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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安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莞巡宣 发布日期: 2025-10-16 10:00 【字体大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4年5月13日至6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长安镇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安镇党委”)及涌头、霄边、咸西、锦厦、新安、上沙、厦边、上角、长盛、长怡、长乐等十一个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延伸巡察了锦厦社区三坊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上沙社区沙溪股份经济合作社。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长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的政治任务,积极主动抓好巡察整改,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二)主动担当作为,压实压紧巡察整改工作责任。镇党委书记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巡察整改,收到巡察反馈后,主持镇党委会议、专项会议,掌握巡察整改情况,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地见效。镇相关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围绕分管领域的问题,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各相关单位、社区积极主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深入查摆。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梳理重点逐项攻破,制定长安镇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分项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定期更新巡察整改台账和整改进度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节点,定期督办汇总各项任务整改情况,掌握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四)深化成果运用,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与党中央、省委、市委等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较真碰硬推动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注重标本兼治,对巡察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努力从制度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百千万工程”、工程建设监管、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等重大部署,主动谋划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

1.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通过合并、梳理形成典型引领重点项目库,划分在库项目及储备项目,对项目库实行定期督导及动态更新。

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定期通报和及时调度督导等机制,将驻点联系社区推动“百千万工程”情况作为驻点领导汇报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社会参与。加强与建筑业央企合作,通过“微利+公益”的方式,助力建设人居环境、交通治理等项目。将“万企兴万村”行动与企业结对帮扶等行动相融合,发动镇内企业踊跃参与帮扶需求项目建设。

2.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提升镇村风貌

一是促进方案调整。对各社区进行新一轮的调研摸底,完成镇城中村改造方案的编制及深化调整工作。

二是推动项目转化。召开现代化产业园政策宣讲会,推动盛安产业中心“工改工”项目动工,推进环球石材板材厂“工改工”、环球石材异型厂“工改工”、莲花山庄等项目。

三是强化统筹力度。识别出未来5年改造项目库,动员社区加大力度推进“工改工”改造,完成中心片区统筹规划和单元规划方案的编制。

四是加强谋划主动性。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存量历史违建处理工作。完成市下达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3.深入开展“投资年”行动

一是全力做好固定资产投资。落实好“日调度、周协调”机制,促进投资纳统。

二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强化项目督导协调、跟踪服务,抓好龙头项目建设。完成重大项目投资任务,推动市重大项目顺利动工。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增补路网工程等项目为市重大项目。

(二)关于破解社会治理困局,护航高质量发展方面

4.加大“两违”管控力度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工作专班,落实会议机制,压实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联合开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

二是提升“两违”管控成效。按照用地性质分类处理,制定存量违法用地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推进违建投诉处置工作。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力度,组织属地社区落实属地巡查监管责任。结合市镇两级图斑,对人工巡查“盲点”进行查漏补缺,对新增违建进行全方位管控。

三是强化新增违建拆除后续监管。安排执法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结合反馈问题严控新增,成立执法中队,规范巡查和上报相关职责,切实利用好市镇两级无人机巡查和基层巡查。规范光伏项目设置和监管等方案和规定,堵塞巡查监管和查处漏洞等。

5.持续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效

一是加强对“六类行业”等重点排水户监管。督促属地社区加强对发现问题的综合市场六类排水户的巡查力度。相关六类排水户已安装隔油设施,发现问题的河面也未发现油污。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长安镇水污染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巡查六类行业,在涉六条黑臭水体社区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加强社区治污统筹指导。明确社区污水排水设施养护标准,指导各社区加强相关设施运维工作。关于陆丰涌阻断问题,完成阻断清理,恢复河涌通畅。

三是推动污水收集全覆盖。完成截流井封堵工作和主干管网摸排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截污主干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完善污水管网巡查机制,督促养护单位每月上报巡查台账及问题整改台账。持续开展雨污分流效果复核,对发现的错接、混接、漏接等问题,压实责任单位督促排水户落实整改、完善雨污两套管网,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工作。

6.大力提升人居环境

一是提升口袋公园管养水平。督促管养单位对巡察发现的口袋公园落实补苗和清理工作,对所有的草坪进行了修剪。制定口袋公园管理方案,明确管理标准,落实管养责任,强化监管手段。

二是加强垃圾中转站精细化管养。发现问题的中转站已完成整改。下来,将继续落实垃圾转运站精细化管理,确保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

