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将巡察监督、案件查办协同推进,通过设立不驻组副组长、快查快办、带案巡察等工作举措,突出巡察监督与审查调查之间的全链条协同,做到边开展巡察、边移交线索、边查办案件、边整改问题,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察进驻前,区委巡察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安排对口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室组负责人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强化巡察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制定不驻组副组长工作职责清单,从开展精准画像、加强信息互通,到注重会商研究、做好整改监督等方面,明确不驻组副组长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担当。在最近的一轮巡察中,不驻组副组长参与重点难点问题剖析,开展个别谈话33人次、研判问题线索72件次,参与听取汇报、“一把手”座谈会商12次,为纪巡高效联动赋能增效。
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有相关问题线索正在初核的,由区纪委监委推荐线索承办人员参与本轮巡察,承办人员结合巡察工作,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及背景进行核查,并着力了解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通过带案巡察的方式实现以巡促查。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快分析研判,对于指向明确、事实清楚的,作为快查快办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迅速移交给区纪委监委办理。在刚刚结束的一轮巡察中,共收集问题线索271条,移交快查快办问题线索83条。“在巡察期间推动立案48件,有效提升了巡察的震慑力。”龙岗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在问题线索查找与推进案件快速查办的同时,龙岗区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边巡边改问题124个,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巡察带来的实实在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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