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台港澳办”)开展了巡察。7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台港澳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健全领导机制,以上率下带头整改
市委台港澳办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开班子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成立办巡察整改领导小组。
(二)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示范带动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责任部门。整改期间,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各责任科室上下联动、实时对接,实行销账式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切实有效,推动单位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明显改进提升。10月17日,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强化整改举措,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办领导班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统筹兼顾,建章立制,在抓根本、建制度、管长远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公务用车管理、印章管理使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公文处理工作指引、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规定,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经过单位上下共同努力,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扎实成效。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台港澳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应学未学的内容第一时间组织补学。班子会议专门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6项内容。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召开14次班子会议,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4次,专人收集、梳理学习内容,对标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内容,做到应学尽学、应知尽知。三是针对重点深入学。结合主题教育有关要求和台港澳工作实际,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及港澳工作的重要论述,邀请专家授课,开展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同时领导班子带头认领课题,在主题教育期间讲好专题党课,推动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以学促干、以干促成。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第一时间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专题内容重新学习,确保入心入脑。二是规范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我市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安排等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时间,通过重点发言、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成效。
3.针对“出台政策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力争《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下称《东莞方案》)获得高规格批复。经多方努力,国务院最终批复《东莞方案》。《东莞方案》聚焦产业、市场、民生三大关键领域,为台胞台商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搭建平台,帮助台企转型升级、拓展内销市场。二是强化调查研究,班子成员牵头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开创莞港澳台融合发展新局面》等6篇调研成果,为落实《东莞方案》提供决策参考;三是结合重点台港澳资企业联系走访机制,办领导带领业务骨干,每季度走访典型性、代表性台港澳资企业。通过交流座谈、走访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广泛了解台胞台企需求,为精准出台惠企政策奠定基础。
4.针对“助力台企开拓内销市场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办好2023“台商一起来,融入大湾区”主题活动暨第十四届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吸引超36.7万人次线上线下观展,超5000名采购商进场采购,达成采购意向35.2亿元,签订22个台商在粤投资项目和7个台湾产品采购合作协议,成为当年两岸最大规模经贸交流活动,是历届台博会中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参展城市最广、成效最实、影响力最大的一届,切实为台企搭建更有效的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台企开拓内销市场。二是组织台企代表参与“台商走电商”培训,鼓励支持企业进一步拓展内销、发展电商市场。三是积极开展内销有关政策宣讲。结合“2023东莞台港澳青年创业领袖营”活动,开展政策宣讲,现场解答困难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四是促成市台协与市工商联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实现会员企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台企与民企的强强联手、互利共赢,并通过市工商联内销平台,发展和壮大台企拓内销能力。
5.针对“对港澳企业底数不清”的问题。一是专题研究台港澳数据工作,要求全面、精准掌握我市涉台港澳数据,为精准出台支持政策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与港澳资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及市外商协会的联系,建立起台港澳资企业经济数据季度共享机制。三是成功邀请港澳地区首次在2023台博会设馆,加深对港澳资企业了解,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经贸交流合作。加大面向港澳地区的招商力度,积极走访港澳重点商协会,全力动员港澳参展商和采购商参观采购。
6.针对“走访关怀港澳企业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会同职能部门举办“安全生产宣讲+培训”专场活动,组织港澳资企业代表参加,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面向台港澳同胞举行《东莞方案》政策宣讲会,组织港澳资企业代表参与,促进港澳资企业与台资企业携手共融湾区发展。二是完善走访联系台港澳资企业方案,每季度走访联系全市重点港澳资企业,其中港澳资企业占半数。同时,积极通过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港澳企业的关怀、支持。三是围绕全市“大招商”工作部署,积极走访联系市外商协会和重点港资企业,了解企业增资扩产的意向和需求,帮助企业立足东莞做大做强。
7.针对“协调推动港澳企业融入大湾区建设有落差”的问题。一是积极发动港澳资企业参与台博会、加博会、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等粤港澳大湾区的大型商贸展会,充分利用大型展会平台,力拓葡语国家市场。二是健全与港澳官方机构和港澳重点商协会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定期赴港澳拜访港澳官方机构和港澳重点商协会,就莞港澳开展全方位、多领域交流合作等主题开展座谈交流。三是加强与港澳商协会的沟通联系,用好在莞港资企业升级转型联席会议平台,丰富联席会议内涵,密切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及重点商协会的沟通合作。四是每季度走访联系全市重点港澳资企业。单位领导带队组成6个走访组,每季度走访150家规模较大、具备典型性、代表性的台港澳资企业。
