发展集体资本运营经济,在建立效益评估的前提下,通过资本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发展生产性新投资项目。三是进一步加强集体厂房招商联动,建立更新农村集体厂房物业信息库,精准对接匹配优质企业,提高租金价格水平。四是出台“全镇一盘棋”统筹开发招商实施办法,加大对村奖励激励力度,招引更优质重大项目落户,提高项目所属村的收益分享。

(四)关于“两违”管控不力方面

11.针对“新增违法用地较多且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有关要求核查每一宗违法用地,形成违法用地整改台账,对符合用地条件的补办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拆除。二是组织农村干部学习土地政策,提高干部群众对土地政策的知晓率,把新增违法用地纳入村干部年度考核。三是镇村联动收集违法图斑所涉及到的民房屋主信息,利用现行的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政策,协助宅基地违法用地屋主在限期内完成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

12.针对“‘两违’联席会议形同虚设,违建大面积爆发”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对问题农房等违建的管控和拆除,通过两轮拆违行动拆除严重违反规划的违建民房和非民房类违建,根据航拍结果显示,我镇没有发现新增违建农房。其余航拍发现的乱搭建、临时搭建等都严格按照航拍方案要求落实拆除整改,新增违建问题已经基本控停。二是成立问题农房分类处理小组,制定问题农房分类消除方案,后续根据方案进行逐步分类消除。三是理顺两违联合执法议事机制。镇委镇政府逐步加强两违联合执法沟通协调,2023年镇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两违专项会议12次。2023年出台新的“两违”执法方案后,严格按照方案落实议事制度。

13.针对“农房管理政策出台迟缓且农房批后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农房管理规定,对巡查发现超面积建设的违建行为实施有效制止,快速处理。二是要求各村(社区)每周报送农房建设管理台账,针对已办理施工报建的农房实行动态化管理。三是科学划定我镇农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引导农房依规依法建设。四是加强对村(社区)的农房管理业务指导,依规做好报建、审批、监管和验收等工作。五是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超面积审批农房,现场签发停工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五)关于涉嫌“虚假”执法方面

14.针对“执法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多次在镇“两违”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通过以案说法对1名相关负责人员和1名执法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并进行约谈提醒。二是重新修订印发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以及查违控违流程,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和十大主管部门职责。三是结合新修订的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理顺对两违处置不力或者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处理规定。

15.针对“小产权房公开在售”的问题,一是对未取得报建手续的小产权房进行封存。下来,在违建管控工作中发现任何涉嫌小产权房线索将马上移交公安部门。对于企石镇振华西一横街小产权房,明确整栋建筑不予确权登记,并且在房屋征收时对整栋建筑物不予赔偿。已对未出售的小产权房贴上封条进行封存,对现场水表、电表进行拆除,对于整层未出售的,进行整层封存,禁止继续进行建设。二是严控联户报建和建房规模,加强对既有房屋的管理,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小产权房违法销售行为。

(六)关于土地管理不合规方面

16.针对“临时用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镇遵照有关文件规定,对临时用地事项进行核对,开展实地调查,对用地者进行复垦验收会议面谈,形成整改工作台账,对已到期的临时用地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复耕复绿,安排专人跟进做好验收工作。

17.针对“闲置土地管理不善”的问题,我镇遵照有关文件规定,整理闲置地用地台账,对已拿地未动工或建设面积不达标的企业进行约谈,对于可动工建设的督促用地单位尽快动工,加快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对于确认无法动工建设的土地,逐宗做好沟通协调,加快落实土地收回手续。

18.针对“统筹土地管理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召开全镇农村干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加强政策学习,重申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需经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对历史形成的出让流转土地,督促指导村采取“协商为主、诉讼为副”的原则,通过磋商交易重新签订合同,对协商不一致的,督促村集体尽快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目前,我镇农村集体土地出让已经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挂牌出让,日后结合旧改工作,通过城市更新等政策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并按最新的征拆补偿标准完善收储。拆旧建新地块根据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落实,通过行政处罚补办用地手续。

(七)关于责任意识有欠缺方面

19.针对“保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开展全镇保密工作培训会议、季度例会等,以会代训,不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二是对照有关文件标准,要求各单位每半年自查一次,并将自查结果按时上报。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查情况定期开展实地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三是落实我镇部门单位38名正职人员涉密审查工作,完善涉密人员审查表、保密承诺书等审查资料。四是对保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部门及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加强相关人员保密教育。

