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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韶关市对口帮扶协作指挥部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4-02-02 10:30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东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东莞市驻韶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开展了巡察。7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东莞市-韶关市对口帮扶协作指挥部(以下简称“莞韶指挥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整改方向

莞韶指挥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坚决维护”体现在扎实推动巡察整改的行动上、工作中,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莞韶指挥部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好的开局、好的进展和好的结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指挥部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指挥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出台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

指挥部班子带头整改,会议研究、组织调度、推进落实,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指挥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整改方案,主持召开常务会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两位副指挥长抓分管领域整改,深入基层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带头发扬民主,2023年11月2日组织召开了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四)完善制度机制,注重标本兼治

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坚持画好“路线图”、制定“任务书”、倒排“时间表”步步推进,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推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部分: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短板方面

1.针对“助力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积极配合韶关市主管部门依托数据中心集群建设,着力承接和引进存储设备、光传输模块、通信设备等上游设备制造业企业,以及加快延伸引进下游数据应用行业领军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关联企业集聚的发展格局,推动大数据全产业链培育发展、壮大成势。

2.针对“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积极争取省市加大对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扶持的政策措施,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继续加大帮扶力度;二是通过转发《韶关市全面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开展2023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驻各县(市、区)工作队深入贯彻筑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决策部署,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力度,结合日常工作,不定期赴有关县(市、区)检查工作队落实情况,现场核实项目进度;四是督促长安乳源组团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加强监管力度,通过书面发催办函,安排专人跟进,定期实地到项目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快推动项目进度;加强与县相关部门沟通,督促对项目管理的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报备资金使用情况。

3.针对“未及时延续扶持政策”的问题。制订延续政策,已报莞韶两市政府审批,待两市政府审批后印发施行。待新政策施行后企业补贴申领工作可接续评审等工作流程。

(二)关于合力推动产业共建成效有差距方面

4.针对“项目效益发挥不足”的问题。一是督促相关驻县(市、区)工作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定期现场指导、核实项目落实情况;二是积极寻求有意向的研学旅游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开发打造成为菌菇种植研学,党建红色教育,观光旅游的学习培训、科普教育、党建教育基地。三是联合驻地商务局、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全力推介所在地的资源禀赋,结合“百千万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四是大加大共建园厂房的招商宣传力度,推动物业租赁业务提质增效。

5.针对“推动项目落地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与工作队沟通协调,督促工作队及时跟进项目进展程度,发现问题立即向当地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寻求落实途径;二是工作队通过书面发函、约见相关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向驻地政府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提请牵头部门,厘清现状情况,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落实路径。

(三)关于统筹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方面

6.针对“工业增加值拉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推动新建投产企业上规纳统。建立2023年下半年拟培育上规企业台账,强化台账企业运营数据监测,推动企业上规培育取得新进展。二是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稳健发展。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工作,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助推企业抓生产、提产能、促销售。

7.针对“专项债使用与政策要求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制定园区专项债管理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专项债管理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为做好专项债规范申报奠定基础;二是开展专项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召开专项债业务知识培训,从专项债政策要求、申报流程、负面管理清单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提高园区和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归垫专项债资金。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提出归垫专项债资金的工作措施,对与政策存在偏差的专项债资金进行整改。

8.针对“推动项目落地工作合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召开项目落地剖析会议,对项目推迟落地或取消投资进行分析研判,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成立项目落地工作专班。组织国土规划和住建局、土地储备中心成立项目落地工作专班,跟进项目的征地、报批及供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投产。三是完善项目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全链条服务”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台账,确保招引项目快速落地。

9.针对“督促企业落实土地开发不力”的问题。一是开展企业约谈督导。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对未按协议要求落实土地开发的公司进行约谈,督导企业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二是加强土地开发协调沟通。主动拜访市自然资源局,对开发公司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沟通汇报,争取支持解决土地开发利用问题。三是完善已出让土地常态化监管机制。对于园区已出让的地块,及时跟踪园区企业开竣工情况并做好提醒,确保园区土地高效开发利用。

