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实行“镇案市审” 保证案件质量
来源:南粤清风网 |
发布日期:
2017-07-0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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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市纪委对每一宗镇案都经过“市审”,保证镇案案件质量。上年半,该市完成“镇案市审”33件,提出镇案补证意见近200条,审理意见33份。
针对2016年镇级纪委换届后出现的新手多、业务生疏的问题,该市纪委通过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加强对镇级纪委的业务指导。一方面,下发《江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指引》及《江门市纪检监察执纪监督业务参考》供镇级纪委学习,为镇级办案提供标准指引。另一方面,加强实践操作学习,在镇纪委送审时进行一对一解疑答难,有针对性地对个人所熟悉的业务知识程度、理解的情况进行分析要求,逐步增强镇级纪检干部纪律审查的实际操作能力。(台山纪宣)