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纪检监察网

评论|制度化提升“关键少数”监督质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21-07-23 07:51 【字体大小: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必然要求。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释放出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建立起以党章为统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干,《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为支撑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此次发布的《意见》通过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是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的进一步集成完善,改进对“关键少数”行使权力的监督,增强班子成员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确保党内监督科学严密、权威高效。
  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这些年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方方面面的“一把手”比例不低,他们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搞独断专行甚至贪污受贿,结果走上了不归路。这里面固然有个人修养不到位的原因,也与制度约束不细密、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意见》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并明确指出科学配置权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旨在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通过制度的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定和完善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以制度化提升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质效,在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后,更要下大力气抓落实、抓执行,更要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故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橡皮筋”,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制度的公信力。只有较真碰硬抓落实,将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才能实现约束有力、监督带牙,让严明的制度明确告诉“关键少数”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哪些事情,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管住“关键少数”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才有震慑力和说服力。让制度发力,提升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质效,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在全党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莞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大楼主楼14层 邮政编码:523888   粤ICP备19111585号-1    网站地图
首页 莞邑廉情 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