(四)关于公共服务效能发挥不足方面

10.针对“及时移交道路管养权”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研究提出改进道路管养的工作措施。二是完善道路移交手续,落实道路管养移交所需的工程规划竣工等文件。三是优化道路保洁管养。重新采购道路保洁养护服务单位,提升道路保洁管养水平。四是加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强化道路绿化管养措施,开展道路绿化巡查监管,提高绿化养护水平。

11.针对“协调属地推进土地征迁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分析会议,对一期边界优化周边道路及管线工程等项目进行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二是完善土地征拆会商机制。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拜访曲江区,完善装备园与属地区政府的征拆工作对接机制,加强土地征拆信息互通。三是优化土地征拆工作流程。对园区工程项目土地征拆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土地征拆工作流程,推动土地征拆有力有序开展。

(五)关于综合管理存在短板方面

12.针对“建章立制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结合新一轮对口帮扶协作工作要求,对园区规章制度进行分析研究,重点修订出勤考勤管理等制度。二是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园区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保密文件管理流程,堵塞保密工作漏洞。三是强化管理制度执行。针对公文处理,组织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提高公文写作水平。针对人员管理,形成新入职员工指引手册,开展新到岗培训,确保新入职人员熟悉掌握各项规章制度。

13.针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问题。一是召开事故剖析会议,深入剖析事故发生原因,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提升园区安全监管水平。二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要求。三是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14.针对“严格履行企业排污监管职责”的问题。一是加强企业废气排放督导。走访相关企业,对巡察反馈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传达,督促企业落实废气排放长效管理机制,全力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是完善环保巡查工作机制,制定日常环保巡查工作方案,完善环保巡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园区已投产企业开展环保巡查。三是加强环保宣传培训,组织园区企业开展现场参观、宣传培训等活动,增强企业达标排放意识,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六)关于内部管控制度缺失方面

15.针对“内部资金调度不规范”的问题。修改完善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公司之间资金往来行为。目前已修改公司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增加了内部借款管理条款,后续按公司流程审议后印发实施。

16.针对“内部公司经济业务混淆”的问题。一是根据相关物资调拨管理办法,理顺非生产性资产的使用及维修的管理关系;二是排查公司非生产性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形成排查台账,对使用方与所有方为不同主体的非生产类物资,完善调拨手续;三是今后严格执行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七)关于对外投资监管指导不够到位方面

17.针对“项目资金积压”的问题。一是形成销售权益分配方案,推动项目进入分配多模式销售阶段。二是召开合伙企业会议,研究讨论并明确韶关创智城项目销售方案及日常销售相关管理事宜,为项目市场化销售提供支撑。三是合伙企业代理进场,为项目蓄客作准备。四是商业类物业招商招租启动,完善相关方案并推进实施。

18.针对“提供贷款担保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研究项目销售方案,就项目销售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黄金周”销售事项和销售资金使用的优先序形成了一致意见。二是督促加快项目销售去化,从所属项目收益分成中收取或直接扣回对应担保费金额。

(八)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方面

19.针对“规范施工建设”的问题。结合审计问题及韶关市2019年10月印发的招标文件范本,原则上公司后续项目已结合市场情况,支付预付款并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至70%以上。

20.针对“加强合同管理”的问题。一是已成立前期工程部招标成本组,设合同管理专岗,负责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合同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审批权限指引表,明确各项工作审批的流程和节点,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提高合同签订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进度,避免再出现程序不符合规范、程序倒挂的情况。

21.针对“加强项目变更监管”的问题。一是各项目负责人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监理监督作用,督促施工单位加快签证资料整理及提交速度,及时完善签证流程;二是加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约定相关赔偿责任;三是严格按照公司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审批的流程和节点,避免再出现程序不规范、流程滞后的情况。

