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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望牛墩镇“7·1”一般燃气泄漏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公布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22-04-21 10:00 【字体大小:

近日,市政府批复望牛墩镇“7·1”一般燃气泄漏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东莞市望牛墩镇“7·1”一般燃气泄漏事故是一起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两个弯头连接处断裂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1年7月1日凌晨,望牛墩镇下漕村今伟路东莞市泰昌纸业有限公司北门围墙外埋地聚乙烯(PE)天然气管道发生燃气泄漏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次生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提级开展事故调查,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总工会和望牛墩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东莞市望牛墩镇“7·1”一般燃气泄漏事故调查组。市纪委监委成立了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对事故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开展审查调查。

经调查,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无焊接工艺、焊接不合理,导致泄漏的PE管段埋深不足、高程和水平标线存在较大偏差,两个90度弯头热熔对接连接接头的质量不合格,引起弯头连接处断裂,导致燃气泄漏。涉事企业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管理混乱,施工质量不合格;东莞市泰昌纸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不到位;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竣工验收流于形式;东莞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通气前验收资料审查不严;也暴露出市发展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望牛墩镇政府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相关部门依法对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泰昌纸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共7人予以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关敬辉,东莞市发展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科长,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曾建成,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科原科长,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黄文进,望牛墩镇副镇长,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林鹏飞,望牛墩镇副镇长,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李亚军,望牛墩镇经发局局长,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冯志平,望牛墩镇城管分局局长,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李明华,东莞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强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督促各参建单位全面完善燃气管道安装、验收、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水平;加强对PE管热熔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方法的研究;各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推动燃气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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