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5年3月10日至4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7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局领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具体举措。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力统筹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中心)直接落实,办公室督办协调”的责任体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强化调度督导,狠抓整改落实。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和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账销号。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分领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部署整改事项。各分管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分管科室(中心)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对分管领域整改情况全程跟踪和检查问效,有力有序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四)健全机制制度,提升整改质效。局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抓根本、建制度、管长远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管理质效和工作水平,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聚焦“国之大者”和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方面
1.扎实推进我市粮食物资安全
一是加快国有粮库建设。加快推进角美粮库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以及重载试运行,计划压仓入粮后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新一轮粮仓建设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二是规范承储企业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储备粮承储企业招投标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口。持续深化部门监管信息共享联动,推动储备粮承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强化储备冻猪肉监管。优化冻猪肉收储工作,科学调整储备品种结构。全面加强日常监管,修订冻猪肉日常监管指引和检查清单,建立健全质量抽检机制,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
2.加强统筹谋划大湾区建设
一是有效发挥市大湾区办综合职能作用。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文件精神学习贯彻工作,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专项小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统筹全市对接港澳重点事项,建立大湾区建设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台账式跟进督导事项进展,有效形成推进大湾区建设工作合力。
二是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重点任务落地。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建设,加快推动松山湖科学城与光明科学城“硬联通”。促进科技资源合作共享,推动莞深联合成立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科学联盟,支持松山湖科学城与光明科学城建立健全科学城联动发展机制,推进大科学装置共建共享,加强联合攻关与科技合作。
三是强化港澳资源承接。加强对滨海湾新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更多滨海湾元素纳入国家和省政策文件。推动滨海湾新区与广州南沙、深圳前海、中山翠亨新区等大湾区重大平台联动发展。推动滨海湾深化与港澳合作交流,争取更多香港高端科研资源导入。
(二)关于牵头谋划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3.发挥智库对产业谋划支撑
一是提升全市产业发展类课题统筹和研究质效。围绕“8+8+4”产业体系,加强全市产业发展类课题研究统筹,推动研究方向聚焦服务全市产业发展大局。完善课题管理机制,建立课题管理工作台账和通报督导机制,强化课题质量管理和成果转化,积极推进更多研究报告转化为政策文件、工作建议转化为工作措施、课题成果转化为具体项目。
二是加快产业创新发展研究能力建设。健全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队伍管理和干部培养机制,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导师帮带、局内交流等举措,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研究能力。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开展动态监测与深度研究,力争在关键领域形成一批有分量的成果报告,更好发挥产业决策“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4.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强化产业规划和落地成效。扎实推进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完善“8+8+4”重点产业体系以及配套的组织架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考核推进体系。增强产业政策的针对性与落地实效,提升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引导性,强化政策兑现效能。
二是加快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开展全市低空经济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研究,完善低空空域航线规划,推动建设低空产业载体,全力推动招商项目落地。丰富低空应用场景,持续打造“低空+政务监管”等低空应用场景,谋划储备“低空+跨境货运”等一批机会场景。
三是加快推进重大应用型项目。统筹谋划氢能产业发展,推动氢能二轮车示范应用。稳步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消费领域移动终端方向),加快完善算力基础设施布局,算力服务平台实现全市算力、算法资源“一张网管理、一体化运营”,市级人工智能大模型中心投入运营,推动一批行业应用模型成熟落地。
四是靠前服务强化产业基金与项目对接。加强项目储备管理,统筹推进产业基金与项目对接,促进基金赋能产业发展,撬动更多优质产业项目资源落地东莞。加强项目投后管理,跟踪投资标的发展与变化,助力被投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
5.统筹固定资产投资
一是强化重大产业项目全周期管理。制定重大产业项目工期管理工作指引,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精细化管理,压实投资主体履约责任,提升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力。实施重大项目问题闭环处置机制,加强问题协调解决,有效推动滞后项目加快进度。
二是强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期管理。出台实施市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全周期、标准化管理。制定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工期管理工作指引,细化分解项目全周期各年度投资计划,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推动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建设管理质效。
三是加强市镇统筹强化项目储备。制订工作指引明确镇街(园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职责分工、程序与要求,指导督促镇街(园区)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建设规划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构建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库,提升项目计划的统筹性与规范性。