22.针对“加强项目验收”的问题。一是加强东韶公司与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沟通,做好风险提示,明确与租赁单位的相关权责,避免项目未验收先使用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后续建设项目管理中,加强对施工进度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竣工验收,避免项目未验收先使用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按时完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预验收完成问题整改,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再交付至企业。

(九)关于防范化解资金流失风险有短板方面

23.针对“解决租金倒挂”的问题。一是编制租赁台账加强租金监管。目前已整理完成综合楼租赁台账,同步加大招商力度,结合市场行情和出租率,条件适合的情况下提高租金,增加租金收入;二是召开房产回购的可行性研讨会,计划对整栋楼进行整体评估;三是寻求第三方合作运营管理,考虑对综合楼整体打包运营管理,盘活市场。

24.针对“加强租金催收工作力度”的问题。一是密切关注补贴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共计发函6份,要求相关单位申报该笔补贴资金预算及根据第二阶段合作协议拨付相关补贴费用;二是后续签订类似合作协议时,建议参与协议第三方一并签订。三是完善租赁管理制度,保障租金收取工作运行,确保园区收益。

25.针对“规范强价咨询服务费”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合同签订工作机制,并修改合同管理办法及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提高合同签订标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合同范本规定,由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合同审核,充分考虑执行条件。

(十)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26.针对“加强购买公务机票管理”的问题。严格规范报销流程手续,遵守票务购买规定,确保报销凭证真实有效。

27.针对“日常经费在平台公司列支”的问题。已通过驻县(市、区)工作队乡村振兴经费款项将经费退还,后续平台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经营范围规定,不再承担非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范围外的费用支出。同时,持续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规及会计制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及时更新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财务工作,进一步熟悉财务业务,规范财务资料审批程序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完善财务资料,做到专款专用。

28.针对“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开展财务核查,发现问题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二是组织全体驻县(市、区)工作队员加强财务文件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东莞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东莞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办公经费使用管理,明确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工作经费使用规范。三是建章立制,督促财务人员办理公务卡并长期坚持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有关费用。

29.针对“捐赠物资闲置”的问题。一是清点物资。已全面清点该批闲置物资,形成该批闲置物资台账。二是走访调研。组织到管委会周边村委会走访,收集相关需求情况,并制定了物资捐赠方案,开展帮扶困难群众的活动,将接受的捐赠物资通过献爱心的方式将闲置物资捐赠给周边村委及困难村民,帮助困难村民。三是组织实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物资捐赠方案,并将方案予以捐赠前公示。按照方案流程组织实施,将该批闲置物资分别捐赠给曲江区5个村委。四是签收存档。物资捐赠后由党政办公室做好物资移交清单签收及相关文件存档工作。

30.针对“完善成本核算制度”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不属于资本化的费用纳入相关费用科目核算。对年度资本化的费用金额进行账务调整成本费用依规在损益类科目核算。

(十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方面

31.针对“规范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报销”的问题。一是组织涉及此项整改内容的驻县(市、区)工作队开展自查自纠,涉及金额全部完成清退。二是组织全体队员认真学习东莞市关于交通费用领取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财务制度,要求全体队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3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指挥部深刻吸取教训,对照东莞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按标准执行,明确公函接待制度,明晰接待人员清单,严禁铺张浪费、弄虚作假,杜绝用餐超标准、陪同超规格及其他不规范问题。二是东韶公司修订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细则,严格落实制度,规范执行。

(十二)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33.针对“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不及时”的问题。督促各驻县(市、区)工作队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工作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会议精神传达到位,入脑入心。

34.针对“支部规范化建设有短板”的问题。一是指挥部制定理论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根据市组织生活指引更新学习内容。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党课等,完成“三会一课”规定动作;二是东韶公司制定理论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每个月根据市组织生活指引更新学习内容。梳理支部运作工作指引,按照指引落实组织生活。

35.针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指挥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工作、生活,让干部对单位、对工作生活有归属感;二是东韶公司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思想、生活情况谈话比重。东韶公司班子、群众、党员间加深了解,增进领导干部职工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了解,及时发现问题,对支部管理、公司运营形成良性循环。

