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个人资产情况有些变动,我已在今年的个人廉政档案里进行了填报……”河源市连平县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填写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时表示。
为确保个人廉政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近日,连平县纪委监委对全县105名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行年度更新,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内容,增加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填报,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画像”。
该县纪委监委对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除每年集中对廉政档案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外,要求新进入纪检监察队伍人员需在入职一个月内填报廉政档案全部内容,不得缺项少项、不报漏报;对已经建档人员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报备;对发现信息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将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廉政档案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把廉政档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审查、评先选优、考察推荐等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以廉政档案为基础材料,综合分析研判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公正、科学、高效地开展廉政评价,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及时更新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档案内容,已成我们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一项规定动作。通过动态化更新,全覆盖管理,全面摸清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底数,更精准地为纪检监察干部‘画像’,严防‘灯下黑’。”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连平县纪委监委)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