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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4-02-02 10:30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党组(以下简称“一区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一区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成效

一区检党组始终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契机。市委第三巡察组集中反馈巡察意见后,党组随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要求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上,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成效。

(二)加强统筹谋划,发挥头雁效应

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做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整改措施、全面强化督查督办,切实在整改上走在前、作表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每周定期跟进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进度,确保早整改早落实。

(三)深化上下联动,压实压紧责任

狠抓全院一盘棋,党组谋划布局,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组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统筹兼顾各项整改工作,科学制定《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组织各部门积极联动,将各项整改要求转化为责任与担当,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

(四)持续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实事求是正视反馈意见,持续发力解决整改问题。党组高度重视整改成果运用、建章立制等工作,围绕巡察组反馈问题,审议部门提请落实整改议题,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机制,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巡察整改常治长效。党组制定了《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10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方面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市委要求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做到逢开党组会必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发言,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较好地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按照市委要求定期报送我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

2.针对“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一是按市委要求科学制定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有计划地开展学习。中心组多名同志结合本职工作谈学习体会,更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二是制定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助力领导班子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3.针对“带头攻坚克难精神不足”的问题。入额院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文件关于办理重特大疑难案件要求,带头办理一批重特大案件、涉黑恶案件,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以上率下作用,调动了办案人员攻坚克难的积极性。

4.针对“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等文件不细不实”的问题。党组再次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方案》及市检察院细化落实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方向,制定细化落实的工作措施,引领我院干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法律监督成效,切实将中央省委要求落到实处。

5.针对“落实最高检‘检察建议’不够扎实”的问题。党组加强研究部署,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落实最高检一、三、四、七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推动治理校园性侵、严防窖井“吃人”、强化寄递安全监管、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有序开展。

6.针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党组加强工作研究和部署,听取近三年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研究确定我院2023年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及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调配专业团队办理涉黑恶案件。针对保护伞等问题做到每案必问、每案必审、每案必查,加强涉及重点领域的检察建议制发,对重大疑难问题或者争议较大的问题推动公检法三家召开联席会议,保持严惩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

7.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修订实施《中共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及《党组会议事清单》,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的内容及应提请上会讨论的事项内容及标准,增强“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透明度、指引性、操作性。二是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各部门学习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强化执行力度,有效保证应上会的重要事项均提交讨论。

8.针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追溯”的问题。党组讨论事项时,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推动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民主决策制度作用。

9.针对“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议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提升检察长办公会议事作用发挥方面:党组修订实施《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议事内容、范围及标准,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工作,发挥检察长办公会的议事作用。提升检委会议事作用发挥方面:加强对我院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及时成立工作组,督促各业务部门完成检察建议统计并建立台帐。建立《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工作反馈表》并完成归档备查。检委会讨论评估我院2019年至2022年制发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建议制发部门做好制发检察建议前的意见听取及制发后的督促落实工作;将定期听取、评估我院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通过建立督导架构、建立台账、督促反馈、定期评估,提高检察建议的制发质量及落地成效,有效发挥检委会的议事功能和作用。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还需加强”的问题。一是按年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可操作性。二是审议修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风险研判,及时掌握院内意识形态最新动态,研究预防意识形态事件发生的有力措施,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11.针对“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我院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三审三校”的内容与职责,从制度上规范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团队建设,指定人员组建新媒体平台运作小组,负责新媒体平台宣传工作。以制度管事方式规范对外宣传信息工作,确保对外宣传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不细不实”的问题。根据市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考评办法,作为我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明确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提升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效能;督促各部门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13.针对“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院保密办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了保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提高保密责任意识,推动保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院保密办制定责任清单,将保密责任层层落实。三是注重结合实际,落实督促检查。2023年上半年开展一次督查活动,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对没有正确、全面履行保密责任的情况督促整改,确保各部门担负起保密责任。

