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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东莞市委部署开展第十二轮巡察工作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0-12-03 17:13 【字体大小:

12月3日,我市召开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戚优华出席会议并对本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市委巡察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精神,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和重点,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促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发现问题的“生命线”,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怀着公心善心,更加精准、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要严明纪律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要积极主动配合,敞开胸怀,与巡察组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巡察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对象为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机关、市委政研室、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中级法院、市第一法院、市第二法院、市第三法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轨道交通局等1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时间为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1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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