20.针对“对污泥处置补贴审核不严”的问题,经核查,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运营单位对污泥处置费用补贴政策不熟悉。目前一体化运营单位已补缴相关费用,并于企石污水处理厂内建设污泥暂存池,对一体化项目产生的污泥进行单独贮存、单独脱水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

(八)关于信访事件久拖未决方面

21.针对“上访户不断通过抖音等平台实名举报”等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定期召开研判会议分析问题,研究处置方案。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妥善处置有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安排专人专责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舆情,不定期对关键词进行搜索,在监测到相关舆情后,第一时间转给相关部门处置,目前暂无产生负面影响。

(九)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方面

22.针对“综治中心长期无人值守”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和细化综治中心部门值班制度,每月编制值班安排表,组织好常驻单位及轮值单位人员按要求驻点办公。二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来访接待值班值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对各部门参与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未按要求安排人员值守的部门单位,综合运用提醒、约谈等综治政策工具进行督促,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3.针对“对标对表上级的会风要求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迅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回溯有关会议召开情况,倒查相关违反会风人员,逐一加强约谈教育。二是下发全镇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关于加强会风会纪管理的指示批示精神,提升会议召开质量。三是制定完善“八不准”会议纪律要求,建立会风会纪监督通报制度,将违反会风会纪的情况在镇党委会议作通报。四是不定期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检查,对落实会议要求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严格做好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

(十)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方面

24.针对“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确责任清单,切实提升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党员干部从严治党专题教育培训等活动,各村(社区)召开“两委”班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建问题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排查甄别问题农房违建名单,并对相关党员干部两违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违建房屋,由城管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严格管控。

(十一)关于压实监督责任不够紧实方面

25.针对“警示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等活动,征订并派发有关警示教育资料,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及时将省纪委、市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文件发至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下来将选取我镇典型案例编印案件通报,下发到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求认真学习,加强警示教育。三是继续深化纪委委员分片联系指导机制和受处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机制。镇纪委委员联合镇驻村(单位)分管领导,分别到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对有关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约谈,夯实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四是对巡察发现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26.针对“线索渠道比较单一”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室组地”协作区机制,强化线索排查力度。持续深化“纪审巡”联动机制,积极通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项审计以及巡察工作等途径排查收集问题线索。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互通和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全力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三是认真落实纪委委员分片联系指导机制,督促各党组织按照工作要求每月认真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切实加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

27.针对“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我镇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压实审计人员责任,切实提高镇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覆盖率。去除没有独立设账的镇内设部门单位、独立设账不足两年的单位以及没有实际经济业务的独立设账单位,基本上做到了行政企事业单位五年一轮审和离任领导干部审计全覆盖。

(十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方面

28.针对“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我镇已按照“高效、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调整部门单位办公用房布局。将超出规定标准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调整到使用面积符合标准的办公室,或者进行分割改造使用,压缩办公面积;将超出使用人员规定标准的办公室,由面积大的办公室调整到面积小的办公室;因结构原因不宜改造的办公用房,部门办公室合署办公或者增加使用人员。

29.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对照全镇公车台账,要求各部门单位在每次申请使用非本单位公车或变更车辆信息前,均需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并组织专人对全镇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务用车运行规范有序。二是组织全镇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我镇已于2023年10月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暂无发现违规现象。

30.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接待工作流程、优化接待模式,规范接待公文格式。二是加强公务接待培训,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进行公务接待培训。三是规范报账流程,加强审批管理。四是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重点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食堂是否存在提供酒水和高档食材服务、管理不严造成餐饮浪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杜绝铺张浪费。我镇已于2023年10月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暂无发现违规现象。

31.针对“违规领取津补贴”的问题,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领取的镇属企业补助费、交通通讯补贴等补贴,已对其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反省、深刻检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2023年9月,全镇各部门单位对在编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十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较突出方面

32.针对“违法违纪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镇委党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把警示教育纳入党校重点培训内容,引导各村(社区)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等活动,派发有关警示教育资料,20个村(社区)召开了“两委”班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4期共219名党员干部从严治党专题教育培训。三是推动落实机关与农村干部双向交流工作,进一步培育农村后备干部。四是持续完善管理制度,严禁农村集体对外进行担保,防止隐性债务发生。

33.针对“工作作风和思想跑偏”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任期考核指标和考评方式,以考核结果作为转聘的硬性条件,着重突出绩效导向,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的执行力。同时在转聘前,加强职能部门审核,坚决防止“带病”转聘,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二是加强对转聘干部的考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全面真实准确了解转聘干部情况,如存在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向镇党委反映并提出相关建议。目前我镇暂无新增转聘干部。