8.针对“助推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的走访联系,及时了解基地运作情况;支持青创基地在莞举办就业创业实习活动,推荐活动纳入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二是2023台博会举办期间,支持松山湖台青创基地举办东莞台湾青年创新创业论坛,设立台湾青年创新创业馆,大力推广台青创业企业产品。三是支持、指导青创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已陆续开展短视频入门、创业家早餐会、创业领袖营和创业48小时等活动,吸引广大台青参与。四是加强对青创示范点运营情况的跟踪,支持滨海湾新区争取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牌子。
9.针对“主办莞台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成效不突出”的问题。一是拓宽台港澳地区青少年邀请渠道。与香港东莞工商总会、香港东莞社团总会、澳门东莞同乡会等港澳莞籍社团开展常态化交流,就推动莞港青年及青少年交流、合作举办青年交流活动、推广东莞实习就业政策等深入探讨,争取邀请更多台港澳青少年参与我市交流活动。举办2023莞台港澳青少年科技教育交流暨第二届“莞邑杯”机器人邀请赛,吸引莞台港澳青年参加,加强台港澳青少年对东莞科技发展的认知。二是创新交流活动项目设计。开展莞台港澳青少年“寻迹英雄”重走古战场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协办《长风破浪——世界航海500年》沉浸式趣味阅读会、“林则徐家风展”,牵头承办台湾青年岭南行活动,举办莞台港澳青年故事会、青少年街舞交流赛等,持续丰富活动形式,不断提升活动成效。
10.针对“统筹莞台两地文化领域的交流合作不够到位”的问题。根据上级关于纪念设施规范管理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起草有关进展情况上报,商请相关单位按上级要求及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工程验收,做好沟通解释等工作。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敏锐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梳理意识形态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分工到位。二是持续加强阵地管理。重视单位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修订完善有关运营管理制度规定,明确信息收集发布机制。三是做好对外宣传。策划台港澳媒体东莞行活动,强化正面宣传,讲好莞台港澳交流合作故事。
12.针对“保密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于未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立即组织补审补签,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强调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二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专题学习保密法、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等,进一步压实工作人员责任,严格落实日常保密工作制度。三是加强日常保密培训。派员参加全国和省的保密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保密知识学习以及警示教育,持续提升单位保密工作水平。
13.针对“统战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密切联系有关民主党派,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与有关机构就对台开展社会法治服务等议题展开研究,进一步深化莞台交流,增进同胞福祉;积极邀请市工商联协助动员本地会员企业来台博会观展采购;推动市台商协会加强与工商联的交流互动,密切感情。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够严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管理漏洞方面
14.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细不实”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经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严格执行。
15. 针对“警示教育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开展证件自查自纠工作,对所有因公因私证照进行核查,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证。二是证照落实专人专管,严格落实出国(境)审批流程,规范使用出国(境)管理系统。三是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同志开展出国(境)审批专题培训,强调工作纪律,明确有关要求。
16.针对“招投标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办领导、各科负责人学习招标投标法等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法律、制度落实下来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制度。2019年以来,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相关情况已整改。
17.针对“财务支出审核不严谨”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强调有关工作纪律。二是组织分管领导、财务、业务人员及交流中心负责人,中心财务等人针对《市委台港澳办财务管理制度》开展专题学习,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落实单位财务工作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18.针对“内部控制薄弱”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于下属单位有关材料组织补审补签。与相关负责同事开展谈话提醒,强调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要求。二是在合同审核方面,督促交流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强调严格落实合同有关规定并加强学习。利用机关讲学课堂组织全体同志学习合同管理内控要求。三是在工会工作方面,规范工会岗位设置,明确财务、出纳岗位设置和权限分离。完善支出管控,进一步防范财务风险。四是在印章保管方面,严格落实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修订完善印章管理制度,明确用印审批流程。
19.针对“公务出行不够节约”的问题。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保障工作、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公车制度改革的有关实施方案,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予以修订,严格审核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行为。二是深入开展谈话提醒。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各科室、交流中心负责人以及综合科业务人员谈话提醒8次,重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调规范公务出行。三是组织全体同志专题学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租赁社会车辆的几种情形,强调过紧日子思想。
20.针对“会议费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对有关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强调严格落实会议费有关规定并加强财务把关审核。二是组织分管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财务人员等专题学习我市会议费管理办法,强调财政有关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单位预算审批流程,加强各级审核把关。目前,2020年以来的所有会议、讲座已严格按标准执行。
(三)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21. 针对“引导有关机构加强党的建设抓手不够”的问题。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加强对有关机构业务与党建工作的指导,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摸清有关机构党员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为其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与组织保证。