6.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
一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坚持高位谋划部署推动,强化规划研究引领,开展“十五五”深化生产性服务业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明确“两业融合”的关键路径和核心举措。研究制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推动服务业扩存量、拓增量、提质量,营造创新发展优质生态。
二是强化生产性服务业统筹。明确行业领域落实机制,制定责任分工清单,强化工作闭环,督促各部门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开展领航企业竞争性遴选工作,研究制订集聚区和领航企业资金奖补政策,组织开展全市服务业企业规上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加强业务服务指导力度。完善集聚区建设,新增打造松山湖科技金融集聚区和万江高端数据标注产业集聚区。助力“领航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开展供需对接会,助力企业抢抓本地订单。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服务,精准宣贯惠企政策,收集各行业企业政策建议及诉求并及时协调解决。
(三)关于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方面
7.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定价形式。经营性公墓方面,协同民政部门制定经营性公墓墓位(格位)使用费参考区间,引导经营性公墓合理定价;督促各公墓服务单位、各镇街开展自查自纠,会同民政、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规范公墓收费行为。
8.加强新能源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压实充电桩安全执法责任。开展充电桩安全执法事权委托下放培训工作,加强市镇联动做好充电桩安全监管工作。闭环整改充电桩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为基层提供隐患排查技术指导、安全培训等支持,加强对充电桩、充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行业安全发展筑牢监管保障。
二是加强新能源电池再利用安全防范。积极对接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牵头部门开展工作,配合研究起草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政策和产业布局。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为牵引,组织新能源电池生产制造、资源化项目,积极申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指导电网企业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充电市场价格秩序。
(四)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下延伸方面
9.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党组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持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持续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从严做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二是抓严抓实正风肃纪。从严做好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开展谈心谈话,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警示震慑。
10.加强内控管理
一是扎实做好内控工作。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自主采购管理机制,明确自主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流程,做好自主采购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对招投标监督指导。完善对下属单位采购监管体系,强化对局下属单位招标活动的全流程指导与监管力度。规范编制救灾物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提升采购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11.从严审核财政资金发放
在对企业申领补贴资金申报资料审核中,增加信用广东、第三方平台信息核查,在财政奖励资金拨付环节,进一步复核企业接受行政处罚情况,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确保企业合规领取补贴。
12.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坚持厉行节约,修订完善公务出行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和车辆运行维护管理,有效提升公车使用效率。
(五)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方面
13.规范干部内部借调管理
结合市级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和人员交流轮岗等统筹安排,科学调配、统筹用好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从严审批内部借调。
14.执行落实轮岗交流制度
全面排查梳理干部任职年限,加强干部常态化交流轮岗,通过压担子、交任务、搭平台,多岗位锻炼推动干部成长,加速干部成长成才。
15.干部履职担当作为
调整优化内部机构的职责职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第三方服务监管,提高管理质效和工作水平。
(六)关于推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方面
16.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开展谈心谈话,从严做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与广州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推动穗莞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对标对表,加强战略性前瞻性谋划,将先进做法吸收借鉴到我市“十五五”规划中,谋划一批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
17.巩固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搭建数字化监管载体,启动建设东莞市“光储充放”一张网监管平台,为充电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联合属地政府、供电部门等单位,对获得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后续运营加强监管,强化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全周期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正视和重视巡察反馈指出问题,严格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高质量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深化推进,确保整改走深走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总结整改经验做法,举一反三,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立规矩、促规范、提质效。
(三)立足发改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立足新起点、把握新要求、担当新使命,紧紧牢扣“发展”和“改革”两大主题,更好地发挥发改部门“牵头抓总”的统筹职能,着力激发内需活力、促进动能更替、增进民生福祉、保障社会安全,为东莞“十五五”开局起步打下坚实基础。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东莞实践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9月23日至10月22日。联系电话:0769-22830923;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邮政编码:523888;电子邮箱:dgsfgj@dg.gov.cn。
中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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