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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传达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来源:莞纪宣 发布日期: 2022-08-02 09:18 【字体大小: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以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迅速传达学习贯彻,推动《工作规则》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向驻在单位党组书记传达了《工作规则》的相关内容,并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准确学习把握派驻机构职能定位、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管理监督等要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聚集主责主业履行监督专责。二是加强“室组地”协作区工作联动,围绕城市更新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工程、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追踪监督。

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多次召开集体学习会反复研读《工作规则》,主动把派驻工作实际与规则内容进行对照分析,找出差距和“短板”,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组务会会议和组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议事决策机制。另一方面着力发挥“派驻”的优势,运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和“组组”协作等机制作用,将监督执纪贯穿于人社领域各项工作中,切实提升派驻监督的工作质效。

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驻在单位党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并召开专题学习会,结合《东莞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组地”协作区工作指引(试行)》和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工作规则》进行深入解读,强调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切实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学思践悟,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东莞信托纪检监察组在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对《工作规则》作专题解读,专门制作课件,全面梳理《工作规则》的总体内容,解读派驻机构、派出机关、驻在单位等的关系,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纪检监察组和公司之间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深化对派驻机构重点监督情形、监督对象、派驻监督方式等内容的了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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