14.针对“涉密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规范,严格审查程序。按有关规定重新定岗,实行资格审查、岗前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二是明确责任,提醒谈话。对保密员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三是严格传送,实行专人专送,做好交接手续登记台账,加强相关人员动态管理。

15.针对“执行保密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底线思维,筑牢思想防线。召开保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组织各部门有针对性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文件材料及存储介质的处理,绷紧防范安全弦。

(二)关于法律监督担当作为不够,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方面

16.针对“谋划落实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党组认真学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进一步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落实措施,确立半年研究机制,定期集中学习研究涉及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的文件。确定办公室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联络部门、办公室一名副主任作为联络专员。通过加强学习,制定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要求,推动我院以检察履职方式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17.针对“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制度保障不健全”的问题。党组扎实推进工作,制定并运行进一步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落实措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同时筑牢便民惠民的制度保障,不断增强大湾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8.针对“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措施不够明确”的问题。一是结合实际,细化服务举措。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我市“三大对接湾区战略平台”等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需求,制定进一步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落实措施,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二是送法进企业。每季度安排一名检察官到企业进行法治宣讲,如以“检企同行、共促发展--涉案企业的合规法治宣讲”为主题给东莞市福建商会作普法讲座,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意见,培养企业及员工办事找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院深化“服务民企检察联络站”工作,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委员会召开座谈会,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优更细的法律服务。四是延伸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站触觉,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我院已在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站,建立了每半年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联络服务机制。该联络站联合市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开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座谈与研讨,为多家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的法律帮助。我院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不断深化检察服务工作,以更实的举措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

19.针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党组对最高检制发的“三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市检制发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等文件进行研究总结,针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并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二是要求各业务部门明确工作目标与要求,抓好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推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有序铺开,为东莞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力量。

20.针对“权益维护不够”的问题。一是逐案分析,剖析成因,说明涉案财产的甄别与处置情况。二是对相关案件启动案件质量评查,推动问题整改和改进。三是对相关案件承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强化承办人能动履职意识和依法监督理念。四是制定我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审查工作制度,规范涉案财物审查与处置,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1.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协同多部门以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一是加强法律监督,制发检察建议。协同多部门开展座谈以及实地走访学校,梳理出部分学校在预防校园性侵中存在的漏洞短板问题,向辖区内近期发生校园案件的教育管理中心制发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强校园检查,筑牢安全防线。协同辖区内公安分局和教育管理中心对10余所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监督及检查工作,进行了校园安全法治宣传与教育,与职能部门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检察履职。党组制定实施了进一步健全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常态化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好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2.针对“检察业务质量存短板”的问题。一是定期研判,长期落实。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对照国标、省标形成《案件质量指标情况表》及时通报各业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随时发现指标问题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解决。二是定期通报,反向监督。定期向各业务部门通报各项案件质量指标达标情况,突出考核结果反向督促作用,提高案件质量。通过以定期研判、定期通报的方式补强短板,提升检察业务质量。

23.针对“案件评查整改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落实通报机制。对于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书面通报给相关业务部门,督促其落实到相关案件承办人、司法辅助人员进行排查整改。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相关案件承办人、司法辅助人员进行工作提醒,真正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24.针对“案件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各业务部门再次学习《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定》等文件,领悟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责任。二是制定我院档案综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三是有效督促各业务部门按时完成相关案件的归档工作。

25.针对“司法救助的能动性不足”的问题。一是院党组加强研究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定并实施有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方案。二是我院分别与市公安局万江分局、南城分局会签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的双向通报机制》,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办案信息、救助结果的互通互联,更好地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功能,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救助尽救助”。

