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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5-05 13:06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凤岗镇党委政府违规公款接待、违规赠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凤岗镇党委政府为规避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将接待费用转嫁到镇属全资公司报销。在接待过程中,凤岗镇党政办未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存在接待无公函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报销手续不完善;购买高档酒水用于接待;套取大额现金购买礼品;向接待对象赠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此外,凤岗镇还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凤岗镇党委政府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任镇党委书记朱国和履行主体责任不严,负有主要责任;时任镇纪委书记张凌峰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镇党委委员廖玉开、副镇长叶林分管镇党政办工作期间,未履行监管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镇城市综合管理分局副局长张俊威负责镇党政办有关工作期间,直接负责办理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市委给予朱国和免职处理,对其纪律处分正报省纪委审批。张凌峰、廖玉开、张俊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卢汉彪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7年,卢汉彪多次在中秋、春节期间,前往凤岗镇、樟木头镇接受公款宴请,收受镇党政办赠送的礼金,共计10万元。2018年4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卢汉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在中央、省委、市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情况下,上述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表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特权主义、享乐奢靡思想根深蒂固;"四风"问题在一些镇街和单位仍然易发多发,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仍然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细抓实,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紧盯"四风"老问题和新动向,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执纪从严信号,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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