(十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效果不佳方面

34.针对“培养两委后备干部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精准施策加快提高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比例,出台村党组织职数调整方案,提高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比例。二是加大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深入开展双向交流工作,以脱产半年的挂职锻炼为抓手,切实增强干部实战本领。同时注重用活用好基层治理专员队伍,通过导师帮带、定期举办交流分享会、培训班以及充分发挥基层治理指导团队的作用等激励措施,不断优化基层治理专员的成长路径。

35.针对“党建引领村民自治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大培养教育力度,注重发展村民代表入党,切实提高村民代表中党员比例,每年发展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二是指导村(社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推荐吸收农村优秀青年入党,20个村(社区)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三是指导村委会落实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有关政策培训学习,提升村民代表参与村民自治的水平,定期组织村民代表通过实地考察、参观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村务和村重点项目的民主监督。

36.针对“党建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学习。发动全镇基层党组织围绕有关条例文件再次开展学习研究,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强化党务指导。制定党务业务指导性文件、书籍等,让党组织对标做好党务工作。三是强化实操培训。开展基层党务工作素质提升系列培训班,对全镇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实现培训全覆盖。四是指导各级党组织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督促各党组织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党费。

37.针对“驻点联系群众工作台账涉嫌造假”的问题,我镇已于2023年8月完成工作台账倒查,根据受访群众和团队成员反映,驻点问题台账里的群众意见建议均为驻点团队成员走访记录形成,但后续在录入驻点系统过程中,部分团队成员没有亲自录入问题台账资料,而是转交其他人员录入,导致部分意见建议存疑。我镇已对存疑台账所属团队的相关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下来,我镇将坚持每月在镇党委会议上通报驻点工作进度情况,并对驻点工作及台账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继续加强对驻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加强驻点系统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驻点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不高方面

38.针对“队伍建设统筹考虑不全面”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考虑和长远规划,加大中层干部培养力度,大胆提拔使用政治成熟、作风扎实、肯干实干的年轻干部。二是全面梳理我镇中层空缺岗位,按照有关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提高配备比例,补充配备相关领导职位。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培训,举办年轻干部培训班,促进年轻干部加速成长。四是理顺长期借调人员关系,目前我镇借调时间超过10年的干部已基本理顺编制关系,做到“人岗合一”。

39.针对“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常态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任职试用期等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分批规范有关干部任职,制定试用期人员拟转正工作台账,防止出现工作漏洞,同时按规定程序对相关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确定。三是全面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要求,严格落实任职前公示制度,确保干部任职前实际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0.针对“纪实材料和档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一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文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收集、撰写、归档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认真听取选拔任用人选所属党组织意见,并严格落实集体谈话制度,确保纪实材料规范、完善。二是全面规范相关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按要求记录全部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全面真实反映议事决策全过程。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补充完善。目前我镇已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并如实记录审核情况。

(十六)关于工程领域全链条管理不科学方面

41.针对“多个工程涉嫌量身定做”的问题,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强调工程招标文件要依法依规制定,由招标代理机构送对应监督部门审批、招标所报备存档,同意后再挂网。目前我镇相关项目已按程序办理招标挂网。二是开展工程招投标自查工作。强调所有招标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经办人应联合对商务分条件设置条款进行核查,如发现有“设置特定人中标的可能性”的条款,如业绩要求、奖项要求、设备要求、财务要求等,予以排除,确保更多优质条件的企业可以充分参与。经全面自查,目前我镇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工程商务分条件设置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合理设置。

42.针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违反基建程序”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工程实施流程,妥善开展东江东莞虾公山段违法侵占河道问题清运整改工作。二是召开专题反思会,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深入开展警示专题教育。三是加强项目负责人前期统筹能力。项目负责人在工程立项后,对工程推进整个流程进行合理排序,确保工作有序运转。

43.针对“施工过程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施工、监理单位责任。要求施工、监理单位严格依合同办事,认真履职,尽量避免延期。二是对有关项目的延期情况进行排查,依合同规定处理。针对项目负责人的延期签证处理不到位、施工单位不重视及时签证等问题,对参建各方加强培训和教育,严格按施工合同办事。三是加强现场进度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合理编排工期,及时组织请款,保证工程资金拨付,确保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44.针对“履行建设工程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加强对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的监督。二是组织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业务。三是加强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状况的跟进,加强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过程的监督,规范工程项目验收及工程款结算工作。四是严肃问责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七)关于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方面

