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纪检监察网

东莞市东城街道“2·2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公布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22-11-02 10:00 【字体大小:

近日,市政府批复东城街道“2·2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东城街道“2·21”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022年2月21日14时59分许,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社区东城路283号东城商业广场(世博广场)内,海雅百货(B栋)连接天源数码港(G栋)的钢结构天桥(以下简称涉事钢结构天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地面9辆停放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东城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东城街道“2·2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市纪委监委同步成立了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对事故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开展审查调查。

经调查,涉事钢结构天桥的设计或施工存在明显缺陷,主受力构件在多种不利因素影响下,材质碳化,严重锈蚀,有效截面面积大幅度减少,使得其承载能力显著降低并在本地极端寒冷天气时产生断裂破坏。建设单位委托的涉事钢结构天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存疑,设计或施工质量没有得到有效保证,且涉事钢结构天桥缺乏维修保养。也暴露出涉事企业存在违规操作和管理、住建部门施工许可审批工作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东城街道岗贝社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相关部门依法对东莞市广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世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及4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共6人予以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王永仪,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级主任科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欧阳军,东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四级高级主办,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张柱强,东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给予诫勉处理。

李浩谋,东城街道房管所工作人员,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秦文东,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一级科员,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钱贺球,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强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责任;做好源头管控,落实属地管理;依法履职尽责,落实监管责任;增强档案保管意识,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相关企业要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治理。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