三是积极推进“三线”整治。组织各运营商和相关社区迅速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并逐一进行整治。建立各社区与各运营商沟通反馈机制。各社区加强监管工作,各运营商在社区内施工和拉线需向社区报备。

四是协力共治城市“牛皮癣”。组织各社区现场督导市场化公司进行大清理,开展多次回头看。督导市场化公司有针对性的开展“牛皮癣”整治工作,建立治理长效机制,严打“制癣”源头。严格落实整治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7.加强交通综合整治力度

一是多渠道开展停车治理。推动新民77号立体停车场、霄边长福立体停车场、锦厦商业停车楼等项目建设,推动涌头等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将辖区部分重点道路设为严管路,严查违法停车。加大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不定期开展联合停车秩序整治。

二是强化电动自行车治理。强化执勤查控力度。持续加大抓拍设备投入,提高非现场执法效率,安排机动、铁骑警力狠抓十字路口的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突出抓好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员宣传教育。每周对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车进行清理,定期对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尽快完成退场工作。

三是规范非机动车道设置。推动非机动车道升级改造项目,严格按照“人非共板”“机非共板”非机动车道建设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施工周。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切实加强对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为的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文明引导,从源头上减少占用非机动车道问题。

(三)关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厉行勤俭节约方面

8.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效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深入排查自纠,对全镇预算单位租车及公务用车维护费使用情况开展摸底核实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租车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按要求安排费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指导各相关单位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做好出车登记,实行一车一台账归档。

二是严格落实办公用房管理。巡察发现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单位已完成整改,并定期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排查,杜绝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发生。

9.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

一是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协作,启动现金提取预警监控系统。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调对会计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下发规范支付管理的通知,明晰公务卡使用范围,明确现金支付的使用范围。

二是完善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加强采购专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强化及规范我镇政府采购备案工作,避免“应采未采”的情况再次出现。健全政府采购平台监管机制,启用财政数据监控平台,增加相关政府采购数据预警。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形成“月报送、季抽检、年专检”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督促预算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及完成备案。

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分类完善资产管理,对已交付使用但未于1年内及时转固项目的按流程完成整改。对手续不完善的资产,厘清权属关系,界定入账主体,完善相关手续。对已完工未验收、已验收未结算的工程加快办理工程结算送审。

(四)关于精准高效运用公共资源,做好民生实事方面

10.全面推动教育领域精细化管理

一是优化公办教育资源运用。扩大班额并提供非起始年级学位。提供公办小学学位供秋季学期插班,及时研判非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完善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机制。加强公办小学一年级补录工作。完成公办小学一年级补录工作。后续将结合户籍新政后入户人数变化较快的情况,及时掌握适龄户籍人口数据开展招生工作。

二是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完善民办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推动我镇多所设有校内学生食堂的学校开设食堂独立的银行专户并落实独立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食堂经营运作,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合理确定供餐价格,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黑幼儿园”打击力度。开展长安镇无证教育机构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对发现的无证幼儿园通过宣传教育、现场约谈、联合执法等措施,实现逐步关停。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力取缔镇内无证幼儿园。

11.加强公共医疗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集中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对联合执法期间故意关门躲避专项整治的非法行医点做专项复查,采取一对一的精准监控措施,理顺信息反馈和执法查处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行医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以及现场患者等开展现场普法和讲解。组织全面深入的线索摸排,确保整治工作不留盲区。建立“医查查”信息便捷公示系统。

二是堵塞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制定长安镇工厂企业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为期两年的综合治理行动。组织各社区、集团公司对辖区内的工厂企业完成一轮集中摸查,并督促、跟进无证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督促持证工厂企业集体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五)关于完善工程领域全链条管理,补全监管漏洞方面

12.加强镇级工程监管工作

加强工程管理学习。组织学习市相关工程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工程全过程管理全面性、科学性。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组织监理专家讲座、工程审计专题讲座,派员参加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增加监理、检测合同违约处罚有关条款。制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规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13.加强社区集体建设工程管理

一是强化社区集体工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集体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全面理顺招投标工作流程、招标级别,明确监督职责。指导社区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实施招投标工作,及时研判制度试行期间遇到的问题以便后续进行修订完善。全面排查监管漏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规范社区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各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及监管力度,避免“降级招标”或拆解工程规避招标等违规情况发生,社区相应制定相关制度。指导社区成立常设联合机构,制定整治违规拆分农村集体资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社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招投标政策宣传和廉政教育工作,严厉禁止和打击社区进行肢解和拆分工程。