36.针对“‘十组团’支部建设有缺失”的问题。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抓细抓实。积极与驻地组织部门协调,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成立党组织,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驻地。

(十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37.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工作,对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手册等进行梳理,确保逐项落实,按要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听取党风廉政专题报告,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督促东韶公司尽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学习教育培训计划,设立纪检监察岗,参与对公司管理人员履职及廉洁从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38.针对“警示教育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针对该问题的整改,指挥部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让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加强各驻县(市、区)工作队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工作例会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十四)关于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39.针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对延期问题进行责任划分,不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予以办理延期,属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根据合同相应条款执行。二是对于合伙企业项目,积极关注合伙企业资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加强施工管理,挂图施工,发函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机、材的投入,以满足进度要求。四是后期工程中,将按照国家政策,合理制定工程款比例,工程款支付不影响工程进展,避免出现工期滞后的情况;五是后期项目将合理制定工期,过程中做好督促,并保留过程依据,做到有依有据,同时建立项目节点运营机制,制定合理的节点目标计划,当项目出现滞后,及时采取措施抢回工期。

40.针对“推动项目结算不力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继续发函至施工单位催促预算及结算工作。二是协调成立住建、造价站等部门单位监管的项目预算推进工作群,每周按审核进展发布审核进度在项目推进群。

第二部分:东莞市驻韶关市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主动作为不足方面

41.针对“帮扶工作底数掌握不清楚”的问题。一是根据新一轮帮扶架构设置,驻韶乡村振兴工作组已撤销,工作业务向莞韶帮扶协作指挥部移交。指挥部下设乡村振兴局,负责驻镇帮镇扶村相关业务;二是指挥部强化统筹全局力度,建立了市指挥部—驻县(市、区)工作队—驻镇工作队的三级帮扶机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工作指导;三是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辖区工作队管理督导,并做好指导。要求各县级工作队每季度报送项目、资金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掌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进度情况,并进行分析总结。

42.针对“落实“双签”制度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组织莞韶指挥部乡村振兴局全体同志集中学习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监管办法等政策文件;二是已将相关政策文件发至各驻县(市、区)工作队,各驻县(市、区)工作队组织下辖驻镇工作队学习培训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学习;三是已建立每月相关报送机制,定期收集“双签”情况,并制定了调研督导方案,不定期到各工作队开展监督检查,已印发调研督导通知;四是督促各工作队在周例会专门组织队员集中开展政策文件学习,重点学习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双签”工作制度。

43.针对“推动项目入库及实施不力”的问题。一是要求驻县(市、区)工作队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加强与驻地乡村振兴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详细掌握对口帮扶乡镇乡村振兴项目情况,协助对口帮扶乡镇推动项目入库;二是提醒驻县(市、区)工作队督促驻镇工作队加强与驻地政府的沟通协调能力,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跟踪管理,落实专人长期跟进项目入库及申报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定期通报、会商等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对项目信息和推进情况;四是督促驻县(市、区)工作队加强与驻地政府沟通协调,建立定期沟通和协调机制,共同推动项目的入库和实施工作。

44.针对“业务培训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指挥部将开展一次针对各驻县(市、区)工作队长和业务骨干的专题培训。同时指导各驻县(市、区)工作队下半年开展一次以上专题培训;二是协同当地管好用好帮扶资金,加强跟进指导和监管,抓好整改落实。对自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到位、支付、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帮扶项目实施;三是强化产业帮扶项目风险管控。指导工作队对新增投入的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应做好项目评估论证,全面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预期盈利和风险程度等,并将村集体收入、农户增收发展作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标准。

