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
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金豹、叶淦奎、杨靖波、张国军、陈旭均、陈锡稳、赵俊杰、莫浩棠、郭东林、郭怀晋、黄灿明、蒋亚军、谢邦旋、赖健伟、雷款婷(女)为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东莞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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