(六)关于推动镇属企业改革,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方面

14.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收支管理

一是停止现金发放员工工资,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由银行提供代付工资服务,实行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员工工资。

二是集团系统内开展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是建章立制,将相关要求写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落实工作。

(七)关于完善社区“三资”管理,保障集体利益方面

15.加强资产、土地资源管理

一是加强集体土地的管理。加强社区发包、出租土地的管理,在合同到期前提早介入了解承租方续租意愿,提早制定到期后重新交易的方案。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承租方未能正确履约的情况。完善社区土地资产的管理,在土地资产交易、合同管理、日常巡查、加强服务等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社区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机制。

二是规范租赁合同的管理。重新理清超期合同,组织农林、国土、规划、司法、审计等部门,研究每宗问题的整改方式。指导社区协商收回土地或补签协议,如协商不成的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对改变土地用途的追收集体损失。对超长期合同出现明显人为责任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审查制度。

16.强化资金使用监管

一是开展白条账整治工作。各社区按市整治白条账有关要求,落实白条账整治工作。各社区负责人承担起票据审批责任,会计主管按照相关规定,把好票据合规性审查关,使用合规票据入账。对社区财务人员和监事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票据审核技能。

二是落实重大事项审查机制。指导社区按规定办理重大事项审查手续,要求社区凡是重大事项必须按重大事项管理规定办理审查手续。出台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非生产性开支事项上报重大事项审查的范围和要求。

三是落实费用支出审批制度。督促社区立行立改,按规定开设支农资金专户,凡涉及支农范围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严格执行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补贴支付,一律停发。指导社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标准等进行规范管理。

(八)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组织保障作用发挥方面

17.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一是提升“两新”组织有效覆盖。摸排建档方面,组织专班深入辖区企业,通过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动态掌握党组织组建、党员分布等基础信息。宣传引导方面,通过政策宣讲会、结对帮办等形式,同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难题与组织建设需求。日常督导方面,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选派党建指导员包联重点企业。协同联动方面,推动组织部门与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双培工程,将多名企业技术骨干发展为党员,多名党员培养为管理人才。

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工作。排查各基层党组织储备的入党积极分子,对于没有储备的基层党组织需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工作管理台账,并定期上报更新有关资料。实行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分别培训的制度,保障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均参加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培训。完善发展党员政审工作,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入党资料,对发展党员逐一进行信息查询,确保无任何违法违纪政审问题。

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加强对党组织换届的相关文件的学习,明确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规定。建立常态化的党组织换届提醒机制,每半年一次排查即将到期换届的党组织名单,提前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于提醒后仍不按时按规定开展换届的党组织,将由党建和组织人事办进行通报。

四是深化驻点联系群众。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向各驻点团队明确全镇统一固定的驻点日,各驻点团队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及时跟踪走访情况,如实填写报送相关台账资料,并报送至党建和组织人事办,由专人负责检查及反馈。按时完成系统数据录入,督促各驻点团队须按时将当月的走访数据录入至驻点联系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每月抽查驻点系统的数据,对于明显落后的社区将作出提醒。

18.扎实推进党建基础工作

一是合理配置党支部。与存在设置不合理的党组织进行沟通,明确党组织设置的各项规定,并限期完成整改。引导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条例,了解党组织设置的各项规定。加强检查力度,定期检查镇党委下属党组织的架构设置是否合理。

二是严谨执行民主评议。明确优秀党员评选要求,出台民主评议工作指引,转发关于如何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规定性参考文件,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评选标准。明确受处分党员的参评要求,督促基层党组织针对有关处分情况,严格执行处置标准。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受处分党员的情况,切实做好民主评议结果的审核工作。

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下发做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明确收缴标准、时间、方式和流程等,并要求逐月缴存党费和做好党员党费缴纳登记表。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对党费收缴工作政治性、纪律性的认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党费收缴工作和其他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九)关于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精气神方面

19.强化光伏发电项目全链条监管

加强对光伏设备的巡查和监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谋划光伏项目设置和监管等方案和规定,堵塞巡查监管和查处的漏洞等。加强台账管理,完善项目资料,监督长安供电局对光伏项目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光伏项目按设计图纸施工。加强运维管理环节跟踪。收到光伏建设违法线索后,由经济发展局约谈光伏建设单位,要求其马上整改,若无法整改到位,撤销备案证(备案许可)。