26.针对“公益诉讼尚未形成合力”的问题。及时与市检察院对接,争得市检察院支持,形成两级院联动格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作联络机制。在市检察院牵头下分别与两家单位签订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的意见》。自签订协作联络机制后,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信息共享,有助于推动我院更好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7.针对“普法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职能部门制定普法规划与年度计划,落实好普法职责,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二是督促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注重诉源治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场,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保护未成年人等内容进行法治宣传3次。三是强化个案精准释法。加大法律文书说理、公开听证释法等工作力度,把释法说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已开展公开听证会186场,有效帮助当事人理解司法结论,增强司法理解和认同。四是推动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活动17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方面

28.针对“统筹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分工,明确责任。确定1名党组成员分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纪委作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牵头统筹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办公室作为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门;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负责监督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二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修订了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掌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着力防范执法办案、干部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9.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党组在修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中增设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需要调整的条件及期限,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力量不减、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30.针对“监督责任失之于宽”的问题。院党组研究并通过《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对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司法辅助人员职责权益,加强了对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

31.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针对基层院在内设机构改革后不设纪检组组长的问题,市检察院党组选派监督联络员到我院履行监督职责,列席院党组会并进行监督。除因工作冲突等特殊原因外,监督联络员均列席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予以监督。

32.针对“议事制度缺失”的问题。机关纪委加强议事制度建设,规范日常议事工作。先后就研究2023年度工作要点、拟制《机关纪委议事规则》等事项召开会议进行研讨,提交机关党委讨论并通过;研究草拟了《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方案》,提请党组研究并通过。当前,机关纪委认真执行议事规则,促使机关纪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够完全贯彻落实。

33.针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执行文件,明确责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明确机关纪委负责查处问题线索的范围。二是重制台账,详细记录。已重新制作登记台账,详尽记录问题线索相关信息。三是贯彻执行上级要求,完善归档材料。已参照上级文件的归档要求,对相关问题线索材料予以归档。通过明确问题线索办理和充实登记台账,进一步科学规范线索分流。重制台账后,相关信息内容更加详实,提高了线索处理效率,保证了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4.针对“涉案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党组研究并修订了我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涉案资金的接收、保管、移交及处置工作规范和流程,同时设置监督制约内容,形成责任明确、监督制约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二是加强协调,强化监督。规范资金收支行为,实行涉案资金全过程清单管理,职能部门之间定期对账、清理,互相监督。三是按规定将相关涉案款项清查处理完毕,规范涉案财物的移送、接收程序,确保把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35.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明确责任,及时提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对采购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二是修订制度,明确指引。党组修订我院采购管理规定,规范采购工作,防控采购廉政风险,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三是定时整理,防止错漏。加强对各采购项目经办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每年的常规性采购项目,做好定时提醒,防止错漏。

36.针对“合同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梳理问题,找出管理漏洞,修订了我院合同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合同的订立审批、有效履行、集中保管、纠纷解决等事项。二是严格合同审查把关,严格执行我院合同审批会签流程。三是引进外力,加强管理。提前由第三方进行预核价,并规范合同服务内容及列明工程货物清单。

37.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查漏补缺,坚决整改。对管理不规范的资产进行逐项核查,并按规定对相关资产予以补充入账。二是明确责任,及时提醒。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绷紧思想弦,防止再次出现资产管理错误。三是查找不足,堵塞漏洞。自查我院资产管理制度的不足之处,党组研究并修订了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加强制度规范。四是定期盘点,台账管理。定期完成系统报废销账处理及盘点资产工作,形成工作底稿和台账,对于损坏不能使用或超过报废年限的资产按时申请报废,加强资产管理系统智能化信息化,实现资产的动态、精准管理。

38.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低”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党组研究并修订了我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决算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内容,特别是加强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二是细化计划,明确责任。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照“谁预算、谁支出、谁负责”原则,明确各部门为预算执行责任主体。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支出计划,建立项目支出清单,确定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计划支出时间。同时强化预算执行的跟踪问效,每月组织各部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研究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对标支出计划就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研究应对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由于政策改变等原因导致没办法使用的上年结转资金或本年项目经费,要及时向上级申请指标收回,减少年底结转资金。三是健全机制,提升效能。进一步健全本院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确保财务信息快速沟通,预算执行完毕后做好资金运用效率的评价和反馈。