22. 针对“党支部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谈心谈话工作指引。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已落实党支部委员之间每人互谈1次,党小组内、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人至少谈1次。二是完善党内公文处理工作。开展公文格式专题培训,整理党内公文报送范围和类型,完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指引,设立支委会红头样式和公文编号,规范党支部公文处理。
23.关于“党费收缴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并对党支部相关负责人及个别党员开展谈话提醒,强调有关纪律,要求其在支委会上作深刻检讨。二是规范党费收缴流程,完善党小组党费交纳登记表并认真执行。
24.针对“党建带工建有欠缺”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按要求收缴工会会费。二是组织工会深入学习工会法等文件法规,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党支部指导工会完成届中调整,补选工会主席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指导做好会员活动需求调研,系统谋划全年工作。
25.针对“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分管领导、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升工作水平,专题研究整改措施。二是深入开展谈话提醒,组织分管领导、科长、人事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强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三是班子会专题研究有关问题,督促人事干部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26.针对“未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的问题。一是专门学习。利用班子会、专题学习会等,组织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文件。二是深入开展谈话提醒。对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开展严肃谈话提醒,强调有关工作制度。三是专题研究。班子会专题研究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举措。
27.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甄别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有缺失的做到应补尽补,完成干部履行表更新。及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情况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考察材料等。二是组织分管领导、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人事档案工作水平。三是从严落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规范人事档案归档流程。
(四)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28. 针对“列支费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业务科室人员、财务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专题学习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强调财经工作纪律。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各科室相关人员开展财务专题培训,学习有关规定,提升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支出审批。四是围绕问题深入开展谈话提醒,对交流中心负责人、中心财务人员、办财务人员开展深入谈话提醒,要求下来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
29. 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并补录入账,同时全面核查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确保所有资产已按要求入账。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入账流程,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30.针对“有关机构收费问题尚未妥善处理”的问题。一是与有关机构充分沟通,并做好解释说明。二是与市有关部门主动沟通,函告相关情况,并获整改结案的认可。三是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同时对有关机构作好提醒。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及港澳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把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以及“一国两制”方针贯彻落实到台港澳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一国两制”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压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扛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常态化教育管理。强化对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的系统谋划,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把党建工作任务融入全年业务工作计划中,并与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结合,开展形式新颖的主题党日活动。构建党建带动群团工作机制,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丰富机关文体活动,适时开展团建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干部职工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营造良好机关氛围。
三是强化改革攻坚,积极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增强作为全国台港澳工作重点城市的使命担当,紧抓《东莞方案》获批机遇,紧盯服务台港澳资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在吸引台港澳资源进入东莞、开展莞台港澳各领域交流合作、便利台港澳同胞工作生活等方面组织深入调研,大胆提出一些具有开创性、实操性的思路举措。力争将台博会打造为两岸最具影响力的涉台展会,增创我市台港澳工作新优势。
四是强化作风淬炼,锻造新时代台港澳工作队伍。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持续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深化“学贯台港澳”“青春台港澳”学习品牌和“同心同行”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干部选任程序,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开展台港澳工作的能力水平。
五是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密、扎牢。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进行检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巡察整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全面推动我市台港澳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2219533;电子邮箱:taiban@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区建设路一号东莞市委台港澳办;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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