45.针对“涉嫌设置排他性指标”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设备购置立项论证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采购法规定采购医疗设备。二是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工作交流指导活动,“面对面”详细解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镇现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精神,压紧压实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三是开展政府采购专题实地检查工作,逐一建立检查台账并督促单位落实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有关整改措施。

46.针对“未追究违约责任”的问题,一是针对环卫养护承包公司人员配置不足问题扣减相应月份的养护费,后续将定期核查公司人员配置。二是对环卫机动车辆GPS追踪仪的安装和使用进行核对检查。目前我镇环卫车辆已完成GPS追踪仪配置21辆,100%全部安装完毕。三是按合同约定核减环卫项目承包费用,安排专人负责请款流程管理,并对工作进度进行绩效考核。

47.针对“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滞后”的问题,一是制定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及相关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参照其他镇街工作经验及做法,对食品、药品和饮用水开展代储工作,按规定签订代储协议。目前我镇已按规定于2023年8月分别与东莞市企石丰多盛百货店、东莞市嘉荣商超市有限公司企石振华店签订应急物资代储协议书。

(十八)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48.针对“应收应付账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增强“一把手”经济责任意识,对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单位借款规模,把清理往来款纳入自身的经济责任。二是梳理全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应付未付款情况,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权责发生制对相关应付账款进行计提挂账处理。三是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     

49.针对“票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已从2023年5月1日起全面停用并回收东莞市企石镇结算收据,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要求全面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自实行财政电子票据上线后,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电子票据前需完成线上教程学习。为强化财政电子票据使用,明确专人跟踪收集并及时解答有关单位的用票疑难问题,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财政票据。目前我镇已完成各用票单位电子票据系统申请,全面规范了用票流程。                                                                              

50.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执行,并按公务卡强制结算有关要求执行相关支付工作。二是加大财务监督和财务知识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5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督促各单位对“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梳理及核实,并要求有关单位整理好竣工财务决算等资料进行固定资产结转,及时调减重复核算的工程费用科目。二是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和开展财务知识业务培训,督促各单位对完工工程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结转工作。

52.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镇已于2023年9月完成机关工会在职会员2019年至2022年会费的收取。已将“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支出纳入当年度预算项目,并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做好预决算工作,规范管理工会经费。已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全体会员关于蛋糕店选点的意见,2023年8月将问卷调查结果提交机关工会本级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会议纪要,并将最终结果向全体会员公示后执行。

53.针对“违规收受香油钱且未进行监管”的问题,一是及时撤下黄大仙庙的香油箱及类似器皿。二是在黄大仙庙内明显的位置张贴告示,并在黄大仙公园处设置大喇叭,重复循环播放国语粤语双语劝导音频,提醒群众和游客切勿投放香油钱。三是组织庙务员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全力劝阻劝导群众和游客共同遵守庙内规定。目前已将相关款项通过正规流程捐赠至东莞市企石慈善基金会依法依规使用。

(十九)关于镇属企业管理不规范方面

54.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我镇镇属企业原长途客运站地块出租方案已通过镇党委会审定,目前已成功出租。已梳理出镇属企业借用给相关镇属部门单位作为办公场所的面积,与相关镇属部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二是对镇属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反省,并作出深刻检讨。三是严格执行我镇最新出台的镇属企业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55.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全面统计核实我镇镇属企业未及时追收应收款数额,已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进行分门别类梳理,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二是制定完善镇属企业现有管理制度,组织镇属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内部政策法规学习和检讨,同时成立应收款追收小组,对欠款开展追收工作。

56.针对“未依法纳税”的问题,一是对财政结算票据进行封存,对使用结算票据进行收款所产生的各项税费进行精确核算,制定针对相关税费的缴纳计划。二是对镇属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限时完成补缴税费计划。三是责成镇属企业建立自印票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人员加强税收政策培训。目前相关镇属企业已于2023年10月完成税费补缴。

57.针对“镇政府向镇属企业转嫁费用”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由镇财政分局统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向镇属企业支付代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费用。二是对镇属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其做好款项退回工作。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和廉洁学习,认真落实企石镇镇属企业改革工作方案有关要求。2023年1月1日起我镇已不再支付类似性质的转嫁费用,镇财政已于2023年10月向镇属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58.针对“财务档案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已将镇属企业食品公司有关会计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重新打印。同时制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加大档案室硬件设施建设投入,规范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归档和使用。二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学习。三是开展镇属企业全体工作人员档案制度、财务制度专题教育培训,加强财务人员对档案管理制度的学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十)关于巡察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59.针对“2019年巡察反馈65条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同类问题依然存在的有21个”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我镇依然存在的21个同类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有19项,剩余2项工作“新增违法用地较多且整改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正在整改中,已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二十一)关于审计披露问题未整改方面

