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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22-09-07 18:35 【字体大小: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作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东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2年1月期间,陈东超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及茅台酒等礼品共计约10.7万元。陈东超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陈东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长安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原主任蔡超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7年底至2019年9月,蔡超华任长安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主任期间,违规决策截留财政资金,用于发放工资补助、节日福利费等用途,累计共88.1万元。蔡超华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蔡超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市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原工作人员陈志彪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间,陈志彪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过节费、业务咨询费等名义赠送的礼金共计8.37万元。陈志彪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陈志彪被开除党籍,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充分印证“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相关人员被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部署,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清醒认识“四风”顽疾树倒根存,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明节日期间各项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钉钉子精神做好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把握节日特点,着力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问题,深挖细查躲进内部场所违规吃喝、“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以人情往来为借口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等问题。要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将弘扬新风正气与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家风家教,勤俭廉洁过节,反对奢侈浪费,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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