39.针对“专款专用不规范”的问题。党组研究并修订了我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行为,并按照规定向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的监督评价。

40.针对“不规范支付费用”的问题。一是对不规范使用公用经费支付的问题予以整改。二是严格遵守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一般性支出,认真执行各类补贴发放规定,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有序运转,堵塞风险漏洞。

41.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加强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内容,增强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意识,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二是严格按文件要求补收工会会费的差额部分。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引领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42.针对“‘人岗分离’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党组加强研究,对相关人员的岗位和职务进行调整和任免,理顺人岗关系。二是党组规范“人岗分离”人员的管理,理顺组织关系,“人岗分离”中的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学习。

43.针对“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加强政策文件的学习,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加深对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和有关政策的把握,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程序。

44.针对“执行任职回避规定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把握规定精神与要点,从思想上认识到任职回避的重要性,务必将任职回避规定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范流程、加强监督与管理。

45.针对“党组示范带头作用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发挥党组示范作用。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指导帮助所在党支部解决问题。二是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力促党建与业务相融合。

46.针对“常态化谈心谈话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的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机关党委细化谈心谈话工作要求,督促各党支部规范谈心谈话工作,做到每谈必录。尤其要针对特殊人群、敏感事项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化解干警苗头性、倾向性的思想问题。三是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把工作抓在日常、落到实处,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47.针对“书记述职报告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大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各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的正确认识。二是严格执行考核机制,对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报告认真审查,将述职报告的质量情况纳入考评内容。三是对专职副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作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务必提高思想重视,增强责任意识。

48.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党组在党建工作上强重视、抓落实。及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各项工作部署;学习研究我院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及时研究我院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及全年工作报告,每季度落实组织生活通知单制度。

49.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力促各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强化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为党培养人才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对每个新招录非党员干警职工都开展思想动员,加深其对党的思想认识,动员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确定了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50.针对“党建阵地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加强阵地管护。已对我院4个党员活动室和6个楼层走廊过道等公共区域加强阵地管理,制作、更新宣传栏、宣传标语共90多幅,指导各党支部按要求摆放党旗,进一步营造党建工作浓厚氛围。

(五)关于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方面

51.针对“未按期收缴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的问题。一是全面自查工会会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会会费管理规范。二是严格按文件要求补收会员会费。

52.针对“涉案款项孳息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落实整改。党组研究决定将相关涉案款项孳息上缴国库。二是分工负责,定期清理。统筹各部门按规定负起责任,定期对涉案资金进行清查、核对,对于涉案款项孳息按季度定期进行处理,避免滞留、积压。三是建章立制,细化措施。党组研究并修订我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对于涉案款项产生的孳息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53.针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各支部书记加强规范化建设,配备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切实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及时督促指导,加强规范建设。机关党委迅速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支部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对各党支部党务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及时调整对党建工作认识相对不深、责任心不够强的党务干部。提高检查频率,力抓工作质量。三是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将此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党建考评内容。通过提醒、培训、选派、调整等措施,不断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以规范化筑牢基层先锋堡垒。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一区检党组将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从严治检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自我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当下改,推动长久立

着眼“当下改”,放眼“长久立”。以落实整改为契机,不断建立和完善全院内部制度机制,涵盖党组工作规则、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机制,坚持以制度规范管理,以机制堵塞漏洞,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良好效果,切实将巡察整改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

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立足治标,坚持落实整改措施,又着眼治本,坚持不断自我革命。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积极做好回头检视准备,巩固深化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对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务必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推动标本兼治。

(四)坚持整改运用,推动全面履职

切实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持续谱好巡察整改“后半曲”。聚焦主责主业,把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到检察工作上,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有机融合、高质量发展,促使高质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22489015 ;电子邮箱dgdysqjcy@163.com;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60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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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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