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以来,东莞市纪委监委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制度专项改革为牵引,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监督难点等,监督推动市政数局启动东莞市建设工程管理云平台建设(以下称“云平台”),构建数智化、全链条、闭环式招标投标监管格局,筑牢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廉政防线。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注册用户29018个,覆盖各类单位379家、市场主体27341家,实现市镇两级全覆盖,成为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的重要支撑,数智化闭环监管实效逐步显现。
一、构建全周期闭环监管体系,实现精准管控。云平台搭建“1+3+N”总体架构,贯通立项审批、预算审批、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开工指令、合同履约、工程验收、工程结决算等8大关键环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闭环式监管。严把标前“入口关”。搭建智能化市场主体库,整合企业资质、人员配置、项目业绩、信用状况、行贿记录等多维信息,累计完成445家企业新建档、2756家企业信息变更,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字化、透明化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前置筛查机制,依托行贿人主体库开展资质核验,累计在370个项目中应用,否决28家行贿失信企业的投标资格,从源头阻止违规企业、失信主体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助力净化市场环境。严把标中“评定关”。组建监督人员库,随机抽取监督人员,重点对定标前答辩和定标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共为108个重点项目提供全程现场监督,有效防范暗箱操作、违规定标等问题。推行分散式评标、专家随机派位、评审费用在线支付等模式,有效遏制专家定向邀约、人情评审等乱象,进一步守住招投标公平公正底线。严把标后“履约关”。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制定全市统一的标后履约监管制度,依托“云平台”提升标后履约监管水平。对重大项目实行标签化重点监管、全周期跟踪督办,精准掌握项目推进动态,压缩监管流转周期,有效提升监管效率和时效性。加快与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履约评价数据对接,提升评价质效、深化结果应用。
二、深化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提升监管质效。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核心技术,云平台部署四大智能监管应用,补齐人工监管效率偏低、精度不高、主观性较强等短板,以技术手段制约权力运行、压缩腐败空间。推行招标文件智能合规检测。针对招标文件合规性、敏感字词、关键条款开展智能化筛查,完成470个项目智能检测,排查整改各类合规性问题2155个,系统检测准确率达88.17%,有效防范违规条款、隐性门槛等问题。实施智能辅助评标复核。通过智能化系统辅助开展商务标评审、评标报告复核工作,有效规避人为失误、人情干预等问题,严格规范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目前商务标智能评审准确率接近100%,评审时长从1.5小时压缩至10秒。上线24小时智能问答助手。整合85份政策文件,为市场主体、监管人员提供全天候政策咨询服务,累计解答各类业务咨询5463次,有效减少因政策认知偏差引发的违规问题。搭建全链条智能预警体系。围绕标前、标中、标后全流程,设置70项风险监测点位,聚焦IP重复使用、人员违规变更、无审批分包等高频问题,实现风险自动识别、实时推送,累计发出风险预警7155条,办结6771条,总体办结率94%,精准整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资质挂靠等招投标领域突出乱象。
三、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共管格局。通过数据共享、线索互通、联合处置,破解部门监管壁垒、线索流转不畅、联合执法乏力等问题。打通数据壁垒。汇聚发改、住建、交通、水务等多部门业务数据,累计归集交易数据1.1亿条、监管数据1468万条,导入2021年以来政府投资400万元以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2898个,实现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数据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现信息共享。打通行政监管、审计、纪检监察等多部门监管通道,累计支撑各部门调取招投标交易资料133批次,覆盖项目843个,高效服务执纪监督、审计核查、行政执法等工作,进一步降低跨部门协作时间成本,强化监管合力。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发现—预警—推送—处置—反馈”闭环监管机制,预警信息分类推送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处置,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同步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处置结果线上反馈、复核销号,实现问题整改可追溯、可督查、可复盘,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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