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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4-02-02 10:30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下简称“三区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三区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院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动员部署,组织各部门、各党支部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整改“讯号”传递给每一位检察人员。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落实。院党组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5个工作小组,统筹、督导整改工作。院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推进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方案制定实施、督促检查整改进度,督促各部门扎实做好牵头、配合、负责任务的具体整改工作,全员参与巡察整改工作,全院上下形成整改合力。

(三)完善细化措施,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组织逐一对照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紧贴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建立问题台账、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2023年10月13日,院党组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院党组和各党组成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举措。

(四)注重督促检查,持续强化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结果导向,组织召开党组会、整改领导小组会和整改办会议推进整改工作,全程跟踪掌握巡察整改动态、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推进集中攻坚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机制。深入末端抓落实,组织各部门对照台账认领整改任务,对具体问题逐一进行剖析反思,持续推进有关政策文件学习、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实施挂“图”作战,定期进行对账销号,开展督促提醒,及时查漏补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组领导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一是明确将“第一议题制度”列入修订完善的《中共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二是严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结合最新内容定期明确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专题,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三是严格贯彻政治要件闭环落实制度,持续更新相关工作台账,开展情况自查,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成果。

2.针对“传达学习省、市会议精神有缺失”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制定落实措施,形成工作清单。党组定期听取有关工作专题汇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落细工作部署,加强跟踪督办。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实”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常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并注重围绕工作现实问题讲授党课,积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

(二)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方面

4.针对“议事规则不完善”的问题,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界定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的议事事项。对应完善《党组会议议题提请上会指引》和《检察长办公会议议题提请上会指引》,进一步强化对提请审议议题的会前审查。

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组织学习党组工作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重点掌握“三重一大”事项的类别和提请上会流程。严格落实采购等工作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程序和实体执行到位。

(三)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6.针对“落实最高检‘检察建议’措施不力”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检察建议规范性制度文件和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汇编,熟练掌握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二是召开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会议,明晰制发目标、督促落实、对内统筹、对外联合等方面工作要求。三是常态回访跟踪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推进诉源治理。

7.针对“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主动性不足”的问题,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发并实施工作方案,统筹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相关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反洗钱、打击走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等专项工作,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8.针对“服务‘三大攻坚战’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对标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院情,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实施相关方案,统筹推进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绿美东莞(污染防治)等工作。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组织开展金融犯罪领域专题培训,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部署开展辖区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等专项监督,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推进。

(四)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职能发挥不充分方面

9.针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第三市区检察院与辖区工商联(商会)系统沟通联系机制,开展交流座谈,共商企业合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征集意见建议,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积极稳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回访调查、法治宣讲、诉源治理等工作机制,针对企业仍存在的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着力帮助企业从制度机制层面加强完善管理。

10.针对“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意义、目标和措施。对涉企案件进行再次排查,摸清工作底数,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有关行业落实规范管理。

11.针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覆盖范围不全面”的问题,学习领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面的政策文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将服务保障辖区塑胶制造、纺织制衣等特色产业或重点行业的法治工作纳入“暖企行动”,积极助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不到位方面

12.针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到位”的问题,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并制定相关措施。建立意识形态阵地“常态+动态”排查机制,全面及时搜集掌握风险问题并妥善处置。

1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修订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类阵地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内容等方面事项。新制定有关新媒体、门户网站管理的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14.针对“涉密计算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根据涉密计算机报废相关规定,分类处置,集中销毁,报废处理。开展保密专题培训,组织重点人员掌握涉密计算机管理有关要求并常态落实。

(六)关于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存短板方面

15.针对“刑事检察有待提高”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关于提升刑事案件质量的若干意见。定期召开业务数据研判会商会议,传导工作压力,分级分类设定目标,强化动态跟踪,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

16.针对“民事检察主动监督不够”的问题,到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座谈,深化落实案源拓展工作。全面排查有关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进行重点案件筛查。加强内部协作,畅通线索移送机制,民事检察监督主动性不断增强。

17.针对“案件评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落实案件评查清单式管理,评查工作实现有据可依、有人负责、按时推进。制定并实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形成评查情况专项报告,推动专项评查结果对业务管理、案件审核把关等方面的综合运用。

18.针对“案件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开展档案专题培训活动,落实档案归档工作清单式管理,定期通报督促进度。院党组听取专题报告,进一步传导档案工作压力,推动末端落实。

(七)关于常态化为民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方面

19.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健全专门学校工作联络机制,强化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综合治理,构建罪错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工作体系。二是与辖区教育管理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定期通报案件情况、推进诉源治理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细化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宣教覆盖面同比大幅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常态、专业、多元落实。

20.针对“开展司法救助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制定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相关方案,定期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推进会。健全司法救助内外协同工作机制,定期进行线索拉网式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的件数、人数和2022年同期相比明显提升。

21.针对“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调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三年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统筹,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统一布局、协调推进。二是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打造新媒体普法平台,发布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等普法宣传信息。统筹持续开展“六进”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企业合规、食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关心关切领域,到机关、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八)关于参与社会治理能动性有待提高方面

22.针对“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不足”的问题,一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锚定类案背后反映的共性问题,组织检察官深入学习检察建议相关工作制度、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分析辖区有关案件特点,强化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坚持举一反三,聚焦知识产权犯罪、公益诉讼等重点领域加强调研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23.针对“推动‘行刑衔接’合力不够”的问题,制定关于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工作内涵、责任部门、处理情形、基本流程等,确保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常态开展。