60.针对“2020年市乡村振兴专项审计指出企石镇存在问题8项”的问题,我镇根据最新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补建地块选址、规划设计工作,计划于2024年实施建设。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镇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全镇审计工作会议、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镇主要领导对农村应收款等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布置,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镇审计办组成工作组,深入相关村(社区)、部门单位协调督导审计整改工作,并将未整改的102个问题发函至相关村(社区)、部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严格督促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十二)关于党的引领作用不强方面

61.针对“7个村党委(党总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扎实”等问题,2023年8月,我镇针对村(社区)开展党务知识培训班,进一步强调要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第一议题等制度,要求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并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2023年9月,针对20个村(社区)的组织委员、党建组织员开展组工干部集中学习,要求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已持续每月整理汇编一份学习参考材料供各级党组织作为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第一议题学习资料。

62.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由相关村立即梳理应收账款,形成管理台账,并加强部门会商,对有关地块转让、建筑牌照出租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对权限及欠款进行诉讼追讨。二是印发通知督促村集体定期梳理债权情况,定期函证核实,按计划开展集中追收,对欠款数额较大或拖欠时间较长的债权,及时采取法律途径追收。三是召开全镇农村干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强调农村集体涉及土地出让出租、担保抵押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及上报审查程序。四是结合新修订的干部薪酬方案,对应收款追收和坏账核销纳入村集体班子年度考核,与农村干部年度薪酬挂钩。

63.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督导,组成工作组深入相关村协调督导整改工作,已下发整改督办函督促相关村抓好整改。二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推动村集体负担村民社保费及医保费脱钩。三是召开全镇农村干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村民个人部分的社保费和医保费应由个人自行承担的规定。

(二十三)关于“三资”管理不规范方面

64.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相关村集体资金收支指导检查,督促各村严格按照资金收付规定办理结算,明确收支两条线,避免出现大额现金收支问题发生。二是加强费用报销管理,指导督促各村严格审查票据,严把支出审核关,对误餐开支、茶叶费开支结合工作实际、经济水平进行必要性和性价比核实,确保每笔开支合理合规。三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制度专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的专业素养。经检查,目前我镇没有发现坐收坐支的情况。

65.针对“6个村资产交易不合规”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执行交易程序,对不符合交易程序的交易事项予以退回,进一步规范交易流程和补充完善有关项目地块交易手续。二是及时收回逾期占用的物业租金,对于合同到期未及时交易仍然占用物业的情况,严格按原合同最后一个月租金计收逾期租金。三是定期组织村级交易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强调从立项申请到交易完成等全流程都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经检查,目前我镇村资产交易没有发现不合规的情况。

66.针对“6个村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指导督促村集体严格按照有关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民主决策权限的规定,做好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权限表决事项,规范农村集体决策审查机制。二是召开全镇农村干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制定决策权限图表,提高农村干部的决策管理水平。三是定期对各村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重大民主决策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四议两公开”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村级重大事项。

67.针对“违规拆分工程”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招投标标准,要求对同类别同地点同时点工程不得分开发包,严禁肢解拆分工程。二是定期对相关村建设工程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指导和督促村依法依规加快处理,严格落实推动村集体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审查制度。三是组织全镇相关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培训,明确工程建设办理流程图和民主表决要求。四是将建设工程管理纳入村集体班子年度考核,对工程建设未履行民主表决的村干部按考核结果扣减其报酬。经检查,目前我镇没有发现违规拆分工程的情况。已由驻村分管领导对相关村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由村书记对分管工程的两委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写书面检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提高站位,增强抓整改的自觉性。要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自觉把抓巡察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考验,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标尺,以坚决改、全面改、彻底改的决心和态度切实抓好我镇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巡察整改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完成的整改事项,要适时开展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对难点问题、倾向性问题以及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多杀“回马枪”,既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又着力发现新问题,抓整改、防反弹、去存量、遏增量。

(三)坚持巩固整改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要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难点,更加奋发有为抓好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企石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用好巡察成果、扩大整改效应,把企石的每一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合力书写企石跨越发展新篇章,推动企石在新赛道、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661001;邮政信箱:东莞市企石镇宝石路1号企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邮政编码:523500。

中共企石镇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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