20.加强农房建设全流程管控

召开镇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会议,压实部门监管职责,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农房建设监管工作,规范及强化快速拆除工作。加强农房日常巡查管控,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部门、社区、小组网格化管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积极推进农房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农房建设宣传工作,制作和派发农房建设宣传海报和单张。加强违建处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开展查处,加强对已批农房超标准建设情况的监管,安排专人对相关社区已批农房小区进行定点全天驻守,严防出现违建行为。

(十)关于巡察十一个社区发现的共性问题方面

21.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一是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开展一次全镇范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核实全镇应转未转党员人数及相关党员最新工作情况。印发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明确需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的党员类型和数量,并协助指导社区党员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建立常态化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机制,定期收集应转未转党员人数及相关情况,督促党组织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二是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向各社区明确“四议两公开”的具体要求,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按步骤进行,确保议事决策程序规范化。落实常态化督促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各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全面跟踪了解“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社区党组织,落实督促整改。

22.提升社区财务管理质效

一是开展集体物业违规转租分租整改。指导社区根据原合同条款,通过谈判协商、解除合同等方式对违规分租转租的集体厂房作收回处理。将不配合违规转租分租清理整治工作的“二手房东”纳入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警示名单中。完善定期回访制度,对违反集体资产交易合同转租分租物业的承租主体,列入集体资产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二是规范合同协议管理。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做好合同补签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三资”监管平台录入工作。加强日常合同管理,指导居组两级财务人员及时将合同录入三资平台。严明纪律,对仍发现有经济合同未录入三资监管平台的情况,将向相应的社区发出通报,并对涉事社区的财务人员作出批评教育并要求尽快补录。

四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指导各社区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及时对未评估入账的资产进行评估入账,督促社区对完工的在建工程按规定立即结转固定资产。

五是加强资产交易管理。加大到期合同管理力度,督促社区严格按照资产交易制度执行,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进行新合同条款制定、表决等流程,预留充足时间上平台交易,做好新旧合同衔接,避免类似情况继续发生。

六是合理调整资产交易条款设置。加强对社区资产交易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能力。镇资产交易办理人员要强化审核,防止社区设置不合理条款出现。

七是完善健全债权管理。加大追收力度,指导社区按照债权追收管理制度,加强债权管理,加大追收力度,确保债权安全。

23.进一步完善规范社区工程管理

一是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推动建章立制,规范工程招投标。农林水务局与住建、招投标、城管等部门强化联动,落实社区建设工程联合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防止类似情况发生。组织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招投标政策宣传和廉政教育工作。

二是规范社区建设工程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社区的业务指导及监管力度,避免“降级招标”或拆解工程规避招标等违规情况发生。组织社区学习解读文件,并指导社区依法依规推进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强社区在建工程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各工程项目建设推进规范有序。

三是及时结转建设工程。加强社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专业水平,要求各社区严格执行关于在建工程管理的规定。指导各社区按规定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四是督促社区工程按图施工。完善建设工程管理指引,做好社区集体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细则。组织社区干部及工程人员学习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制度,落实社区农村集体工程验收小组,完善社区工程施工管理标准及工作要求。

五是进一步落实工程管养。组织人员对防坠网全面排查,并进行台账登记。组织社区加强巡查,属地社区每月上报巡查及整改台账,水务部门不定期对属地社区防坠网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后督促社区限期整改。落实巡察发现雨水井盖的问题整改,并统筹开展全镇雨水井盖排查,对中心区雨水井盖落实日常养护工作,督导社区做好辖区内的雨水井盖养护。

(十一)关于加强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方面

24.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镇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党委会、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跟踪问效。结合巡察组反馈的清单,加强对依然存在的同类问题进行梳理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部门,紧盯各环节跟踪问效。

三是抓好建章立制。聚焦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准症结、研究对策,着力堵塞漏洞。出台制度类、通知类文件,推进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

25.提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效能

一是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对于未完成整改的审计发现问题,迅速形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

二是积极运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相关制度,认真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长安镇将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新成效。

(一)坚持以巡促改,持之以恒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标本兼治,对账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集中整改期内还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坚持“强攻坚”,继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不留死角。

(二)坚持以巡促建,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聚焦此次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指导督促未被巡察的社区党组织自查自纠、补齐短板,坚决防止旧问题反弹和新问题出现。

(三)坚持以改促治,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深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督促各单位部门和各村(社区)强化末端执行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队伍能力作风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联系电话:0769-21665719;电子邮箱:cadzbdcz@dg.gov.cn;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邮政编码:523846。

中共长安镇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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