24.针对“对社区矫正监管部门监督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制定实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方案,细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措施。开展社区矫正现场检察,建立检察监督台账,提升工作质效。与审判机关加强日常联络,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九)关于推进阳光检务工作力度不足方面

25.针对“开展听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学习简易听证有关制度文件和典型案例,并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工作清单,对听证各个工作环节逐一列明具体要求。加强听证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工作,落实台账管理,确保每一个案件如实记录。

26.针对“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召开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检察职能及办案领域的基本情况,通报重大工作部署、案件质量评查和主要业务数据等情况。二是健全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清单管理,明确听证责任部门、通报工作流程等具体要求,增强接受人民监督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27.针对“检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开展检务公开专题培训,修订检察外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制定检察业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并推进落实。加强门户网站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抓好内容审查、日常巡读等工作。

(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28.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牵头责任部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9.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滞后”的问题,修订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开展排查的具体要求和结果运用,组织排查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强化落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在案件受理、流转、办理和评查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30.针对“统筹监督管理合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机关纪委工作规则等文件,进一步明晰机关纪委和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职能的分工和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发挥机关纪委和检务督察职能部门的作用,统筹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加强重大时间节点安全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十一)关于执纪监督能力有待提升方面

31.针对“机关纪委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机关纪委工作会议职能,组织召开机关纪委委员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并部署下步重大工作事项。二是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开设“机关纪委小课堂”学习平台,修订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明确机关纪委在组织建设、议事程序、工作职责等方面的规范履职要求。

32.针对“问题线索初核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初核工作规定,制定问题线索初核工作方案,建立线索初核工作台账。组织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小课堂,指派检察人员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33.针对“检务督察履责不到位”的问题,完善日常检务督察项目,加强专项督察。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并组织开展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方面

34.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调整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内控组织领导,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内控相关制度和工作文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内控规范意识。修订财务工作管理、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实行分级审批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审批制度,加强财务项目审核把关。

35.针对“工程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制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修缮工程项目结算、验收环节工作。针对达到一定金额的修缮工程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提升工作科学性规范性。

36.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资产电子化、标签化管理,落实日常监管。对全院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动态更新完善资产管理台账,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制定实施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固定资产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职责,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

(十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37.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员学习预算编制方面制度规定。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统筹,加强项目入库测算审核把关,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依托管理平台实时监测预算执行情况,确保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质效。

38.针对“‘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学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有关制度规定,重申“三公”经费支出流程,明确“三公”经费规范使用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严格把握公务接待申请流程,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建好用好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情况台账,常态进行自查自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十四)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39.针对“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人事政策文件,完善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清单。健全选人用人政治素质考察机制,对干部政治表现“精准画像”。

40.针对“‘人岗分离’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根据我院有关机构的职能定位,结合上级指导意见和我院具体工作实际,从党建、队伍统一管理等方面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深入学习队伍管理有关文件,加深政策要求的理解和把握,深化检察队伍建设。

41.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举一反三,逐份排查梳理近似问题,及时查找、补充相关材料。建立档案材料定期归档机制,采取清单式管理,及时统一归档,确保档案材料收集及时全面。

(十五)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42.针对“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不到位”的问题,完善制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落实时间。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实施方案分解形成台账,明确主要任务、具体措施,确保有序推进,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43.针对“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日常党务工作台账式管理,推动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两手抓”。明确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相关工作要求,将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44.针对“常态化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结合年度党建工作安排,每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统筹推进日常学习。突出抓好党章学习,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分别将党章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学习,持续强化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十六)关于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加强方面

45.针对“组织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完善日常党务工作台账,以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有序督促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推动形成组织生活闭环管理。统筹各党支部党课内容及时间,加强计划安排、报备审查,确保讲党课等活动落实。

46.针对“党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组织认真学习执行《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修订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完善机关党委会议事规程,明确党费使用审批程序,并及时做好备案登记、报销入账等工作。

47.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时发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熟悉掌握党员发展流程及各项规范要求。不漏一人、不漏一档开展排查整改,落实党员基础信息备案工作。

48.针对“党建阵地建设不到位”的问题,紧跟时事动态,持续更新门户网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党建内容。持续完善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三会一课”、党员学习等制度内容张贴悬挂,保障党员活动室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布局统一。

(十七)关于“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49.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以各党支部换届选举为契机,统筹安排党务干部培训,加强党务工作学习交流,熟悉掌握“三会一课”等方面工作开展要求。结合各党支部实际,相对固定“三会一课”具体时间,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进行调阅检查,确保活动开展的次数、质量和记录符合规范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区检党组将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政治巡察的各项措施,拓展深化整改成果,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持续推进党的建设、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安排,扎实参与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任务,为东莞在全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中走在前列作出检察贡献。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以严管厚爱锻造检察铁军。牢牢担负起管党治党、兴检治检的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一把手”和院领导班子严起,落实中央有关意见和上级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管党治检中一体落实、贯通协同,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紧盯“四风”问题,严防隐形变质、反弹回潮,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教育检视整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三)持续以巡促改促建促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折不扣巩固和增强巡察整改成效,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对已经整改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务求一抓到底,长期坚持;对巡察整改期间研究制定的制度机制,与其他既有制度一体推进落地落实见效、强化执行。聚焦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深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提升检察权运行质效,依法一体、综合、能动履职,不断丰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东莞实践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992892;电子邮箱:dgdssqjcy@dg.gov.cn;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润塘东街3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523710。

中共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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