(二)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短板方面

45.针对“保障扶贫资产收益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梳理扶贫资产,及时监测反映资产收益变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原扶贫资产收益类项目进行摸底排查,无收益或未发放分红类项目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处理,并将情况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汇报;二是分类施策,针对应收未收资金,通过发函催收等方式尽快收回,针对闲置物业,通过对外宣传招引等方式充分发挥其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加强扶贫资产收益管理力度,健全扶贫资产造册登记、日常维护、经营管理全方位管理制度。帮扶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进行资产确权,对于经营类资产要及时制定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对于公益类资产要及时落实管护责任单位,有关资产分类、确权、管理可参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模式执行。

46.针对“扶贫项目后续跟进不足”的问题。加强对驻龙归镇工作队的指导力度,驻龙归镇工作队对全镇收益类扶贫资产进行重新摸底,对应收未收收益催促相关部门和村完成追收工作。光伏项目收益统计和追收已基本完成。

47.针对“未督促落实扶贫项目风险规避措施”的问题。驻江湾镇工作队已向驻地政府反映相关问题,督促相关公司办理相关抵押手续,督促追缴收益。督促指导各驻镇工作队建立风险排查制度,对合同签订事宜,在签订之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报镇相关部门备案审查。

(三)关于帮扶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方面

48.针对“范使用专项资金”规的问题。一是组织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相关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补助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熟悉相关监管要求,提高业务指导水平;二是加强对驻县驻镇工作队培训学习,通过召开培训会组织工作队集中学习上级政策,强化对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的使用监管,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补签等违反专款专用规定的行为。督促驻县(市、区)工作队进一步与驻地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计等部门沟通研究,对未支付部分工程款争取调整资金来源和性质;三是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结合日常工作,不定期赴驻县(市、区)工作队抽查检查工作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49.针对“督促项目资金到位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要求驻县(市、区)工作队加强与县乡村振兴部门沟通对接,详细了解驻镇帮扶资金分配等具体情况,协调对口帮扶协作乡镇帮扶资金落实,确保帮扶资金到位;二是督促驻镇工作队要全程做好帮扶资金使用管理以及跟踪监督,上级政策文件做好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三是加强项目前期谋划,集体科学论证项目,储备一批条件成熟、酝酿充分的预备项目,经审批资金到位后加快实施。对有多处资金来源的项目,优化其报账顺序,做到合理分配金额;四是加强对各镇帮扶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跟踪监管和资金支出进度方面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

50.针对“捐赠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台账,细化责任清单,督导驻县(市、区)工作队对辖区内捐赠资金使用的公示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方法、规范程序,做到公开透明、有效监督;二是向各驻县(市、区)对口帮扶协作工作队转发捐赠物资管理制度、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等文件,督促工作队充分学习文件要求,要求工作队帮扶协作干部熟悉相关监管要求,提高业务指导水平,落实文件精神;三是规范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台账,确保帮扶资金跟踪管理到位。

51.针对“强化落实帮扶资金使用管理职责”的问题。一是通过项目库管理完善资金管理,严格审批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程序,实现监督前置;二是拟出台专项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审批机制,目前已制定征求意见稿,并发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坚持分级审批原则,各项支出实行逐级审批,审批权限按照从低至高排序。坚持预算管理原则。每年年末做好下一年年度预算,并报批后执行,预算外支出需提交专项报告,根据单项金额大小报不同层级部门审批。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专项帮扶资金支出必须既符合财政法规的规定,又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需要;三是及进跟踪资金使用,由驻村第一书记、联络员参与资金使用监督,实现全过程监督、参与。结合日常工作,赴各县(市、区)工作队指导督导资金监管,防范廉政风险。

(四)关于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52.针对“强化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的问题。一是全面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集中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能力,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二是对照巡察所发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驻县(市、区)工作队与驻地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同时与镇政府相关部门建立驻镇帮镇扶村专题会议制度,对驻镇帮镇扶村项目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确保驻镇帮镇扶村项目招投标等环节严格符合上级相关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3.针对“加强项目施工单位施工资质把关”的问题。一是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等政策学习;二是严禁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参与涉及双签的工程类项目竞标;三是加强同驻地政府沟通对接,做好项目日常监管管理工作,当地政府项目实施时涉及征求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意见时,要求相关部门出具纸质答复文件。强化与当地政府沟通优化报账签批手续。

