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纪检监察网

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
从五中全会精神中把握国之大者
落实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20-11-20 09:29 【字体大小: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就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从理论层面作了深刻阐释,从落实层面作了战略部署,承载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之道、理政之策、强国之梦。强国梦,说到底是人民的梦。全会精神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之大者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关键是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大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把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把握准、落实好,确保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要求全党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战略定力、增强斗争精神,督促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持清醒、顶住压力,做好长期斗争准备,百折不挠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归结起来是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充分,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既积极有为又持之以恒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样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四个不纯”客观存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和特征,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都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永远在路上的状态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做好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把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巩固好、发展好。
    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新发展阶段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重塑竞争新优势,必然要求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党历经近百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70多年实践,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也是重要保障。要坚定制度自信,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推进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行稳致远,有效破解自我监督这一世界性难题。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有没有”侧重量的增长,“好不好”侧重质的提升。在新发展阶段,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面临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要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更加注重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更加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党和国家最深厚的根基,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正风肃纪反腐是事关民心所向的政治工作,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途径。纪检监察机关在定措施、作安排、抓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进一步强化战略思维、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调查研究,深入总结和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宝贵经验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宝贵经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本报评论员)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