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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东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 2018-04-23 21:26 【字体大小:

  近年来,市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大巡察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黄江镇宣传教育文体局有关人员违规收受礼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黄江镇宣传教育文体局局长罗定龙、副局长梁洪旺以及工作人员曾吉英、毛泰来借年度检查、安全检查等工作之机,多次收受被检查学校礼金,分别共计34000元、78100元、23000元、28000元。2015年11月,经罗定龙批准,梁洪旺、曾吉英借前往重庆市考察培训之机,违规组织到三峡博物馆、磁器口古镇等景区公款旅游,共计花费88900元。2018年4月,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罗定龙行政降级处分,梁洪旺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曾吉英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毛泰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二、寮步镇上底村村委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底,寮步镇上底村党工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沃辉主持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决定在上底村2017年总结大会后组织与会人员聚餐。2018年2月3日,上底村举行2017年总结大会,会后组织与会各村民小组长、退伍军人、党员等共约140人参加聚餐,共花费公款26048元。2018年4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叶沃辉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相关责任的村党工委副书记雷松盛、纪检委员欧阳晓、委员叶汉成、村委委员叶伟钊4人予以诫勉谈话。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担当,履行监督专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无视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把螺丝拧得更紧,工作做得更实,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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