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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22-04-28 19:01 【字体大小: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作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谢晓明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中秋节至2021年国庆节期间,谢晓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人民币18.32万元、港币5万元。谢晓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3月,谢晓明被开除公职,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念卫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期间,罗念卫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3.1万元。罗念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罗念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原局长邝效光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邝效光多次收受辖区内企业赠送的礼金共计7.4万元;多次接受辖区内企业经营者的宴请,相关费用均由企业支付。邝效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1年6月,邝效光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石龙公安分局西湖派出所原所长曹永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9年中秋节至2021年春节,曹永升任西湖派出所所长期间,向西湖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春节慰问金共计约11.25万元;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购物卡、水果等礼品折合共计约8.63万元;接受辖区内企业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企业支付。2022年2月,曹永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4起问题,既有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也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以上典型问题,彰显了市委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拒腐防变从领导干部抓起、从作风严起的鲜明导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勤扫“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从理想信念守起、从小事小节做起,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要对借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名贵特产和高档烟酒茶等“节日病”反复敲打,对躲进内部场所违规吃喝、“亲属代收快递礼品”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纠治,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督促党员干部把精力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勤俭文明廉洁过节,以优良党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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