54.针对“已完工工程按规定投入使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责任意识,确保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加大项目招商工作力度,加强项目招商宣传效果,已验收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跟进项目进度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和项目推进力度。

(五)关于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方面

55.针对“规范报销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的问题。一是向工作人员明确解释文件规定,让全体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补助的标准及计算方法;二是做好退款工作,对于多申领的交通补贴予以退还;三是建章立制、完善考勤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经费保障的文件通知申领各项补贴。

56.针对“规范申领驻镇工作队工作经费”的问题。积极与沟通驻地政府财政部防止申领工作经费不规范情况再出现,并明确从下一年度分配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时将从该超出资金相应扣减,确保2021-2025年工作经费总额不超文件规定。

57.针对“工作经费被挤占使用”的问题。一是指导督促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出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工作经费实行工作队长负责制要求,制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经费使用计划,并提交当地镇党委审议,超出工作队工作经费用使用范围的要进行严格排查;二是督促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将涉及的巡察反馈相关问题向镇领导班子会进行通报,要求工作队协同当地镇共同落实整改,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三是不断加强对省资金筹集监管办法等相关文件学习,严格落实帮扶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六)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58.针对“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不及时”的问题。一是要求驻县(市、区)工作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二是要求驻县(市、区)工作队指定专项联络员负责跟进落实党建工作,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接驻县(市、区)工作队尽快指定党建工作专项联络员,并向指挥部报送联络员名单,由专项联络员督促下属驻镇工作队及时组织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三是召开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工作汇报会议。按季度由驻县(市、区)工作队组织驻镇工作队开展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工作汇报会议,并将会议纪要、会议学习照片、通讯报道等相关学习情况佐证材料进行统计汇总,报送至莞韶对口帮扶协作指挥部,指挥部定期对各驻县(市、区)工作队报送信息进行抽查,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力度。

59.针对“支部规范化建设有短板”的问题。督促驻镇工作队高度重视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由驻镇工作队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支部委员具体落实,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加强党建活动组织力度,将党课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同时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等制度,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党支部党课开讲,并注重党课质量,适当结合当前工作要求和时事政治,针对性开展相应内容的党课,增强党课的时效性和吸引力,提高学习效果。及时规范做好记录。

60.针对“党组织建设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指导督促驻县(市、区)工作队、驻镇工作队成立正式党支部,已有多个工作队成立正式党支部。二是要求指导督促工作队尽快将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驻地。有的工作队党员党组织关系已转入驻地,有的正在抓紧办理。

(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6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手册,并健全财务管理、公文处理、干部职工请休假及因公外出等制度。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推动支部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

62.针对“警示教育力度不足”的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已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对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让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63.针对“‘造血’功能不足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大力发展乡村振兴车间,注重做强产业帮扶,助力已建成的车间做大做强,稳步发展;二是以强镇富村集体公司为抓手,统筹盘活各类资源、资金、资产推动已创建的镇村集体经济公司主动参与镇域经济发展。促进当地劳动力就业和产业良性发展,有力提升当地造血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莞韶指挥部将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思想自觉,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对口帮扶协作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一)建立问题清单制,精准督促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对口帮扶协作领域各项工作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清单精准聚焦重点难点,日常工作发现问题随时补充完善,坚持定向抓、常年抓,尤其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持续推进的,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整改落地见效。

(二)强化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落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整改落实任务。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对口帮扶协作工作的实际成果,凝心聚力,争先创优,为打赢韶关高质量发展硬仗贡献对口帮扶协作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8702521;电子邮箱:gsbfzhb@126.com;邮政信箱: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银杏大道黄沙坪创新园德兴楼;邮政编码:512000。

东莞市-韶关市对口帮扶协作指挥部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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